最近我男神金城武跟周冬雨妹纸演了一部电影《喜欢你》,让我这个大龄少女心又一次爆棚,故事很简单,意味却很深长。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有颜又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因为一道女巫汤,一碟一饭香,而爱上了他原本讨厌的女生顾胜男,这一惊一乍的小女子和这霸道总裁范的收购王,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但却因为一餐又一餐的食物而彼此靠近。
这喜欢来得太突然,却又那来得那么自然而然。也许,这才是发自心底的一种喜欢吧,是一种莫名却感动的暖意,没有一见钟情式的狗血剧情,也没有再见生情式的老套做作,有的只是戏剧化却很真实的烟火人间。
饭食在这里,已经不单单是填腹充饥之物,而是代表了一种由口及心的问候,代表了亲人、爱人、朋友之间真切的陪伴。
就像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妈妈做的饭菜,所以在都市里打拼的夜归人,每每只要吃上一口“家乡的味道”、“妈妈的味道”,瞬间所有的疲劳和困顿都会烟消云散。就像微博上的一段留言所述,“味道是骨子里绕不开的乡愁。看到和家乡有关的部分,真的会哭。”
所以菜肴它代表的是漫长时光里不离不弃的守候;是一种共同追寻的情感和共鸣。因为一顿饭而爱上一个人,那不是假设,那不是玩笑,那是因为饭食的味道里溢满了简单寻常的幸福。
在《我喜欢你》中,没有体会过家的温暖的路晋,突然从这一菜一蔬里品出了爱的味道,洁癖自律的他,竟也能在顾胜男脏乱差的小窝里,吃完饭香,睡上一觉。看似无厘头,实则也不难理解。
生活就是这样,别管他是职场精英,还是名门望族,即使再铜墙铁壁、无坚不摧,也都需要吃饭,也都需要有个陪你吃饭的人。越成功的人,内心越寂寥,吃饭也就越凸显其平凡也不凡的意义。
往往我们觉得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大事情要做,每天忙于职场厮***、尔虞我斗,每天为金钱奔波忙碌,吃饭俨然已经成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情。但是,谁又能缺少这一日三餐的饭食温饱呢?
当你有了家,有了爱人以后,这样一桌桌的饭菜,就已不再是简单的食物,而是一种温切的亲情与等候。所以,不要去忽略一顿饭的力量,它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击碎一颗孤独而冰冷的心。
我表姐当年嫁给我姐夫,就是因为他会烧一手好菜,会煲一锅纯正的广州靓汤。所以现在表姐总会打笑,“你姐夫就是因为抓准了我是个吃货,所以才能用一桌桌饭菜把我哄骗回家。”说这话的时候,表姐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甜蜜。
那时候,他们都在北京打拼,大城市的生活充满着焦灼而紧张的味道,总会让人孤独的人更孤独,让想家的人不敢回家。所以表姐那时特别害怕夜晚,也害怕回到那个所谓的“家”,虽然作为一个标准的吃货,她什么都会做,但是表姐却宁愿选择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吃饭。她说,这样会比较快乐。
然而三天两头的吃饭店终究是不健康的,有一次表姐竟然吃出了肠炎,住了三天的医院。所以从那以后,表姐只好被迫的每天晚上买菜烧菜,也就是从那阵子起,她经常会遇到一个男人,他也每天在同一时间去买菜。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悉了,表姐才知道他就住在她的楼下,他来自广州,他也喜欢做菜。
很显然,那个男人就是我现在的表姐夫,他们的故事从菜市场开始,他们的爱情也从一菜一蔬中萌生。表姐说,后来他们觉得两人做饭太麻烦了,不如一起搭伙吃饭,菜钱AA,这样又省时省力,又能避免浪费。
可能就是那时候起吧,表姐爱上了这个喜欢做菜煲汤的男人,她每天下班一想到家里有个人等着自己,那一桌子的菜肴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的步伐就会加快几步,她的心也快要飞了起来。
表姐知道,他一无所有,她也不足够了解他,但就是因为这一起吃饭的时光,让她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这做饭、吃饭的每个瞬间都是熟悉而温暖的,让这偌大而冰冷的城市融化在了这个小小的几平米空间内。
他在厨房炒着菜,她在左右帮着忙;他吃的那么香,她看着他,觉得幸福不过就是这样。
也许,你说这是因为寂寞使然,我倒更觉得这是一种情感和灵魂的交流。也许一桌一饭,一汤一面,并不足为奇,不管是下馆子,还是啃面包,怎么都会填饱肚子,但其实很多岁月的五味杂陈,都将融进这琐碎寻常的柴米油盐里。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老早就说了,人最本质的欲求就存在于食物和美色之间。我爱你,所以我想为你做每一餐饭,看你吃的香,我就很温暖;我爱你,所以我想等你吃饭,因为有人等我回家,那才不是房子,而是家。
我一直以为,对于家最直接而纯粹的情感表达,就是那一桌桌最简单可口的饭菜,即便没有山珍海味,即便只是普通家常菜肴,却足以令每个回家的人热泪盈眶。所以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烧菜,觉得那一掌勺、一切菜的动作充满了温柔的美感,简直比舞刀弄棍要更帅、更酷;我也更喜欢为所爱之人做饭,因为不都说,养住了男人的胃,才能留住他的心嘛。
所以,其实外面的饭菜再香,都不如家里的粗茶淡饭,那些温暖的饭食,是爱人之间、亲人之间,代替千言万语的最直接的爱意表达。人生正如餐食,食物有了味道,生活才有味道。
为自己心爱的人做饭,做饭的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心里充满了爱与暖,而吃饭的那个人肯定也是甜蜜的,因为吃的是爱,是情,是烟火人间,是相濡以沫。
所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与你饭食相伴的烟火人生;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那些波澜不惊的脉脉温情。在每一餐一饭里,有家,有食,亦有你。
雨,带着一丝忧愁,茫然降临大地,又静静的走了,一年四季的雨都是不同韵味的,其中冬天的雨意味最深。
冬天的雨,大多是伴着雪,一齐降下来,就好像耐不住寂寞;冬天的雨,大多都是小雨,就像手一样抚摸这我们的头顶。伞顶;冬天的雨总是在一个地方逗留一两天,像一个顽皮的孩子赖在那里不走。
冬天的雨像大米粒,慢慢的飘下,飘到地上,和已经落地的雨滴重新再溶在一起,形成一个小水潭,嬉闹的小朋友,在小水潭上蹦跳,雨滴又有了生机,但这是短暂的,仅仅是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但也那么优美,给雨天增添了不少乐趣。
冬天的雨,像一个温柔的信使,告诉我们天气冷了,大家要多穿些衣服,小心感冒;冬天的雨,又像个装修专家,把平淡无味的冬天装扮的多彩迷人。富有生机。
早晨,密密麻麻的雨点淅淅沥沥地敲打着窗面。玻璃窗和雨点的敲击奏出了一首令人陶醉的歌曲。打开窗户,大地好像隔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它们为着寒冷的清晨增添了几分仙境的感觉。
那湿漉漉的羊肠小路上不时,有几个人打着五彩缤纷的雨伞,身子缩卷着,嘴里还不停地念叨着:“这个鬼天气,怎么这么冷呀?再加上雨一下,油菜都要冻死了,”说时便长叹了一声“唉”。一个中年妇女接着话题说:“下点雨也好,还可以把害虫消灭了。”在楼上的我无意间听到这话,心里想:“没有想到冬雨还有着好处!”
河面上,由于雨水的敲打,出现了一个个大小不一的水泡泡,雨水打在河面上,发出了一阵阵优美动听的歌声:“叮咚,叮咚咚叮咚……”几个老人正在蹦跳地走着,生怕要摔跤似的。虽说:“春江水暖鸭先知。”可是你看,鸭子正在河面上使劲地游着,不时还嘎嘎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啊,真舒服呀!”
冬雨,如落叶般的轻,似绸缎般得滑,像针尖似的细,一丝丝,一片片,密密麻麻地向大地飞洒着,虽然树树的叶子都凋零了,可我觉得它们仍旧充满了生机,此时着我感觉不到雨浇水的淋漓,只有一种湿漉漉的水雾滋润着大地和人心,让人沉浸在这种令人如痴如醉的美景里,真是惬意。
冬雨,你虽然冰冷而又冷酷,但你却消灭了数不尽的害石,又让人勾起美好的遐想,我爱你,冬雨!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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