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桌冤家,她留着一头黑发,夹着两个夹子。她的个子比我高些,非常朴素!她就是胡瑶!我和她天生就是冤家,俗话说:不是冤家不碰头!真没错!
冤家路窄NO.1
我天生就喜欢清静,可却当上了背书组长,怎么也赖不掉听组员背书的'责任,而偏偏我的组员是她。所以一到背书时间,我就希望我的耳朵聋了,听不到任何声音!
又到了背书时间了,我便扯着嗓子开始喊:“我们组的胡瑶背书了!”我拼命喊了十几声,胡瑶这个“背书痴呆患者”也没反应过来。
我跑过去,把她揪了出来让她背。胡瑶慢吞吞地打开书本,开始背:“燕子去了,又再来……”刚背到这儿,我就指出了她的两处错误!让她背一段话,简直比登天还难!
“这个……(文章作者写得那么糟糕的,害得我背不出。”这就是她一句课文错了五六处的时候说的话。每每听到这话,我的怒气就上来了!
冤家路窄N0.2
胡瑶不仅背书一塌糊涂,就连上课时“地下活动”也不少。有一次,她把脚放在我的椅子上,不论怎么甩也甩不掉。于
是,我一狠心,一脚下去,这才赶走了她!这算小的了。有时她更“猖狂”了!把脚挂在我的衣服上,我怒气冲冲,但毕竟在上课,所以,我饶了她!
冤家路窄N0.3
我和她的事情数也数不清,有机会,我一定花上一个月给你们讲!
虽然我们是同桌冤家,但我们平时关系很不错!这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回忆!
我从三年级开始,就一直是同一个同桌。虽然每天过得都一样,但他总能给我带来不同的乐趣。
三年级的一天,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出去跟我的伙伴疯,而是和朋友们在教室里讨论问题。突然,我的同桌凑了进来问:“呦!几个小姐在谈什么呀?”我看了他一样,说:“难道你不怕自己考不好吗?今天就要发卷了。”
“啊!我好怕怕呀!”同桌一边做着害怕的动作,还一边笑着说:“你还怕你考不好?你不要总担心。我能考及格就不错了。”我冷冷地说:“你是你,我是我,我就像考高分怎么了?”看着恼羞成怒的我,同桌神秘地说:“我听别人说我们班上只有两个考一百的。”我一听,紧张极了,心想:只有两个一百,我肯定没有了。同桌看见我垂头丧气的表情,便说:“我敢肯定你能考一百。”我听了,有些疑惑地问:“你看过?”“没看过,”他说,“但我肯定你是一百。”
发试卷了,我仔细地听着每一个名字。终于报到我了,老师用慈祥的声音喊道:“王梦玉,一百。”场下立刻传来一阵掌声,我害羞地走了上去,在我领试卷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了在拼命鼓掌的同桌。我回到座位上,同桌向我祝贺道:“恭喜你啊!又是一百。”这时老师叫到了他的名字:“鑫,不及格。”同桌慢慢地走向了讲台,领了试卷。他并没有伤心,而是乐观地说:“嘿,我的乌鸦嘴怎么这么灵?下次我也说自己考一百,说不定真的一百了呢!”
这就是我乐观的同桌,因为有了他,才让我的生活更精彩。
我的同学,一个胖胖的女孩。她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虽然不大,但很有神;一张小小的嘴巴,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她非常爱撒娇。她是谁?她是我的同桌——朱静琪。
她是一个变音“小公主”,每唱一首歌,她都能唱出不同的腔调来,比如《因为刚好遇见你》她唱起来声音时高时低,表情丰富,跟李玉刚有的一拼。
她还有一个爱好——画画。她的画一级棒,每次作业都得星,据说家里的画画本都有五十多本了,你说她厉害不厉害。
他还是小干部,是数学组长。她每天帮助老师收作业,每次给老师送作业都有小奖品,我好羡慕呀!
她还是《我的世界》的大亨,简直是了如指掌,据说她已经玩了六年,每一次大战,她都没有缺席过。
这就是我的同桌,优秀的同桌,羡慕吧?
我的同桌是孟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一个功课很好的人。
孟凯他的眉毛淡淡的,看起来很漂亮;他的牙齿白 白的,感觉亮晶晶的;他的体型瘦瘦矮矮的,非常可爱;他的皮肤有点黑黑的像巧克力一样,这样的他给人很棒的感觉,再加上他很有礼貌,坐姿很端正,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亲切,笑容像天使一般,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大家都想和他做朋友。
虽然我和他相处的日子不多,可是我很高兴我能和他坐在一起,我希望之后我能和他变成好朋友,更希望可以跟他好好相处,还希望四年级可以坐在一起。
时间如流水般从我的身边悄悄流过,似乎只是一眨眼工夫,我已经待过十几间不同的教室。这些教室里的面孔也如走马灯似的变换着,教室不同,同学各异,但我的位置却始终是固定的——教室里最后一排。我十几年如一日地和我的同桌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导,旁观着同窗的进退浮沉。
幼时无忧,从不觉光阴宝贵。上小学时,我钟情于教室最后一排的位置,原因很简单——离老师远。当时的同桌家里开了个小超市,于是书包里总少不了各种零食。记得那时上课时,他总是两眼直直地盯着老师,双手则偷偷地选取着书包中的各种零食。这哥们儿性格好,带着各种零食一定要与我分享。我们吃到忘情处,便是老师捉拿时。有时老师会故意趁他塞得满嘴鼓胀时,点他回答问题。他那涨红了脸鼓着腮帮子一句话也说不出的尴尬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的这位同桌是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大概觉得学个加减乘除能对付账目便足矣,于是其小学毕业后就不再读书,接管了自家的超市,如今整天忙着收钱找钱进货卖货。
随着年龄增长,我步入了初中,也渐渐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的含义。
初中时,我仍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主要是因为身高的原因。同桌是一位帅气的男生,他爱穿一件浅蓝细格的衬衫,袖口轻轻挽起,简洁中略带时尚。他总是穿着九分裤,爱在阳光下甩动他那长长的“秀发”。他左耳上有颗闪闪发光的耳钉,这使他帅气中又增添了一丝不羁的成分。他极有女生缘,可一到上课时,他便不再是那个阳光帅气的“男神”,只见他手臂斜撑着尖而瘦的下巴,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时不时发出一声轻叹,摇身一变成了“忧郁小王子”。我的这位同桌总认为:时间跑得那么快,跟不上还不如歇歇。其实,时间对谁都是一样的速度,即使追赶不上,也不该放纵自己让自己成为时间的弃儿。对我的劝告,他总是不理不睬或是一口回绝:你不也和我差不多?我一时语塞。从此彼此相安无事,就这样度过了初中。
高中时的我还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这回的同桌“颜值”欠缺,戴着眼镜,满脸的青春痘,头发“雀巢”似的乱。第一眼见到他,他正捧着本书,眉头紧蹙,不时地用笔在书上圈圈画画——看来是个学霸。平时,我沿袭着小学养成的习惯,嚼着零食上课。老师都没说什么,他却在课下讲起了大道理:“首先,坐在最后一排是老师对你的信任;其次,你这样浪费的是自己的上课时间……”我厌烦地打断了他的唠叨,出去晃荡了。他仍在那儿小声地嘟哝:“少年不管,流光如箭,因循不觉韶光换哪。”
月考结束,全线溃败的我寻思着如何躲过这一劫,而同桌却早已收起了骄人的成绩单,继续埋头苦读。我双手托着腮帮子,盯着他出神,他突然抬起头来:“别看了,好好学习吧,你都发呆多长时间了!”我认真地点点头,打开了桌上的书本……
男儿奋发贵趁时,莫待萧萧两鬓丝。我从我的这几位同桌身上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吝啬地对待时间,时间才会慷慨地对待你。
一谈到自己的同桌,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说不完的话题吧。就像大家经常说的,茫茫人海,擦肩一过都是难得的缘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又是最亲密的邻座同桌,这该是多大的缘分呀。我们与自己的同桌,是并肩生长的两棵小树,一方有难,另一方必定是竭尽所能。我们与同桌之间,一定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有着深不见底的情谊。就像我和我的同桌左晓,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一对好同桌。
我的同桌左晓,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一直都很感激他,但却从来不曾对他表达过谢意。我们不是被老师安排的同桌关系,那时候分配座位不是老师随机安排,是根据以往多次考试加权成绩排名依次选座位的,前面选座的同学如果需要,可以把旁边的位置留给自己心仪的同桌。我那时也算得上老师眼中的佼佼者,排名是比较靠前的,可以选到不错的位置,而我的同桌虽然一直都很努力,但他的成绩却不算好。那天选座之前,他提前来找过我了,说希望可以做我的同桌,让我多指导他学习,我也随口答应他了,我们的同桌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那时候的我,是一名住校生,上学期间只能在学校食堂吃饭,校门口的那些美食可谓是望尘莫及,也只有看着流口水的份,我因此很少去食堂吃早饭。我的同桌左晓是一名走读生,我产生过拜托他帮我带校外的美食进来的想法,但碍于不熟,我一直也没有开口。直到有一天早自习,他前所未有的迟到了,等他走到座位上没多久后,突然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胳膊,示意我把头低到桌子下面,我惊讶的发现他给我带来了他妈妈早上现炸的油饼,让我赶紧偷偷吃掉,我本来是拒绝的,但经不起他一直要求,我便吃掉了,以后连续好多天,他都一直带他妈妈做的早饭给我。有一天早自习过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为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他转过头,温柔的笑着对我说了一句:“不好好吃早饭的话,怎么指导我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呢”。直到那时我才发现他是如此温柔的一个人。我们的关系也是因为这件事情逐渐拉近的。
我和我的同桌左晓,虽然我们一起这样亲密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三个月,但这三个月里,我感受到了很多他带给我的温暖,也收获了一份很珍贵的友谊。我们同桌的这三个月以来发生了很多值得回忆的事情,但唯独这件事一直让我很感动,也是这件事拉近了我们的关系。我一直为我有这样优秀温暖的同桌而感到幸福和自豪,希望我们的关系能一直都这样美好,我们永远都是好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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