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9日的那节国文课上,老师把桌子摆成了一个大圆圈,每个同学都可以用网络流行语“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来形容。上课了,老师把一个椅子当桌子,在“桌子”上垫了两张纸,又把一盒块状苹果和一盒瓣状橙子当作“菜”给我们吃。开始吃的时候,同学们蜂拥而至,自顾自地吃。
聚餐在同学们的狼吞虎咽中结束了,回想起来还是记忆犹新呢!周桐羽是最可笑的,因为她在当吃橙子时,嘴里叼一瓣,手里拿一瓣,桌子放一瓣;我和刘硕也把牙签插在橙子皮上当小舟来玩……
接着,老师问我们:“大家在家中聚餐都坐在哪儿?”大家争先恐后地说:“随便坐!”我说:“不坐正中间,哪儿都行。”老师告诉我们要“坐不中席”,“中席”就是正中间的位置。
老师又问:“中席在哪儿?大家知道吗?”我们都不知道。老师说:“中席就是正对门、视野好、不受打扰的位置。”
然后,老师还讲了“匆横臂,匆箕踞”、“食不响舌,咽匆呜喉”等礼仪。其中“长辈先动筷”我在家经常遵守。
聚餐礼仪,学问真大,不然“聚”字和“餐”字怎能有如此多的笔画呢!让我们记住这些聚餐中的“注意事项”吧,以免以后聚餐时出丑相、出笑话!
时光如天上的流星,恍然滑过,瞬间的动作,让人无法捕捉。我的日子都将过去,这样的消逝使我迷失了方向,茫然中,不知所措…… 曾经我的日子在茫茫的大海上销声匿迹,让我再也找不到它从前奔流的模样;曾经我的日子在漆黑的夜晚没有了踪影,在我的睡梦中留下了它最后的面容;曾经我的日子在那钟表上日积月累,在我所做的一切中与我不辞而别。它们去干什么我不知道,但我明白,它们始终在我记忆深处徘徊。
我哭泣,加为我没有留住它们,让它们白白地走了;我高兴,因为我知道 ,我根本留不住时间的脚步,我只能无知地在时间的笼中旋转。时间仍在过去,它丝毫没有因为我的挽留而放慢它的脚步……明天 我就要去NCAA打球了,我将要离开我的队友,离开那再也熟悉不过的球场,离开我的家乡。我舍不得队友friedship of three years在我们的`心中扎下了无比深厚的友谊,我舍不得那块球场,在那块球场上,我曾经有过多少辉煌,它记载了我每一次的得分时刻。在这块球场上,我与我的队友们不知流了多少血汗,拿下了多少次冠军。我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训练,我们一同成长,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欢笑,一同奋进,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配合,一同激励。在仅剩下的半天时间里,我不知道应做些什么,但我不愿让这半天如此过去。
我想再把他们找出来,还在那块场地上,再一起训练一回吧,还像以前一样,让我永远记住队友们每一个嘴巴上昂的面孔,在离别之时,与他们一一道别,或许那会是一个很不快乐的时候,但依然觉得充实。当我们球队面对失败时,仍会保持不屈的精神,没有痛苦,没有眼泪,但到那一刻,不知会有谁能强忍住蕴藏已久的泪水,那的确是一个痛楚的结局。仿佛觉得时间在那时不会向以往那样迅速,也许上帝也可怜我的离去。队友们在面孔在我心里印下,他们的身影在眼前消失,我的心灵告诉我,或许我应该留下来……
曾经我的`日子在茫茫的大海上销声匿迹,让我再也找不到它从前奔流的模样;曾经我的日子在漆黑的夜晚没有了踪影,在我的睡梦中留下了它最后的面容;曾经我的日子在那钟表上日积月累,在我所做的一切中与我不辞而别。
它们去干什么我不知道,但我明白,它们始终在我记忆深处徘徊。我哭泣,加为我没有留住它们,让它们白白地走了;我高兴,因为我知道 ,我根本留不住时间的脚步,我只能无知地在时间的笼中旋转。
时间仍在过去,它丝毫没有因为我的挽留而放慢它的脚步……明天 我就要去NCAA打球了,我将要离开我的队友,离开那再也熟悉不过的球场,离开我的家乡。我舍不得队友friedship of three years在我们的心中扎下了无比深厚的友谊,我舍不得那块球场,在那块球场上,我曾经有过多少辉煌,它记载了我每一次的得分时刻,小学生《我最想做的一件事》。
在这块球场上,我与我的队友们不知流了多少血汗,拿下了多少次冠军。我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训练,我们一同成长,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欢笑,一同奋进,在这块场地上我们一同配合,一同激励。
在仅剩下的半天时间里,我不知道应做些什么,但我不愿让这半天如此过去。
我想再把他们找出来,还在那块场地上,再一起训练一回吧,还像以前一样,让我永远记住队友们每一个嘴巴上昂的面孔,在离别之时,与他们一一道别,或许那会是一个很不快乐的时候,但依然觉得充实。当我们球队面对失败时,仍会保持不屈的精神,没有痛苦,没有眼泪,但到那一刻,不知会有谁能强忍住蕴藏已久的泪水,那的确是一个痛楚的结局。
仿佛觉得时间在那时不会向以往那样迅速,也许上帝也可怜我的离去。
队友们在面孔在我心里印下,他们的身影在眼前消失,我的心灵告诉我,或许我应该留下来……
汉斯先生聪明绝顶,远近闻名。这是当然的,因为汉斯先生的爸爸、爷爷、太爷爷、太太爷爷都是聪明人。他家的\'聪明,连国王都有所耳闻。
可就是这样的汉斯先生却生了一个笨儿子!
汉斯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汉斯太太也是聪明人,是汉斯家族精挑细选出来的聪明人。
问题出在哪儿呢?
还是汉斯先生第1001次的在堆积如山的古书里寻找答案,而小汉斯就坐在旁边玩着那些奖杯、奖牌。像个普通孩子一样。汉斯先生痛苦地闭上眼睛,哦~该死,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
突然,小汉斯一声尖叫,他摔倒了,一本古书从高高的书架上掉下来,砸破了他的头,一只丑陋的精灵从染血的书中浮了出来:“汉斯先生,要做个交易吗?”
汉斯先生一夜苍老,但小汉斯变得聪明伶俐,念书一直是全国第一。汉斯先生笑了。
可是到大学,“第一”的头衔被一个更聪明的人抢走了。
汉斯太太想了七天七夜,在第七天的深夜颤抖着将自己的血滴到古书上,那只丑陋的小精灵果然又出来了,它微笑着问:“汉斯太太,要做个交易吗?”
汉斯太太美貌不再,健康不再。小汉斯成为全国最有名最年轻的学者。
转眼间美丽的公主要成年了,国王说要选全世界最聪明的人做公主的丈夫……
小汉斯将滴血的手拍在古书上,他是第一次看到这只丑陋的精灵,精灵却毫不诧异,它问:“小汉斯,要做个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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