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我忘不了他了300字作文)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我忘不了他了300字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03-05 08:21:34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我忘不了他了300字作文)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一】

在一个没有漫天繁星、只有天上明月与房内一盏微弱灯光的夜里,我翻开了这本书,进入了一个令我为之落泪为之感慨的世界。在那里有着无边无际的金色稻田,有着质朴的农家姑娘与健康的小伙,有着美丽的火烧云以及袅袅炊烟,还有一个寂寞而沧桑的老人。

他叫徐福贵。他曾是天地间活的最畅快的人,也是如今背负着那些犹如伤疤般回忆的普通人。他的手中曾握过各类金银珠宝,也曾抱紧过他的妻子、儿女与孙子的毫无温度的躯壳。他也有过再艰难也要活下去的信念,也有过透彻的绝望。他一遍遍逃离生死,却也经历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生离与死别。他的双眼看见过战争的可怕,看见过挚爱的死亡,他见证了人民的胜利,也经历了一个民族的浩劫。他看见过他以往的战友,华丽闪亮的蜕变与悲惨黯淡的结局。他没有经历过生死,却知晓比生死更令人惧怕的离别是何种滋味。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福贵的一生是如何。我不敢想象,徐福贵背着他的妻子站在村口,看着那条小路,看着漫天的雪花,却再也听不到儿子赤脚跑在路上时的脚步声,他是该多么难过多么忧伤;无法想象,当饱受生活艰辛与孤独的他,在将尽一生的尽头时,淡然开口陈述过往时复杂的心情。

读完这本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在当时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一次又一次的磨难,仿佛生来是为了消磨他年轻时所犯下的过错。他的一生像是万千石子中的一个,不是金子也不是宝石,然而却有着独属于他的纹路与沧桑。

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顽强。而活着一词又是如此微妙。徐福贵在信念中寻找生机,终在结局看清了自己。在结局时我始终相信有庆他们还活着,正如书中所说: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我相信他们还活着。只是活着,而已。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二】

读这本书是一种

年少无知的富贵输光祖上积累的财富,加之父亲的气绝身亡让他重获贤惠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他活着似乎有了意义。残酷的战场让他目睹了生命的无力,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然后,捡了一条命回到家,母亲却已离开人世,聪慧的女儿不再会说话也不能再听到声音了。之后,心地善良的有庆赛跑第一,似乎让人感受到了希望,可是作者依旧叙述着残酷的现实。热爱的生灵有庆居然是被抽血抽死的,残酷的社会和无知“医生”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为人忠实却遭遇不幸的凤霞嫁给了忠厚老实的二喜并怀了孩子,似乎希望又重现了,然而……凤霞的离去,二喜的遇难,接着又是家珍的逝世,就连充满灵性的苦根也未能辛存,死因居然是撑死的!这一切,历历在目的是,眼前是一个一个横卧着的灵魂!最后富贵和与他同名的老牛的身影渐渐消失……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人来到这个世界,最终的宿命不过都是回归土地的拥抱。在活着这样一个广大而又沉重的话题面前,似乎每一句话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觉得无力。然而活着,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活着是艰难的,也是美好的……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三】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因为书还没有读完,所以,我只能暂且擦一擦嘴角,告诉你,味道还不错!

作者是两位哲学家,他们从哲学、神学、心理学的角度,揭示了死亡,让我们能正视生与死。然而,我真的觉得死亡离我很远很远,所以,我正不正视,无关紧要。那就说一说关于生死的一些感觉和回忆吧。

提到生死,我总会想起许多年前读过得一本小说,他的名字叫《活着》,作者的名字叫余华。在那部小说里,我最早对死亡多添了许多感慨,愤怒,遗憾,难过,无奈,富贵从年轻到垂老,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直至最后仅剩与他相伴的.老牛——————,而在那之前,我以为死亡就是死亡,老到一定年纪,或是生了重病,总要死,正如一句话说完了总要画个句号,而不会是感叹号,省略号等一些矫情的意味深长。

今年又读了余华的另一本书《第七日》,还是关于死,这次升华了,上了些年纪的老余干脆将死亡渲染成另一个生命的开始,那美丽的“死无葬身之地”就是他向我们描绘的乐土。这些天读这本《每个人都会死———》,总会想到余华的这两部作品,多少跟这本书有些契合吧。

信手敲出的文字早已离题千万里,好吧,回到这本书,回到书的名字“每个人都会死,但我总以为自己不会”(书的名字取自美国作家威廉·萨洛扬的遗书中的一句话)也许还算年轻,所以总会生出许多新的希望,对于死亡,我没怎么想起它,当然,也有特殊。

记忆中生命里只有两次,对,是两次!偷偷地跟死神通了个电话,告诉他活着是太残酷的事,告诉他我并不期待明天是否美好,可是那个老东西一面嘲笑我的懦弱,一面用很不屑的语调问我“你真的确定你活够了?”他这一问,吓得我撂下了电话,仓惶而逃,我活够了吗?

温暖,阳光,幸福,希望——————20xx年的冬天几乎将近尾声,可是它永恒的LOGO却迟迟未到。没有雪的冬天,像没有色彩的生命,所以我知道,它总会来的,哪怕比以往时候更晚一些!所以活着的我们,应该体味着温暖,沐浴着阳光,回忆着幸福,种植着希望。这样,才能算活着!

在拥有这些简单的幸福之前,年少无知的我们,也许要经过幽长阴暗的隧道,没有灯光,没有尽头,没有人告诉我们,走多久,就能看到出口,我们只是需要不停的走着,如果牵强算是有个伴儿的话,这个伴应该就做“焦虑”,没错!“焦虑是我们的终极老师”,孤独的焦虑,升学的焦虑,失恋的焦虑,工作的焦虑,没有人承认是对死亡的焦虑,虽然这是一句大实话。

死亡又怎样,焦虑又怎样?

前两天去见一位过去的同事,也是缘于一件小事要拜托。见面寒暄几句,竟然得知这位老兄新婚刚刚两年的妻子在两个月前暴毙去世了,我还来不及合上自己的下巴,他却已经轻描淡写般调侃“娶个媳妇不容易,还得再找,唉!”

他是否有过这个念头,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以为不会是她!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四】

以前喜欢阅读但很少写读后感,这次不是不想写而是看过读友们写的感觉自己更加词穷,写不出内涵。人为何而活着?有人认为是为了爱活着,有人认为是因思考而活着,也有人认为因为责任而活着,而富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年少时的富贵,因贪图享乐不能自拔,最终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一贫如洗的贫困人家,可当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时候,又被命运开了玩笑,给母亲抓药的时候又被当壮丁抓走,苟且偷生只为一个单纯的信念——一定要活着回家,富裕时已经辜负了亲人,而这次一定不能再辜负吧。终于活着回家,看到一双儿女,虽然爹娘已经去世,女儿因病不能变成哑巴,但一家人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可生活就是如此,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谁先到来。当一切都在自我满足的幸福之中时,有庆好好的就那么走了,当看到这里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就这样走了,原本要***人的富贵因为对方是当初过命的兄弟而非县长的时候就这么原谅了,可他原谅不了自己。

偷偷的把有庆埋了,擦干眼泪偷偷的回家,最后家珍还是知道了,善良的女人也接受这样的事实。日子波澜不惊的继续,原本以为苦难就此结束虽然清贫但可以好好生活的时候,凤霞走了,家珍走了,二喜(女婿)走了,最后甚至连五岁的外甥苦根也走了,有些接受不了这样的情节,可最后又被富贵的开朗所感染着,赶着那头叫做“富贵”的老牛,乐呵呵的面对属于自己的生活。也许富贵觉得他不是单纯的一个人活着,而是所有人再他一个人身上活着,活着看生活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如果自己是富贵或许做不到如此活着,但更庆幸不是富贵,可以为活着而更美好的努力着。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自己来说,活着就是不辜负自己的所有角色,努力踏实的笑对生活,做想做的自己,好好活着。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五】

每当看见我家这只失而复得的猫时,便会想起我家楼下的老奶奶。

楼下的老奶奶个子不高,看上去有些许肥胖,一双裂痕一般的小眼睛,非常细小,一条条皱纹像海浪似的爬在她的额头、脸颊,足见她的.苍老。她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她满头雪白的头发,一卷一卷毫无规则,异常混乱,远远望去跟鸟巢完全相同。

她非常热爱乐于助人这件事,爱到极致!有一次我带猫出去玩,在楼梯口遇上我的邻居,也是一个读四年级隔壁班的同学,我们便聊了起来,这一聊事可大了,我居然把猫忘得一干二净了。等我们互相说再见时,我一转头,猫早已经无影无踪了!我一下子慌了,“喵喵喵,我的小猫,你快出来,别吓唬我呀!”老奶奶见此情景,帮我一起寻猫。她弓着瘦弱的身躯,身子微微往前探,嘴里“喵喵喵……”地叫着,她是那么认真,垃圾桶旁、花坛边都不放过,就这样仔仔细细地走遍了整个小区!她一碰到人,就描绘猫毛发的颜色,叫大家有看到,一定要牵回来。我们一直找了好久,我累得想放弃了,对老奶奶说:“奶奶,算了。猫累了,它会自己回来的。你也去歇息吧!”老奶奶听了,摇着头说:“我不累,我找到了和你说。”不知持续了多久,老奶奶终于找到了猫,她脸上洋溢着笑容,对着我开心地说:“瞧,我给你把它带回来了,你看这调皮的猫,看你还逃不逃!”猫又“喵”地叫了一声,跑到了我身边。

我抱起了猫,感动极了,连连向老奶奶道谢,老奶奶爽朗地笑了,说:“这有什么,小事一桩。”

明明可以不管闲事,老奶奶却偏选择了帮助别人,她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灵!我永远也忘不了她!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六】

婴儿—童年—中年—老年。这四个时段,我们都有很多忘不了的事。是啊!时间不等人,但我们可以珍惜时间,留住忘不了的事。

我忘不了我爷爷,我爷爷是最疼爱我的。他以前天天给我买茶叶蛋,现在回想起那茶叶蛋,我嘴边还留着当年的蛋香。在中学,爷爷过世了,我身边没有了爷爷的疼爱。我学会了珍惜亲人,长辈,更要珍惜父母,父母养育之恩都是我心里能感受到的。父母可能没有给我们万金万银。但是,他们没有让我们露宿街头,没有让我吃不好,穿不好。那都是父母辛辛苦苦用汗水换回来的。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贫血摔到了后脑。起了个五厘米的大包,我不敢告诉家里人,躲进了房间。妈妈看我不对劲就摸了我的头才知道是怎么回事。立刻打电话给我爸,让他带我去医院,去到医院。我晕倒了。不知怎么进医院的,我在医院住了一晚,醒来时发现两手贴满了绷带。我问我妈怎么回事。原来我昨天正晚哭着找爸爸,又不配合护士,还打了护士。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歉意。我看看自己的父母,他们两眼通红,一定是昨晚因为照顾我没睡好,我心好疼。

我暗暗对自己说,百事孝为先,我一定要好好孝顺父母。

到了高中,我学会了独立,搬到学校里住。每逢到周末才能回到他们身边。那也是爸爸妈妈最开心的时候,我们团聚在一起吃饭。爸爸妈妈很节俭,我不在家,肯定舍不得做那么多好菜。他们内心深处总在惦记着我,而我却痛心的发现他们白发越来越明显了。

每次上学,爸爸总是送我回校,在校门口默默地看着我平安踏入校园。

人生路上有很多的忘不了。我忘不了爷爷对我的疼爱,也忘不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更忘不了我与父母的点点滴滴。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请大家珍惜爱自己的朋友亲人,人生路上有很多酸甜苦辣。品味生活,才能懂得人生的道理。

我总忘不了她作文300字【七】

在小学生活已经六年了,但是在这六年中的点点滴滴,令我最难忘的是我们班上的同学。

我们班上的同学每一个人的性格都不一样。整天装着凶恶的外表的就是非黎泳欣莫属了,因为她每一天都会骂人,有一次,老师叫我们撕答案下来,但是黄伟华却私藏答案。这一幕被黎泳欣看见了,她马上告诉老师听。但是黄伟华看见老师收掉了他的答案,心里很不服气,他打算骂黎泳欣,但是他被黎泳欣反骂了一顿。可是我知道黎泳欣的出发点是好的。

班长黄泳琪的性格是很文静的,平时一声不吭,不过一旦是有人惹了她,她就会大发雷霆。还记得有一次,她正在安静的看书,有一个人不小心踢了她一脚。使她从书中惊醒了。他觉得很生气。哗啦哗啦地骂了他一顿,那个人只好乖乖的对她道歉,她又开始沉浸于书的海洋里去了。

张梓渝是我们班上出了名的“傻大姐”,整天都是傻乎乎的,总是很爱笑。而且她很爱讲道理,谁做错了事她都会跟他讲道理,被骂的人一听马上就笑了。

在这六年中忘不了我这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与别人与众不同的性格。这令我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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