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精彩的一天高中英语作文)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精彩的一天高中英语作文)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24 23:32:47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精彩的一天高中英语作文)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一】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二】

让我想想,噢,想起来啦!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他。

他有一对大耳朵,一张小嘴,一双灵巧的小手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他在班里学习名列前茅。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很不好,经常被老师批评。后来,他非常勤奋,努力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

最让我敬佩的是他做什么事都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有一次,他看到别人都在滑旱冰,他也想滑,于是他便每天学习滑旱冰。经过一次次的跌倒,他又从跌倒的地上爬起来继续练习。最后,他终于学会了滑旱冰。还有一次,他非常想学骑自行车,于是他便努力地去学。他刚刚上自行车,只听“啪”的一声,他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摔得的胳膊上、腿上都是伤痕。但是他咬牙坚持,心里发誓:决不放弃。终于他能够很熟练的骑自行车了。

你看我这脑子,都忘记你他是谁了吧。告诉你吧,他就是我。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三】

在六年的小学时光里,我上过无数次课,学到了无数知识。但最令我难忘的是四年级的一次科学课了。

四年级,我们班来了位新老师——晋老师,她教我们数学和科学。晋老师说话既精辟又和蔼,她对数学知识十分了解,时常给我们出奥数题来扩展思维。她不仅布置的家庭作业特别少,还对学生特别亲切,所以深受同学们喜欢。记得在那年冬天,几乎没怎么下雪,到了本该春暖花开的时候,却纷纷扬扬地下起了小雪。同学们都想下课出去玩雪,但出乎意料的是,晋老师竟然主动提出讲完科学就提前出去赏雪!同学们不仅对这位新老师更加喜爱!

一提起晋老师,我最先想起的就是一堂有趣的科学课。一直以来,我认为上科学课是最无聊的事,一翻开书,那一列列,一行行蝌蚪般的文字便令我望而生畏。硬把知识往脑子里塞,实在是枯燥乏味的过程,你看——读一遍,便想把书合住,读两遍,便想出去玩……如此反复读下去,不但一点儿收获也没有,还浪费了大把大把的时间,这可真是令人头疼的事。不过,自从上了晋老师的那堂课,我便爱上了科学课。

科学课,我们照例要背一些知识,不过,晋老师教了我们一个新招——理解记忆。只见科学书上印有一个插图,记录了蝴蝶生长的全过程:卵——幼虫——蛹——成虫,我们的背诵任务就是这些。晋老师先让我们看书读,然后看着书上的插图背,最后看着黑板背,再有慢到快。在背诵过程中,我脑子里不仅浮现出一组连环画:一个圆圆的卵里,爬出一只令人望而生畏的毛毛虫——蝴蝶的幼虫,这个幼虫经历几次脱皮,把自己结成蛹,挂在树上,过了几天,幼虫破茧而出,成为成虫,也就是漂亮的蝴蝶,然后蝴蝶再生下卵……周而复始,大自然向我们展现了许多神奇的事情。

同学们越背越快,也越背越有兴趣。这不再是背书,而是一场游戏,谁背得熟练,谁就是冠军!在我们忘情地背的同时,读书的诀窍——理解,也悄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任我们细细品味。

这真是一次令人终生难忘的科学课!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四】

在我六年小学生涯中,上的课已经是不计其数了,在这些中有令我感到高兴的、轻松的、还有让人感到难忘的、枯燥的、也有使人感到讨厌的,但我最难忘的还是那节作文课――“烧不坏的手帕”。

记得那节课的时候林珍老师带来了两个盘子、一瓶医用酒精、两条手帕、一个打火机和一个装满水的杯子。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做一个十分有趣的实验――‘烧不坏的手帕’。”手帕怎么可能烧不坏呢?我心中又犯起了嘀咕。

实验开始了,同学们都一拥而上,只见林老师先将手帕放到水里浸湿,再拧干,对折后放入盘子里。接着,再倒入酒精。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酒精,霎时,火苗一下子窜了起来,火越烧越旺,过了几十秒钟后,林老师盖上另一个盘子把火熄灭了,而那块被火烧过的手帕尽然完好无损。

老师问大家这时为什么?有人说是因为手帕沾了水。林老师便笑着对大家说:“那我们就再来一次吧!”说着,林老师拿出一条干手帕,按照同样的办法将它点燃,可手帕依旧完好无损,我们都看呆了。

“还是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林老师说,“酒精在燃烧的时候,火焰上部的温度很高,而底部的温度却很低。另外,实验用的是浓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医用酒精,酒精容挥发,而燃烧是在盘子的表面进行的,手帕是浸泡在百分之二十五的水中的,一直处于水的保护下,所以烧不怀。

听了林老师的话,我们顿时恍然大悟:任何事物都不能只看表面现象,有时候,我们往往被自己的眼睛所欺骗,我们应当透过现象去看清它的本质。这节课不仅学到了知识,还明白了道理,真是令人难忘。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五】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天【六】

光阴似箭,在小学生活中,我已走过了五个年头。在这光阴荏苒的岁月里,我上过许多令我无比难忘的课,到现在,那些难忘的课变成了我记忆中的珍珠。今天,我就选一颗最大,最美丽的珍珠送给你。

记得三年级时,我们班要开班会。可能是因为我们年龄小,班会就被我们的班主任郑老师一手包办了。看她那副认真的样子,我感到我们绝对会上一节节我难忘的班会。

“叮铃铃”,上课了,要开班会了。只见郑老师微笑着说:“今天的班会,是小能手比赛!”小能手比赛?没听说过,听着还挺有意思。同学们都坐直了,想把郑老师说的话听清楚。“今天,我们比剥豆子,钉扣子。”一听我就傻眼了。要是考作文,那我可不怕。可是我这个家里的小公主哪会干这活呀!

看到我学习上的竞争对手们都卷起袖子,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我也燃起了斗志,准备大干一场。

“5,4,3,2,1,剥豆子比赛开始!”郑老师充当主持人。我拿起豆荚,准备剥开。可这豆荚的皮这么硬,我柔嫩的小手剥不开,只好使用绝招——“九银白骨爪”——指甲。用劲力气才剥开。可这豆宝宝不听话,全都滚到地上去了,看其他同学的豆子也掉到地上去了。很快,剥豆子比赛变成了拾豆子比赛。我心想:我拾拾拾。豆子心想:我滚滚滚。我拾一个豆子,手中的令一个豆子就掉了。“停!”比赛结果是:菲菲最多,5个豆子。郑老师看着我们,无奈地摇摇头。

钉扣子比赛就不跟你说了,其结果惨不忍睹,不是这个同学的手被针扎破了,就是那个同学的针找不着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可怕”的比赛。

不过事后,我沉思:郑老师给我们上这节课是有目的的,这位好老师想让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理解家长的不容易。让我们也学会几项技能,来帮助父母完成家务。

也是通过这节课,我成为了父母的小帮手。

这真是一节最令我难忘的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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