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清爽的春风吹遍神州,这个时节捧着小说看,真的很惬意,于是,我津津有味地“啃”完了一本“大故事牵小故事,小故事连大故事”的《天方夜谭》。
《天方夜谭》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是一个幻想故事世界,人们一看,便会在此尽情遨游,还会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奇感!定会让你在字里行间流连忘返!我觉得这《天方夜谭》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的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我之所以喜欢阿拉丁这个人物,因为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魔发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 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
阿拉丁的智慧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死了魔发师,夺回了神灯.《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
总之,这本书里的童话故事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应该自己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我想:我们努力应该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童年》、《我的大学》和《在人间》是苏联伟大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著名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作者通过对自己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生活和命运的描写,生动真实地再现了我们上一代人的成长。作者生活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俄国,沙俄专制下的黑暗与罪恶是他成长的独特的社会背景,也铸造了他独特的成长方式。
《我的大学》是这三部曲中最后完成的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的他满怀希望的来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他开始为生活奔波忙碌,他在那儿上了一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接受方方面面的生活考验,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初步探索,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他生活在沙皇专制的时代,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见证了当时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及思想真实--底层民众庸俗、空虚、无奈、亵渎,同时又具有在苦难的洗礼中积淀出的善良、乐观、吃苦等美好的人性。他们的丑陋与美好无掩无余地裸露在作者观察的眼睛里,对于人们那些粗俗甚至低级下流的举止,他流露出淡淡的悲伤和无奈,但他富有同情心,他满眼都是善,所以,那些丑陋甚至不显得肮脏;他极力赞美人们的美好,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歌声,甚至是一点点美好的流露,在他眼里,这些美好闪烁着高贵的纯净的光泽--他几乎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一讲到女人,他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情绪激昂,从他那被打得残疾的身体里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痉挛。即使如此,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凭直觉我知道他的语言很美";"他的声音并不美妙,还略带沙哑,但语言十分动人,真像夜莺在歌唱";在他眼里,劳动是一种心旷神怡的战斗,"我真想跑上去这两条腿的动物,亲吻他们,他们干活时那么机智灵活,真让我心驰神往",在简单的纯净的心里,他学不会去在意生活的艰辛,更多的他会直接发现苦难中的美丽,感恩它,赞美它,并在这些荡漾在苦难的河流中的真、善、美中寻找成长的底气。
“亏”在人们的眼中是一个不好的字,凡是跟亏有关的事情,都会远离它,但我不这样认为,为什么呢?因为有他们,让我真正了解了“亏”。
吃亏是一种无言的爱。重庆江津区农民刘国江,在50多年前爱上大他10岁的寡妇徐朝清,为了这个惊世骇俗的爱情,他们逃进无人涉足的深山老林。50年来,他们相濡以沫,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纯粹的爱情生活。为让徐朝清出行安全,刘国江一辈子都忙碌在悬崖峭壁上,凿了6000多级“爱情天梯”——石梯,以通往外界。整整五十年时间,铁杵都凿掉了20多根。每一级台阶都不会长出青苔,因为他每天都用手擦,而他却从一个愣头青变成了一个白发老翁。这个人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他们却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有人说刘国江亏了,把自己50多年的时间都花在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寡妇的身上,他真的“亏”了吗?不,因为“亏”是一种无言的爱。
吃亏是一种付出。37岁的英国男子斯蒂芬·里默总爱趁夜深人静的时候,身背各种工具出门行动,而且一路小心谨慎,生怕被别人发现,他是不法分子吗?不,他是一个退役军人,他看到家附近各种公物毁坏严重,就决定晚上化身“超级英雄勤杂工”,几个月来,他已经完成对破旧长椅、绳索秋千、儿童瞭望台等18项修复工作。另外,他还自备油漆,将公园公共设施粉刷一新,里默说:“看着一些便民设施损毁得无法使用,令我心碎,虽然买材料和工具都要自掏腰包,但是能看到周边环境一天天变好,我做再多也值得”。
有人说他亏了,要自己花钱还得不到好处,还要去做,这不是亏了吗?不是,因为他收获到了快乐,因为吃亏是一种付出。
吃亏是一种美。海·怀特史东是个从小失聪的“聋小姐”。当她在舞台上踏着优美的芭蕾舞节拍献舞时,人们被她的紧密配合音乐的舞蹈动作惊呆了。可有谁知道这位美女其实是用眼睛看“音乐”而支配自己的舞姿的呢?原来她根本听不到任何旋律和节拍,她相信自己的眼睛能代替自己的耳朵。
有人说她亏了,因为自己天生耳聋,上帝给了她一个不完整的身躯,如果有了听觉,她可能会更美,不是吗?不,因为她为人们献出了她的美,因为吃亏是一种美。
是啊,因为有了“亏”才使生命更加完美,更加丰富多彩,如果真正的了解了“吃亏”,因为有了“亏”我们才会懂得付出,才会有爱,才会变得更美。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邓可晴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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