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试后,看着自己不该错的`题。是多想回到考试时把那些错题改掉。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更没有时光机。回不到过去,只能自认倒霉,可如果仔细想一想,如果考试时细心一点,这些错误会犯吗?我觉的都不会。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你不可能再考一次。时间.生命.考试……只有一次。你只有珍惜眼前的,现在的,用心去做。把握好现在,你才能更好的把握好未来。
要好好珍惜时间,在有限的生命中创造出精彩的人生!珍惜时间,就从下一刻开始,不,就从这一刻开始!让我们好好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吧,尽最大的努力去学,去做人,去珍惜。
——题记
昨天带儿子回宾居老家看望父母,小镇的四方街旁边有条弯曲而狭长的石板小巷(当地人称呼它牛角巷),走过这条小巷,仿佛穿越了“时间隧道”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在这条小巷的深处曾经有一个小书摊,小书摊的老板就是儿时的我。
小时候我最喜欢去外婆家玩,因为外公喜欢看书,他经常会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买回几本小人书(又称连环画,用线条勾画出黑白图画并配有简短文字描述,有巴掌那么大小,便于携带)看,等外公看完之后,他拗不过我的央求就只得送给我看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物质和精神文化都匮乏的年代,手里能拥有一本小人书是很稀罕的,你也就多了一份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的资本,它会让你赢得好人缘。一两年下来我居然积攒了有五十多本小人书,这些小人书里有外公最爱看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岳家小将》等,也有我们小孩子爱看的《西游记》、《少林寺》、《平原枪声》等。这些小人书我已经翻阅了很多遍,丢在箱子里觉得怪可惜,于是在小学三年级暑假的某一天我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决定到街上摆一个小书摊,把这些小人书租给其他小朋友看,摆小书摊的目的基于两个考虑,一是让更多的小朋友分享到小人书所带来的乐趣,二是顺便可以挣到一些零花钱。说干就干,于是在一个赶集的街天我的小书摊正式营业了。
那天早早的吃过午饭,我就把家里所有的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放到小背篓里,然后背着小背篓来到街上,把摊位选择在相对背静不拥挤但人流量较大的那条石板小巷,这条小巷在当时很有名气,在八十年代初期常常有很多人聚在那里进行手表、自行车的二手交易,听说更早的时候还有人在那里倒卖粮票什么的呢。
小巷深处一户人家屋檐下的台阶位置正适合摆小书摊,我用一张塑料布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些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上面,我则坐在旁边收钱,看一本小人书一般收费两分钱,厚一点的收三分钱一本,彩色的漫画书如《葫芦兄弟》、《恐龙特级克塞号》等则收费五分钱一本。这样,我的小书摊算是正式开张了。那天生意出奇的火爆,原以为小人书嘛只有小孩子才会来租看,没想到很多路过的大人也会停下脚步蹲在小书摊前看得津津有味,有的是来赶集约好在那等人(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有手机,不方便联系),他们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顺便租一两本小人书来看。这么说来,我的小书摊不仅起到乡村文化传播的作用,对某些人来说还起到了联络站的作用啊。工作第一天,居然挣到了一块多钱,一块钱在那个年代可不算小数目呀,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但由于那天只是我一个人独自去摆小书摊,看书的人又比较多,因疏忽大意有一本小人书不见了,被人偷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所以在后来我又请妹妹来我的小书摊“打工”帮忙照看,挣的钱除付给妹妹“工资”后,大部份交给父母替我保管起来,一小部分用于购买新的小人书用于扩大经营小书摊,一小部分则作为自己的零花钱。
我的小书摊除非遇到刮风下雨天不出摊外,每逢赶集天都按时摆摊的,有时候偶尔去晚了还会有些小朋友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呢。我的小书摊规模最大的时候小人书差不多有一百本左右,而且书的种类还比较丰富,有历史故事、武打、战斗故事、神话、童话故事、科幻等,有时候遇到一本精彩好看的小人书还要排队一个等一个的看呢。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竟然靠这个小书摊攒够了我的学费,这让我很有成就感。现在回想童年往事,忽然有点儿感慨:我原来是很会做生意的嘛。一直认为自己当个小小的公务员是最适合不过的了,毕竟端的是铁饭碗。自认为人愚钝,不善交际,更不会看人脸色,做事有点古板,做生意肯定不成功。此刻忆起往事,忽然觉得是不是看扁了自己呢?假如出来闯荡,会不会也能创出一番事业?呵呵,不想了,还是为这段童年趣事骄傲着吧。
这个小书摊就这样一直摆到我小学毕业。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小人书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在街上早已看不到小书摊了,就连书店也不再卖小人书了,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喧闹代替了曾经辉煌过的小书摊。以前的孩子,在小人书的世界里憧憬着我们的未来;现在的孩子,却在凶***和暴力充斥的电脑游戏中游戏着他们的童年。是的,小人书是不幸的,它终究无法逃脱衰亡的历史,这也许是时代进步的缘故吧。
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小巷里所有的房屋、石板路、摆书摊的台阶都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缺憾的是没有了先前的喧闹,不见了当年的小书摊,当年摆摊的小老板此刻虽然站在这里,却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了。当年来小书摊看书的小读者们,你可曾怀念过这个小书摊呢?莫名的非常期曾经属于这里的所有时光能一下子全部回来,如果可以,让我重回那个时光中的任何一天,一天就好。
本书的内容我只读了前面的一小部分,但是却感受颇深。因为我总是会沉陷在极其悠长的对某个人物的描写里面而忘了作者是怎么样来塑造上一个的人物形象的。有人说,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之所以留世是因为他那盖世绝伦的叙述语言。这一点我非常赞同,因为在读书的过程中深有体验。作者在文章中的叙述性语言虽然悠长但并非以辞藻华美而吸引人的眼球,但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其语言的诙谐,以及其对文体的娴熟驾驭能力。这也许与他长期模仿写作巴尔扎克的作品有关,这使得他笔下的人物无不熠熠生辉,他笔下的人物或俗或雅,或俊或俏,个性十分鲜明。
从这些语言中,我们可以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独特的叙述性语言的魅力窥见一斑。除此之外,马塞尔·普鲁斯特还喜欢用复合式的长句,一个句子中包含有几个附属句,冗长与琐碎也就成了他独特的叙述语言风格。鲁斯特的复合句式由之而构成的'一连串从属句的用途就在于不仅把某一瞬间的内心体验,而且同时把环境、景色、体验发生于其中的情势统统纳入一个完整的句子,换句话说,似乎使一个人的内心和外表在同一个时间里呈现出来。如:“维尔迪兰夫人面对我们新客人,像德·夏吕斯先生(戈达尔没有看见他啦,像我啦,听到康布尔梅夫妇到了,故意不露声色,不以为然,不动身子,对这条消息的宣布不做出反应,只顾同大夫谈话,优雅地扇着扇子,操着法兰西剧院舞台上一个侯爵夫人假惺惺的腔调说道:‘男爵正是这么对我们说的……’这对戈达尔来说太过分了。”
以我贫乏的语言不能总结出马塞尔·普鲁斯特所擅长的叙述性语言所拥有使得无穷魅力,在这里引用网络上的一则书评中的话来表达对此种语言风格的欣赏和崇拜。这些长句依靠副句的层层相叠和协调并列竖起一棵棵枝繁叶茂而又错落有致的大树,呈现出匀称美丽的框架结构,它们又如瓦格纳歌剧中那绵绵悠长的乐句,旋律优美,婉转流丽,读来悦耳动听。长句生动的形象和乐感为所叙事物增添了某种具体形式,使读者更加便于感受。独特的叙述语言、人物形象塑造、奇特而美妙的想象、细致的裂变式描写等构成一个个生动而形象的小说人物。普鲁斯特巧妙地将这些手法娴熟地运用在《追忆似水年华》中,为读者们呈现一个“近看一片模糊,远看光彩夺目”的意境。他的作品就像一幅印象画,只宜远观,只宜意会,如果非分出个一二三来,那就偏离了作者写作的本意。
我现在已是初二,离开了那天真浪漫的童年,来到了叛逆的青春期。我对小学同学已有6年的友谊了,当我刚到初中性格是那样的孤僻。心里只想着 回到以前多好,回到以前多好。
我记忆最深是的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对于女生来最放的开的,我很愿意和她聊天。
她的头发是一个蘑菇头轻轻的垂吊在肩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为她增色不少,鼻子没有那么高挺,有点小扁,一张樱桃小嘴。她喜欢打人,性格有点冲中带可爱,所以我们给她背后起了一个 母老虎 。
但是我并不觉得,她是一个很有爱心善良的姑娘。
我们在闷热的教室里上课,一些男的在后面睡觉,有的还乱哼哼。老师想管,但真的是一样的感受,也是晕晕沉沉的。这时一个小狗跑到我们教师,大家都再看那只狗。
下课了,我的同学围成一圈,争着摸狗狗。她蹲下,伸出双手,静静的抚摸着小狗。那时的她是那样的温柔。
她的的学习也很好,回回都是班里前十,我每次不会的的都会问她,她也会为我细心解答,直到我会了为止。那时她是那样的乐于助人。
她就是这样乐于助人,善良,温柔,可爱。现在她去外面上学了,我现在还是有点舍不得,她也算是我印象最深的唯一的女孩吧!
当时间如流水般逝去,当往事早已沦为尘埃,当回首已成为旧事。十四年的光阴就这样轻易的逝去了,我就这样看着现在成为了过去。
翻开旧时的相册,一切又似乎在我面前重演,有欢乐时的笑靥,有痛苦时的哀怨,看着相片一角标的日期,才忽然发现快乐和痛苦都早已成为追忆。他们早已为了新的回忆而奔跑,我却依旧沉醉在过往中不能自拔。
于是我学着开始苏醒,明白前方才是我的追求,而我该在意的也不应是已成为追忆的过去。
看前方,似乎是大雨滂沱,哪里才是我前进的方向,是追求。我们笑着把痛苦当作了风景,把快乐当作了彩虹。日子就这样如尘埃般飞扬。飞扬的像一首春天的童话。童话中,你牵起了我的手,告诉我,我们是朋友,我懵懂着点头,一切就定格在我们初遇的那个夏天,那个有着过去的你和过去的我的夏天。不经意间,成为了过去。
不清楚到底是思念沦为了过往,还是过往变为了思念。他们就像手中的一样,虽然铭刻于心,但早已沦为尘埃。就让他们都随风飘散了吧,尘埃也该有自己的归宿。
尘埃。归宿。
时间就像个残酷的老人,没有一点儿真情。有时候你想让他走快点,让他带走一切不好的,而他却慢悠悠地走,仿佛想让你尝尽苦头;有时候你恳求他走慢点,让自己在回忆那些美好的,可他却匆匆而驶……
童年就是成长后回味的。还记得小时候生活在外婆家,家里有很多舅舅和姨妈,那些相处的情景又一点一滴浮现在眼前。每天一群人吵吵闹闹,笑声总回荡在空中,一片一片…我小时候吃饭时总咬到自己的嘴皮,然后端着碗,坐在凳子上不动,他们总担心的问:“怎么了?”我痛苦又无奈的说:“咬到嘴皮了。”这时外婆总用带着宠爱的语音说:“没肉吃也不用咬自己的啊。”然后大家欢腾一片,笑声连连…有一次,家里请人耕地,又是吃饭时间,我坐在凳子上端着碗一摇一摆的。我看见客人舒服的靠在椅子的后柱,自己也神不知鬼不觉往后仰,只听“嘭”一声,我摔了个仰翻天,我忘了,我的凳子并没有后柱。幸好没摔疼我。以往这时碗一定摔个西汃烂,可这次却连饭也只掉了半粒。因此又引起一片笑声…回忆这一切都是伤感的.。如今,我吃饭时不会再咬到嘴皮了,已不是那无知、又傻又笨但却幸福的小女孩。那些往事被隐藏;那些亲情随时间而老;那些感情因距离而淡,眼睁睁看着,没办法阻止。
如今一切都变了。如果能回到小时候,哪怕生病,哪怕没有好吃的,哪怕没有新衣服,哪怕要做农活,都是幸福的。可惜我长大了,那个家成了梦,那些亲人已陌生,那些日子已远去。唯有那片记忆可随我回忆。
走进我记忆的百花园里,有些花含苞待放;有些花正怒放着;有些花已然枯萎。我走上前去,捧起一朵凋零的花儿,深深的陷入了回忆。
让得小时候,我对“父亲”二字并不怎么有感觉,那是因为我的父亲他总板着面孔;总是用“继续努力”搪塞我的百分试卷;总是早出晚归,只忙工作,对我毫不关心。
记得一个漆黑的夜晚,我坐在父亲的摩托车上,由于寒风迎面扑来,我披着父亲的外套,不由自主的靠在他的后背上,就像一只雏鹰蜷缩在一只已经成年的雄鹰的翅膀之下。
突然摸到父亲冰冷的手腕,我的手像触电一般猛缩了回来,这么冷的天,而父亲却只穿了一件—T恤衫呀!
“爸!爸!”不知是困为风速太大,还是其他原因,我连叫了几声,父亲都没有听见。突然!对面汽车大灯猛的一照,父亲那青丝中针一般的白发又一次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更紧的贴在父亲身上,想把我心中的温暖更多的传递给父亲。
泪,缓缓地,顺着脸颊流下。
父亲板着面孔是困为他要用另一种方式让我脚踏实地;父亲搪塞我是想让我不要骄傲;父亲早出晚归是辛苦工作,为了让我更加幸福的生活。
回到家里,看到桌上放着的蛋糕,我的心又一次被震憾了,我竟然忘了今天是父亲的生日!那无声的泪,又从我的脸上缓缓滑落。
回首往事,我又明白了许多,“父爱如山”我明白了父亲的用心良苦,更明白了他那含蓄的不善于表达的、沉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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