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妈妈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
有一次,我出去打篮球,回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妈妈看我回来了,便问:“孩,玩得开心吗?”我说:“还行。”
“怎么了,看着闷闷不乐的样子?”妈妈问。
“今天和李雨轩闹矛盾了,本来说好六点回来的,但是他越打越不想回来,于是我俩就吵了起来。”我说。
妈妈温柔地说;“这件事你不该和他吵架。他想多打一会儿是因为爱打篮球。”“可是我没有错啊,我们说好六点回来的,错在他吗。”我委屈地说。妈妈一听,语气高了:“孩子,就因为晚回来了,你就给他吵架,你没有错吗?如果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去向李雨轩道歉。”
听了妈妈的话,我知道我也错了,就对李雨轩说:“对不起。”李雨轩也向我道了歉。我俩都笑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妈妈。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有人喜欢自己的爸爸,有人喜欢自己的好朋友,有人喜欢自己的哥哥姐姐或弟弟妹妹。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一张小嘴巴。微笑时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妈妈个子不高,瘦瘦的`,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在我心里,妈妈一直是我最不喜欢的人。因为她就知道让我学习、学习、再学习。记得四年级暑假里的一天,我好不容易把作业写完了,准备去外面玩玩。刚要出门的时候被妈妈看到了。她问我去干什么,我如实告诉了她。“作业写完了吗?”妈妈严厉的问道。“写完了。”我回答。“那你就不会看看书吗?就知道玩儿。”在一旁的爸爸说话了:“既然孩子写完了,就让去玩玩嘛,孩子嘛,不玩怎么行。”“那你问她为什么每次都考不好?还不都因为她不好好学?去,回屋看书去。”我被吓得像一只遇到猫咪的小老鼠,赶快回屋了。从那以后,我就更不喜欢我的妈妈了,甚至可以说开始讨厌她了。
有一次,我在玩电脑时,无意间打开了妈妈的文件夹,其中有一封信。由于我当时很好奇,就打开看了一下。那是一封妈妈写给姐姐的信。信上写的,都是妈妈的心里话。妈妈说:这么多年来,她整天忙着上班、做家务,一直没有时间用关心我们。很多时候,她只是把我们丢给书本,希望我们能通过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学习读书和做人的道理......,看着看着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原来妈妈是那么的爱我们,而我却误会了她。那天晚上睡觉前,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我以前净惹您生气,请原谅我。”妈妈说:“没事儿,我很高兴,因为你长大了。”妈妈笑了,我看到她眼里有泪光在闪动......
从那以后,我渐渐改变了自己对妈妈的看法,我越来越喜欢她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哦,让我想想,是她!
她的`确讨我喜欢:高高的个子,小小的最嘴,总梳着一条马尾辫,性格开朗,爱笑。
她,在老师眼里也算得上是一名好学生。但总是改不了那个毛病——倔脾气。有一次,老师把一道题的准确答案告诉了我们,问谁还没有改,邻座告诉老师她没改,老师说了她几句才改了,还滴下了"金豆豆"。
她也有优点。
她十分喜欢读书。书,简直就是她的命根子。她总是如饥似渴得读着,好像手里的书是一瓶水,一块面包。在她的书桌上,柜子里满是一些科幻,作文,童话之类的书籍。
我最敬佩的是她坚持不懈的精神。
一次,她看到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在骑两轮车,她也想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经过一次次的失败,她的腿上,胳膊都是伤痕,但是她不退缩,勇于面对困难。最后,她终于学会了骑两轮车。
唉!看我这脑子。都忘记告诉你们她是谁了,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
我喜欢有很多的人,如父亲,母亲,姐姐……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是我同学:刘辉。
刘辉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对机灵的耳朵呢!他身高一米三五左右,很喜欢助人为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起得很早,刘辉,拿着跳绳和出去玩。我们来到一个小广场,开始练习。我们的第一场比赛比的比赛中,三局两胜。刘辉第一局一跃以90,我跳下八九未来。第二局比赛刘辉跃升百,百而我跳。刘辉第三局欣然接受了120,我跳了一百个。比赛结束,刘辉赢了。我垂头丧气坐在不开心的一棵大树下。这时,刘辉来到我面前,说:“只是为了有个好结果努力工作”然后我突然明白了,信心再度回升,回家继续练习。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让我感到很自豪!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叫王若琳。他长着一副胖嘟嘟的脸蛋。萌萌的眼睛,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小眼镜,哦!忘了告诉你们,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淑女。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他特别爱读书。尤其是这个优点,我应该向她学习这个好习惯。在下课的时候,只要不上厕所,只要没有作业,都会拿起自己的眼镜,埋头开读笑猫日记来。这一下子就是10分钟。都用在看书的时间了。有的时候他都是两节课上一次厕所。还有的时候……
反正我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学习他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再说读书小明星的上面还刻着她的名字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我对这句话有点疑问,读很多的书不就是知识渊博,知道了直接各地的名胜古迹,了解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甚至他的资料都复印在脑海里。再去这个地方的时候,什么都知道了,还有什么要理解的呢?
我喜欢王若琳坚持读书的精神,并在这里表现出了他独特的一面——拥有毅力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爸爸的脸像大鸡蛋一样,眉毛像月牙一样,眼睛像葡萄一样,鼻子尖尖的,嘴巴像一条弯弯的船,头发很短。
我很喜欢把别的原因是:爸爸老是把好东西,有营养的东西给我和妈妈,没有营养的东西给自己,爸爸把我从小养大,教我做人、叫我说话、帮我学习等很多都是爸爸教我的,这些事是多么难做到的呀!,爸爸不管有多累都不害怕,早上送,晚上接,我想爸爸已经很累了,特别是爸爸的职业让人尊重。
我喜欢我的爸爸,我爱我的爸爸,我长大一定要报答他。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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