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1-02 15:34:07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一】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死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二】

在这美丽神奇的大千世界里,有许许多多可爱惊奇的小动物,有大象、老虎、海龟、小鸡等等,有人喜欢大象,因为它庞大憨厚;有人喜欢小鸡,因为它小巧玲珑;还有人喜欢鸟,因为它聪明好学……我最喜欢是活泼可爱的小狗,理由吗就是它忠诚守信。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他可是我家称职的门卫。有它在,我们全家可是百分之一百,不,是百分之二百的放心。

它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一致第向下耷拉着。一听到外面有一丁点的声音,两只耳朵立马就都竖起来了,嘴中还不时的呜呜几声,好似一位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你一直看着它,它就能用眼睛吓唬你。它有黑呼呼的摸起来总是湿润润的`小鼻子,很有趣的,平时喂它东西吃时,它就先用鼻子闻一闻,想吃的话就一口叼住食物转身就跑到它的”宝地”慢慢享用了,当它不喜欢或已经吃饱的时候,它就用嘴巴往外退送的或找一块“尚方宝地”埋起来了,是不是很有趣呢。它有四条长长的腿,跑起来都可以和汽车相比的。它的脚掌上有坳黑的脚垫,让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响的,所以它也经常会跟你玩”袭击”的,让你吓一大跳。

它一摆一摆的尾巴是我最喜欢的,是白色和浅黄色相间的毛,抱着它马上就能感受到它的体温,暖暖的柔柔的,我每每抱着它总是舍不得放下的,就连睡觉我都想抱着它的,它睡觉的时候经常是把自己倦成一个球形,把头埋在身体里,这样在天冷的时候也可以保持体内的温度。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既然它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那么我们也要做狗最好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三】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雪白雪白的,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为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四】

胡老师是从五年级下学期才开始教我们,是来接替我们以前的邹老师的。邹老师去农村支教了,而她则刚回来。她走上讲台所说的第一句话,我至今还记得:你们在我眼中都是一张白纸,都是善良可爱的,我希望你们把这张白纸画成一幅美丽的画卷。

其实,在胡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之前,我虽然有些期待,但更多的\'还是紧张,因为那时我的语文成绩总是在80~85分段里徘徊,三年级时还险些掉出70分。不过没多久,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师。我觉得她很特别,上课时不仅风趣诙谐,还常挑那些成绩起落较大的学生(比如说我)回答问题。小学的语文不像初中语文阅读分析那样繁琐,甚至要求“标准”,所以我回答问题时就没有负担感,而她总在我回答完问题后,报以一个微笑或很普通的赞美的话,让我对自己的答案充满信心;下了课之后也不像别的老师一样直接回办公室,常在班级里陪着我们,像朋友一样和我们聊天、说笑。

在胡老师教我们之前,我总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小草,是落在草丛里没人发现的那种。哪知才第二个星期,她就注意到了我。她说,她知道我以前成绩不好,但她相信我,相信我成绩能够提上来,不想让我放弃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没有信心。

有了胡老师的理解和关注,我没理由再让老师失望。我暗下决定,不管眼前困难有多大,我都绝不畏惧。我一定要让胡老师看到我的努力,看到我的进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老师对我的一片苦心。从那以后,我的成绩就渐渐的提了上来。特别是语文,有了长足的进步,英语和数学也均跳上了优秀平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善解人意且温和善良。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五】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就是小白兔。

它浑身上下一片纯白,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仿佛在倾听着家中的一点点动静;它有一条短短的尾巴,它的嘴巴一张开,大大是两颗门牙露出来了,就显得它更可爱了。

小白兔喜欢吃的东西有青菜和胡萝卜。它吃起胡萝卜来用两颗大门牙“咔嚓、咔嚓”地咬着那美味的萝卜,吃得可津津有味啦!

记得有一次,我到外婆的邻居家里玩,他们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起先它不但跟我很陌生,而且还看都不看我一眼呢!我灵机一动,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我拿了一些胡萝卜丢在里面,我就走到边上偷偷地看。它看见没人了,就吃起胡萝卜来,我悄悄地走过去,小白兔跟我有点熟悉了,我很高兴。慢慢的,我就跟小白兔越来越熟悉了,就成了好朋友。

我和它继续玩。可过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小白兔恋恋不舍地看着我,好象在跟我诉说:“记得以后要常来看我哦!”我也跟小白兔说:“好的,我有空时一定会来的,请等着我吧!”然后我也就依依不舍地走了。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小动物——小白兔。

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小作文初一【六】

有一本书,从高中时就一直陪伴着我,它是一本小说但是我却不知疲倦的一遍一遍的阅读。以后是细细品味或者是匆匆翻阅,总是能读出不一样的味道。 机缘巧合下我得到了这本书,记得还是初中的时光,无意间看到电视上在播放一部电视剧《尘埃落定》。电视剧中呈现的西藏的风景,湛蓝的的天空以及静谧的\'草原以及给人激进的高原景色一齐向我涌来,瞬间被击中那是还算懵懂的心灵。不知不觉得就被这部电视剧吸引,还记得那会家里信号不好时不时地出现满是雪花的现象让我感觉无处适从,在加上爸妈管的比较严所以更加珍惜那些观看机会,往往在这种相对极端的环境下自己更难忘这些瞬间,好似被激发潜能似的,对剧中情节、人物、语言如数家珍。

慢慢的我的目光从风景转移到故事情节上了,情节的一步步推进,跌宕起伏。很久之后我攒钱买到了这本书——《尘埃落定》阿来。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西藏,土司制度并没有随着清政府的覆灭而崩溃,反而没有了束缚更加强大。故事是以第一人称“我”慢慢讲述的,“我”是个“傻子”,是麦其土司醉酒后与一个汉族女人生下的,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母亲因为“我”是傻子而气的没有了奶水,父亲而是因为“我”是“傻子”从来不把我看在眼里,哥哥则是更是没有把我当回事因为“我”仅仅是他的一个傻弟弟对他的土司继承人造不成任何威胁。虽然我是傻子,但毕竟是土司儿子,堂堂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下人们对我是毕恭毕敬,虽然他们也同样认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故事就这样很奇异的发生了,“我”是土司制度的繁盛到衰败的见证者,也是共和国在西藏政策见证人。

土司制度本身就是中央政府为了限制藏族组织产生一家独大的措施,随之而来的就是各土司之间的矛盾不断,你来我往。在这个小世界里,“我”就是这样奇异的存在,与下人为伍但又在思考关于“辖日”的问题,为什么人要分成好几种等级而又同样活在同一个世界里。

乱世中往往只有我这种“傻子”才能看清个中关系。每个土司都是有联姻关系的个体,但在金钱、地盘等等问题面前显得格外的“不认人”。土司社会随着外来势力的介入不断分裂,最后也终将走向了道路。

面对乱世,“我”这个傻子显示出异于常人的冷静和想法,这也让其他人很正常,因为在他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随着”我”的预言一个个实现,土司的世界发生着变化。不断地借助外来势力打压对手,另一方面却被外来势力控制,一步步成为别人的傀儡,慢慢毁灭。“我”的独善其身显得尤为重要,“我”不是土司,我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傀儡,“我”

能够为将来做打算,因为“我”能预言。对现实的认知以及变化都能使自己免于其难,最终在新中国政权到来时得以善终。

“傻子”的思维是我对这本书喜爱的一大原因,因为能及时认知世界并能够有相应的变化,冷静的头脑和大智若愚的境界确实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的重要的品质。

尘埃落定后,一切归于平静,唯有世界与自己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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