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尾巴里,他们神采奕奕地穿上多年前翘楚盼望的学士服,戴上那方正的象征学士身份的帽子,留下大学时代岁月的铭记。
他们朝着头顶的那方天空抛掷着喜悦,他们欢呼,他们奔跑,他们毕业了;他们肩并着肩,簇手相拥,手掌相击发出清脆的回声,传递着即将远离前珍重的心意;他们驻足在校门口、文心湖畔、情人坡,回首的是一幕幕动人的年少轻狂…
她们摇曳着湖蓝色的五四青年装,婀娜着曼妙的身姿,倚着依依杨柳,浅浅而笑;她们用食指和中指的指尖相触,拼接着多角的星星,即使别离至少曾经都是那颗美丽的星星不可或缺的一隅;她们扬着音,沸腾着倔强的青春,她们冒着雨,在朦胧的烟雨中低吟着温婉的往昔……
不是所有的`笑容都能绽放在明媚的晴天,可是就算是渲染着烟雨的日子,他们依旧可以扬着最美丽的微笑,给最后的离别,留下青春的骄傲与明媚。
四年,似乎一眨眼便已经走到了尾声。为即将到来的未来,有人慌张,有人迷茫,有人期待满满,有人疲惫不堪,有人还是站在那里,一如曾经的十八岁。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四年的大学生活悄然接近尾声,同样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有些人,有些事,有些风景,悄悄地被珍藏成独家的记忆。
有人会记得,班级的毕业酒会,醉酒的大家,笑着,哭着,闹着,有着不舍,有着不甘,泛着淡淡的栀子花的忧伤;
有人会记得,那年的自己,手中的篮球就像自己的梦想,三分的弧度跌进篮筐,快意着青春的肆意潇洒;
有人会想念,那年的他们,舞动着火红色的身姿,盛放着热烈的青春,洋溢着胜利的骄傲,因为他们是一个团队;
有人不会忘记,曾经的图书馆,那些考研日子里夹杂的自信与煎熬,不会忘记自己对自己说要坚持,没有理由放弃;
有人无法忘记,那些个日日夜夜,相伴四年的兄弟姐妹,也许拌嘴,也许吵闹,但是最艰难的日子依旧相互陪伴。
走过那么长的一段路,看见不同的人,不同的风景,总有一些人,一些事是你独家的记忆。时光川流不息,也许有一天,你已然满头华发,忆不起从前,但是时光会记得,那些年一起的独家记忆。
伸 开手掌,下意识地用不宽厚的手掌遮挡太阳光,阳光透过指缝,碎碎泻泻地散落在这个初夏的季节,就像散落的梦想,化做碎落在地的心事。
青春肆意,神采飞扬的日子里总是难免有着那么多的遗憾,却是那么和谐得喝着拍子,一起协奏着明媚忧伤的进行曲
有人自责四年的青春里有着有太多的半途而废,没有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做事情总是三分钟热度:有人失落玩命的考研,却没有好好地玩,没有打过dota;有人后悔没有读万卷书,也没有行万里路;有人懊恼很多想法没能实现,只是想想而已,比如女朋友……
有缺失,有遗憾,才懂得弥足珍贵,这才是最美丽的青春吧。因为错过,才懂得珍惜;因为缺失,才努力去争取。
是的,四年,总是会有坎坷,总是会有分分合合。可是真的要在一起,就要拿出向日葵不放弃阳光的倔强与坚持,就像一个姐姐告诉我的,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分开,要对自己有信心,一个方向一起前行,要学会谦让与包容。
坦然的朋友关系,许多事情来得更轻松自如,但我潜意识里把你放在了好朋友的最上面。
中午的饭堂是最拥挤不堪,人满为患的时刻,为了让你可以不用辛苦地站在旁边看着别人吃完了才有位子,我改变了原先的吃饭时间。我宁愿故作饥饿状提前闪人跑到食堂打饭占位,然后等你迈进食堂的时候,向你挥手,若无其事地说:“真巧,我刚吃完,你坐这吧!先走一步了!”怕你会引来闲言碎语,我从不与你同桌吃饭。
会有女生托你递情书给我,可我却丝毫没有兴趣。我调侃地笑道:“我不喜欢低俗的女子,与其和她们交往浪费时间,倒不如和哥们一起挥洒在球场上!”于是,你更放心地与我相处,无所顾忌地同我开玩笑,我们度过了一个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你住学校,而我走读,每逢梅雨季节,我故意把老妈塞给我的雨伞放在家中,只为下了课向你借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的片刻,其他女生递来的雨伞都被我拒绝了,我向你嘟囔着:“我可不想欠那些小女生的人情!”
渐渐地,我们更加默契起来。一些大课是几个班合在一起在一个偌大有回音的阶梯教室进行的,我会发短信提醒你帮我占座位。其实我心里清楚你一定不会忘记的,但是那样就可以顺便询问你在做什么,然后引出其他话题。
也许我们太亲密了,超出了友情,变得稍有暧昧。
这都是周围人给予的压力,终于有一天你忍不住发短信问我:“你不会喜欢我吧?”
在反应了三分钟以后,我打下了那一行违心的字:
“当然不了,我们是好哥们啊!只要你不喜欢我就行,哈哈……”
“那我就放心啦”你肯定的回复几乎同步发来,让我大失所望。
而我内心最真实的声音是:当然喜欢了,从第一眼见到就注定了对你情有独钟。对你一见倾心,但是和你现在的关系我很满足,至少可以看着你笑,看着你哭。我明了如果这样发给你,会给你带去困扰,不是我对自己不自信,而是我明白你不是一个对感情说变就变的女子。
你很少哭,偶尔遇到很感人的事情你会眼眶红润,而后坚强的隐忍过去。而那一次,让我无法忘怀,他伤了你的心,而我的心也如刀割一般疼痛。
对于你们的爱情,我很少过问,你偶尔不经意地提到他的名字,看到你妩媚的笑容我的心竟隐隐作痛。但我反复安慰着自己,你幸福就好!然而,你和他的爱情始终是无法延续下去的,从你一次次跟我提起他的频率中就能察觉出来,高中的单纯青涩情感脆弱稚嫩,经不起时间与空间的阻隔。他在城市那边有了新的女朋友,而你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偶尔看见你眼泛泪光,我真的很想拦你入怀。但我是君子,不能乘人之危,唯一做的只是在网上搜索一些冷笑话,逗你开心,看见你的笑容越来越多,我的心里那块大石头渐渐有了着落。
一切来得太突然,让对感情本来就迷糊不清的你更加惶然,而我在这个时候是你最好的倾诉者。我知道不能乘虚而入,所以迟迟没有表白。
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陷入了爱情的漩涡,无法自拔,但面对你我总退缩。我害怕遭到你的拒绝,那样你不会再想见到我。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家里人让我出国,签证已经下来了。我的表白并不是增加你的压力,而是我要勇敢去面对你。无论你是接受还是拒绝,我都将离开。我的思念会萦绕你左右,唯一不放心的就是你。
看见你时,简单的装扮,略施珠粉,虽然如此还是无法掩饰憔悴的面色。足以让我无地自容,泪水瞬间溢出眼眶,在饭桌上你跟我道歉,是的从小到大在你们跟前没委屈过我,现在同样如此。
我亦自始至终的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是千不该万不该,把我生的如此这般倔强。你没有想到我的仵怩,却还像以前那般对我好,靓静请不要担心,我还是那么爱你。
我只是静静看着自己一昧的无理取闹,放纵自己的妄为。总要伤害身边的人,(www.lz13.cn在一遍遍磨合自己的行为。而此,我只是个平凡人,沉默,冷漠,无奈,念旧,淡定,现在的我继续过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没课时,我会盘坐或躺在床上看,《不朽》、《简爱》。整天,不发一言,在人少的地方穿梭,在安静中,我喜欢熙攘的感觉,四周都是陌生人的脸孔,形形色色的表情,所有人都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们,那些时候我只是感到无助的想你。我喜欢在你面前踱来踱去的,那天晚上趴在摩托车上,你从后面环抱着我,我用温润的嗓音和你说话,那刻你就坐在我身边那么近又那么远。
长长的脸颊,童稚般的笑声,下车以后拍了你焦急看时间的模样。很可爱,我则在一旁仓促的傻笑,喜悦抹去了一切其他的感情。我说,执子之手,携手永恒,不离不弃。用我的一生去读尽你的一生,靓静,我爱你真挚,热情,始终如一。
闲暇时光,习惯独坐在书房里,或静静聆听一首曲,或细细品读一卷书,或慢慢梳理一段过往……在生命的每个段落,我都努力感受自己灵魂的回声,用文字堆砌一座方城,怀一份安暖的心情,走过云淡风轻。
因为爱极了徐志摩的那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所以,我日夜踩着轻柔的步调,和着凌波水韵,翰墨流芳,把前尘和现世的情节放逐成如歌的行板,携一袭江南梦,轻解罗裳,独上兰舟,载一路水光波影,向时光寂深处漫溯,漫溯……
我喜欢雨。每每走在雨中,倾听着雨的声音,欣赏着雨的舞姿,一种淡淡的丁香情结便在雨雾中缠绕,不休……那雨雾中的白墙青瓦,小桥流水,亭台楼榭、还有那移动的伞影,总能勾起我无限遐思,真的好想拨开那层层雨雾去追寻那一段段远去的往事。
我喜欢紫色。假如我的回忆可以有颜色,那么,我希望是紫色,一如那紫色的薰衣草;假如我的梦想可以有颜色,我也希望是紫色,一如那紫色的玫瑰。此生,我总想化身为云水深处的紫丁香,静静花开,独绽一隅紫色的风景,轻轻散发素韵暗香,随风摇曳一份普罗旺斯的浪漫与风情。
我喜欢在文字中舞蹈。我希望我的每一个落点都有诗情画意,我希望我的每一次旋转、翩飞都有无限风光。我愿:我文如我心,纯洁透明;我文如我梦,美丽永恒。
我喜欢在丝竹雅韵中生活。一张深幽古琴,一袭浅紫裙衣,阑珊中,温一壶月光做酒,独坐画楼一隅,看柳影波动成午夜里一道寂寞的风景,然后,想象爱情恒远的缠绵,任思绪轻轻滑过岁月的画布,浅浅地微笑,远远地游走……
拾起那些飘零的记忆,在梦里,我时常独自乘着旧时风,踩着旧时云,去沙漠寻找楼兰,去戈壁摇转经筒,去雨巷,学丁香姑娘移步青石板,去潇湘馆,学黛玉锄葬落花……
真的很想隐居幽谷,静观枫飘梅落,烟笼竹林,抚琴弄箫,捻词吟咏,醉卧迷濛烟雨中;真的很想在静幽中,披着长长的皓月清风,沐浴着春风拂过脸庞的温婉,舒展广袖,与蝶共舞。今后,我要优雅地活着,不为境遇左右,不叹世道悲凉,不让自己颓废,不让自己庸俗,不被名利蛊惑,把忧伤抛在身后,任风吹散;把欢颜挂在季节枝头,微笑向暖。
我要做出水青莲般绝尘的女子。如莲一样出淤泥而不染,处幽谷而独芳,濯污浊而清纯,让流动的萤火妆饰梦境,轻轻抖开红尘的束缚,花开成画,花落成诗,纵然花瓣凋零,也要成就自己在臆想中描绘的彩墨画。
我要铺就一张月光素笺,写下今世莲语,让张爱玲的那句:“做个善良的女子,心不怨恨则美丽,心存宽恕则圣洁。”常存心中,淡定安逸,学会懂得,学会慈悲,守一怀净土,盈一眸恬淡。
我要活在自己营造的世界里,不管有没有人为我喝彩,我仍要洇开心田淡雅底色,以兰之清幽、莲之纯美、梅之傲骨,活出一个人的精彩。“只要心中有美好,岁月便可以永远不老”,无论哪一个季节,我的心中都有花开的声音。
今生,我愿素袂洁颜,凝花香于指尖,泊一盏心灯,剪一束白月光,照亮前程,与文字相依,低眉行走,留一路温柔诗梦,在滚滚红尘中留下自己独特而妩媚的一笔。
我愿,倚在时光寂深处,做个安静如莲的女子,不去管流水是否追逐落花,不去管时光是否斑驳红颜,不去管青丝是否变成暮雪,拥一缕莲香入怀,安之若素,让淡淡的人生如溪水般缓缓而过。
如此,即便红颜老去,又何妨?
红梅花开的时候,是三月的第一天。这天,我整整忙了一个上午,开会,发通知,处理文件。历时三年的办公室生活,已让我行色匆匆,对身旁不太紧要的事物熟视无睹。就连晌午穿过园子,踩着那些弯曲而错综的小径去食堂时,我也这么,随意地张望,天马行空。钻进,穿出,犹如从一间屋到另一间屋。
到了半下午,我这才从电脑前的疲惫中抬起头来,一眼瞥见窗外那已阳光普照了一天的世界。几个闲下来的人,置身于春光乍泄的金晖中,就着碧树丛中几簇红花或远或近的映衬,或诿诿交谈,或悠然独步,将一个橙黄而光亮的天地,浓墨饱蘸,鲜活流涌。我几近惊诧:莫非“春暖花开”已然到来?
我想起几年前那个卧轨自绝的青年诗人海子,以及他那首随风而舞的灵魂的吟唱——《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然而,今天这个灿烂明媚的三月,会是他的期盼与怀想么?在四季的反复轮换中,此春,彼春,是从一间屋子走进另一间屋子,还是从一场灿烂走向另一场灿烂?
我挥去屋子里冬日沉积而来的阴晦,去到外面的园子。站到一棵邻近的红花绽放的枝头前,自喁似地问,这是什么花呢?红梅花!身旁有人轻快作答,不容置疑。我禁不住笑道,它与桃花如此神似,看来以前我在网上所找的那张桃花的图片,实为红梅花了。两相比较,红梅花的红,更为浓郁而深润。
打开大脑的记忆库,我没有搜索出半点关联红梅花的故事。顶多,在人生的匆匆过往中,偶然识得一两个唤作“红梅”的女人。这诸如:红梅,今天下班后做啥?打麻将。你老公又没回来吗?你问这个干嘛,想找机会呐……女人嬉笑作答,不乏成熟韵妇的调侃。原来,名字与花语,原本就毫无关系。从名字到名字,就是从一处房前到另一处房前。
这正如,一个人一个世界,而女人则是给男人看的一本书。然而我,却都几近茫然地,路过。人生的几多遐想,在岁月的漫烂中,开放,凋零,沉寂。生命总是像一列快车,匆匆掠过,不留声息。谁经过谁的世界,都不经意。如同我眼前的这个园子,以及那春暖花开的时刻。或恒久,或倾谢,谁又说得清。
这园子,和一个女人有关系。或者,确切地说,那是一个颇为年轻的女孩。她总是习惯性地沿着园子内侧的边道,行色匆匆,越往后来就越增大了跨度,幸而有时,还会与同行的女伴,时而偷偷瞅下身后的人影,窃窃私语。这让我无由地念及,园子里那座横卧而堆砌的假山,传闻有七十条猫的故事。
男人在追求女人人时,总以为是在俘获一只猫,温顺而柔软。一旦娶回家,这才发觉,曾经的那猫,居然是一头母狮。而终在此时,才恍然看见生活的真实。顷刻之间,所有的浪漫,化作乌有。生气,吵架,甚或离婚,生活的假像,在世事风雨中,历尽坎坷,直抵人性最后一线尊严,以及苟活于世的价值。红梅花开的诗意,在春暖花开的日子,崩溃,消失,继而代之的,仍是现实主义那无可替代的价值,及其牢不可破的价值体系。
我欣赏红梅花儿,以及它那随春而来的怒放,不只是因为神秘。在未知的世界里,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世界永不疲倦地重复,如同波浪中的旋涡,泛起无尽的渣沫。新意的,或新意的,准新意的,随波逐流,盘旋打转,去向莫明。
恍然中,一队戒毒者,身着猩红的装束,从园子的尽头齐整地走来。当他们几近麻木地穿过那丛红梅花时,我清楚地瞅见他们面容之上的淡漠。“一朝吸毒,终身戒毒。”我不敢想象,他们的人生,还有几多璀灿。还能像我这么,像那些闲下来的人们那么,一古脑儿地臆想,生活的诗意与未来的畅想么?我屏住呼吸,任由他们从面前经过,流进医院的各个诊室,去寻求病痛的抚慰与包袱的解脱。如同瞧见,一群世人的塑面,从一间屋子去到另一间屋子。
或许,他们那年轻而憔悴的身影后,也有自己或叫红梅或不叫红梅的女人,在人生的另一个端头,无尽地守望。或殷切,或落寞,无情地消蚀着原本绮彩的青春,如同那重重叠叠堆砌于假山之上的石块,无论风吹雨打,斗转星移,都毫不吭声。人生之沉重,三言两语,又怎能说清。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们还有着梦想么?还有着那为了或叫红梅或不叫红梅的自己的女人而激越奋进的神采么?然而,却没有人能够回答我。有的只是这个宽阔的园子里,那些春意盎然的绿树,以及点缀其间的红梅花枝,迎风轻颤,沙沙作响。
黄昏就要来临,阳光已经褪尽。我收拾好心情,走进屋子,迎向那无形而生冷的阴晦,开始下班的准备。窗外的园子,悄然冷清。灿烂的阳光,带走生命的鲜活,岂止一季。
三月,红梅花开,让人们的遐想,于春暖花开中,不只是从一间屋子到另一间屋子,亦无关于是否有过那个叫海子的诗人。
发生在德国某个公园的湖里,一只黑天鹅和一艘白天鹅船的故事。黑天鹅喜欢上了那艘美丽的天鹅船,白天鹅船漂到哪里,它也寸步不离地游到哪里。人们都以为黑天鹅把白天鹅船当成了它的女朋友,可是没人知道他是爱上了一只白天鹅还是仅仅是一艘天鹅船。后来人们惊奇地发现,原来,这只黑天鹅是母的,他是把白天鹅船当成了她的男朋友了。不管人们怎么认为,反正那只傻傻的黑天鹅就是至死不渝地跟着那只“白天鹅”了。
这是一则有趣的故事,如果现在去德国,估计还能看到那精彩的画面呢。趣味之余,总想问个“为什么”。为什么这只黑天鹅就是认准了那艘天鹅船呢?她怎么就不去同伴中寻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伴侣呢?她是明知那只是条船也要和她朝夕相处,还是误把船当成了同类呢?可就算误认的假设成立,那么仔细想想,如果是在远处看到,或许会当成是真的天鹅了,白天鹅如此美丽高雅,当然能博得同类的\'爱慕。但是黑天鹅天天和它在一起,怎么能不知道它不是呢,如果是的话,他们之间应该有语言,有交流,有体温,可那艘天鹅船摆明了就是冷冰冰的啊,黑天鹅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所以,黑天鹅肯定至少知道那不是她真的同类。那么,她是把它当成了一个可以天天陪伴自己的玩具,还是白天鹅船长得实在太象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了呢?
早晨起来,地上竟已厚厚一层白皑皑的雪;雪花仍在风中舞蹈.
我穿好大衣,戴上帽子,想出门看看今年的第一场雪景。
街上行人极少。
我来到市中心广场旁,看到广场中央有几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孩子们在打折雪仗,飞奔跳跃,虎虎生风;嬉笑声随风而来,忽大忽小,如同山风带来的谷中流淌的溪水声。
我正看得入神,身后一阵粗壮的喘息声使我调过头来____是两个腿部残疾的女孩.她们互相搀扶着在锻炼行走.我十分感动,便说: “孩子,走一走,歇一歇。”
孩子们见我与他们说话,停下了脚步.他们很有礼貌地说: “老爷爷早!”
“你们也够早的了!”我看到她们红扑扑的脸上满是汗水,极心疼地说: “孩子,走得慢一点,看你们累得满头大汗,小心着凉了,你们有这样大的决心,腿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我们俩定了计划,年底要甩掉拐杖.不付出更大的努力,目标是达不到的!”那个稍大的女孩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坚定地说.说完,他们胳膊挽着胳膊,一拐一拐地又在雪地上前进了.他们脖子上围的红围脖,在风雪中飘动着。
姑娘的话叫我折服…… “不付出更大的努力,目标是达不到的.”这话是中国青年的心声!是一个永不言败的心声!
我正在沉思中,一个女青年喊了我一声: “大伯,你的围巾被风吹掉了。”随后将围巾从雪地上拾起来交给了我。
“啊!谢谢!你们拉了车炭?”我看到小平车上装了饱饱的一车炭,礼貌般地随便问了一声。
“给我们村里那个五保老人买的.”一个女青年说。
一个拉着,两个推着,小平车吱吱呀呀地滚过了我的身旁..三个女青年的红头巾在西风中飘呀飘呀的。
在我眼前,那红色的袄,那红色的围脖,那红色的头巾,都在风雪中变化着,变化着,变成了一朵朵盛开的红梅花。
森林国是个贫穷的国度。因为这里没有知识,没有人会读书,会写字,都是些文盲,所以这里的国民都过着穷苦的生活。而住在首都星星城的狮子国王和它的那些贵族、绅士们,都守着开国时留下的基业,过着豪华的生活。
一天上午,在通往首都的大路上,走着一只大猩猩。它,就是两年前出国谋生的拉伯特。拉伯特本来是星星城的贫民,可现在却是衣冠楚楚,鼻梁上还架了两个“圈圈”。它一进城,见了熟人就讲:“我带来财富了,一笔可观的财富。”人们一听,都莫名其妙,围了上来。拉伯特的肩上还背着一叠叠订好的纸。有人翻了翻,里面都是些横横竖竖,谁也看不懂。
这时,拉伯特被人们拥上了一座高台,它激动地大声说:“乡亲们,我今天带来了一笔可观的财富,能使大家结束贫苦的生活,迎来幸福的明天。这笔财富就是知识和文化。有了它们,就能让大家金银满库,粮食满仓。”这时,台下一阵***动,大家都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静一静,静一静!”拉伯特又说话了,“只要你们捐款建所学校,免费上学,只要认真学,你们一定会富起来的!”台下又是一阵***动,不少人都半信半疑。可是,没办法,谁也不想再过穷苦的生活了,就捐出了仅有的几个钱,报名上学。
这时,这个爆炸性的新闻传到全国最富有的一个绅士——狗熊莱克先生的耳朵里。这个莱克先生是全国有名的老顽固。它知道后,只是轻蔑地撇了撇嘴:“什么?知识?这不过是穷光蛋们的一种游戏!它们是永远不会富的!”
过了不久,学校总算勉强建起来了。拉伯特当了校长。第一节课,校长教它们最基本的语文和算术。这些学生们虽然很穷,可是都很用功。只用了一年的工夫,他它们就会把知识运用在劳动上了。
水獭自从学完水利学后,便在河边完成了一个大型水利工程。从此,人们再也不用肩挑水灌溉农田了。鼹鼠学完地质学后,开始在地下找金矿。果然,在森林国境内一连找到了十多处金矿,开采了不知多少黄金。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粮仓里堆满了粮食,金库里全是黄金。拉伯特的诺言终于实现了。从此,森林国成了个富庶的国家。
而那些绅士,尤其是那个莱克,还是不想学知识。它看着那些“贫民”们竟成了富翁,而自己却成了全国最穷的“绅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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