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对中国来说,是一种狡诈的动物,在童话故事里,狐狸都是一个“坏人”的角色,如:“狐狸骗乌鸦的肉”,“狐假虎威”……人们早已对狐狸恨之入骨,然而在法国,狐狸的“地位”却截然不同,它在法国人眼里是:幽默,乐观,从不屈服。从《狐狸列那的故事》中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书中的主人公――狐狸列那,和它“舅舅”――大狼依桑格兰总是有许多冲突,但每次都是列那取得了优势。因大狼的残忍和贪婪,使大家十分厌恶。
它总是逗弄大狼,使大狼几次被它的计谋给骗得走投无路,比如说那一次,狐狸把大狼的尾巴冰在小河里的冰层里,大狼的尾巴拉不出来,第二天早晨,一位农夫看到一只狼的\'尾巴冰在冰层里,正要去砍大狼,结果农夫摔了一个大马趴,刀子一挥,把大狼的尾巴齐根砍掉了!从此,大狼就没有了尾巴!这个情节我特别喜欢!
从表面上看,狐狸列那似乎胸怀恶意。但如果仔细想想,就觉得他恶中有善,平中有奇,含意深刻。他帮所有的动物除掉了天敌——狼。由此看出,他没有站在与他从小做游戏的狼“舅舅”的立场上,是多么“大公无私”啊。
无形中他告诉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要不屈不挠,像列那那样想方设法多次去战胜它。也许现实不如人意,但它犹如一架天平,舍弃一边,另一边便会得到升华,就像列那所做的:他在斗争中,截然把病痛抛在一边,和大狼做生死抉择。很快地,春光来到了列那身边。
读完这本书后,对狐狸列那表现出的聪明才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我们先要分清是非善恶,把聪明才智用到正道上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能像列那那样是非不分。遇到困难时不退缩,自己要自信乐观,勇敢面对。而不是学胆小怕事的兔子兰姆等等。书中还有许多知识点值得我们学习的,是要我们在生活中去磨练和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打开书柜,一本书猛然跃入我的眼帘,它的名字叫《格列佛游记》,是英国的斯威夫特写的。
《格列佛游记》主要讲主人公格列佛酷爱航海,流落到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的离奇经历。我发现,这本书里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人,比如——格列佛
他是个聪明机智,正直勇敢又善良仁慈的人比如上次几名恶汉向格列佛放箭,官兵捉住了几个罪魁祸首,交到格列佛手中,任由他处置,由于当时在小人国,所以格列佛并不害怕他们,可是,格列佛想:他们只是一时无知,并无犯下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还是放他们一马吧。于是,格列佛先是把绑着他们的绳子割断了,再把他们一个个都放了。格列佛如此宽宏大量,值得我们学习,
格列佛初到巨人国时,被一个巨人抓住了,幸亏格列佛聪明机智,没有挣扎,还乞求那人放过他,这种“苦肉计”生效了,使格列佛免遭灭顶之灾。还有一个“人”值得我们学习,确切地说它应该不算是“人”。
灰马并不像其他的国王一样,对外来者产生敌意,而是仁慈友爱地对待。在它统治下,慧骃国崇尚友谊、仁爱、礼仪和文明,毫无罪恶的概念,它很注重对年轻慧骃马的教育。这些都是值得人类效仿学习的地方。
读书使人明智,通过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传说在远古时期,有一个狐狸叫:列那,列那的表哥叫:猪獾葛令拜,列那的舅舅叫:叶森格仑,舅舅的妻子叫:海梅林,还有三只小狐狸。
我觉得列那列那又聪明又很狡猾,有一次,他和舅舅同时看到一块香肠,列娜用诡计把舅舅赶走,他自己吃到了美味的香肠。
我从这本书里感受到,列那每次用诡计抢走吃的,自己吃的饱饱的,还有办法把对方赶走,我觉得狐狸列那很聪明。我们要学习列那,做什么事要动脑筋、想办法才能做好一件事。
聪明的列那是狐狸的祖先,是亚当和夏娃抢神棒的时候,夏娃一怒之下把神棒折成两段,扔进了海里时出现的,他有一个舅舅,是大灰狼叶森格仑,当然他们没有亲戚关系,反正就这样叫了,列那的太太海逊德、还有两个儿子。
他还有一个表哥——猪獾葛令拜。还有他的朋友普里摩、狗熊勃仑、乌鸦田斯令……还有些小动物老躲着他,列那反复用坑、蒙、拐、骗、偷,得到食物,而且差不多人都跟列那结下深仇大恨!列那他宁愿搞死自己的朋友也要得到食物,为的是让家人都过上快乐的生活,最后还诱惑狮王,当上了大官。可是,列那喜欢自由,所以辞掉了官职。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了我们要像列那一样爱家,但不能像列那一样残忍。
今天,我又阅读了《格列佛游记》的第四章,这一章的名字叫“利立浦的风俗”。在这一章里,格列佛主要介绍了小人国的首都利立浦的风俗和小人国之间的战争起因。
利立浦的人别看人个子小,但是头脑十分的聪明,他们量尺寸做衣服的方法就十分的方便“拇指的两周半等于手腕的一周,手腕的两周半的脖子的围度......”,还有就是他们的书写方式跟我们也不同,他们写字时既不是从左往右,也不是从右往左,而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他们的法律也是与众不同,小人国的人们认为欺诈罪比盗窃罪更可恶,因为人们可以防范盗窃,而欺诈对于老实人来说是最难防范的。在这一章的最后,格列佛还知道了利立浦人和格列夫斯加人之间战争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两个地方的人打鸡蛋的方式不同,这真是奇怪而又好笑啊!
这就是第四章的主要内容和,看起来还是很有意思的,小人国的人们又聪明又愚蠢,真矛盾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列那是一只阴险狡诈、有勇有谋的狐狸,他一次次的把国王愚弄,打击大臣,由于这样,他的敌人越来越多,他多次身临险境,但每次都化险为夷有惊无险。最后,他还是病死在了家里。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到理:那就是欺负弱小、欺骗别人的人都没有好的下场。
我和爸爸谈论起这只狐狸,爸爸说适应时局,求变是为生存,同时也会影响到人生格调。我虽然听不懂爸爸所说的意思。但是我想这只狐狸一定是麻烦不断和纠结中艰难活着的。
这个故事讲的是:天爷给亚娃和夏娃一个棒,但让夏娃不要动,要不然海面上就会出现怪兽,可是夏娃还是动了,列那就出世了。列那有一个家,所以,它有时候经过大路就装死,司机就把它扔到车上,这样列娜就偷到东西了。列娜还骗自己的舅舅——叶森格伦,它的舅舅尾巴断了,头上也烫伤了,还被人打了几棍子。列娜惹出的事不止这些,它还差点吃到了乌鸦,差点弄死叶森格伦,吃掉了三只小鸟,但是自己也受伤了。列娜把一只猫的尾巴弄断了,吃掉了一只鹭鸶,差点吃了兔子等……很多事,最后列娜假装死了,瞒过了所有人,从此它只好隐居,不敢光明正大地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谨慎一点,要有安全措施,不能轻易相信别人。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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