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文如其人。读曾国藩的家书,好像听见他在耳边娓娓道来,看不到丝毫厚黑、狡诈,也不会觉得他是一个政治家。家书从曾国藩由翰林院庶吉士初授官职到去世前不久,跨越近三十年。除了思想渐趋成熟外,他的志趣仍然和少年读书时一样,始终以读书人自居,这决定了他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成为他一生成功的基石。他在信中表述的对为学、作文、历史等等的认识,有很多经验值得后人学习,按现在的话说,即是他有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和领悟能力。他科举出身,却深得教育大义,更加强调灵活大气、坚挺的文风。他在家书中对自己官场得失谈的较少,而始终牵挂在心的是少年时学习的误区,如字体、天文等,这几乎成为他一生的遗憾。同时,他官学并举,胸怀大略,时时刻刻警戒自己:做官清廉、做人谦逊、做事勤劳。对弟弟、儿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功夫力透纸背,非一般官宦人家所能及。
感受最深的,是他作为过来人对以前每个阶段读书方法和效果的总结。他的方法积极向上,深得儒家精神熏陶。开始认为自己学术修养已经可以了,可是准备写书时又认识到基础不扎实、涉及面窄,还远远没有达到总结前人经验后再提炼的地步。他讲究做人与作文融会贯通,特别强调读书的意会和对人的教化作用,教导儿子“自古圣贤豪杰、文人才士,其志事不同,而其豁达光明之胸大略相同。以诗言之,必先有豁达光明之识,而后有恬然冲融之趣”,“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于陶诗之识度不能领会,试取其诗反复读之,若能窥其胸襟之广大,寄托之遥深,则知此公于圣贤豪杰皆已登堂入室”。对科举考试,他评论道: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针对弟弟们的考试失利,建议他们从自身找问题,到主考官面前说情。他总结了为学初始阶段模仿和积累的必要,“收效较速,取径较便”。对于通用学习方法,他谈到“看生书宜求速,温旧书宜求熟,习字宜有恒,作文宜苦思”。读经之法在于“耐”字,一句不通,不看下句;读史之法“莫妙于设身处地,每看一处,如我便于当时之人酬酢笑语于其间”。他感叹少年十五、六岁是人生长、读书的关键时期,自己到三十岁时方悟出文理之意,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引以为重的知识。
除了读书习字之外,曾国藩也提到了修身养性、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姑且不论他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是非功过,仅从个人角度来看,历史上轰轰烈烈、建功立名的人物能做到功成而退、善始善终的人少之又少。而在晚清动荡的政局下,他以汉族耕读人家出身的背景,能做到官居一品,爵至封侯,不仅需要足够的能力和魄力,更需要洞悉人生和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可以从曾氏家书中窥见一斑。他在位居高官时仍能以朴实的观念教育儿子,“陈岱云姻伯之子,比尔仅长一岁,以其无父无母家渐清贫,遂尔勤苦好学,少年成名。尔幸托祖父余荫,衣食丰适,宽然无虑,遂尔酣豢佚乐,不复以读书立身为事”。在大儿子23岁时,指出“今年二十三岁,全靠尔自己发愤,父兄师长不能为力”;对小儿子则指出“生长富贵,但闻谀颂之言,不闻督责鄙笑之语,故文理浅陋而不自知。处境太顺,无困横激发之时,难期其长进”。他在京城权倾朝野,却规劝家人不要自高自大,插手地方政事。对同为高官的弟弟,他谈到“纵人以巧诈来,我仍以浑含应之,以诚愚应之。久之,则人之意也消;若钩心斗角,相迎相距,则报复无已时耳”;“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吾兄弟欲为先人留遗泽,为后人惜余福,除却勤俭二字,别无做法”,“此时家门极盛,处处皆行得通。一旦失势,炎凉之态处处使人难堪。故不如预为之地,不见不闻之为愈也”,“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从这些言语里可以感受到他的坦诚大度和坚毅稳重,这些绝不是所谓厚黑,完全是积极向上的认识和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和现代社会卡耐基、拿破仑·希尔等的成功学如出一辙。读曾氏家书一个重要的收获就在于能让读者直接与他对话,有助于纠正社会上某些观念的误导。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死了哈利的父母,却***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架设在上海苏州河与黄浦江汇合处的外白渡桥,是上海市区最大的一座铁桥。从大桥落成纪念铜牌上的英文桥名“gardenbridge”看,应称之为“公园桥”,然而为何要称之为外白渡桥呢?这其中还有一段故事。
150多年前,苏州河几乎没有一座桥,人来人往都靠摆渡船摆渡。苏州河上最早的渡口设在现今乍浦路的位置,因为是第一个渡口,俗称“头摆渡”。此后所设渡口,在头摆渡以西的,依次称作“二摆渡”、“三摆渡”;在头摆渡以东的叫做“外摆渡”。19世纪中叶,苏州河南北两岸辟设英美租界后,每天摆渡过江的人数和车辆日益增加,两岸间的交往非常不便。原先的几个摆渡口已远远不能适应租界殖民当局的需要,于是有一个名叫韦尔斯的英国人,出面组织“苏州河桥梁建筑公司”,约花费12,000元,于1856年在外摆渡上建造了一座巨大的木桥。这12,000元又分作125股,掌握在以韦尔斯为首的12个***手中,由此,桥名在当时便称为韦尔斯桥。后因该桥的位置在外摆渡,上海人都习惯地称之为“外摆渡桥”。外摆渡桥的桥面阔约23英尺,长约450英尺,大船驶过时,桥中间可有一块活板高高吊起,桥上交通暂停,船过后又复为桥面,可谓匠心独具。韦尔斯利用外摆渡桥,实实发了一笔大财。他声称上海道台准许他对大桥拥有25年专利权,凡过桥者都得付钱二文,车轿加倍。
后来,人们发现这种“过桥税”专门向中国人收,而外国人却常可免交,便都愤愤不平,抗议要求取消过桥税,不然就宁可恢复摆渡船。1871年,韦尔斯曾着手修铁桥,以改变外摆渡桥头因上海市民抗税而一度冷落的局面。后因工程粗制滥造,造成部分桥柱、桥身陷落进苏州河内的事故方才作罢。工部局眼看上海人民反对收取过桥税的呼声愈发高涨,终于1873年8月,在外摆渡桥西约数十米处建造了一座长约100多米,宽约12米的木桥,定名为“公园桥”,以同近旁的外滩公园呼应。公园桥于该年9月中旬开始正式通行,人们过桥从此不必再付钱,于是大家就称之为“外白渡桥”(“白”为不付报酬之意)。同年10月,韦尔斯将外摆渡桥折价卖给工部局,不久即被拆除。
百年沧桑,洗不掉昔日的耻辱;
时过境迁,淡不过昔日的疼痛;
遍体鳞伤,找不回昔日的容颜;
物是人非,找不回昔日的辉煌。
富丽堂皇,无与伦比,巧夺天公,气度不凡,只是曾经的神话,而现在只是残坦断壁,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废墟拨开历史的烟雾,穿过时空的隧道,插上想象的翅膀,让我们看看这位皇家小姐--圆明园。
她是皇上最疼爱的女儿。皇上把世界各国的珍奇古玩都赐于了她,把世界各国的建筑艺术都搬来放进她的闺房中。皇上不惜一切为她建造了大水法。旭日东升她是朝阳中带着露珠的花朵。夕阳西下,她是微风中随意摆动的细柳。她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张显着自己的容颜,展示自己的鹤立鸡群。
她有飘逸的长发,发间戴着各种珍宝,把她那长发衬托的更加超然。她有销魂匿迹的容颜,肌肤如雪,细腻光滑,自中透红,眼睛像一潭湖水,清澈而有神情,让人看不到底。她有魔鬼的身材,纤细而阿娜,跳起来舞来,每一个动情的眼神都牵动着每一个世人的心魂。她有数不胜数华贵的服饰,她有数不胜数的宝,她有数不胜数的……
如此美丽,如此有魄力,怎能不令人销魂?然而,她的恶运也是从她的数不胜数与她的鹤立鸡群开始。一天,从西方来了两个人,一个叫英国,一个叫法过.当他们见到这个绝世佳人,顿时惊呆了,那呆呆的神情芑能用语言形容的出?自私与***像火一样烧着他两的心,他们要把这位皇家小姐占为己有。皇上把所有Lovetoher,but当她受到耻辱时,却没有能力保护她那两个东西像饿了多天的狼.突然,发现了小样似的,猛的扑向了她。
她的头发不再飘逸,容颜不再美丽,衣服不再避体。这为皇家小姐顿时变了模样,她***着、挣扎着、承受着、呼唤着,呼回的知是那两个强盗无耻的奸笑……那两个强盗抢了她的珠宝,毁了她的容颜后并不满足,竟无耻的把她烧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硝烟弥漫了整个天空,烟火中她已无力挣扎,只有一双不屈的眼睛奋力的怒视着.香消玉损后,只留一堆残骸……
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曾经的辉煌,她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的不屈与傲骨;她警醒着人们她曾受到的耻辱,她唤起世人泯灭的良知。
到了最后,在石田重踏国土时却发现到达了终点的感觉并没有想象中洒脱,到底经历了多少次的离别与重逢,又有多少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面了,最后终不过一句"我还活着",是疲惫的心已经无法再一次感慨,还是那些东西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概括呢?
其实在这一段漫长的旅途中,我感触最多的不是那个"世界第一"的景色,也不是秘鲁那次的惊险,而是石田旅途中所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次泪涌眼眶的告别,然后在另一片土地上重逢,再后来再次分开。这次的旅程,是孤独的,同样也不是孤独的,这样想来,似乎和我们人生有点相似呢。
石田七年的旅程,我用两个小时便感受了一次。到了书的结尾,我想,如果我是石田,那么我大概不到一年便要逃回来了吧?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大概,是与第一个同伴告别那时吧,我是最讨厌离别的。
也许每个人的梦想并不相似,在文章的结尾,我对题目保留一点想法,这个"不去"的后面是不是漏了点什么呢?那它的后面本身应该跟的又是什么呢?其实在前言的时候,石田已经说清楚了吧——为了什么要环游世界。
是为了梦想啊。
所以,完整的题目,应该是《不去实现梦想,会死!》吧。
一直流连于城市庸碌的人群中,我们早已丧失了那时对梦想的执着,但如果生活没有了梦想,仅仅是按照"日常"的规则度过的话,那又谈何人生呢?
就像艰险的旅途,实现梦想有时候会遇到很多障碍,严重一点,真的可能会死。但或许真的`像俳句所言: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只要是为了梦想而行,那么即使前路如何险阻,也有足够的动力走下去吧。
不去,真的会死!
这是一个关于两个世纪前的事,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产下了一匹小马,小马右后腿上有一个白点代表急速的记号,还有代表厄运的麦穗纹。它的马童给这名小马取名“闪”,并许诺要让他成为风之王,阿格巴认为闪是一匹拉动太阳战车的马。过了几天,母马死了,小马饿得奄奄一息,多亏了阿格巴即使带回了骆驼奶。
瘦弱,皮肤棕黑的马童阿格巴成为了闪的“母亲”。他每天都细心照料闪,使闪的肌肤越来越健实了。它教自己旋转,冲刺,而且一直跑到自己飞起来为止,读到这里时,我似乎觉得闪已经是飞起来的“风之王”。但接下来的一切遭遇,使一切好运都消失了,但闪依旧是“风之王”。
俗话说得好,物极必反。正当遭受最残酷的糟蹋时,阿格巴被来自英国伦敦的退休商人柯杰若解救。我读到这时,为善良的柯杰若先生所感动了。现在我们社会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这样,比如说街上有一个老奶奶倒了,在人群拥挤的潮流中,也没有一个人去扶,都怕老奶奶误会。其实我们应该学会做好事,即使他误会你,但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我们不必害怕如果我们人人都学会帮助别人,社会该多么美好啊!
记得那次,一直对我态度不好的戴晨思向我借钢笔,我与她平日里关系又不熟,加上她对我的态度不是特别好。我头发一甩,就应了一句﹕“我没有钢笔”事后,我阅读“风之王”这本书时后悔了。柯若杰竟愿意花15个金币买“闪”。天呐,这15个金币完全可以买一只上的马,不必来买当时瘦弱憔悴的“闪”。天啊,我真是太没爱心了,以后不管谁向我借文具我都会借。
我准备向柯杰若那样乐于助人,做一个有爱心的好孩子。
每至假日,我总是一个人,骑车到外婆家,悠闲的在那儿亭中,享受独一无二的自在。外婆家的.后院是特别设计的,一小片池塘,弧形的花园环绕四周,中间孤立一座小亭,放眼望去,还真有点雅致;花园种的植物也别具一番特色,不是娇艳富贵的牡丹,不是俨然气派的松柏,是一棵棵摇头摆尾、风姿绰约的“柳”。
也许是受到文人外公的薰陶吧!自幼就喜欢柳的感觉,它并没有什么抢眼之处,也无香气的迷幻,只有那纤细柔美的身影,是值得观赏与称许的。外公在我儿时,经常对我谈贤说圣,论古判今,说些词诗,什么“二月春风似剪刀”、“折柳相送罢”……稚幼天真的我,只知道柳条很软很好玩,用力折它还不会断,风吹时会低头过弯,让风姐姐任意拨弄它的秀发,也不会生气。
上了中学,开始接触文言文,才发现,原来和蔼可亲,顺流朴实的柳,竟然有如此深层的意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奥妙的涵意,又让对柳枝嬉皮笑脸的我,有更崇高的敬意,又看到五柳先生那般认真自得的个性向往不已,它象征的,不只是我儿时的回忆,更有着广阔无边的真理。
如果问我:待人处事应当何为?柳,就是最完美的诠释。它没有华丽的叶瓣,却有着不可亵渎的高雅,令人感到清新脱俗的气质;它没有扑人鼻息的迷香,只有淡淡摇曳,彷彿从远处用小扇,轻动流云而带来的清幽;它没有高傲的枝干,挺立风中,而是谦卑垂下腰,不卑不亢的随性飘动,风来了,就摇曳着身段,不与人对抗,安分守己的缓缓带走。君子的风雅,圣者的清高,贤人的谦逊,这不就是做人最极致的境界吗?
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凉亭,吹着地面的微风,观赏着柳叶、柳枝、柳条,三者规律的摇动,轻拂地面,一波波涟漪渐渐扩散开来,宛如小小的浪头,拍打着朱红的凉亭,心情也随波逐流,一晃一晃的摇着,望着如此宁 静安详的景致,柳枝也陶醉其中,薰薰然也。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如有手注佳茗,天上之乐乐何如?
午后,天气十分的闷热……
看样子窗外又要下雨了,雨水淋湿了夏日的心情,也淋湿了一些人的文字,读着带雨惺的文字,冥冥之中,觉得总会有一份湿重感在心头,我把这份心情紧紧地攥在手心,那黏在手心的细雨,就像是恋人的眼泪,仿佛让人不忍使之轻易的滑落!
这一刻,我居然也有了这样的心情。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入手,自己到哪里来,又到哪里去,心里徘徊起来,这夏日的雨果真就是无情之物,说来边来,说去则去吗?
走进不惑之年,我想,自己能经得起这下雨的洗刷,而且一定能!
一个人的心情,总是和天气的变化脱不了干系的。如在夏日被雨水淋湿了的文字,似乎没有忧伤,更多是在葱绿的生命中给予了一份生活的期待,不信,我们把目光投向大地,看看那些正在插秧的农人,看看在田间喷药的乡人,听听从远处传来的歌喉,他们一个个在雨中淋着,像诗人般,在这淅淅沥沥的夏雨里捕捉灵感;又像是一个个画家,在田野里写生泼墨。雨水淋过他们的头顶,雨滴连同汗水渗进他们的额头,就像是那甜甜的乳汁注入他们的心怀!我为他们写字,无非是借着一份夏雨的心情而已!
多少次想起,这份记忆总是沉甸甸的;多少次润笔,这份情怀总是如在眼前。我们的梦可以被这夏日的大雨冲走,但是,看看身后一排排绿色的禾苗,居然发现,被冲走的梦化成一条条彩虹,悬挂在天际,和大地的绿意相互映衬,形成一副绝美的图案,于是,我才想自己怎么会流连忘返的将文字留在哪里的缘故——美的至极。
前天在回乡路上我再次看到这一幕,到达村里的路口,我拿着行李下车,走入眼帘的是一片碧绿,禾苗高出地面许多,嫩嫩的绿意,在枝头摇曳。乡人正在地里干活,身后背着喷药的农具,仿佛是猎人,正在在田间专注着寻找猎物……
伫立在村口,我极目四望,远处的,近处的,再一次映入我的眼帘。天空刚下过一场大雨,刮着凉意,让人嗅觉到一股农药的刺激味。不过,这并没影响这乡下的风景。乡人在干活,麻雀在田间嬉闹,叽叽喳喳的,不时的打破这乡村田地的静谧。而跟在干活乡人身后小狗似乎也不敢示弱,仿佛在讨好主人,还不时的去追击田间的小鸟,但是,乡人深怕小狗伤害到这嫩绿的幼苗,不时地对小狗进行吆喝,小狗乖乖的,如犯了错误的孩子,跑在主人的身后,只好跟在乡人身后慢慢的走着,我的心被这一幕触动!
这样的风景对于乡人而言或许常常遇到,可是于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个收获,对于乡人收获了一份劳作的幸福,而我收获的则是一篇绝美的记忆。我时常将文字搁浅在乡下,有人会说我念旧,可是,正是那片静谧的土地,唤起我生命的风帆!寂寞的时候,我就会想起田间亲人的嘱托,孤独的时候,我就哼起家乡的小曲。这就是这片土地在我心中的位置。
人在路上,必然要遭遇无数次相遇,有些人是你看了就忘记的风景,而一些人,则在你心里生根发芽,让你记起。这就是人的旅行,谁让我们走在这来来往往的路上呢?
我一直相信,在这世界上,有一种感情是可以沁骨的,不属于风花雪月,更不属于地老天荒,但却可以穿越岁月的经络,抵过世间万千的暖。而让自己久久的牵念!
这乡间的一切,便给与了我这样的感觉。我不能不把自己心里的一角留出来,正如我们不能不将自己心中的爱留给红尘……
陶醉在这乡下的情景中,我再一次因为这次相遇而落笔,在这里,我如这田间的小幼苗那样,曾经遐思,渴望自己快快长大,走向蓝天。而这一天很快来到,自从中学读书走出来居然我就成为了这里的一个过客,远走的时候被父母惦记着,过节日的时候,被同伴在嘴里念叨着,都说,我羽毛丰满,在远处飞翔,可是,哪里知道,我没有一刻,心思不在这块热恋的土地上。我回忆着哪里的一切,一如是在寂寞的冬日里给自己加着热!
这片土地给了我生命,更给了我一个广阔的世界,在这里,我能看到真诚的笑意,在这里我能听到真切的细语,在这里,我能找到真实的自己!
故乡,您是我一生写不尽字的土地,又一次回乡,再一次把这心思写在文字里!只念您永远是我生命那头的一道独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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