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好多同学因为久不联系,已经忘了他们的长相,名字和说过的`话,只是在我的旧时光中留下了一道道模糊的影像。
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你或许不会常常回味,却从未忘记,偶偶我会想起,小时候和朋友一起,遛圈,跳格子,踢毽子,手拉手玩转圈圈,然后装晕,把朋友们吓得够呛,自己躲在一旁偷偷笑,在那时,也没有所谓的男女有别,天真单纯的和男生打打闹闹。初中时上课假装认真听讲,课桌上却早就被钻了个洞藏着本小说,趁老师不注意偷偷看,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的很快。高中时大家的想法慢慢复杂,不再单纯,有和同学一起亲密的聊天也有不经意间听到见了朋友在背后说自己的闲话,然后自己偷偷躲在厕所哭,想到一次母亲节,同学们一个个提前买好礼物,兴奋地谈论要对母亲说什么,在母亲节的那天下午都带着礼物往家跑,而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无聊的打发时间,晚上把宿舍打扫得干干净净。然后躺在空寂的寝室床上胡思乱想,看着外面几乎空了的几栋宿舍楼,感觉静级了,内心孤独的心绪生升起,。后来到了大学,遇到新的你们展开无数新的故事。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朋友说我变了很多,以前活的没心没肺,然后突然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又有够死皮赖脸的,让我时常怀念以前的日子,闺蜜说我的那段时光,痛且快乐着,我的怀念是在找虐。我会反复的刷子以前的动态,想想以前那个还略显青涩的自己,想想联系薄那些久未联系的老朋友,看着他们的名字,陌生,又熟悉,经常看着看着,不知道该找谁聊天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故事都是一点点在时光中发酵,其中的秘密只有自己才知道,在时光的流逝中,有许多的人身不由己。我们要把握住时光中和你一起的人,事,物,记忆,已经飘远的时光,你可以尽力将他们抓住,藏在心中!
从这本书开始入坑,自此做个追熊少年。每每看这本书,体会是不一样的。初三还是个小姑凉,信“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我看到余周周演白娘子演星矢,让我想到小时候的过家家。我们演宝莲灯演安徒生童话,余周周是一个人演,我还有同伴。我看到余周周因为没上过幼儿园后来学不好拼音,遭到于老师的嫌弃。
我想到我因为家里有事我只上了一个学期的幼儿园就匆匆忙忙上学前班,想到小学老师的白眼以及数学老师对班主任讲“啧啧啧,这孩子不行”。所以,初三的我特别有代入感。人们在看引起共鸣的书,往往都有代入感。后来再看这本书,客观了不少,也渐渐地像作者本人能看到各种人的款曲。
余周周,这个能引起大多数少女共鸣的姑凉,我从不用高冷和要面子形容她。我觉得她善良,感性,天真。自母亲去世后,她变得无所谓了,什么对她来说都无关痛痒。不过,还好,一个林杨就够了。
林杨,他无疑是作者所有作品运气最好的那一个。虽然他得天独厚应有尽有,但余周周就是对他不冷不热,算是对他命太好的惩罚。初三那会儿,在二熊所有男性角色最爱陈桉。随着一些变化,觉得林杨真好。不谙世事的少年却有着不合年龄的担当,他阳光帅气,以及他对余周周那叫一个好。不知道为什么,看青春成长类的小说总是挑刺儿。看男女主角一些很不符现实的桥段总是会下意识贬低小说,这算是我初三看青春小说观感。现在不了,我们正是明白,林杨过于美好,要是故事真实,林杨哪会在被余周周砸到之后还会记得她就是当年的四皇妃,他哪会儿在高中见到她对她耿耿于怀。但作者说“生活已经不完美,故事就不要支离破碎了。”以前追求所谓的“悲”,明明内心就是渴望大团圆这样的结局。
陈桉,只有四个字,少年老成。以前爱他的温柔,爱他的神奇,就像余周周以前视他为神仙一样。经过成长历练,余周周也不得不承认陈桉只是比她大六岁的哥哥,并不是神仙。作者把这个角色写的太悲,太让人心痛。所以对于以前追求“悲”的我,很爱他。就像我认为你可能会爱上陈桉,看作者对他的描写让人揪心的痛!所有追求“悲”的人都会爱上陈桉,我的直觉。
辛美香,第一遍看的时候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真实的不像话。正是因为这个角色,我开始接受自己的阴暗一面,自己少女时期的嫉妒,小心思。我相信每个女孩也有,作者本人也有,我们都不曾有过一颗水晶般的心。在写关于这个角色,作者写过一个标题“久负大恩必成仇”。很多人对这个标题无感,我感受颇深。辛美香,一个刚开始只爱看言情小说,成绩烂,人缘烂,家境差。她可以说是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余周周是她的救命稻草。余周周是把她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的人,让她知道什么是“好”。也许你会问“辛美香难道不应该感激余周周吗?怎么对她这么嫉妒”这是这种一贯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旦接触光,会非常渴望,时间久了,就会觉得那个光特别碍眼。一贯活在黑暗中的人,自小不是在爱中成长,内心难免黑暗。这就是我之前和你说的“久负大恩必成仇”的\'意义。
我觉得东野圭吾的《恶意》里的野野口修也是这样的人,不惜毁了自己的人生来诋毁对他有恩日高的人格,这样的恶意让人脊背发凉。但辛美香这个角色,并没有如此大的恶意,但嫉妒不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段她和余周周的对话(在辛美香说凌翔茜作弊)。余周周对她说“你不是喜欢楚天阔才嫉妒凌翔茜,你是因为嫉妒凌翔茜才喜欢楚天阔”。你看,这就是自欺欺人的下场。自欺欺人,比较可悲。这个角色塑造得太真,很难不爱。
温淼,一句话形容他。在他眼里,没有什么不得不。人如其名一样,给人一种温暖刚刚好的感觉。他在初中和余周周斗嘴,让人无比怀念那个时候的余周周。在去师大附中看到林杨,他觉得自己不是和余周周一个世界,更不是与林杨一个世界,他有一点点心生自卑。不过还好,他的性格没什么不得不,一切刚刚好。
楚天阔,活在明天的人。鸡窝里出凤凰,不往上爬怎么行?他不会像林杨一样放弃保送机会,但他绝对羡慕。这本书里把他写的好像他的野心和***很明确,在《这么多年》里,有他和陈见夏的故事,里面肯定与这本不一样。对他的认识,还不算完整!不过,我又何曾认识过一个完整的人呢?罢了!
詹燕飞,我用善良形容她。从她身上,我学到平凡挺好的。泯然众人,未必不好。后来的她,再也不出名,却有着摸得着的快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样这样,挺好的。就像她的梦想一样,做个好妈妈,给孩子尊重。
还有一些小人物,平凡的小人物,我都爱。作者这么认真刻画不同人的款曲,我有种好像在里面活过一样,这就是这本书的神奇所在,让你在里面活过一遍。
不曾真正读过振华,却好像在里面活过一遍,那也是我们的青春。
二十年前的这里,生活水平还很低。人们是没有多少心思去享乐的,每天都在为生活而卖力。午饭后一个短暂的歇息,便又要奔向地头劳动。我比较有印象的活计是两个,一个是拾麦穗,另一个是拾黄豆。那时候,人们挎上一个小篮子或是带上一个口袋,蹲在地上,一片地一片地的寻找遗落下来的粮食。午后的日头比较足,人们头上一般都捂上一块毛巾,既能挡点烈烈阳光,又能偶尔擦擦汗。小孩子们是不喜欢捂毛巾的,他们更喜欢戴上爷爷的草帽,大大的帽檐下面,是一片不小的荫凉。童年小小的我就跟在这些劳动人民的身后,俯身捡拾着颗粒。然后,拿着自己的成果去和别人比较,拾得多的人会因为得到大家的夸赞而格外兴奋。说到这里,我突然想到,那时候人们好像是不大在意被晒黑的,因为出来的人们,没有几个像现在这样全副武装,抹完防晒仍不够,还要披上防晒衣。话说,这种打扮,也没法去地里干活啦。那会,孩子们是自由的。不像现在这样被长辈们看的那么紧,这不让去那不让去的。在安全许可的范围内,我们有更多的乐趣。比如,第一件,寻蝉蜕。薄薄的黄褐色的蝉蜕挂在高高的树干上,我们要用长竹竿轻轻往下打,(打这个字用的真不好,不过我们这的口语还真不知道用哪个字来写。)这是很有技术的,力气小,蝉蜕扒在树皮上下不来,力气太大,又容易把蝉蜕弄碎。所以,真的很考验小伙伴们的智力。
一开始,我只是寻着玩,过后就不知道扔哪了,直到有一天,听人说,蝉蜕是一种中药,可以收集多一点然后卖钱。那时的我听后立马就兴奋了,随后的几天里就和姐姐一起去寻蝉蜕。我到现在仍记得到最后收集了一小塑料袋。是那种小卖部常见的小型塑料袋。到最后蝉蜕碎了不少,不过听家里说是给我卖了两块钱。我觉得,估计是安慰我才这么说的吧。(那会两毛钱就可以买到一枝牛奶味的冰棍,算是冷饮里的中上等了)寻蝉蜕的过程才有趣呢,我们只在村里的树上找,村外我们是不敢去的。有时候,到树比较多的地方,那里地面上都是一些碎转头或是其他被扔掉的小物件。这里的昆虫很多,包括飞檐走壁的壁虎。一次,我只顾仰头看树干,一只褐色的壁虎嗖嗖的从我的\'脚面上爬到裤子上都到了腰那里,吓的我一个激灵。估计壁虎也被吓得不轻,被我抖落下来后惊慌的逃走了。第二件趣事,就是串门。小孩子们是不喜欢午睡的,所以午后便聚在一家玩游戏,基本上玩的就是角色扮演,如果服装道具齐全的话,就和现在流行的cosplay差不多了。动画片里的人物,那会播放的基本是日本的动漫。《美少女战士》《圣斗士星矢》《百变小花仙》等等,我们都热衷于扮演貌美法力高的角色,摆几个武术造型,在院子里斗法,玩的不亦乐乎。有时也会来一段后宫戏,皇后,贵妃,丫鬟之类的,比较可笑的是,我们为了演的尽量像点,手里还会抖落着手绢,有时手绢不够,就直接拿枕巾来替,一步一甩,在我们当时的审美里,估计也凑合着认为是摇曳生姿了吧。其实对村里的了解大多都是建立在童年时期的游戏上的。我们一伙小孩结伴从这条街走到那条胡同,从东走到西,从这个犄角旮旯到那个犄角旮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小毛孩在信息交流中获得更多的认知。那个人叫什么,外号是啥,家住哪里…我们就在诸如此类的八卦中对村里的人家有了多一些的认识。后来专注于学业,少了游戏,也少了与童年伙伴的来往,她们早早的嫁作人妇,开始抚养着下一代。有时在街头碰见了,也只剩下几句寒暄。时光已经改变了我们当初的模样,我们再也不是无忧无虑的孩童了。比较感伤的是,儿时积累起来的对村里人的认知开始模糊,有些已经忘记他们的名字。一次,我从街头骑车而过,胡同里走出一个白发苍苍的人,第一眼我以为是不认识的某个人,第二眼,我才知道那是印象里颇有精气神的中年人,如今已步入老年的行列了。
心里是莫名的感伤,感伤对光阴的无能为力,有谁能唤回青春,让时光走的慢一些呢?越是如此,越是不爱出门了。人世已改,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那些旧日时光,我已把它们深藏。各奔东西的人们啊,你们可曾也想起了属于你们的旧日时光?
“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可以说我们都是患者。因为当我们看世界的时候,总是以为自己站在宇宙的中心,认为自己所观察的一切是如此的全面而正确,却忘记了最大的盲点——站在中心的自己。也有些人会被现实砸醒,表面上痊愈了,理智了,成熟了,可一不小心还是会偷偷复发。
余周周在初中时有个花名叫“余二二”,因为她是学校万年第二。看到这里,我脑海里有些发霉的记忆汹涌而来:在同样美好的旧时光里,我也曾是个万年第二,死死咬住第一,却每次都稳稳地保持在第二。其实,那时候的我和余周周一样,并不像表面上那样释然,只是没有足够的勇气去用功追赶,因为不知从何时起,“用功”摇身一变,变成了“聪明”的反义词。每当被别人说学习用功时,总会用“你才用功,你们全家都用功”顶回去。更可怕的\'是,自己用力追赶却还是无果,所以便索性安于现状。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去不返的“万年第二”的称号,真是无可替代的美好。
八月长安写的这份《病例报告》并不是自传体,她不是余周周,我们都不是余周周,八月长安只是做了一次万能的妈妈,给了余周周和其他女孩所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美满的结局。这个故事的缺点当然也很明显,余周周传奇的身世经历,林杨的太过美好等等。但是,大多数的人生都是平淡的,也需要这样离谱的故事才能有起伏。
马尔克思在《百年孤独》里曾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要用寂寞来偿还。我想,对于尚在生命途中的我们,应该反过来说才贴切。时光会把你曾经的崎岖抚平,并洒下一地阳光。就像故事的最后,余周周和林杨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前面所有的波折与等待,都是值得的。
那些珍贵的回忆最终都会被年纪和阅历吞噬殆尽,趁你还年轻,来这本书里抢救下你曾经鲜活的回忆吧。年华似水,百转千回,向那美好的旧时光问声“你好”。
本来没有对《你好,旧时光》这部剧抱有太大的热情,因为经验告诉我,根据书改编的电影或者电视剧都没有原著好看,甚至可以说是毁原著。但是当我追完了《你好,旧时光》这部剧的最后两集时,我也没有觉得这附加的结局败尾。电视剧的稍加改动达到了原著不可及的境界,所有的美好更加耀眼。
余周周一直是一个很不幸的人,但是她也是最美好的人。她从小没有爸爸,被同父异母的弟弟欺负,但是最后仍然选择宽容,帮助他摆脱喜马拉雅山猴子的诅咒。高中失去了妈妈,她仍然收好悲伤,成绩一如既往地好,从来没有给过世的妈妈丢过人。她帮助了一个曾经很自卑的女生,却被那个女生嫉妒,周周仍然选择用善意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辛锐成功的逆袭,虽然嫉妒过帮助她的人,但是最后也学会了感激。小米乔遇见了奔奔,即使生命短暂也留下了最后美好的记忆。凌翔茜终于摆脱了父母的安排,重新做回自己,逃脱了高高在上的压抑。一直装作很成熟的陈桉也找到了自己的归属,电视的结尾,竟然看到了周周穿婚纱的模样。生命过分美好。
总觉得这部剧很温暖,即使有告别但是也是笑着告别,即使有悲伤,也总是会找到灵魂栖息的地方。可能自己长大后的模样不如想象中美好,却也令人欣喜得不得了。没有人一直在苦难中挣扎,也没有人甘心做丑小鸭,误会只要努力也会化解,毕竟,这个时代真的很安稳,岁月真的很静好。
希望生活里拥有足够的.美好,希望做个温暖的人,周周复始。
爷爷已去世多年,我对爷爷的印象也没有很多。拥有片段的回忆,总是在茶余饭后,经由爸爸和妈妈叙述,才了解一二。在我九个月大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但是那模糊的身影,依稀浮现在我脑海中。妈妈告诉我,我比别人较慢学会爬,总是一直学不会。于是爷爷就在地板爬给我看,爬的样子使人逗笑。这样的举动,也让我对爷爷的贴心与爱护,觉得感动。
爷爷是一位温柔敦厚的老农民,他没有多少不良嗜好,不过却是个老烟枪,谁也劝不了他戒烟。爷爷常常戴着斗笠,扛着锄头,光着脚ㄚ子,下田辛勤工作。总是等到天黑彩霞挂满天,才见他慢步回家,吃妈妈做的晚餐。
光阴似箭。转眼间,爷爷过世已经十二年了。心肌梗塞带走了爷爷的生命,却是带不走我对爷爷的思念。再次凝视着那张照片,我坐在爷爷的腿上,天真无邪的我,展开灿烂的笑容。此时的我,仰望着天空;不知满天星斗是否能告诉我,爷爷也在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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