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早晨一起床,穿好衣服,开门。一股微气袭来,风中带着一青草味股。使我神清气爽。
家乡的四季无限美。不信? 给你讲讲。
春天到了,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我的家乡,山爷爷被春姑娘披上了一件绿衣,山爷爷对春姑娘笑。花儿争相开放的去迎接春姑娘,连小草也要展现出,他那嫩绿的 一面。春姑娘悄悄的不知不觉的.走。
夏天来了,天上的太阳如同一个大火烤着大地,知了在树上拼命的,我在树下成,一阵微风吹来,感觉凉丝丝的舒服 极了。
夏天过去,秋姑娘来,这是一年里最丰收的季节。一盏盏黄色的小灯笼挂在树,稻子沉重的弯了腰,对着农民伯伯鞠躬。苹果在树上像红了脸的小姑娘一样,天上大雁南归,为着冬天的准备,林子里树的叶子落在了道路上。枫叶 的叶子红的像火。秋天过了。冬天来临了。
冬天像一个淘气,调皮的孩子,一到冬天就迫不及待地将一场大雪。那些如同鹅毛一样,美丽而又洁净。人了一个早上,雪终于停了,打开窗户,一眼望去,山爷爷坏了一件雪白的被子,大地上银装素裹,山上几株梅花竟然开放了,不禁让我想起一句古诗“无情燕子,怕春失花期。”这梅花的不惧寒冷看,那松树一直绿,绿的发亮,绿得耀眼。
这就是我美丽的家乡。
我的家乡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温和的春天,酷热的夏天,潇洒秋天还有那寒冷的冬天都一样美丽,怡人,让人喜爱。
家乡的夏天我最喜欢,尽管它是那么的闷热。初夏之时,夏天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娃娃,哭哭闹闹的,不时有阵雨或是大风。所以家中刚洗的衣服成了问题,不知到哪晒,即使刚晴天,太阳高照也不敢晒,因为不过三分钟夏宝宝又哭了。
7月份的夏天,已经成了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了,但火气十分大。热的人们不得不卸下厚实的外衣,连同收起了那古板的面孔。
这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是游泳了,几乎是天天到游泳池中报到,蛙泳,蝶泳,自由泳,游得不亦乐乎。
人们欢迎的自然是冰凉的西瓜,可口的冰淇淋了,孩子们边吃边光着膀子来玩,而大人呢?他们自由自在的,打打牌,聊聊天,说说笑,老人们仰面躺在瓜棚小院里,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无拘无束。
夏天的夜晚是迷人的,星光灿烂,有的孩子在仰着头数星星,还有的在母亲的怀抱中听故事,听着那鹊桥银河的爱慕思恋。
夏天让人感到欢乐。
八月份的夏是甜美温馨的,看!那果实丰硕的大树,农民在田里忙着收割,只想着快割快割,快后来又想着快打快打,让人感到紧张而又愉快。
家乡的夏天是美丽而紧张的,我爱我家乡的夏天。
译文:今天,我在淘宝网看到很美味的草莓。我第一时间跟我自己最爱的人分享了。他很喜欢。可是他没有吃过这种草莓。这种草莓的'味道是牛奶味的。他觉得这很奇怪。所以他想尝尝这种草莓。而且价格也不昂贵,还有5元的红包。我觉得很值得。所以,我打算给他买一箱的草莓。一共是5斤的草莓。我想他收到的时候一定会很开心吧。一定会感觉到很幸福,很惊喜吧!我觉得,花费一点点的钱就可以给自己最爱的人一个惊喜,这是很美好的事情。不过,草莓一定要尽快的吃完。5斤的草莓一共是100个左右,要看草莓的大小和它的重量。草莓是易腐蚀的食品,所以要放进冰箱里。但是在冰箱里的草莓也不能保存很长一段时间。
我的家乡坐落在北方,是并不起眼的一座小城,但家乡的夏天却有着别样风情。
早晨四点钟,站在外面,凉爽的小风沁人心脾,有刚刚睡醒的小虫飞来飞去,没有一点嘈杂,人们大多都在沉睡。渐渐地,太阳的温度开始发威。此时,吃完早饭的老人们人手一个小板凳,陆续地走出家门,坐在阴凉地上,开始了一天的闲谈。他们那安然自若的神态,仿佛桃花源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描述的情形。偶尔有卖菜人推车走过,他们便“一拥而上”,细细挑选,并有商有量地讨价还价,然后欢欣鼓舞地满载而归。家乡的夏天,笼罩在一片祥和之中。
晌午,让人热得透不过气,太阳高挂空中,于是几乎所有人在夏天都有这样一个习惯午睡。植物却与人不同,它们在静静地汲取太阳的热量,蓄势待发,疯狂地生长。还有些不知疲倦的小虫儿,在各种花之间来回穿梭,使得热浪袭人的晌午生机勃勃。家乡的`夏天,充满着活力。
傍晚,夕阳西下之时,太阳的余辉洒落大地,为回家的虫儿照亮熟悉的归路。阳光也由晌午刺眼的金黄转为温馨而美好的橘黄,使还家人的脚步更加匆匆。劳累了一天,望到这让人心头一暖的橘黄,就更希望快点回到家,回到这个温柔港湾了。家乡的夏天,赋予着满满的温馨。
偶尔一场大雨从天而降,冲刷掉了多日的酷热,洗涤着大地,洗涤着人类的心灵。向窗外望去,密密的雨水形成了一个大水幕,让人仿佛笼罩在梦里,虽说真真实实,却有着梦幻般的感觉;急急的雨滴落在地面,很快就形成了一个个小水洼,并在其上面荡开了轻轻的涟漪。此时,所有会动的生灵全都躲起避雨,除了雨声之外,再无其它噪音。家乡的夏天,喧闹中安静无处不在。
感谢造物主,感谢他让我们拥有了夏天,拥有了这样一个美好的季节。一年有四季,唯家乡的夏天让我流连忘返,让我心驰神往!
在春、夏、秋、冬这四个季节里,我喜欢夏天,更喜欢家乡的夏天,因为它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家乡的夏天,是调皮的。它用身上灼热的光照射着知了,使得知了不得不钻到树荫底下去,拖着被烈日烧热的身体,“知了,知了”直叫换。夏天还淘气地送来一群群可恶的苍蝇,令人讨厌的蚊子,让人为之烦恼,晚上睡不好觉。
家乡的夏天,是可爱的。它给人们带来了一支支凉爽的棒冰,一朵朵怒放的荷花。它秦响了一曲由青蛙主唱,蛐蛐,知了来伴奏的合唱曲。一群群孩子戴着一顶顶碧绿的荷叶帽子显得格外可爱,还抱着一个个篮球那么大的水灵鲜嫩的西瓜坐在大树下乘凉,吃一口甜滋滋的。在绿树下,不时还传出一阵阵孩子欢乐的笑声。
家乡的夏天,也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它整天哇哇大哭,泪水变成了大雨,把山上的泥巴冲得到处乱跑,把县城里搞得到处都是泥水。有时,它把沙地里的黄沙弄得漫天飞舞,把城里吹得到处都是沙土,让人们无法工作、学习。它有时发起怒来,大叫一声,变成了雷电,雷电把高大的树木劈倒了,有时还劈伤了人和动物。看来夏天真是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家乡的夏天,也是善良的。它给大树,绿草换上浓绿的外衣。给植物充足的养料,让它们茁壮成长,长得更茂盛。它给庄稼充足的阳光,让农作物快速成长,在秋天让农民伯伯有个好收成。
我喜欢炎热的夏天,更喜欢家乡多姿多彩的夏天。夏天虽然没有春天那么多遍地鲜花,生机勃勃;也没有秋天那种丰收的喜悦;更没有冬天那大雪纷飞,高雅圣洁的景象。但是,我还是喜欢夏天,因为它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它的特色多么鲜明呀!
我爱夏天,更爱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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