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看了作者的长篇小说《高兴》,令人回味无穷。“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这是作者在作品《高兴》中所要表达的意思。
当然,作者要表达的不仅于此。他的作品是厚重的,《高兴》也是如此。有评论说,作者以其一贯的慈悲连绵,一贯的继往开来,一贯的淡定笔致打开了一幅令人僚乱或战栗的城市生活画卷,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密布着冲突、错位、荒谬、伤痛、病象重重而又情切至深的当代故事。
《高兴》之厚就是借刘高兴拾破烂之一段人生来体现的。读《高兴》,在对现实社会、人生百态进行思考、感慨中,无不敬佩刘高兴这个人物。刘高兴只不过是个拾破烂的,无钱无权无势,敬佩他是敬佩他对生活的态度与人之善良厚道的本性。在生活如此困难之,乐观以对,高兴生活,真正诠释了人生与生活,给人启迪,让人深思。
作者是以生活中的`刘高兴为原型进行创作的。生活中的刘高兴就是一个乐天派,坦然、幽默、智慧。生活中的刘高兴也是捡破烂的,他总是“嘎嘎地笑”。过年时,他为自己写了一副幽默的对联:“张开口除了吃喝还要笑,一闲眼都在黑里就睡美”。一副大智若愚之入出之态。刘高兴与作者是乡党,比较熟。刘高兴说,“我在学校的功课比平凹好,可一样是瓷砖,命运把他那块瓷砖贴在了灶台上,我这块瓷砖贴在了厕所上!”作者写刘高兴,刘高兴也写作者,把小时候的事儿写了三万字。作者在与刘高兴闲谝时说:“刘高兴,如果三十多年前你上了大学留在西安,你绝对是比我好几倍的作家。如果我去当兵回到农村,我现在即使也进城拾破烂,我拾不过你,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快活和幽默。”作者《秦腔》中书祯的原型就是刘高兴。
作者以老到的笔力把刘高兴刻画得非常鲜活。刘高兴,清风镇里的一个光棍汉,一个拾破烂的人,却是个快乐的光棍汉,“痛并快乐着”。刘高兴把肾卖给了西安,总觉“肾在西安呼唤我”,心灵感应使他有了浓浓的西安情结。他带五富出走清风镇到西安拾破烂,俨然就是西安城里人。当发现寻找的韦达不是买他肾的老板后,仍对西安有一种莫明其妙的爱。尽管住在人居环境极差的城乡结合部池头村一个尚未盖好的、四通透风的房子里,且交着房租,刘高兴却很安居。每天走街串巷,只有一二十元的进项,却很满足,常常吃着豆腐乳、吹着箫。安于清贫。
我真高兴说起快乐的事情,我的脑海中有许多。但要问我最快乐的事情,那就要数在乡下摘茶子的有趣的过程了。
那是暑假的一天,天空中万里无云,我和父母一起乘车去乡下老家。一路上,小草在向我招手,花儿在向我们微笑,就连金黄金黄的麦穗也弯下了腰,好象在说:“欢迎你们回到家乡,欢迎你们回到家乡。”一下车,秋风就不停的扑打着我的脸庞,空气也变的清新多了。
到了第二天,我看见爷爷奶奶的山上,长满了绿油油的果子,据打听,才知道他叫茶子。我便对爷爷说:“爷爷,茶子有啥用?”爷爷说:“这茶子可以炸出香喷喷的茶油。明天,我带你去采,怎样?”我高兴的说:“太好了。”那天,我兴奋得一夜没睡。又过了一天,我们拿上棍子、剪刀、篓子出发了。
首先,我们到了第一座山,“哇”,满山遍野的茶子,我便拿起棍子左打一下,右
打一下,爷爷看见了,心痛的说:“哎呀,乖孙子,看你做的。”我看了看满地的叶子,朝爷爷吐了吐舌头,脸不觉红了。此后,我便认真了起来。我用棒子把茶子轻轻地打了下来,捡起,放进了篓子里。爷爷就用剪刀剪下面的茶子。看见一个个茶子进了篓子里,我的心别说有多快乐了。于是,我和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虽然,我们被晒得汗流浃背,累得气喘吁吁,可我的心中是无比的快乐。老天不负有心人,经过了五个多小时的努力,我们总算大功告成了。在回家的途中,我突然灵感一动。把《悯农》改成了:采茶日当午,汗滴茶下土。
我真高兴!
于是我们又玩了好久,因为那船太重了,我用力摇啊摇啊才摇了那么一段路。我和西西在水里嬉戏,水花都溅在了我们身上了。玩了好长一会儿我又去玩了淘气宝,那里可好玩,我蹦到这里西西就跳到那里,好象在玩捉迷藏似的,我觉得太无聊了,于是他走到哪我就躲到哪,故意让他找不到我。
最后要回家了西西找不到我,就一直在叫姐姐姐姐你在哪里,听到他着急的叫声我忍不住要笑出来了。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出来了,今天真是我暑假中最高兴的一天。
在一个晴朗的上午,我做完了作业,闲的没有事,就想到我的那一件上衣该洗了。于是,我把盆端到卫生间,在盆里接上了一半的水,拿来了肥皂和脏了的衣服。
然后把衣服浸在水中,在脏的地方打上肥皂,使劲搓,再用力把上面的泡沫洗下去,把水倒了,再接上半盆清水,把上面的泡泡洗下来,拧干上面的水,把衣服挂在阳台上。
妈妈回来了,我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她微笑着说:“你真棒!”
今天我很高兴。
“哦!”我成功了!我高兴的呼喊着。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呼喊吗?要说呀,还得从三年级下学期到我来这个学校,写的第一篇成功的好作文开始说起呢!
在以前的学校里,老师总是每个星期天布置一篇作文,让我们回家写。但是,我总是一个字也不会写,于是,我便向妈妈请教,妈妈总是给我找几篇范文,让我抄来一些好句子凑成一篇作文。星期一交给老师,就混过去了。虽然我这样天天混天天抄,天长日久,狐狸总会漏出尾巴的。很快,我就厌烦了这所学校,妈妈知道后,就给我转学了,但是,这所学校写的是独立作文,当场写完当场交。我猛劲想,但是,任天打雷劈,我绞尽脑汁也写不出来。别人都交了,可我连个题目都没写出来,因为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刘老师发现了,便利用她休息时间手把手地教我写作文:怎样开头、怎样写一篇好的文章、写作文时不跑题……经老师这么一点拨,我的思路打开了,我大胆想像,思路开阔了。终于,我写出了第一篇成功的文章:《第一次吹泡泡》老师看了之后夸我是好孩子,作文进步很大,还把我的作文给大家当范文念呢!同学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心里可高兴了,到现在我的作文越写越好,于是,刘老师还要把我的文章发到网站上,让所有的人都来看我写的作文呢!这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我能不高兴吗?
刘老师是我的好老师,我永远忘不了她,也永远忘不了这件高兴而又难忘的事!
在我成长的记忆中,有难忘的、开心的、高兴的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那一天,我真高兴。
生日那天,我早早的起了床,穿上了新买的衣服和鞋子,蹦蹦跳跳的去上学。一路上,鸟儿在枝头唧唧喳喳的叫着,它们好像在对我说:“祝你生日快乐!”
到了学校,同桌小红把准备好的生日>礼物送给我,对我说:“史君君,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一边接过礼物一边微笑着对小红说:“谢谢你的礼物。”其他同学看到了,也都一一把礼物送到我的手中,对我说声“生日快乐!”我也会很高兴的对他们说声“谢谢!”。
终于等到放学了,我带着同学们回到家中。妈妈把早已准备好的`蛋糕拿出来。同学们一边为我唱生日歌一边开心地笑着,而我也在他们的祝福中许下了我第十一个生日愿望。
“呼!”我把蜡烛吹灭以后便开始切蛋糕,分好以后又把蛋糕递到了同学们的手中。“啊!”小明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奶油涂到了我的脸上,我也不甘示弱,把奶油抹到了他的脸上“哈哈哈”生日宴在我们的欢笑声中结束了,虽然纳西的生日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过生日时的快乐却早已留在了我的心中。
俗话说得好:“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那我的好心情当然也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咯!
这个星期六,老爸送我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海蓝色和银白色的条纹闪闪发亮,干净的车胎黑的发亮,我见了,更是爱不释手。
于是,我的“学车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和老爸推着车一路走到了来到了体育学院,秋风吹在身上,十分凉爽。我骑上车,战战兢兢得用力一蹬右脚,车像喝了酒的醉汉一样,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去,我紧张得要命,手紧紧得握住车把,眼直盯着脚下看,在一个转弯处转弯过急,“嘭!”得一声摔倒在草地上。老爸急忙跑过来,担心得问:“摔疼了没?要不明天再来?”“不要不要!”我摇摇头,“我继续练。”
说完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扶起自行车,又练了起来。我坐在车上,老爸就扶着车尾,我们一个认真得骑了起来,一个努力得跑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挥汗如雨。老爸“使了个坏”,悄悄放开手。但我一点儿也不知道,竟然全速前进了大约一公里,还围着学院的的操场转了几圈,等我发现是,我看见的老爸只有一根牙签的大小了。
我欣喜若狂,熟练地骑着车到了老爸那儿,恨不得马上抱着老爸转两圈以示我的喜悦,“我早说了吗,我女儿一定行的!”爸爸“撒起谎来”。我偏着脑袋想了想,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老爸:“你说过吗?”“哈哈哈哈……”我们在阳光下快乐地笑了起来。
快乐是用成功得来的,成功是汗水换来的,成功往往是最后一分钟来访的客人。
他终于还是孑然一身。怀揣着对西安城的梦想,清风镇的农民刘高兴和同伴五富远离家乡,来到西安,投靠了同乡“破烂王”韩大宝,做起来这座城市的拾荒者,也就是收破烂的。
主人公刘高兴自觉是个“文化人”,他的衣着,行为,思维方式,处世哲学都不同于一般农村人,他把名字改成刘高兴。他梦见了西安,便认定自己属于那里,他卖过一个肾给城里人,便认定西安城里有另一个他自己,那是他被这个城市接纳的砝码。他买了一双高跟鞋,他带着它去城里寻找爱情。
他跟美发店里打工的孟夷纯相识,相知,他们的爱情虽然有一点浪漫色彩,可那仅有的浪漫是沉重的,当刘高兴得知孟夷纯是一个为了哥哥的命案而不得不出卖肉体的妓女时,刘高兴想到的是去帮助她,保护她。他把收破烂挣得的钱省下来一次次地给他,即使那点钱对高昂的“办案经费”来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大老板韦达是个十足的伪君子,他利用了孟夷纯对他的信任,当孟夷纯出了事情刘高兴去找他时,他却撇清关系,刘高兴一直以为韦达换的是他的肾,到那时他才知道韦达换的是肝,他对这个城市最后的幻想破灭了。
同他一起生活的五富,黄八,杏胡夫妇,都是善良的人。他们卑微,但不绝望,努力生活。他们听刘高兴的,他们虽然生活艰难,可是当刘高兴把孟夷纯的遭遇告诉他们之后,他们却省下钱给孟夷纯捐款。
为了多挣钱给孟夷纯交保证金,刘高兴和五富上了韩大宝的当去挖地沟,结果被拖欠工资,一次大醉之后五富猝死,刘高兴卷着他的尸体要送他回家时被警察发现。书中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也从这里结束。
故事的结尾,刘高兴为了生计,还是去找了韦达。二人在火车站的广场相遇。瑟瑟秋风中,他孤然而立。
作者写的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部分纪实,他深入西安城那些鲜为人知的地方,接近这些城市拾荒者,去听他们的故事。书中有很多典型人物。韩大宝等人靠着自己的阴险狡诈在这个城市却有了一席之地,活得滋润。而像五富,黄八这样善良热情的人,却要总是受到生活的折磨,但仍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为了挣钱养家而努力生活。形形色色的人,被纸醉金迷的大都市安排了不同的身份,地位。
整本书故事紧凑,没有拖沓,情节引人入胜。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作者借着这些特殊而又鲜明的不同阶层的人士,发出了对这个时代的思考,质问。主人公刘高兴生活贫困却又丰富的精神世界,正好和城市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形成鲜明的对比。
小说的沉重,应该引起的反思就在这里。面对农村,面对农民,我们应该思考怎样才能使他们物质丰富,而面对日益物质化的城市,我们应该关注一天天流失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应该让城市的人不要失去灵魂,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愿我们都能像刘高兴一样,无论生活怎样,都不要丢失一颗善良纯洁的心,以及生活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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