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一次发读书笔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内,我读完了两本书,一本漫画集,一本科普书,还有一本社会学类正在读。今天要说的是这本叫《万物简史》的科普,不过我的思维有点乱,没什么信心写好——这是大背景。
总体而言,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读得我非常兴奋,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这主要与我的个人兴趣有关,与书无关。
提到《万物简史》,绝大部分人都会产生一个疑问,这到底是是个什么史?所谓的万物又包括了哪些方面,其实说白了,这就是一本人类探究万物的科学史,你能想到的很多科学领域,诸如物理学、地质学、生物学都在这里有所涉及。究竟人类是如何从无知变成有知,如何认识世界与认识自我(生物意义上的自我),科学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如果你对这些感兴趣,这本书会很荣幸地登上你的书单。
作为一部科普类书籍,目前分为了给大神看的高难度版本和给小白看的通俗入门版,如果非要给这本书下个定义,它应该算作小白进阶版。所谓进阶不是因为它难懂,只是相对于浅显易懂的轻科普而言,这本书显得很有逻辑。谁都不知道作者脑子里装了多少知识,竟能将五花八门的科学史谈得如数家珍。
这本书的写作风格是很典型的故事性科普,前后逻辑性很强,一旦书中出现了某个科学界人物,作者接下来一定会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人的生平,顺便谈谈他的“黑”历史,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话里总是携带着一丝幽默感,好像一个诙谐的老头——实际上作者今年已经66岁了——在给你讲述科学界野史。
你能够读到一点《人类的群星闪耀时》的意味(如果作者文笔再好一些,再会讲故事一些的话),也能够跟随作者的步伐开发一下脑洞,试着想象一下已经灭绝的古生物或者地球内部会是什么样的景象,总之,它可以成为你了解科学与了解世界的渠道,如果你不是个科学界大神的话。
那么究竟所谓的“万物”包含了哪些方面?本书分为了六个部分,通过这本书,你能够读到:人们了解宇宙史的过程、了解地球年龄的过程、发现古生物化石的过程、地质学的发展过程、微观世界的认知过程、生命科学的发展过程等。
作者提到了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科学家与一些我们从未听说过甚至到死都没看到自己的研究成果被世人接受的苦逼科学家,这些人物与人物构成了整个科学的发展史,也使这本书变得生动有趣。
如果你能够有兴趣读下去,你会发现在作者的文字中,你的思绪会从缥缈的宇宙渐渐来到这个蓝色的星球,从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一路看向文明的现代,你会发觉世界的伟大与自我的渺小,顺便补充一下在社会生活中难以获得的理论知识——它可以成为你很好的睡前读物。
那么话说回来,我在开篇说到后半部分读得我如坐针毡,主要原因是后半部分基本都在聊生命科学,地球上各个化石的发现过程以及DNA的发现史等,相比于前半部分的恢弘宇宙和量子力学,这几节由于本身知识储备不够,读起来有些疏离感。
既然最后提到了生物史,悲天悯人的人类一定要感慨一下,我们***了那么多物种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用作者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种“运气”。和很多科学史作者一样,比尔·布莱森也反对一种“智人至上”理论,认为人类并不是上帝委派来主宰世界的宠儿——的确啊,一个存活时间与漫长的地球史相比根本微不足道的生物,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统治了这个星球呢——于是在漫长的科学史结束之后,他说道:“我们确实还处于起始阶段。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确保我们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而这一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仅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
《万物简史》以简短的文字、生动的图画描述了世间万物如何演变而来,并揭示了许多科学理论。
作者是一位英国人,他从小就喜欢科学读物。每当读了以后,总是问:“他们是怎么知道的?”这本书恰恰回答了自己思考的问题。当前,初中和高中的物理所讲的科学理论,由于许多高深的专业术语,学生们并不完全理解,而他以浅显的文字加以阐述,则更容易被我们接受。
书中讲到的“万有引力”,虽然我很早便听说牛顿的这个著名理论,但并不完全理解它的意思,但是,读完了关于它的叙述,才彻底明白了它的含义。作者这样写道:也许你正在看电视,这时,你吸引着电视机,电视机也正吸引着你;你吸引着椅子,椅子也吸引着你;桌子和天花板也相互吸引着。世间万物都有引力,物体越大,引力就越大,有时你感觉不到,只是引力太小的缘故。
经过这样的解释,我也就懂了“万有引力”地道理。所以,这本书是我读过的科学类书籍最好看、最有价值的一本书。阅读这本书,真正使我了解了宇宙的一切奥秘。
《万物简史》是比尔布莱森的一部科普著作,是比较畅销的一部书,也是格局很宏大的一部书。这部书在我的书架里放了两三年,只是信手翻了翻;前些日子,下了决心,看完了这部书。
《万物简史》是一部很出色的科普著作。科普著作往往容易写得很生硬、乏味,但这部书不是这样,笔下很幽默诙谐,让人没有距离感。有了距离感,让人感觉很生硬,高不可攀,就没有多少人能读下去;反之,像这本书这样,就像打开了一扇门,人们都可以推门进去,领略其中的美妙,这才是科普著作的真意。推门进去,随着作者的向导,看看自然和科学世界的无穷景致,欣赏人类前仆后继创造的科学文明,真是让人赏心悦目,感觉充实快乐的事情。在兴趣的指引下,不知不觉长了许多见识,增了许多知识,感受了自然奇妙的感染,了科学精神的熏陶,其乐大焉,其妙大焉。
科学现在有一种矛盾:一方面,人们依赖科学,以科学为骄傲,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大为叹服;一方面,对许多普通人来说(哪怕是受过一些教育的人),科学都是一个封闭的城堡,依靠它为我们带来进步、福利,可是却没有多少人能进去,欣赏、领略城堡中的神奇奥秘。科学日益成为专业人员独占的领地。学校里的教育,科学知识本是重点,可是也只是学了一点儿枝节的东西,科学精神学不到,科学兴趣培养不起来。说白了,那只是一种生硬的课程,你只要按既有的方式学就行了。这样学的科学知识,对人的影响有限,有的时间一长,干脆将那些基本的知识也忘了。除了一些专业人员,几乎很少有人将科学当作一个可以终生探索、充满兴趣的神奇世界,就像书籍中的许多科学家似的,科学是他们探索自然、增进智慧的手段,他们的探索精神与他们的成就一样,彪炳史册。这样的效果,几乎很难达到。科学教育的结果,恰恰是让人们学了一些基本知识之后,对科学产生了更大的远离、排斥的心理,辩证的说,这只是一种失败。
书市上的科学书,要么是非常专业的著作,一般人看不懂;要么是飞碟、神秘探索之类;要么是教辅书、练习册,别的不知道,光是做题。(做题的效果虽然能巩固知识,练习思维,但就譬如在针尖儿上雕花,再好,也不能通观全体,具有批判思维。)总之,很少有像《万物简史》这样的科普著作,既能吸引兴趣,又能启迪思维,增长知识,充满人性的展示一个神奇的科学世界,给人探索科学的强劲动力。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科学,不是野狐禅的科学,不是鸡零狗碎的科学,这才是科学城堡的本来面目。
我的科学知识很少,没有专门的造诣,至少对科学有一种兴趣、亲近,只是这兴趣、亲近被许多东西冲淡了,搅混了,在《万物简史》这书里,正好重拾这种心情。
《万物简史》是构思很宏大的,将自然万物(包括人类自身)的方方面面,娓娓勾勒出来,穿插着科学史上那些令人激动的事迹,名字,那些难忘的时刻。自然万物有许多秘密,还需要人去揭示。科学是独立的世界,是人类用科学思维、科学精神建立起来的宝库。学科学知识,进入这个世界,你就需要从它的根儿上理解这个世界,你需要知道它的思维方式,它的来龙去脉,用别的道理、别的方式与它争论,而不去理解它是独立、自足的解释系统,独立的城堡,就会感到迷惑。科学是人类创造的独立的文明,它是人类理性的工具。
科学帮助人们认识世界,了解世界,它是人们手中锐利的工具,但自然是无穷的,万物是无限的,科学本身也在不断的进展、突破。科学的乐趣也正在这种不断的探索、揭示的过程中。
《万物简史》用简单而宏大的笔触,勾勒出天上地下,过去现在的万事万物。它给人们打开了认识世界的门,给人一种视野,给人科学的趣味儿,这确是一部好书。
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被翻开,被开封的同时还有积淀于人类历史中已久的智慧。我渴望读它,读懂它是如何“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
牛顿、达尔文、爱因斯坦、奥本海默、居里夫人……《万物简史》将这些现代科学发展史上缀着的群星一一罗列,造就了闪烁璀璨的美丽科学星空,勾起我无限的幻想。
科学并非是披着华美袍子的贵妇,它是一位青年,带着一点理性,一点冷酷俯视着物质世界。
犹记书中那位目光敏锐的科学家,诞生于十八世纪末的法国,用双手将科学推进入现代。他的名字是安托万?洛朗?拉瓦锡。那一位一边挣钱一边从事科学的推动者。他的重大意义并非发现了什么新的元素,而在于“严格化、明晰化和条理化出了力。”
科学正是如此,而比尔?布莱森,这位闻名遐迩的非虚构作家,却从幽默独特的文风中将晦涩、枯燥之感一扫而尽。例如: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奇点;牛顿将一根大针插入眼窝,为的是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雷雨天放风筝;达尔文为蚯蚓弹起了钢琴;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点击强度实验,以致失去知觉……这些奇闻轶事向我们展现了沉迷于科学的、千奇百怪的科学家们的事迹,让一位位科学巨人们生动立体地向我们款款而来。
比尔?布莱森以轻松生动的语言把从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史的产生的历程展现在我们眼前,同时又将自然科学巧妙地嵌入书中,令人顿生阅尽万物万象,纵横亿万光年之感。
《万物简史》引领我探索宇宙生命,人类的产生、变化与发展的进程,令我对人类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充满了崇拜。
从中我了解到,生命在它长达四十多亿的`时间里,纵然历经无数艰难险阻亦或是濒临绝境,更甚者受到灭顶之灾,但仍是繁衍生息,代代相传。
我沉迷于《万物简史》的世界,因它纵横捭阖、驰骋古今,将世界的玄秘娓娓道来,在无尽的未来与过去中,它超脱生活,却每每回归生活,令人在一瞬惊叹万物之神奇犹如鬼斧神工。
读书,悟史,透视科学,我们人生的书卷日积月累,密密匝匝。我终于开颜,为这繁盛的生命,浩渺的智慧,以及最后的,我所爱上的,时刻伴我成长的科学。
有时,当我们看到死亡时,就会思考很多人生的真谛,只有在死亡的问题上充分的思考,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的精彩。
“苹果”公司的老板乔布斯曾经被认为患了癌症,也有过一次濒死的体验,因此,他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醒来时,就会想,如果明天我要死,那么今天我应该做什么?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最具价值的事情上,用死亡不断激励自己,使自己拥有了熠熠生辉的人生。
很多的人在活着的时候无所事事,庸庸碌碌,每天都在虚度光阴,想着这件事明天再做吧,可是,你可曾想过这样一首诗:“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永不回头。如果每天都事事往后拖,你将一事无成,直到死的时候才会感慨日月如梭,转瞬即逝。可是,在那个时候,什么都晚了,所以,请不断站在每一个终点,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是否有意义,有价值。
黄天忠博士曾说过:“只有无知的人与不敢面对生命的人,对死亡才会感到恐惧。聪明的人会视死亡为亲密的伙伴和仁慈的.导师,任何人若要完完全全成为一个生命力充沛而丰富的人,那么他在有生之年,必须得与死亡结友。”是啊,愚者逃避死亡,不敢正视死亡,最终碌碌无为,抱憾终身;而智者正视死亡,与死亡结成亲密的伙伴,充实这自己的生活,最终走向人生的顶峰。
朋友,死亡对于活着的人更有意义,所以,在每天睡前静下心来与死亡谈一谈,站在死亡的角度,看一看自己在有限的时间内是否做了最具价值的事情,以死亡为友,愿你拥有璀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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