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明天要考试,这可怎么办啊?我想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我一定要考一百分,让奶奶给我做好菜给我吃。”
第二天一大早,老师捧着试卷走进教室,同学们坐得端端正正的,有的同学很担心,还小声地跟周围的同学说了几句。
老师走上讲台,把试卷发给我们,我们接到试卷后,连忙拿起笔写了起来,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连一根针落到地上都听得见,只听见写字的“沙沙”声。
我第一个做完,于是我就四处张望,看见有的同学用嘴咬着铅笔杆,正在冥思苦想,有的同学用鼻子吸着铅笔愁眉苦脸的……正在这时,老师的目光洒在我的身上,我想起了老师的话,做完了要检查,我连忙检查起来,发现有一个地方错了,我匆匆忙忙地改正过来。心里想“好险啊,要是不检查,这十分就白白地丢了。”下课铃响了,这时,我才松了一口气。
过了几天,我很想知道分数,于是就去问老师,老师神秘地一笑,没说什么。
又过了几天,老师开始发试卷,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后来老师发试卷给我时,我一看我居然得了一百分。我兴高采烈地回家了,奶奶一看我的分数也很高兴,做了一盘我最喜欢吃的蒸土豆。
对那篇已经见诸媒体的被提高到64分的作文,黄玉峰老师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如果中学生们模仿该文的文体和立意,以为这样的“创新”就能在高考中得高分,这就很有可能形成误导,因为高考作文毕竟不是文艺创作,更注重考查的是学生对社会生活的辨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而彭世强老师也无奈地说,高考毕竟要求多拿分数,不能太冒险,对于平时写作水平处于中等以下的同学来说,最好不要轻易地搞所谓的“创新”,对于写作基础较好的同学来说,可以在角度、结构上赋予点新意,但也不能太标新立异,要能让阅卷老师在短时间内看得下去,说得直白一点,考生作文中有好的东西,要善于主动“喂”给阅卷老师。
再过几天,就要期末考试了,同学们都不敢放松警惕,在抓紧时间复习,因为“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而且,老师为我们准备了各种各样的试题,一场又一场的考试迎面扑来。虽然把我们考得晕头转向,但是大家都知道老师是想让同学们最终能考个好成绩。
今天上午的一场语文考试,使我吃一堑,长一智。刚拿到卷子,我先看听力部分。把题读过几遍,弄懂意思后,就等着老师读听力短文。可是,听过第一遍后,我还有两道题没写,本来想第二遍仔细听答案,但是因为有一道题没跟上,没听清楚,所以最后空了一道题。
于是我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所措。心想:短文老师只读两遍,不可能再念一遍了,怪就怪自己思想不集中,没有全神贯注。而且老师不让空题,随便写一个答案吧。然后,我继续往后写笔试部分,可谓一帆风顺,很快就写完了,一遍一遍认真的检查。最后,除了一道听力题没把握,其他题都很有把握,怀着遗憾的心情交卷了。
下午,成绩出来了,我得了98分。错的就是听力的那道题,使我与100分擦肩而过。虽然很苦恼,但是事后安慰自己:这次考试只是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而在期末考试的时候发挥好才是最重要的。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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