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是我十岁生日时,爸爸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它,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贝格。
贝格很贪吃。有一次,我家做了红烧排骨,妈妈还没有烧好,贝格就时不时地冲着厨房叫着。烧好以后,贝格再也忍不住了,冲我“汪汪”大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我要吃我要吃!”我故意端到它面前吃,一边吃一边说:“嗯,这排骨真香,好吃!啧啧……”它见我不给它吃,就跳起来要抓住我的碗,我见了,一会儿把碗移左,一会儿把碗移右,就是不给它吃。过了一会儿,它放弃了,跑过来蹭蹭我的脚,一边蹭还一边望着我的碗,一副馋样。我见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忙夹了几块排骨放到它吃饭用的碗里。
贝格虽然贪吃,但是也很会“安慰”人。
有一天数学测试,我考得很不理想。回到家后,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哭声把小狗贝格惊醒了,它跳上桌来,好像要问我怎么了,见我在哭,就用前爪拍拍我的手,一边拍一边叫着:“汪汪,汪汪汪。”它好像在说:“主人,你怎么啦?不要难过嘛。"我见它那副可爱的样子,不禁破涕为笑。
这就是我的小狗贝格,它贪吃但很会安慰人,我很喜欢它。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的朋友送给我一只泰迪犬,听说它只有1个月大,是个小帅哥。记得去接它的时候,正值寒冬腊月,我从阿姨手里接过睡篮,看到一团巧克力色的绒球蜷缩在里面,瑟瑟发抖,我赶紧抱紧篮子跑回车里。从此,我们家就添加了一个新成员——迪莫。
迪莫这个名字是我取的,因为当时我最爱的动漫人物就叫迪莫,所以毫不犹豫就把这个名字给了它。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定,一定要把它当作我的亲弟弟一样照顾。每天上学前,我会给他倒好牛奶和水,放好狗粮;每天放学后,我进屋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迪莫,带他去卫生间训练他大小便。出门遛弯是迪莫最喜欢的事儿了,一看我的手里举起狗绳,他就会摇着尾巴上蹿下跳。你瞧它那小小的身影,下台阶时还害怕地哆嗦呢!我不住地鼓励它:“迪莫,你可是个男子汉,勇敢一点,跳下来!”它像是听懂了我的话,跟在我的身后一蹦一蹦地下了楼……它最享受的是我给它洗澡的.时候,我刚用盆接满水,它就迫不及待跳进去了,原本的“蓬松秀发”一沾水立刻贴在了皮肤上,让它看上去格外瘦。打上沐浴液,揉揉搓搓,它顿时被一团白泡泡包围了,只露出两只晶莹透亮的“黑宝石”,看着它这可爱的样子,我忍不住笑出声。给它吹风的时候,它总会张大嘴巴做出吞咽的动作,似乎想把这暖风都吞进肚子里。面对这个淘气的小家伙,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能给它把毛吹干,它是又帅又干净了,我则出了一身臭汗。
由于我们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妈妈觉得迪莫太孤单,跟我商量把迪莫送去姥姥家养。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也心疼它白天没人陪,就欣然同意了。
迪莫到了姥姥家更是受到了万般宠爱,没过多久就长得滚圆滚圆的。可是,我的迪莫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并没有因为分离就把我忘了。每个周五我去姥姥家时,迪莫总会守时地趴在门口等待着我。他的耳朵很灵,能分辨出我上楼梯的脚步声。门一开,它就冲上来一蹦三尺高,一直往我身上扑,想让我抱抱。我假装不理它,进屋坐到沙发上。它会一路追过来,蹦到沙发上,用头拱拱我,用爪子挠挠我,死皮赖脸往我胳膊里钻。看着他那可怜兮兮的小眼神,我总会败下阵来,一把将它搂在怀里。它会瞬间安静下来,毫不掩饰它那一脸满足的样子。
转眼,迪莫已经陪伴了我们四年半了,由当年那个下楼梯都瑟瑟发抖的“胆小鬼”变成了能纵横驰骋的“英俊小伙儿”,我也由懵懂未知的儿童长成了翩翩少年郎。真的希望我们能继续陪伴彼此长大!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跟妈妈去单位。我吃完午饭,刚要出去时,妈妈突然喊了一声,我连忙顺着妈妈手指着的方向看去,原来在我身后是一位漂亮的阿姨抱着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住了。
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两只大眼睛像两颗闪亮的黑宝石,眼睛周围是棕色的,白色的皮毛顺着鼻梁一直延伸到头顶,连嘴巴周围也是白色的,棕色的小耳朵是三角形的,乖巧的搭在头的两侧。我越看越喜欢。我小心翼翼地抱起它,觉得它有些害怕就把他放下了。
我们在走廊里相互追逐,它总是想咬我的鞋,于是我坐在凳子上,高高地举起脚,它也跟着站起来了。我们就这样玩了一个中午,到了晚上,我知道小狗要回家了,而且再也不回来了,我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今天和小狗度过了难忘的一天。
在这美丽神奇的大千世界里,有许许多多可爱惊奇的小动物,有大象、老虎、海龟、小鸡等等,有人喜欢大象,因为它庞大憨厚;有人喜欢小鸡,因为它小巧玲珑;还有人喜欢鸟,因为它聪明好学……我最喜欢是活泼可爱的小狗,理由吗就是它忠诚守信。我家就养了一只小狗,他可是我家称职的门卫。有它在,我们全家可是百分之一百,不,是百分之二百的放心。
它有一对小三角形的耳朵,一致第向下耷拉着。一听到外面有一丁点的声音,两只耳朵立马就都竖起来了,嘴中还不时的呜呜几声,好似一位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你一直看着它,它就能用眼睛吓唬你。它有黑呼呼的摸起来总是湿润润的`小鼻子,很有趣的,平时喂它东西吃时,它就先用鼻子闻一闻,想吃的话就一口叼住食物转身就跑到它的”宝地”慢慢享用了,当它不喜欢或已经吃饱的时候,它就用嘴巴往外退送的或找一块“尚方宝地”埋起来了,是不是很有趣呢。它有四条长长的腿,跑起来都可以和汽车相比的。它的脚掌上有坳黑的脚垫,让它走起路来没有声响的,所以它也经常会跟你玩”袭击”的,让你吓一大跳。
它一摆一摆的尾巴是我最喜欢的,是白色和浅黄色相间的毛,抱着它马上就能感受到它的体温,暖暖的柔柔的,我每每抱着它总是舍不得放下的,就连睡觉我都想抱着它的,它睡觉的时候经常是把自己倦成一个球形,把头埋在身体里,这样在天冷的时候也可以保持体内的温度。
人们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一点没有错。既然它是我们最忠实的朋友,那么我们也要做狗最好的朋友!
我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兜兜”。
这是一只红毛贵宾,它的头活像一个小皮球;它全身上下的毛都是巧克力色的,只有胸口的毛是雪白的,如果把他的胸口朝下就好像一块奶油夹心巧克力。兜兜的腿细细长长的,脚底的那层皮又黑又厚,摸上去非常粗糙。它的尾巴很短,就像一个小绒球;它的眼睛和鼻子都很小,可耳朵却很大,像两把芭蕉扇。这就是我家可爱的兜兜。
兜兜的睡相可好笑了!它睡觉时几乎都是先趴着睡,后来侧着,四只脚笔直地伸着,最后四肢就缩成一团儿,肚子朝天睡了,真看不明白它!有次我们不让它上床睡,它就藏在一个小角落里,过一两分钟,它就在床边绕一圈,然后又回到角落,再过一两分钟有绕一圈,又回去······十分钟过去了,它以为我们都睡着了,就一下子跳到床上,钻进温暖的被子里呼呼大睡起来。我拿它没办法,只好让它睡了。
兜兜吃东西时很顽皮。有一天早上,我给兜兜吃蛋黄,在蛋黄下面放了一张餐巾纸。它不想吃蛋黄,就在蛋黄边转来转去,过一会添一点点,好几次想要逃跑,每次又都被我抓回来了。后来它灵机一动,在我们不注意时,偷偷地把纸巾盖在蛋黄上,以为我们不知道,大功告成,然后它理直气壮地走到我面前,摇着小尾巴,好像在说:“你们看,我吃完了!”我看了哭笑不得。
我家的小狗虽然淘气,但可爱,虽然很烦,但我还是喜欢它,因为它给我们家增添了许许多多的快乐,我永远喜欢它!
五年级的一个暑假,我和朋友去发传单,这是个锻炼自己,磨练忍耐力和坚持的一个心酸过程。尽管心酸,但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新鲜的。
我们换好了衣服,一个叔叔跟我们讲了大概过程,也就是看见路人要先说“你好”,在介绍传单内容,并留下联系电话,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如果那个人愿意听我们讲完所有的内容。
我们来到大街上,开始向路人下发传单。但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知道那些路人有多难“伺候”。有点人理都不理我们伸出的手;有点人看了看我们,如有所语的议论着,皱着眉头走开:也有的人接过我们的传单,还没有两三步,便扔在了地上。一上午下来,放眼望去,满地传单在随意的让人们踩踏,没有人在意那是我们一张一张亲手送出的传单。传单都被随意丢弃,更不用说让我们介绍了。
到了下午,我们都泄气了,把传单丢在旁边的石椅上,谁有兴趣,谁就去拿。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这时,有一个大叔,他站在我们面前,看着我们手里的传单,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是要我们的传单,听我们的'介绍,于是我站起来,微笑说:“你好,这是……希望您有空去看看!“太好了,这是我今天第一次向路人开口,那位大叔一直耐心地听我讲完。在这个下午,情况有所好转,渐渐低,越来越多的人吧传单放在包里,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听我讲完。慢慢地,我脸上的笑容不在僵硬,虽然还是有很多人在踩踏,但是我开始相信坚持的力量。因为在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拒绝微笑,没有人会无视坚持!
回到家,回想这一天,发现了坚持的可贵,在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只要坚持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坚持,世界对我没有什么不可能!
在我过5岁生日时,外婆把一条小狗当作礼物送给了我,那是一只刚满月的小狗。小狗的鼻子长长的,很可爱!全身几乎是白白的,但上面有几个黑点点,所以我把它取名叫做“小黑斑”。
小黑斑是一条很通人性的狗。一开始,小黑斑好像很怕我似的,总是躲开我。但过不了几天,它对我就熟悉多了。因为每次我放学回来,都会给它喂食、逗它玩;慢慢地它见到我就会“汪”“汪”地叫,像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并摇着尾巴、甜着我的裤脚,像拥戴小皇帝一样的待我。渐渐地小狗喜欢上了我,我也对小狗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记得有一次,我的同学过生日,她邀请我到她家去玩,那天我们玩到很晚回来,远处就看到了我的“小黑斑”一直在寒冷的风中等它的主人归来,从它的眼中,我能看到它焦急的心情;顿时我的心被刺痛了,连忙冲上去把它抱在怀中,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对着它说:“小乖乖,你是不是冻坏了,我来给你保保暖吧!”这时,小狗像个听话的孩子,安静地躺在我怀里。
从那以后,我们更像一对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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