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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