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像冯骥才眼中的珍珠鸟,像琦君笔下的桂花雨,这些都是他们的心爱之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我的“好伙伴”——书柜和书桌。
它们是连体的,我的书柜是长方形的,书柜下面,有一个抽屉和一个柜子,我的书柜上面放的有我每天的作业,和两个笔筒,颜色分别是红色和黄色的,一个放小好的铅笔,一个放工具,比如说:尺子,刨笔刀,小订书机等,这样用铅笔和工具的时候都很方便。我的书架有三层横着放的,你们都放我的阅读书,还有两个是竖着放的都放我的成长档案册。
第一层我放的我正在读的书,因为这样想读书的时候更方便拿,第二层我放我看过的书,因为这样,读过的书想再读一遍的话,可以拿第二层里的书,第三层放我读不懂的书,因为我觉得,都不懂的书也不经常读,所以就放在第三层吧!在最顶层,我放了我的奖杯和奖牌。它是一个默默陪伴我成长的老朋友。你们的心爱之物是什么呢?
是***妈给你买的玩具小兔,还是你自己做的那个纸飞机?是你养了八九个月的小猫咪,还是大海边捡到的那一个海螺?是好朋友转学时送给你的那支钢笔,还是大冬天奶奶给你打出来的那一双棉鞋?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它像台灯一样带给我光芒,它像风扇一样带给我凉爽。它是我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好伙伴——我的书柜和书桌。
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可爱的玩具熊、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活泼的猫、有的人的心爱之物是一辆自行车……而我的`心爱之物却很与众不同,它就是全家在北京游玩时,妈妈爬长城奖励给我的书签。
它和别的书签完全不同,别的书签上可能画着可爱的动物,有也可能是可以贴在书上的,而我的书签却是用竹子做的,细长细长的,上面还刻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诗。诗句旁边,镶嵌着几颗晶莹剔透的蓝宝石,闪闪发光,配上去格外美丽。这就是我的书签,是不是很独一无二?
有一次,我正在写一道算术题时,算了半个小时终于写完了,妈妈给我检查的时候,发现那道题错了。可我算了半天,还没检查出这一题怎么错了,我准备去问***妈时,看到书桌上的书签,“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激励着我,我的脑袋快速运转,发现这道题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把四七二十八算成四七二十一,真是不认真呀!
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我在餐桌上吃饭,而弟弟奔向我的房间。我以为他只是找我借个东西而已,谁知道弟弟在书桌上神出鬼没、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妈妈着急地叫着:“王子越,你在你姐房间干什么,还不过来吃饭,等会儿菜都凉了。”叫了几十遍,还没回答。妈妈气急败坏地说:“你赶快叫你弟来吃饭。”我飞速地跑到房间,看看弟弟在干什么。我大声喊到:“王子越!”你居然把我最喜欢的书架上画画,说到我便伤心的哭了,妈妈听见我哇哇大哭的声音,便急忙跑过来,妈妈大声吼道:“你把你写的书签上画画干什么?快给你姐姐说对不起!”弟弟伤心的说我只是想把你的书签变得更漂亮。”弟弟惭愧的低下头说:“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看着弟弟伤心的小脸,也不忍心责备他。“姐姐知道你想把书签变得更漂亮,但你要给我说一声。没有经过我允许就不要动。”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书签。在我学习的过程中,我一直铭记着书签上的那句话“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我有一个心爱之物,他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一件物品。那是我的奶奶生前给我留下来的一个玩具。
小时候我在老家,奶奶经常陪我玩游戏,还经常给我做好吃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个玩具,那是我一生中最喜欢的一个玩具。看到这个玩具,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玩具,可是我们家却没有足够的钱来买,所以我就一直忍着没有买。那是一只小熊,从这时起我还是在家天天在家玩,但是我发现奶奶每次都是大中午的时候才回来,然后吃完饭之后就走啦,到了晚上才回来。
爸爸妈妈也忙着去种地,只有奶奶管我。但是我并没有为这件事,而且我还是每天乖乖的在家玩耍。但是有一天我发现奶奶的兜里有好多好多钱,我就问奶奶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奶奶说是奶奶这一阵子捡瓶子卖的。我一听就哭了:奶奶还你捡瓶子干嘛呀?咱们家不是有钱吗!奶奶说,奶奶上次不是带你出去,你不是喜欢那个小熊吗?咱家没有足够的钱,所以奶奶就去捡瓶子卖。
所以从这时起我就要发誓长大要好好学习,将来要挣大钱。所以以我就没有让奶奶买那个小熊。过了一段时间,我长大了,我在城市里面的一所学校学习,可是有一天奶奶给我了一个小熊,说这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那个小熊。我给你买回来了!看到这个小熊,我就想起小时候奶奶陪我一起玩游戏和他为了给我买这只小熊捡瓶子的情景。忘了一段时间,在我上学前班的时候,我听到一个消息,爸爸说奶奶去世了。我一听马上就哭了!我说奶奶不要走!我还没来得及孝敬您呢!
所以我最心爱的一个玩具就是我小时候奶奶给我买的那只小熊。这只小熊记忆了我和奶奶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到现在我还留着那一只记忆着美好回忆的小熊……
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爱之物,它有可能是一件玩具,也有可能是一本书,更有可能是一株植物……
我的心爱之物是书,不是哪本特定的书,我喜欢所有的书。但如果都写进这篇作文里,那没有个两三千字是别想写完了,而且大部分都是流水账,就没意思了。于是,我便写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至于是哪几本,暂时保密。
我最喜欢的书,首推《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路遥写的,主要时间段就是“文革”末期到改革开放的十年。十年,十年,让中国目瞪口呆,也让世界目瞪口呆。这本书中描写了太多人情世故,也有很多世态炎凉。其中有数不清的道理,虽然一些我现在不能理解,但我坚信它能在一直不断教着我道理。
还有一本是刘慈欣的科幻著作《流浪地球》。这本书很是出名,还被改编成过电影。讲的什么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就不再啰嗦了。刘慈欣的书都非常好看,他写的书突破了传统科幻小说的古板与单调,不是只描写某个方面,而是全方位的来想像。《三体》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从古代到现代,全方位的来描写,是许多科幻作家所不及的。
接着便是沈石溪的作品,只要是他写的我都喜欢,很接地气,语言通俗易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讲述的就是只母狼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的故事,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现在,也有许多家长望子女成人中龙凤,施加了太多的压力。就像一条线,压力太大崩裂了一样……
书,让人聪明,让人愉悦。虽然我已五年级,课余时间也越来越少,但我会一直坚持读书这个习惯,这是一个好习惯,一个浸到骨子里的好习惯。
有的人喜欢小狗,有的人喜欢书,还有人的喜欢文具。而我喜欢我的爷爷在我七岁生日时,送我的“中国象棋”它才是我的心爱之物。
这副中国象棋是用磁石与塑料做成的。它不大,只有作文本的两倍,是便携又方便的娱乐象棋。它每一个棋子都很精致又美观。
这副象棋蕴含着我许多的童年回忆。有一次,我与我的朋友下棋,我每次都下不过他。我很气馁,以为我永远也战胜不了他。可偏偏有一次,进入残局时,我们还是势均力敌,在这紧张的时刻,他失误了。我急中生智,反将一军,终于胜利的天平向我这边倾斜了,经过这场激烈的比赛,我明白了只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精神,就能战胜一切。
还有一次,爷爷带着我,拿着象棋,去了一个小胡同。到了那里才发现,原来这里就是“象棋圣地”啊,这里全部都是下象棋的人。爷爷让我看他们下象棋:我发现,他们全都是高手啊,使用的`棋路不是一般的厉害。这次“旅行”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的道理。
象棋就是我的心爱之物,它承载的是我童年的许多美好的回忆。
我的心爱之物是个风铃,这是我3岁时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它长得十分漂亮,呈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头乌黑的秀发又长又密,犹如一道瀑布。一双水蓝色的大眼睛很有光泽,犹如两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绽放着它特有的光彩。一个又小又挺的鼻子再配上鲜红的樱桃小嘴,使得它就像天上仙女一般妩媚动人。它穿着一条与芭比娃娃一样又长又漂亮的翠绿色礼服,上面有一朵微笑的小云,太阳害羞地躲在它后面,仿佛在说:“大家都说太热了,那么今天我就在云弟弟这儿玩一天吧!”裙子的后面是夜晚的背景,一个大月亮在哈哈大笑,我想一定是因为有许多小星星在它身上溜滑梯,让它感到很痒。一条淡蓝的手巾系在它的手腕上,脚上穿了一双透明的水晶鞋,远远望去,它就像一个美若天仙的公主。
我喜欢它不仅因为它俊俏的模样,还因为它曾经救过我放在阳台上的一盆绿萝,那盆刚长出不久还十分脆弱的绿萝。那天,我把绿萝放在阳台上晒太阳,自己去睡午觉,过了一会儿,“叮—铃,叮—铃!”一声声有力悦耳的铃声传入我的耳帘,我被惊醒了。风铃还在不断地摇晃,似乎在说:“刮大风啦!马上就要下雨了!快把绿萝收回来吧!”我扭头一看,呀,绿萝的腰快要被风给吹折了!在它们弯下腰的时候,我立刻把它端回了我的房间,紧接着便下起了大雨。风铃松了一口气,却摇得更加开心了。
我的风铃立了大功,从此我爱上了它,它陪伴着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
我可喜欢它了,它身体的颜色是白色的,大概有十五厘米左右,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一个黑乎乎的小鼻子像是一个光滑的鹅卵石,四肢短短地趴在那里,我可喜欢它全身软软地毛茸茸地摸起来可舒服了。那是在我三岁生日时,妈妈买给我的,并且取名叫小花。
也许这只斑点狗对别人来说很普通,而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它几乎陪伴了我人生中的整个童年。在我幼儿园时,它如同我最好的'伙伴一样,天天形影不离地跟着我一起上学、睡觉时抱着,吃饭时陪着,看电视时也抱着……
有一次,我在幼儿园时不舒服吐了,它似乎也吐了,所以它就先去“洗了个澡”回来继续陪着难受极了的我,直到我舒服,一直默默守候。妈妈说刚买来那会儿,她要忙家务,就总让我一个人玩,而我总是乖乖地坐在床上,一会摆弄它的四肢,一会抚摸它的身子,有时候还咬咬它的鼻子,心想那时小花一定很痛很痛,可它好像没有抱怨还是对着我微笑。等我再大点会背儿歌、三字经时,我总是对着小花认真地背诵,它总是安静地听着,每当我背完,它都好像在夸我:“你真棒!”而我也对它说:“小花,和我一起学习,和我一起长大吧!”它就咧着嘴,笑眯眯的望着我。可是有一天出门弄丢了小花,我再也找不到小花了,哭了个稀里哗啦伤心极了,妈妈也没有办法,只好又买了一只类似的斑点狗,我感觉小狗仿佛对我说:“别怕,以后我会代替陪伴你的。”而且每次看着它,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曾经的那只小花。
所以,很多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因此我们要爱惜自己的东西,在拥有时要倍加保护它。
大家肯定都有自己的心爱之物,当然我也有自己的心爱之物。我的心爱之物不是篮球,不是花草,不是玩具,而是一只金毛犬,是阿姨去年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如今已经一岁半了。我看它憨头憨脑的,就给它起名叫“憨狗”。
憨狗一身金黄色的毛,大大的耳朵,常常耷拉着,把耳朵眼严严地封住。它耳朵上的毛卷卷的,整齐的,好像专门去理发店烫过。鼓鼓的肚子,两双梅花型的小巧玲珑的蹄子,走起路来四蹄生风,没有一点声音。
憨狗聪明乖巧,喜欢别人抚摸它的绒毛,挠它胖乎乎的大肚子。我和妹妹训练它和人握手,不到一个月就学会了,把球或者树枝丢出去,它也能捡回来。觉得身上脏了就会去水池子那等着我给它洗澡。天热的时候,我和爸爸经常带它去永乐宫那个湖里面游泳,它游得可快了。
憨狗特别好伺候,从不挑食,你喂它什么,它就吃什么。比如馒头、牛奶、饼干、面包、狗粮等等,从不挑三拣四。憨狗的胃口可是很大的,它一顿饭要吃10个馒头,所以我们都称它为“大胃王”!
憨狗还有个优点,就是知错就改。每次我们出去的时候,憨狗都会跟上来。有一次到了超市,一个人牵着一只小狗走过来,憨狗就和人家小狗打起来了,最后两只狗都受伤了。对方的主人就责怪我们没看好小狗,妈妈急忙说:“我们回去一定好好收拾它。”回到家,妈妈就把它教训了一顿。现在出去玩我都牵着它,这样它就不会乱跑了,也不再和别的狗打架了。
憨狗和我们共同生活了一年多,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厚。憨狗,我喜欢你,谢谢你陪伴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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