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12-28 14:53:25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一】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打架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二】

白色的毛,短短的尾巴,长长的耳朵,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没错,它就是兔子,。

兔子虽然不如森林之王老虎凶猛的,狮子威风,但它却很有自己独特的魅力。

它平时很安静,也不乱叫,摸起来也很舒服。

它的毛软得像一团白缎子,又白又长。

它的身上就像穿着雪白皮袄,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像一堆闪闪发光的白棉团,真是漂亮极了!

圆滚滚的尾巴躲在绒毛里,不仔细看,还不容易被发现,兔子的尾巴不仅小,而且还很圆,就像一个又小又圆的网球。

小白兔的头很小,两只长长的耳朵像两把大扇子插在头上,只要有一点动静那对耳朵就会测出是否是危险,如果是,它就会快速地逃走。

最有特色的东西就是小白兔的眼睛,它的眼睛特别漂亮,有小玻璃球那么大红光四射,就像一个晶莹剔透的红宝石。

小白兔吃的`东西尤其挑剔,一定不能乱吃,除了可以吃干草以外,还可以吃兔粮、萝卜叶子、胡萝卜、人工饲料。

小白兔吃的干草一定要是新鲜,最好是春雨过后,湿润时草。

如果草很老,会引起小白兔肠胃不通,一般吃完人工饲料或别的很***食物后,也可以喝点水,这样就不会噎着了!

兔爸爸和兔妈妈每两个月会生4至10只兔宝宝,照这样计算,一年大概能生一百到两百只兔宝宝,真是个超级大家庭呢!兔妈妈生兔宝宝前,一定要给它喂点草噢,不然兔妈妈太饿了就没有力气生小宝宝了!

这就是可爱,美丽的兔子,你们想不想也来一只呢?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三】

??借物抒情的方法写一种动物

在我上小学时,姑妈家新养了一只小狗,是邻居家的母狗生的,送了姑妈一只。家里人给他取名叫贝贝。

贝贝刚来的时候,母狗就已将它养了两三个月了。它的毛色是棕色里带点些许的黄。虽然是杂交犬,品相却不比宠物狗差,十分讨人喜爱。即便是长大后,体型也并不如一般的杂交犬一样长得很大,约莫比柴犬还要小些。它的眼睛很清澈,仿佛全世界的纯净都汇聚在了它的眼里。

贝贝性子乖巧。家里人不让他去的地方它绝不会涉足。它是我儿时最好的玩伴。小时候,每当我无趣时,总是喜欢蹂躏它的头,竖竖它的耳朵,它也毫无怨言,只能任由我揉搓它,最多眼神里透出些无奈罢了。每当我认真做事时,它总是趴在我的脚边静静守候着,从不发出叫声打扰我让我陪它玩耍。

记得有一段时间,它的右眼不知怎的突然不再清澈,几乎成了全白,混浊得很。姑妈说也许是出去和别的孩子玩的时候被他们欺负的吧。我很愤怒,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我也不知道是谁***.,也就只能作罢。那段时间,姑妈每天都给它滴眼药水,却始终没有起色,久而久之,也就不滴了。后来当我有一天再次见到它时,发现它的眼睛竟神奇地好了。姑妈说是它自己恢复的,她并没有做任何人工干预。我感到很惊奇,转念一想,也许是贝贝自己平日温和亲人而憨厚可爱,让上天也忍不住想要眷顾它吧。

有一次,贝贝丢了,几天都没有回来。我很难过在教室里大哭了一场,整日以泪洗面。“它可是我最好的玩伴啊”,我当时这么想着。又过了几天,姑妈告诉我贝贝回来了,是一天晚上自己跑回来的。到家门口后,贝贝用它的身体猛烈地撞门,把门撞得轰轰响,引起了姑妈的注意。开门后才发现,是贝贝回来了。据姑妈说,贝贝回来的时候,它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布条。

再后来,我忙于学业,不能常去姑妈家,也就看不到贝贝了。当我好不容易有空去姑妈家玩时,虽然姑妈也有出来迎接我,只是脸上看起来不大高兴。我也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贝贝没有出来迎接我。姑妈思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对我说出了真相:贝贝有一天早上出门撒尿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我很震惊也很心痛。每日早晨姑妈打开门,贝贝就会自己跑出去上厕所,上完就会自己跑回来。这是惯例,几年都没有出过一点差错。可是那一天,它却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以后,每当我去姑妈家,便再也没有一个身影会在我刚到门口时突然兴致冲冲地跑出来朝我摇尾巴了,再也没有一个身躯会静静地呆在我的脚边陪伴我了,再也没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会让我肆意蹂躏了,再也没有一张脸会冲我咧开嘴发射纯真的笑容了,全部都再也没有了……

后来我也有仔细想过贝贝走失的事。照贝贝的性子,它是绝对不会自己走失的,也不会傻乎乎的就屁颠颠跟着陌生人跑了。那就只剩一个可能:被偷狗贼偷了。姑妈也有过这个猜测。因此,贝贝刚丢那阵子,每当她去菜场上看到有人卖狗肉时,见到与贝贝身形差不多大的正在出售的狗肉,便会向那卖狗肉的老板试探这狗是怎么来的,却也没个结果。因为就算那就是贝贝,当狗肉来源不正当时谁又会说出真相呢?况且天下这么大,奇事这么多,我们也没理由怀疑贝贝就是被偷走的,并且就是被卖给这老板狗肉的人偷走的。只是这是众多猜测中较为有可能性的一种罢了。

贝贝在客观上只是一只狗,它的失踪到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毫无线索也不能再追究什么。但在我心里,在我们家人的心里,它是我们的亲人。这事过去至少已有六七年了。直至今日,当我再去拜访姑妈时,姑妈还是会不时向我提起贝贝。姑妈总是遗憾地说“贝贝这么乖”“真的可惜了”之类的话,我听了心里也不是滋味。我们全家人都十分想它。

几乎人人都听说过:“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对人类是永远忠心,永远信任的。我想,在养狗的人家心里,狗不只是朋友,更是他们的家人、宝贝,是无法替代的存在。但突然有一天,偷狗贼却将他们的家人、宝贝偷走了……只是为了将它们打死来为自己获取那并不正当的利益!最近社会上虐待动物的新闻也屡见不鲜。去年一男子烫死***母猫一尸五命的新闻还历历在目。每每打开这些新闻,我总是会不忍心继续阅读报道中的具体内容。这些新闻中虐待动物的手段的残忍程度都令人发指!他们怎么忍心?这些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才能做出这种事,到底在生活中是有多么不容易才会对素日与他们并没有恩怨小动物做出这样的事!

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有感情。保护动物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希望人人都能尊重生命,善待动物。即便不喜欢它们,不想为它们做什么实质性的行动,也请不要去打扰它们,还它们一个清净。也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来保护小动物们的安全。保护动物,从我做起。望世间不再有第二个贝贝。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四】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我家楼下的一只小猫——咪咪。

咪咪长得非常瘦,它一身黑白相间,软软的,毛茸茸的,好像穿着一件华丽的外套,非常神气。他的头不大也不小,圆圆的。它的眼睛不大,但它的眼睛是蓝色的`。 它的鼻子和尖尖的耳朵长得都很小,但是它的嘴很大,只要他一张开嘴,就会露出洁白的小齿。它的四肢和尾巴长得不长也不短。它还有几根又长又细的白胡须。

我每天放学回家时,都会看见它在楼梯上睡觉,或者在吃东西,或者喝自来水。周日,我出去玩的时候,都会看见它在玩耍,每当我走过去摸摸它的脑袋,它就会仰起头,叫一声:喵-—,好像在跟我打招呼。

我喜欢我家楼下的小猫。

英语写的一种动物的作文50字左右【五】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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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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