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因为坚持破茧不惧痛苦,才会有空中留下的美丽身影;鱼儿因为坚持破浪不惧阻碍,才会有鱼跃龙门的美丽传说;梅花因为坚持绽放无畏风雪,才会有傲骨的清香扑鼻而来。正如“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任何一件事的成功都是要经历一番刻苦磨练,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在迈向成功的路上踏实付出,坚持前行,永不放弃!
因为我的字总是写的歪歪扭扭,横七竖八的,所以每次写完作业,被人看到后,便总是不能带给大家“美的享受”了。为此,我决定开始练写毛笔字,希望让自己的字迹书写可以得到一个大提高。
记得是一个暑假的午后,首先我先铺开宣纸,把爷爷的大砚台悄悄摆好,倒进墨汁,然后信心满满的准备开始写“大”这个字,但是当我这一横刚写过去,就发现它中间大,两头小,像一条泥鳅;一竖下来,干巴巴的,像一根枯枝。我又歪歪斜斜的写了几个字,
但是它们就像一群伤兵般躺在纸上。我的心立马凉了半截:这毛笔字可比钢笔字难写多了。
我不禁觉得手中的这根长家伙一点也不好玩,拿着真别扭。我不禁急躁了起来,无奈它却淡定自若的,一点也不听我的话,我指东它打西,我挥毫它扫地。而且别看毛笔轻轻巧巧的,我才握了没一会儿,手腕就酸痛的不行,情急之下我干脆直接用两只手握在一起,但是写出来的字照样歪歪扭扭,滑稽可笑的不成样子。焦急的汗水伴着时间一点点从我的额头渗了出来,我不禁想要放弃,愤怒的把笔狠狠的摔在了砚台上,没想到它竟轻巧的.在落地前“甩”了一下头,然后几点墨汁如雨点般打在了我的身上。我更加怒火中烧,把刚才写的草稿也都撕个粉碎,霎时间书房里成了“天女散花”?
这时,房门悄悄的被打开了,爷爷好像听到了房间里的动静便来“慰问”我,但一看到我的狼狈样便哈哈大笑起来,笑着说:“你这是还没学会走就要开始跑吗?”我一下羞红了脸,为自己的急躁感到羞愧不已。在后来的练习中,我便耐心的从横、竖、撇、捺、点、钩、折、挑等基本功开始练起,因为我知道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要踏实下心慢慢来,在不断接受磨砺和挑战中获得提高,只有这样坚持才能取得成功。
现在,我已经能成功的写好简单的毛笔字了!就像“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我会让自己的心性继续在练字的过程中慢慢沉淀下来,慢慢变得如墨般深沉,如笔般果敢,坚持不懈,勇得胜利?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坚持就是胜利。我永远相信,有付出就有收获,有努力就有回报。在我心灵的饿沃土上,种上那一粒种子——坚持。“孩子,快起来,要迟到了。”每天被妈妈的呼唤声惊醒,我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在上学的路上,迈着沉重的饿步伐,背着似石头一样的书包……日复一日,想回放的饿电影一样,开始了我一天的生活。一声铃响,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一会是语文老师的唐诗宋词,一会是外语老师的abcd,一会又是数学老师的多边形,地理老师的地形地貌……什么足球,什么音乐,统统byebye。放学后,看到自己那一堆堆的饿练习册,可以堆成小山似的作业本,我的内心已在疲惫之海徘徊,我怨,怨上天对我的饿不公,为什么要学习?每天在题海中苦苦挣扎,合日是尽头?我要放弃学业;放弃机会;放弃前途。我受不了了。
思想一旦进入了误区,就难以改变,每时每刻就这样怨着,叹着,天天愁眉苦脸,不见一丝笑意。终于盼到了星期天,为了发泄,我早早走出了家门。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天边已露出了饿鱼肚白,东方由橘黄色变成了淡黄色,又有淡黄色变成了粉红色,一会儿红彤彤,一会金灿灿,还有半紫半黄的部分,真是五彩缤纷……顿时,这美景让我的心平静了许多。太阳,它每天东生西落,难道不累吗?喔!它每天都反复上演同样的画面,是为了让它的饿一生充满更多的耀眼的光芒啊!我联想到了我自己,遇到一点点学习上的压力就退缩,就打退堂鼓!唉!真是不应该呀!瞬间,我的脑海出现了“坚持”的饿字眼,“坚持”“坚持”……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爱迪为了人类创造光明,寻找灯丝,他竟实验了上千次以上;曹雪芹虽家境贫寒,但他写《红楼梦》批阅十载,超出常人的想象……他们都坚持到底,永不言弃,我顿时感觉自己渺小了许多。那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饿呢?我应该以他们为榜样,去抓住机会,做一个坚持不懈的饿人,创造美好的前程。我已醒悟,我昂起头,挺起胸,迎着朝阳,向家里跑去,端起书本,拿起笔……
秋季,我漫步在已经黄了叶的森林里,微风吹过,树叶纷纷扬扬的落下,像蝴蝶一样翻飞着,最终落在地上。我低着头,看着脚下吼厚厚的金黄色落叶掠过眼底,听着枯叶碎裂的清脆声响。阳光在并不茂盛的枯叶间透过,洒在我的脸上,洒进我的心里。
我停下来,在我面前有两条路,一条也铺着厚厚柔软的.落叶,不时飞过几只麻雀,另一条确是光秃秃的,地面上顽强的挺立着几棵枯草,荒凉却有着独特的美,似乎从未有人涉足。
我在路口张望了很久,选择了荒凉的一条,我并不知道它通向哪,它的尽头是否美丽。
就这样,我选择了我人生的道路,人迹罕至,幽寂美丽。
许多年以后,我在这条路上的某一处回头张望,想象着如果当初选择了另外一条路,那么风景是否将完全不一样?
无从知晓,我已走远,不可能原路返回去寻找那未选择的路。
早晨,我昂首阔步,心中充满期待,因为今天就要开始军训了,一段未知的生活。
然而它并没有我想像中那么快乐、轻松。刚开始站军姿,我双腿抖得特凶,站了一会儿,我身体已经快支不住了,我这都是因为平时不训练呀!尽管我快倒了,我的信念支撑着我,坚持不懈!我心中想:别人都不倒,我也不能倒;就算别人倒了,我也还是不能倒!但这一半天下来,我感觉我的腰已经断裂了,撕心裂肺的痛!但我忍着没有抱怨。
我怎么敢抱怨呢?从小到大,到现在,我的毛病多,我做事三分热,注意力不集中,以至于今天做错了一个动作,喊“报告”声音也太小,以致被教官罚大声喊“报告”三十声,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惩罚,但它却是治病的疗药,我会铭记于心,因为这是对我注意力不集中的第一个惩罚,通过今天一天的军训,我也想通了许多。
我不是为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的,我的血液里没有失败在流动,我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不是松懈的人。我是猛狮,不愿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因没有坚持而失意的人的哭泣,我更不能成为这样的失败的人,因为失败者的屠宰场,不是我命运的归宿。
生活中要不松懈不难,用毅力控制住,只是在你认为你快不行时,再咬牙向前走一步、再走一步、还走一步、每次前进一点,简单,但贵在坚持不懈。
在今后的生活中,以及为期一个周的军训中,我必须坚持不懈,坚持人生原则,坚决完成军训中的要求。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不会松懈,因为,我已深知成功的秘诀:坚持不懈,终会成功。所以我必须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胜利贵在坚持,要取得胜利就要坚持不懈地努力,饱尝了许多次的失败之后才能成功,即所谓的失败乃成功之母,成功也就是胜利的标志,也可以这样说,坚持就是胜利。
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的名人不都是依靠坚持而取得胜利的吗?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在遭受了腐刑之后,发愤继续撰写《史记》,并且终于完成了这部光辉著作。
他靠的是什么?还不是靠坚持而已,要是他在遭受了腐刑以后就对自己失去信心,不坚持写《史记》,那么我们现在就再也看不到这本巨著,吸收不了他的思想精华,所以他的成功,他的胜利,最主要的还是靠坚持。
外国名人杰克·伦敦,他的成功也是建立在坚持之上的。他坚持把好的字句抄在纸片上,有的插在镜子缝里,有的别在晒衣绳上,有的放在衣袋里,以便随时记诵。终于他成功了,他胜利地成为了一代名人,然而他所付出的代价也比其他人多好几倍,甚至几十倍,同样,坚持也是他成功的保障。
荀子说:“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这也正充分地说明了坚持的重要性,骏马虽然比较强壮,腿力比较强健,然而它只跳一下,最多也不能超过十步,这就是不坚持所造成的后果;相反,一匹劣马虽然不如骏马强壮,然而若它能坚持不懈地拉车走十天,照样也能走得很远,它的成功在于走个不停,也就是坚持不懈,这也就像似龟兔赛跑:兔子腿长跑起来比乌龟快得多,照理说,也应该是兔子赢得这场比赛,然而结果恰恰相反,乌龟却赢了这场比赛,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正是因为兔子不坚持到底,它恃自己腿长,跑得快,跑了一会儿就在路边睡大觉,似乎是稳操胜券,然而乌龟则不同了,他没有因为自己的腿短,爬得慢而气馁,反而,它却更加锲而不舍地坚持爬到底。坚持就是胜利,它胜利了,最终赢得了比赛。
“水滴石穿,绳锯木断”,这个道理我们每个人都懂得,然而为什么对石头来说微不足道的水能把石头滴穿?柔软的绳子能把硬梆梆的木头锯断?说透了,这还是坚持。一滴水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然而许多滴的水坚持不断地冲击石头,就能形成巨大的力量,最终把石头冲穿。同样道理,绳子才能把木锯断。
功到自然成,成功之前难免有失败,然而只要能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努力,那么,成功就在眼前。
在我们现在的学习中,一定要学会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成功,所以说,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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