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
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自然》多半讲的都是动物的事情。我对其中《虎穴得子》这一篇特别感兴趣。
这一篇讲的是有一只叫“虎妞”的马戏团母老虎因为难产而导致大量出血。就这样它还生出了六只小虎崽。可惜虎妞的身体状况太差,没有充足的奶水来喂小虎崽。马戏团的团长小常和小敏正在为六只小虎崽寻找“奶妈”的时候,接到了一个电话:在来电人的家里,有一只名叫“多多”的拉布拉多狗。它体型庞大,全身是黑,是一只性格温顺、母性伟大的刚刚生完小狗的母狗。而且只生了一只小狗,所以奶水充足。这只狗奶妈正好符合所有的条件,所以第二天主人就把多多和它生的小狗给送过来了。说也奇怪。也就一天,这狗奶妈就和小老虎们混熟了。就连带过来的小狗,也跟它们成了“兄弟”。过了几天,小常和小敏把五只小虎崽(第六只因为出生时出过血,现在离开了它的兄弟姐妹塞进它们妈妈的笼子里,虎崽们一点都不陌生立刻围在虎妈妈身边玩耍。这时,多多跑到笼子边上来看望虎宝宝,我正有些担心时,虎妞却立刻走上来与狗奶妈碰鼻友好。虎妞的这一动作让我遐想了起来:虎妈妈是不是因为看见多多把自己的孩子喂养大而表示感谢呢?
不久,小老虎们个个都长成了大老虎。有几只都比多多高大了呢。我有点担心:老虎们长大了会不会野性激发,伤害到多多呢?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据专家们说,动物小的时候会有一种“印痕期”,所以老虎们是会永远记住这位伟大的狗奶妈——多多的。看到这里,我的鼻头酸酸的,心里很感动。
是呀,动物之间也像我们人类一样,是有情有义的。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
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与孤独一直是个矛盾,人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人生深刻的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很难让别人懂你所懂,想你所想。所以,学会孤独,学会与自己交谈,听自己说话,就这样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生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算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明确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于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
我想,夜巡寻求人生意义这条大陆从以开始就被分成了无数条小路,而每条小路只能走一个人或者极少数情况下一类人。
忙碌的上班族,节假日时抽空外出踏青,暂时抛开一切发烦恼,躺在草坪上,晒着温暖的阳光,也许他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放松休息才能叫做有意义啊!”整天无所事事在家的老人,某一天突然发现了一件事点燃了他新的兴趣与激情,便重新开始忙碌起来,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这样让自己忙碌起来,有事可做,才叫做有意义。”年过中旬的科学家,为了科研奉献了大半辈子,过年时和好久不见的家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和家人在一起才有意义啊!”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有经历启示得出的答案也就不同;也许经历类似,但人和人的思维角度不同,由同一件事得出的答案也还是不同。其实“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本不是一个针对既定事实发问是问题,而是源于自身生活经历,经思维加工凝练对自身人生的一种神话与概括的提问。因此,想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与其一味地抽象地思考,不如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没好好地走完人生,也许拼搏后成功的那一刻,或是失败的那一刻,或是其他一些特殊的时刻,你也许就会恍然大悟——人生就是要这样才叫有意义。
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意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感觉他的欧式是我所向往追求的,水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气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书里说:“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海派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换了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求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会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证在告诉你:“痛苦和换了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即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是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会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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