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土地不一定是最最富饶的,但它是每个游子想念的港湾;家乡的景色不一定是最美丽的,但它是乡人魂牵梦萦的迷恋,家乡的人不一定是最富有的,但他是质朴无华的平凡!家乡如一杯浓茶,苦涩中散发着无穷的清香,家乡如一壶老酒,甘冽而醇香。乡情是每个人幸福而美好的回忆密码!
我的家乡,虽不富有,但那里却有我最美好的回忆。一场淅淅沥沥的小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唤醒了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果园里,梨树、杏树,争奇斗艳,好一派热闹的景象!俗话说“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是春种最好的时节,农民们都忙的昏天黑地,播种着自己的希望。路边的小草也正努力着钻出地面,探头探脑的观察着新奇的世界。我赞美小草这种不惧春寒、锲而不舍坚韧的精神,它深深打动了我。
夏天的村景,很迷人。麻雀在枝头欢快的歌唱,黄鹂在枝头愉快地舞蹈。田地里的小麦一片碧绿,玉米挺拔茁壮,这是勤劳的成果,也是丰收的好兆头!路边的小草今非昔比,已变得更加苍翠有力,而朴实农民伯伯则没有休息的时间,正抵着烈日在农田地里,汗流浃背、辛苦并快乐着!
秋天的村庄则是一片丰收的景色。成熟的玉米一个个金灿灿的昂首挺胸,等待着农民伯伯来收获。那玉米枝叶则特别调皮,农民伯伯收玉米时,玉米杆就像在那保护孩子一样保护着玉米棒子,不时的刺一下,刮一下,不让农民伯伯夺走他们的孩子。虽然农人的手刮成了刺刷子,但他们脸上却闪耀着喜悦的笑容。昔日的小草,如今已变得变的枯黄,软绵绵的躺在地上,园子里的树上挂满了金灿灿、红彤彤的果子,你若随便摘一个,张大嘴巴咬一口,味道好极了,甜甜的汁水立刻溢满嘴唇!秋给家乡增添了丰收的色彩!
乡村的冬景更令人难忘。冬日的太阳很慵懒,很晚了才将阳光照在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辫子。忙碌了一年的人们可以坐在火炉前,砌一杯热茶,煮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那种温暖与舒适。冬日的夜晚非常宁静,除了远处深巷几声犬吠,再听不到一丝声息。
哦,浓浓的乡情啊,你如一缕袅袅炊烟,让彷徨者看到冬日的温暖;让漂泊者有了停泊的港湾,即使在遥远的地方也能望见归途的方向!
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这种方法叫诠释法。
在一次霍金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有一个年轻记者问霍金:“您的全身都已瘫痪,您是否因上帝的不公而感到生气?”霍金说:“不,因为我有一颗感恩的心。”全场轰动。
就像现在我们的新班主任崔秀存一样,也许在外人眼里,她很烦,对所有事都事无巨细,一付“天下事朕必亲躬”的样子。但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我也有一颗感恩的心。
就拿订学生奶这件事来说吧,上面派数额,她却让我们自愿。可惜,46人无一响应。她很为难,却从不为难我们,因为,她理解我们,理解我们的不情愿。
我背负着双重人生,太多的期望和打击让我越走越忧伤,路越看越泥泞,越来越缺失了自信。是她,像一个天使带给了我自信,让我可以把肩上的包袱撇下,轻装上阵。她像一缕阳光,冲开天空的阴云,照进了我的心。我很感激她。
我相信,有了这缕阳光的照耀,泥泞将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硬朗厚实的路。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会继续走好我的人生之路,好好的实现自己的梦想。把我在“他”身上失去的信用找回来,完成我们的约定。
教师节快到了,祝崔秀存老师健康快乐,事业有成。也祝所有爱我们的老师心想是成,万事如意。
一份诚挚的祝福,代表一颗颗充满感激的心。
与其说这是一部爱情片,不如说是爱情信仰的诠释片。
两个孤独的个体,也有爱的权利,就算被全世界的人抛弃,他们也有彼此,这也就是为何我独爱孙频的小说《盐》里面的第一个故事“乩身”,别人的选择,没资格去评判,但孤独的人有彼此取暖的权利。
很多人所理解的爱情无非就是生活中的愉悦幸福,但真正相爱的人他们会爱上彼此的灵魂,做有趣的事,去弥补人生的缺憾,用行走与自律来丈量生命的宽度,哪怕只能相爱一分钟,我也愿意看着你幸福。
爱情的信仰便是我用生命爱过你。
严二说他用生命爱过一个人,青春无悔,他唯一悔恨的是没在最好的时光遇见最想疼爱的人,错过了便是一生,此生无缘,他连下辈子都不敢再渴求,只希望对方幸福开心就足够了。他爱过许多人,但根本不懂什么叫爱,以为相互依偎,相互打闹,相互成就这便是爱,所以他努力的克制自我,把最好的一面呈现给全世界,自己独自一人忍受孤独,爱于他而言,只是生活中的习惯,并不值得用生命去爱。
严二说走出影院,一身轻松,仿佛像是找到了爱情的信仰,眼泪流了下来,他毫无顾忌的走,一直走,不顾周围人的眼光,不顾自己爱过谁,只管前行,仿佛在路的尽头,他会遇见最想遇见的那个人一样。
值得去看,你会懂,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你可以无所顾忌的哭,不是为某个人,而是为自己的麻木与习惯。有人相爱或许因为颜值,因为才华,或是人品,但最后都被物质打败,败给了现实,败给了放弃。
爱本身不庸俗,两个人走过的大街小巷,初夏秋冬,像青春的轨迹,轰动又曲折,当习惯成为自然后,柴米油盐便是最大的矛盾点,没有谁比谁爱的多,只有你是否需要这样的另一半陪你走完接下来的岁月。
天边的夕阳渐渐隐去,散发出生命最后的薄光。那麻雀,那一只,两只麻雀,却掠过黑纱,在浓墨中飞翔。我愿化作一只麻雀,同它们一起前往故乡。——题记
偶的几生鸟叫,将我从重返故乡的梦中唤醒。念念不舍的睁开合了一夜的眼,条件放射似的伸了个懒腰,便爽爽的哼起了曲,伴着鸟鸣,起了床。
风吹飘了帘,迎面扑来,清香的气息,微微的光线,还有依稀的鸣叫,没错,那风已经融合了光,融合了鸟鸣。我已抑制不住好奇,打开窗帘,一抹浓雾,不清晰。仍能看见树梢摇晃,鸟声依旧不断,但不见鸟影。
我们去散步。这儿像个林间小道,来了半年了,但却仍不熟悉,也从未注意到周围的鸟,或许是太少的缘故。我抬起头,四周环顾,几片新发的树叶飘落下来,也正因此那一只,两只鸟便飞了下来,轻啄着树叶,仿佛在说对不起,又如在对这新生树叶柔弱生命的惋惜。仔细看看它们:麻灰的毛,灰黑的嘴。再想认真看一下时,却发现了我们,唧的几声飞走了。大爷说,那是麻雀。抬头仰望,它们已经灵活的飞走了,不见踪影。飞去哪了呢?回家了!仔细寻找,却没能找到过鸟巢。它们的家在哪儿?在遥远的天边嘛?
我的家也在天边,在很远的地方。那里也有鸟,多的数不胜数:青鸟、红色的嘴,甚是妖娆;斑鸠、他是灰色,代表朴素;喜鹊、有黑有白,古灵精怪……最常见的便是麻雀,灰黑双色,神秘质朴。素有偷食专家的“美称”。大人们并不爱它,而小孩子就喜欢它那“贪心”的脾气,抓起来容易多了。将它握在手里,感到了生命的律动……不久,便在爷爷的“命令”下放走了它,看它飞走了,飞向了遥远的天边。
如今,在这离故乡遥远的天边看见了麻雀,稀稀疏疏,却分外亲切。我养成了个习惯,会隔三差五的撒上几颗米粒在窗台,静静地看它啄食。发出熟悉的声音,完后,它唧唧——鸣谢,我多想将他捧在手里,靠近我的心脏。让我听它,让它听我,“怦怦”的心跳。
我愿伴它们飞翔。
我愿化作一只麻雀,前往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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