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传说有两只老虎,一只生活在笼子里,一只生活在野外,两只老虎互相羡慕,最后它们互换位置却双双死去。为何?因为他们都忘记了虽同为老虎却早已适应了不同的生活环境,由此可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你们知道”邯郸学步“这个成语是怎么来的吗?传说一个燕国人到了赵国都城邯郸,觉得那里的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美,就跟着邯郸人学走路,结果不仅邯郸的步法没有学会,就连自己以前走路的姿势也忘了。类似于邯郸学步的例子有很多,他们无一不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从前有这样一个姑婆,每次买鞋都买巨大的鞋子,穿着很不舒服,如果有人问她,她就会说大小鞋都是一样的价钱,为什么不买大的呢?可见这个姑婆是多么的愚昧无知,多么可笑啊,所以我们要吸取这个姑婆的教训,认识到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适合雄鹰的是广阔无垠的苍穹,但燕雀也有自己的一方天空;适合海棠的是四季如春的温室,但仙人掌在沙漠照样能生机勃勃;迎客松在峭壁上展现自己的独特的魅力,沙棘也在荒漠上显示自己的神韵。只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我们就能绽放生命的光彩。
李宁,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吧,他再一次重伤之后便结束了运动生涯,走上了经商之路。正因为他选择了适合他的位置,加上他聪明绝顶的经商头脑,才将他的李宁品牌做大、做好,这不也是一个令我们受益匪浅的例子吗?
现在的我们正处于花开的季节,只有好好学习,才是最适合我们的选择。愿每个人都能远离那两只老虎,趁青春年少努力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对于我们而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长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心得】: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
或许很多人都曾有过同感,小时候总是很羡慕别人。或是羡慕别人有权势的父母,或是羡慕别人拥有的东西,或是羡慕别人优越的生活条件,总之就是觉得别人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却不曾想想那些东西是不是适合自己,也可能等到自己都拥有时,才发现那不是适合自己的。
大家都知道现代的文学大家——鲁迅先生,他原本想通过学医来救治像父亲一样被疾病折磨着的人们,可当他在仙台学医时却看到了令他痛心的一幕:一群中国人在围观一个中国人被俄国人***头,由此他认识到“凡是愚弱的国民,不管体格如何健全,如何强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就是要改变他们的精神。”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用他那如枪似箭的笔来唤醒那些沉睡着的愚昧、麻木的灵魂,他也成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面光辉的旗帜。现在想想,当时他若是想不到要弃医从文,那今天是不是人们都不知道曾经还有过这么一个人伟大的文学家,叫做鲁迅?这不正说明: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还曾记得曾写下千古名句“愿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吗?由于门阀制度的存在,庶族寒门出生的人不可能突破门阀士族对高官权位的垄断,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理想是难以变为现实的,他理想的梦幻注定会破灭。陶渊明直到二十九岁的“高龄”才出仕为官,但终其一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祭酒、参军一类的芝麻小官,不仅壮志无法施展,而且不得不在苟合取容中降志辱身和一些官场人物周旋委蛇。秉性耿直的陶渊明最终还是选择了归隐,因为那腐败昏暗的官场不适合他。他的清高与那个混沌的官场格格不入。而归隐,才是最适合他的,于是有了东篱下的悠悠酒的清香和菊花的烂漫,并且那晋时桃花也一直在灼灼其华。
就像材料中所说的两只老虎的事例,它们俩本来生活的都很安逸,但依然向往着对方的生活。所以他们注定到了最后它们俩都死了,一只饥饿而死,一只忧郁而死,毕竟,曾经的它们都已习惯了自己的生活方式,突如其来的转变是会让它们感到一时的欢愉,但不是长久之计。这两只可怜的老虎用自己的生命来警醒世人,万物都有适合自己的那一种生存方式,无论看着别人生活的环境有多好,都不要羡慕,因为它并不一定适合自己。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1、《人生若只如初见》
2、《月是故乡明》
3、《此情可待成追忆》
4、《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5、《你是人间四月天》
6、《…风波》
7、《闲敲棋子落灯花》
8、《…消得人憔悴》
9、《风景这边独好》
10、《家的N次方》
11、《老店悠然》
12、《曲终人不散》
13、《原来,你一直都在》
14、《永不散的.筵席》
15、《船·邮票·坟墓》
16、《最熟悉的陌生人》
17、《你本来就很美》
18、《一条少年的街道》
19、《似水年华》
20、《一个人的…》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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