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夕阳西下,并无断肠人在天涯。
淅雨缠绵,轩窗外,翠竹凝水,却没有“枯藤老树昏鸦”,一切都清莹婉澈,秀丽脱俗。屋内,一香,一茶,一棋盘,足矣。细摸精致腻滑的雕文,青墨色的烟波垂柳,有如一气呵成的美玉,虽粗糙,但无失大雅,不去其韵。
古亭尖顶上顺溜下来的雨珠偶尔浸湿了温润的指尖,停下拨琴,瞬时万籁俱静。只闻清透茶香,只见水面潋滟,泛漾夕纹。
看浪涛江水,浩瀚星河,便令我想起了一位诗人。
他的诗意有如剑仗天涯,有如青桥坐翁,有时豪放洒脱,有时略显惆怅,他笔尖拟出的文字令人兴起,甚想斟酒低吟,尝千杯不醉,借酒浇愁,他一时狂妄,一时悲哀,似想人上人,又或低人一等。
读他的诗,有时凉了桌上茶盏,冷了席前好宴。
与他诗意甚不相同的便是女词人,李清照。
她以细腻哀婉的语调独上一筹,“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似乎笼罩着抹不掉的愁闷清婉,临摹描画哀人眉眼,卷书文扇中浮现昔日流年,似乎亦是过往,如烟,有时幽然如兰,春花秋月中抽出一丝的`透彻,细水涓流,淙淙清水,似乎让她愁更愁。
晚墨倾烟,远眺江湖水面,犹如茶汤潋滟。
看了书名就知道,格列佛是这本书的主人。他是一个在船上工作的外科医生,一次航行不幸在苏门答腊岛遇难,就此开始了他的旅行。他漂流到利立浦特岛上。岛上居民身高都只有六寸左右,在这个国度,他简直是一个巨人!后来,他又起航,在巨人岛——布罗卜丁鲁那克岛搁浅了。那里的国王身高有六十尺之巨,这会儿格列佛又变成“小人”了。接着,他又展开了第三次航行来到了勒皮他飞岛,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人们的观念封闭阻塞。在岛上盘桓数日后,他出发到海上浏览。
格列佛最后航行到一个叫慧马国的地方,那里的主宰者是马,有高度的智慧、自制力、礼节,在那个世界里,没有贪婪,没有欺骗,没有战争,没有陷害,心都是纯净的,善良的,就像生存在幻境中似的。他们是慧马族。
格列佛先后共游览了个国家。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马国。这些国家里的居民都有着鲜明的特点,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亲爱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他看见了!在梦里,爷爷正戴着破旧的皮帽子,穿着他自己缝的棉衣,脚穿着一双高筒毡靴,在向自己走过来,拉着他的手,一起回到家乡的村庄里去了。
咦?这是怎么回事呀?怎么那么疼呀?他猛地睁开眼,看到的却是凶神恶煞的老板拿着木棍在打他。而怒目圆睁的老板娘,一边哄着他们的小崽子,一边对凡卡吼道:\"打死他、打死他,把他往死里打!对,就这样!小兔崽子,让你看着我们的孩子,你却在这睡大觉,气死我了!\"老板娘吼叫着,还拿起扫帚把儿,要打凡卡。而凡卡一边拿手挡着,一边还在心里默默地、委屈地流着那苦涩的眼泪,他还一边在心里默默念着:\"爷爷,爷爷,您快来呀!我在这儿等着您呢!\"当老板娘拿着扫帚两次打向凡卡时,他一下子昏倒了。一盆冰冷的水泼向凡卡身上,他全身湿了,不禁打了个寒颤。见状,老板娘对着凡卡指着他的鼻子说:\"明天,你等着,到了明天,我在找你算账,你给我等着!\"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伙计们开始笑起来,他们指着凡卡说:\"哈哈,落汤鸡、落汤鸡,凡卡是个落汤鸡!\"凡卡打了一个大喷嚏,他可能是感冒了吧!他的衣服还紧紧贴在身上,他叹了口气,皱了皱眉头,揪了揪贴在身上的衣服,走向过道上。
凡卡一边撩起衣袖,一边看着被老板打得一道一道的红印子,不禁又失声痛哭起来,并又一次祈祷:\"爷爷,您快点来吧!我亲爱的爷爷……\"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凡卡沉沉的入睡了,在梦里他看见了爷爷正在急急忙忙的赶过来,他们来到老板家,把他接走了,他们在乡下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可是这毕竟是一个美丽的梦。
但是,老板也在这时回来了,老板看看桌子上空的墨水瓶和那支生了锈的钢笔,顿时火冒三丈,去寻找被他留下看家的凡卡,不一会儿老板就找到呼呼大睡的凡卡,老板看着睡得不亦乐乎的凡卡,不禁怒发冲冠,拿起皮带,狠狠地抽在凡卡身上,凡卡被身上火辣辣的痛感,疼醒了,闪电般的睁开了双眼,看见老板怒气冲冲的脸,马上站了起来。他心虚地看了看老板,开口说道:“老板,你回来了。”老板冷笑道:“我再不回来,我店里的东西恐怕都成空的了!”凡卡心里一惊,双眼顿时充满恐惧,像惊慌失措的兔子看着凶狠如豺豹的老板,说:“老板,我不是故意的……”凡卡的话还没说完,老板就扬起手上的皮鞭朝凡卡的身上抽去,边抽边说:“不是故意的,墨水已经用完了,看我不打死你。”“啪啪”的声音回荡在房子中……
短暂的十几分钟对凡卡来说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老板打累了,便回屋了,但他不准凡卡睡觉,要他看着他的孩子。可怜的凡卡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走到摇篮前,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摇篮。疼痛让凡卡没了睡意,思维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到了清晨,凡卡浑身上下都是伤痕,一点力气都没有,老板走到他身边,高声的说:“别磨磨蹭蹭的,去,去把衣服洗了,再把桌子统统抹干净,快去!”凡卡看看那满满一盆衣服和灰尘厚厚的桌子,叹了一口气。吃力地干起活来。
凡卡想到:爷爷,您快点来吧!我受不了了,求求您了,你再不来,我就要死了……
而凡卡不知道,他那封充满希望的信,由于写的不完整,被遗弃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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