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心血来潮想看一部长电影,想起来以前因为时间太长而没看完的电影《芳华》,便找来看了。
讲的是以1970年至1980年为背景下,文工团中一群激进青年的故事。
从刚开始对活雷锋的好奇,到何小萍受到排挤,再到林峰被下放,以及后来的何小萍去前线,都是让我难以忘怀的场景。
刚开始以为何小萍会很快的融入新集体,凭她的舞蹈功底定会出类拔萃,结果没想到因为一次军装事件,以及她比别人能出汗而受到排挤。
虽然不赞同何小萍不承认偷穿林丁丁军装的做法,但当时文工团里事事讲究学雷锋精神,不管出于自身还是集体精神,都应该给何小萍一个改过的机会,而不是从此开始针对何小萍。
何小萍受到众人欺负,但有一个对他好的人就是刘峰,刘峰不仅对她好,他对所有人都本着学习雷锋的精神去帮助大家,何小萍因此对刘峰生出好感。
遗憾的是,刘峰对于何小萍的舍友林丁丁,一直存在爱慕之情,甚至不惜放弃大好的前途留下来,只因为林丁丁在这里。
然而就在刘峰向林丁丁表达自己感情的时候,情绪激动而拥抱了林丁丁。
最让我遗憾和愤怒的是,林丁丁为了不让别人说她腐蚀活雷锋而举报了刘峰,因此刘峰被下放到前线,甚至生命无法得到保障。
我不知道林丁丁当时是一种什么心情,我只知道她那段时间都处在一种复杂的情感中。穗子说,何小萍本是善良的人,所以她更能识别到别人的善良。对于刘峰被下放,何小萍因此对文工团彻底寒了心,甚至想要放弃她之前梦寐以求的上台机会。由于她的不积极,文工团最终决定将她派到前线。宣布这个消息时,何小萍露出了微笑。
前线,与何小萍错过的,是即将要护送驼队的负责人刘峰。后面的六分钟,是我看到过的最真实也最残酷的战斗画面。震撼人心。
同伴接连死去,生命在战争中显得那么渺小和脆弱,一颗子弹足以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伤员的车被拉回来的时候,刺鼻的味道让何小萍瞬间呕吐,护士长来看她的时候,她急忙解释自己并不是嫌弃她们。
看到这里不禁涌起一阵心酸,何小萍本出身于那样的家庭,好不容易到了新环境却又受到排挤,现在到了这里,过去的事情影响着她,早已形成了敏感的心理。她不知道,车上仅活着的那一个人,就是她找寻已久的刘峰。
刘峰活下来了,我想,他躺在一排同伴尸体旁时,会不会想着,就这样死了也好,将生命奉献给祖国,正符合他的意愿。
一场伏击,夺走了许多人的生命,也夺走了刘峰的一只手臂。
一场战争,许多家庭失去了他们曾引以为豪的孩子,同时也让何小萍成为了英雄。战争结束后,文工团解散前最后一次的演出,观众大都是前线回来的英雄。众人看到了坐在精神科的何小萍。
何小萍本前半生都处在被人贬低的生活中,突然成了战斗英雄,重大的转变让她精神出现了问题。
后来何小萍恢复正常,我认为正是这惊鸿一舞,让她能够想起从前,变成正常人。多年后,昔日战友各奔东西,没人会想到,街边为了一辆车而与人大打出手的,断臂的中年男人,曾是一名多么优秀的战斗英雄。
结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刘峰最终与何小萍相依为命,把彼此当做自己唯一的亲人。
他们始终是最珍惜也最理解对方善良的人。那是多么的可贵。
看完这部影片后的感受,与从前看完《骆驼祥子》那本书的感受有些相似。在充满着变数的人生里,无论在最好的年华里是多么的激情澎湃,最后都被残酷的社会撕扯到归于平庸。
刘峰和祥子最大的不同就是,祥子在现实的改变下,彻底的失去了自已。而刘峰不仅没有失去自我,甚至还保持着基本的初心。这一点从他给郝淑雯打借条就可以看出。
他说:和死去的弟兄们相比,怎么敢说自己过得不好呢。
我们最应珍惜的,是珍惜当下大好的年华,而不应该等无力改变现状的时候,才去后悔当年没有拼尽全力的自己。
倘若现在便随波逐流,日后该如何与残酷的社会对抗。
短短一生,我们应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趁现在。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平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平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平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平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9月21日,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的电影《芳华》在甬城展映,笔者有幸观看了这部电影。
冯小刚用很有度数的红酒来形容电影《芳华》,一大杯酒喝下去,整个人就晕在其中了。自古青春和爱情从来都不会局限在时代的隔膜里,热血、激情、躁动、纯真、美好,两样人生一样青春,都散发着追逐理想的芬芳。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以70至80年代为故事背景,讲述了一群正值芳华的文艺兵,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里,初尝成长中的懵懂爱情,经历出乎意料的命运变数。
今天终于逮空去看了芳华,虽然剧情很平,不过心里的那根弦还是被触动了,散场时电影院很多人说结局是好人没好报,我觉得并不是这样,很多人这一辈子都被***、权利、金钱牵着鼻子走,容易知足和懂得珍惜的人才是这世界的稀有品种,他们的眼神坚定,内心平和,他们才是真正幸福的人!
黄轩的演技没话说,颜值我也喜欢,女主角我之前没见过,不过总觉得长得有点像那个素颜美女王丽坤,穗子,也就是影片中叙述故事的人,喜欢陈灿,我从一开始就猜到陈灿会和那个军官的女儿一起,因为他们俩看起来更搭一点,可能陈灿也喜欢过穗子,只是门不当户不对吧,不过穗子最后过得也很好,真跟了陈灿不一定会这么好!至于那个丁丁,落井下石,呵呵,那个演员的演技真的没话说,丁丁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也是一个可悲的人!
至于最后刘峰和小萍为什么会走到一起,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小萍被孤立没人愿意和她搭舞,只有刘峰愿意陪她,刘峰被落井下石下放,也只有小萍去送他,之前刘峰的好大家全部都忘了,后来打仗刘峰失去了一个手臂,小萍也由于突然成为英雄而精神失常,她在草坪上跳的那一段舞真的是好美!两个人后来相约去扫墓,在那边匆匆一别之后的10年他们才开始生活在一起,相扶到老!
这部影片适合爸妈来看,不过传递的信念对谁都是一样的,聪明可能是天生,但善良绝对是选择,即使善良没有给你带来什么利益,也请相信善良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温暖,所以请你尽可能的善良。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电影用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战场的残酷,6分钟的长镜头非常考验演技、摄影技术,但是冯小刚运用的炉火纯青,整个画面都处理的非常好,直击人心,视觉冲击非常强烈,观众仿佛就置身在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场之中。虽然影片中有战争戏,但是导演选择了模糊战争,弱化战场厮***,而是以此为故事背景,以此为故事跌宕起伏的诱因,促使这群文工团的青春少年成长成熟。
即使我们和那个时代有距离,即使我们并不了解那样一代人的经历,但是电影《芳华》做到了让我们无障碍触碰。这是一段隔着时空的对话,向我们讲述属于那一代人的热血青春。一样的青春特质,点燃人们内心的热血激情的火花,向理想致敬,向各自的芳华致敬。
电影《芳华》不只是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是一种对青春的留恋。虽然面对命运的安排,渺小的人们无力抗争,但是酸涩无奈里有我们不屈的追求。谁的青春不芳华,理想终将在青春里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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