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上“旧来的意味”,是交杂在作者脑海中的细小的、零碎的,却又真实可感的“意味”。
作者在回忆他幼年的保姆长妈妈时,便把这种细碎的“意味”描写得淋漓尽致:长妈妈喜欢唠叨些鸡零狗碎的事情,睡相又坏,而且总有一些奇怪的规矩要“我”遵从,“我”对这样的长妈妈是很厌烦的;但她又能讲“长毛”的故事,这让“我”曾对她产生过空前的大敬意;她踏死瞭“我”心爱的隐鼠,使得“我”对她又憎恨起来;但她却能用心地帮“我”找来向往已久的《山海经》,过去的憎恨顷刻又转变为新的敬意。
基于对生活细节以及“我”的情绪转变的精准把握,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便在作者的行文当中站瞭起来。
最近,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这一本书。是由中国现代文化的奠基人鲁迅先生而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迅的那些旧事,极其生动。每一篇文章最后都会懂得一个道理,像是《二十四孝图》,那篇文章就告诉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而主要内容就是说鲁迅和《二十四孝图》的相关故事,而《二十四孝图》又是什么呢?那也是《二十四教》,辑录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通称《二十四孝图》,是旧时宣扬封建孝道的通俗读物。
除此之外,还可以学习到鲁迅的写作手法。每当到写作文时,就根本不用担心,可以来借鉴一下鲁迅的写作手法。试着用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来写作文。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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