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13年,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平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平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平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平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
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平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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