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每天眼里都要过很多很多文字,很多文字像过眼烟云一样,不再有任何记忆,但是有的文字却总会在心里缠绕。比如今天,又看到关于施韦泽的文章。不记得第一次是哪一年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描写他的文章,只记得放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很多的感受在心里涌动着,搅拌着,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感动了。
施韦泽是1952年的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与其它的获奖者相比,好像不为人之,但是他奇特的经历更鲜为人之。我至今没有想清楚,是什么让他在三十岁的那年,为了去非洲学医,更不知道这漫长的八年里,有没有对他的信念发生过怀疑。我只知道,有一天他下课回到家,随手翻阅一份传教士协会期刊,有一个标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刚果地方传教士之所需》,他从中得知非洲传教士站迫切需要精通医术的传教士。放下那本期刊,他作出了决定:要去非洲当一名医生,而那时他已经获得了哲学博士,神学博士学位,并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牧师生涯。整整八年,施韦泽从来没有动摇过,在他38岁那年,他获得了行医证和医学博士学位,在退出神职机构并辞去大学教职后,他和新婚妻子携带着药品和医疗设备,来到了非洲。
简陋的传教士站什么条件也没有,需要救治的人却挤满了小村庄,先是在空地里替人包扎伤口,后来用鸡棚里做临时诊所,条件艰苦,病人越来越多,有的病人从几百里外赶来,他的到来改变了当地人有病不能就医的状况,而有时他忙得连站都站不住,这一忙就忙了半年世纪。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医生从来没有停止过哲学思考,在他最疲倦的时候,脑海中突然闪现一个新词:敬畏生命。他意识到,这解决了一直折磨他的问题。他认为,过去的价值体系只关注与他人的关系是不完全的,所以会缺乏向善的原动力,只有立足于“敬畏生命”这一观点,我们才能与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建立一种灵性的,人性的关系。
对于韦施泽我始终怀着敬仰之情,是他敬畏生命的灵性感动着我们。如果说白求恩,德兰修女用自己的职业拯救生命,而韦施泽让自己学习能为生命服务的新职业,怀着一种敬畏生命的虔诚,用自己的一生解释了这一灵性关系的意义。
生命又像一颗小树,他从地底聚集起许多生力,在冰雪下欠伸,在早春润湿的泥土中,勇敢快乐的破壳出来。
每个人自呱呱坠地便获得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便获得了一次在世间享受生活的机会。生命,一个多美好而脆弱的名词,对于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尊重自己的生命。
司马迁忍受宫刑,身体的残疾并未消磨他的意志,对于生命的许诺,他没有放弃,没有让他的生命从此委靡,而是以一部《史记》着就了千古绝唱,彰显了他对生命的诺言。
当今社会之中,身残志坚更显示着一位残疾英雄的气概。《我是谢坤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一本着作,而它的作者更令人敬佩不已。一次触电事故让他失去了双臂和一条腿,成为了一个“炭人”。如此遭遇在大家的眼里活着便是生不如死。而他却用自己的嘴练出一“嘴”好画。他值得人们尊敬,是因为他尊重了自己的生命。
海伦·凯勒更是大家从小便听说的一位女英雄。她双眼失明,我曾试着想象那样的生活会是怎样,却不敢相信。然而海伦却在那种条件下生活了一生,但不是痛苦,而是满足和快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曾震惊世界。有人怀疑过这是不是真的,但在证实后,有的只是佩服。因为她正在诠释着:尊重生命。
然而尊重生命不仅体现在对生命的珍爱,更体现在当危难时刻,英勇无畏的抉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句彰显文天祥不畏强权,强烈的爱国心。他没有让生命在苟且偷安中贬低,而是在英勇的牺牲中尊重了生命!相比之下令人唾弃,遗臭万年的秦桧,和坤却在贪生怕死,爱财如命之中让生命变得毫无价值。
伦理即敬畏生命,珍爱生命,努力向上,让生命发出华光异彩。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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