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唐僧取经成功后,孙悟空回至五马山,睡足十个世纪矣……
忽电闪雷鸣,数不明物体穿过大气层,进入地球,轰一声巨响,坠于大西洋之中。后水扶摇直上,至空中三千米而落,一男子率数人浮于空中,如孙悟空般可腾云驾雾,往大陆行矣。
却说悟空闻雷声大作,醒矣,见空中数男子,顿取金箍棒于耳中,曰:变!抄起金箍,奔男子去矣。可其速度极快,追其不至,便回府休息。
数天后,那队伍***死数人,全球皆惊,那男子率数人至一平原,数万兵早至平原,等候多时,领头将军挥剑指曰:汝为何人?男子曰:吾乃赛亚人贝吉塔也,家于仙女星系!后,便***数人于空中,领头将军曰:上!数辆坦克,数辆战车,围住赛亚人。万枪齐发,至万将皆累矣,又见他于烟雾之中,却不伤分毫。突烟中鳞光闪闪,一金黄大球飞出,万兵皆亡。
却说万兵亡后,流星雨及下,见数大球坠下,数赛亚人从中走出,齐呼万岁,即随贝吉塔远去。
却说数人随贝吉塔至花果山,曰此气甚大矣,必为厉害之物。悟空见其声势浩大,持金箍至上空相迎。数小赛亚人向悟空进攻,空一棒即下,可浑不起作用。那赛亚人瞬变金黄一身,此为超级赛亚人,蜂拥而至。悟空拔下20根汗毛,一吹,便又多了20只猴子。手持兵器浩浩荡荡***向空中,不战数合,小赛亚兵败矣,死者无数。
此刻贝吉塔一气之下,大骂:废物!全身发红,头发成三角状,发出红色光芒,此为超级赛亚人之神。他冲至悟空前,左右开弓,悟空爱了数十券,一棒挥下,可贝吉塔用手一挡,悟空惊呆矣。贝吉塔发动气功,左手出一个黄球,往悟空身上砸去,正中肚子,悟空向后飞去,于空中爆炸,顿时,阴风怒号,黄沙漫天,空全身乌黑,冒青烟而坠。
贝吉塔只用九牛一毛之力便击悟空遍体鳞伤,空何不气也?他开始发力,立刻山崩地裂,数石聚于空之身,变一巨石猴,眼睛发出火花,手持九丈金箍,指挥大量石头往贝吉塔身上砸去,塔不及躲闪,不停快速挥动手臂,将巨石块块碾碎,又使个最终闪光,空翻上筋斗云,翻一跟头至贝吉塔之后。其一棒砸下,一切建筑全至空中,卷起千尺巨浪,卷贝吉塔于海底。后悟空飞入深海与其大战300回合。引发3000m海啸,全球10级大地震。贝吉塔一个气功击悟空于空中,一脚击悟空。空抵之不住,吐一口血,落于筋斗云之上。
却说悟空与贝吉塔大战,地球将毁,以裂二半。十秒后,悟空持棒,又战500回合,从地球打到金星打到水星。8大行星只剩5大行星子矣,可悟空贝吉塔仍不分胜负,一不小心,悟空,贝吉塔一起掉进了太阳,出不来矣,天下终太平。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其他的`诸如《出关》、《非攻》和《起死》类,整个故事的主干基本上古代文字记载的现代翻译本,然后又强行加入一些和民国时代相关的事情,完全是借古讽今,不在小说本身,所以我觉得立意一般。还有就是《补天》、《本月》《采薇》类小说,因为依据的古文本就描述简单,所以小说中大部分是鲁迅构思和扩展的,当然整个内容仍然是借古讽今,不过文章的内容和想表达的意思相符合,所以我觉的还行。但是《铸剑》不同,讲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整个小说虽然也一半出于历史文章的记载,另外一半是作者的构思,不过因为其中没有夹杂多少作者对现实社会的折射,所以整个小说还是比较丰满的,比之其他的小说,在文学意味上强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等,既是当时的故事,又是架空的讽刺故事,比之借古讽今,让人除去了一种猜测,人物和事件到底是对应现代的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是讽刺,哪些是历史,除去这一层隔膜之后,顿时就清楚了,讽刺的归讽刺,历史的归历史。
不过我也不指责鲁迅,毕竟当时的民国是一个“因语获罪”的时代,文革也是一个,所以采用隐喻、借古讽今,都是保护自己也攻击敌人的好招数。
现在再来谈一谈《铸剑》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小说的描写,我觉得非常的好,平实有力,栩栩如生。在语言方面,就显得生硬,接近口号性,而且作者故意将许多语言变的有力,而变成命令的口吻:“什么什么去”,“什么什么的”。用简短的名词短语去说话,表现出义无返顾,决不妥协。不过这样的话,是普通人说的吗?好在小说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这些语言还算是应景。但是读起来,晦涩满口。
最后是小说的主题:“复仇”,中国古代小说,尤其是传奇小说中,复仇题材的非常的多,不过大部分是私仇,没有基于社会、种族的,我觉得鲁迅作为一个在民国,受过民主教育的文学家,应该是将社会的主题加入小说中,不过没有,小说的原因依旧是复仇,结果也是对于王的吊丧,但是没有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的震动,剩下的还是麻木。这是为什么?不知道。
这个小说如果作为文学小说来说,我觉得给八分,不过其文学意境和思想内容,也就是五分罢了。
从前,有一位美丽的女孩,她叫仙蒂瑞拉,和爸爸生活在一起,但是,她的爸爸娶了一个心里恶毒的女人,过了不久,他的爸爸出差了,她的后妈和她的两个女儿:安影,安丽就命令安雅(她的后妈的大女儿,和仙蒂瑞拉是好朋友)和仙蒂瑞拉去干活,他们两个就变得脏脏的,从此被别人叫做灰姑娘,安雅很伤心:“为什么我的后妈要这样做,为什么呢?”
有一天,王国的两位王子要寻找自己的公主,让所有未婚的女孩都要去参加舞会,安影和安丽非常开心,立刻去衣柜里找衣服。两位灰姑娘知道了这个消息,也想去,于是,两位灰姑娘偷偷地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衣柜,衣柜的.最里面有两件美丽的礼服,他们找出来后,把头探出门,安影和安丽还有仙蒂瑞拉的后妈穿着华丽的礼服,走出了大门,他们也穿上礼服,打扮好,走出了大门,来到了王国。
两位王子见到他们那么美丽,和他们跳起舞来,回到家里,安影、安丽和仙蒂瑞拉的后妈看见他们,问:“你们去哪里了?那么久都不回来?”说完,安影踢了他们两个一脚,正好被出差回来的爸爸看见了,仙蒂瑞拉的爸爸和那个女人离了婚,把她还有安影和安丽赶出了家门,把安雅和仙蒂瑞拉留了下来。
过了不久,皇宫的王子到了仙蒂瑞拉的家里,仙蒂瑞拉的爸爸和他们两个一起进了皇宫,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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