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90年代,艺术和文化领域开始产生一种新的,与“语言学的”转向对立的“视觉的”和“图像的”转向。针对这一变化,在《娱乐至死》一书中,尼尔·波兹曼将前后分为两个时代,分别表述为以印刷术、铅字为媒介的阐释时代和以电视等视觉媒介为主的娱乐业时代,并从公共话语转向的角度出发,对视觉文化和电视时代本身所固有的娱乐性进行了探究、阐释和批判。
波兹曼的理论依据来源于“媒介即隐喻”“媒介即认识论”。他认为,某个文化中交流的媒介对于这个文化精神中心和物质中心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媒介用一种隐蔽但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从而创造了现时文化,并带来了认识论的变革。在他的定义中,书本媒介是理性和逻辑,而电视媒介是视觉享受和娱乐性。而在两者的对立中,毫无疑问,波兹曼本人是站在文字文化或印刷机时代的阵营里一边的,正如他自己所坦承的“我是属于过去那一代文化的”。
看看反视觉中心主义者波兹曼笔下描绘的印刷机统治下的美国:“…铅字垄断着人们的注意力和智力,除了铅字以及口头表达的传统,人们没有其他了解公共信息的途径。这个时代的人们重视思维的内容和逻辑,依靠阅读来了解世界,建立与外界的联系,并形成对世界的认识。“阅读的目的肯定是严肃、专注而明确的。……书本一行一行、一页一页地把这个世界展示出来。在书本里,这个世界是严肃的,人们依据理性生活,通过富有逻辑的批评和其他方式不断地完善自己。”
在印刷机统治的时代,演讲盛行,人们采取书面语言的严谨来思索生活,这决定了公众话语是严肃的,其论点和表达形式是倾向理性的,具有意味深长的实质性内容的。譬如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辩论,人们在没有图像和文本的情况下倾听了长达7个小时的演讲辩论,其语句是复杂而严格的,其内容是深刻而逻辑的,这在电视机盛行的年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波兹曼行文中,无不是对那个已经渐行渐远的“阐释年代”的追怀和惦念。他热爱那种严肃的充满理性的生活和文化,阅读作为了解和共同世界的主要方式;人们以文字传递信息,构成理性而非娱乐的世界。
按照他的说法,印刷机时代的终结可以最早追溯到电报的发明,电报克服了空间的距离,使得信息的价值不再取决于其意义,而取决于其新奇与有趣。人们可以了解到世界各地的信息,但却是一些毫无联系毫无意义的片段,无从分析和解释。它要求的是:知道,但不是理解。接下来有电视的发明和广泛使用,电视作为电讯和媒体发展转折点的媒介,大大改变了文化的内容,使人类进入一个新的电视机的时代,也就是波兹曼所说的“娱乐业时代”。
电视何以产生这么大的力量,以至于影响了所有人的生活乃至造成一个时代和时代文化呢?波兹曼认为,电视的倾向即是提供视觉和情感的满足,因此它不具有连贯性、逻辑性、思想性,而只具有娱乐性。
如果电视仅是具有娱乐性,那还不能构成问题,重要的在于电视把一切都赋予了娱乐性。由于电视能在家收看并用于各种目的,它包含了公共生活的几乎全部内容,任何一个公众感兴趣的话题——政治、新闻、教育、宗教、科学和体育——都能在电视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电视控制了所有严肃的公共话语的形式,提供色彩斑斓的图画,配合到位的音效,无尽的奇思妙想,瞬间可以转换的各种主题,大量无意义的、追求视觉愉悦的信息,其目的只有一个,让观众“看”。看,而不是想。电视没有思想深度,波兹曼甚至说: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好电视”同用于陈述的语言或其他口头交流形式无关,重要的是图像要吸引人。思想的路线借助电视机这种媒介无法表现,它能给予的只是形象的印象,所提供的一切都是为了提供娱乐。甚至严肃的新闻节目、访谈讲话,也是对于感官的满足,是在于“表现”而不是“体现”。无论电视如何试图去深刻和理性,最终它带来的仍只能是娱乐性,电视很难用来表现清晰的语言和思考过程。
《娱乐至死》出版于1985年,当时美国社会的大众文化和消费文化已经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娱乐业时代”已经蓬勃发展起来。而相对与美国而言,中国起步较晚,直到90年代中期大众文化才得以发展。这段时期中,还出现了波兹曼当初所没有预设到的一种新型媒介——网络。正如《图像时代》中所说,我们进入了下一个时期,即超越了视觉阶段而日益成为多种媒体和多种感觉的时期。
电视重新定义了公众话语的意义。电视无法延伸或扩展文字文化,相反,电视只能攻击文字文化。那么网络呢?它究竟是电视这种旧媒介的延伸和扩展,还是对它的一种攻击?在它们的语言中,没有关联,没有语境,没有历史,没有任何意义,它们拥有的是用趣味代替复杂而连贯的思想。它们的语言是图像和瞬息时刻的二重奏。这是波兹曼对于“娱乐业时代”媒介的批评。说起这一特点,网络时代的媒介更胜一筹。很多人把网络年代称为信息时代,无数的信息在瞬间之内得到传递、阅读和复制。政治、经济、新闻、科学、体育……只需轻轻一点就能超越时空界限获得信息。譬如发生在世界某个角落的事件可以在第一时间内知道,譬如刚刚在美国电视台新播出的电视剧很快能看到制作好中文字幕的版本;再譬如门户网站上增长的各种奇怪的新闻。只要想,阅读和知道并不是问题。互联网的流行造成了信息的全面泛滥,快速膨胀的信息来源让我们来不及消化来不及过滤。Ctrl+c和Ctrl+v能得到任何的文字,但只是在电脑屏幕上由文字转向文字。然而在这些信息和文字中,像阐述时代那样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到底又有多少呢?
网络相较于电视,变得更能由受众自主,不像电视那样完全由播放者主导。网络文化所带有的这种自身的虚拟性和随意化、大众参与、广泛交流和个性自由、娱乐和消遣性相较电视来说,是否是一种对文字文化更具有冲击性和对立性的新型文化呢?它终究又能够带来多少价值意义而不是快乐和感官享受呢?
在印刷时代我们的思想是系统思辨的,语境是完整连续的,认识是理性严肃的;在电视主导的'时代中我们的认识是片段的,浮躁的,感性的。那么在网络主导的时代呢?
我们虽然没有被禁止传阅的书,却已经没有人愿意读书;我们虽然拥有着汪洋如海的信息,却日益变得被动与无助;我们虽然有着真理,然而真理却被淹没在了无聊繁琐的世事中;我们有着文化,然而文化却成为了充满感官刺激、***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人们渐渐爱上并开始崇拜使他们丧失思考能力的娱乐世界。这是1932年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中描述的状况,也是波兹曼在书中时时担心会成真的预言。我始终认为波兹曼存在盲点,即他认为文字能带来思考逻辑,而图像只能带来娱乐和无思维,所以书中他的论证思路还是值得推敲。但是这段被他反复引用的话,以及他在书中描绘的那些情况,仍能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警钟。
常常听人说,现在从电视和网络上就能获取很多知识,事实确实如此。但正如书中所言,我们从这 当中所获得的知识包含了太多的娱乐性。电视节目需要收视率,需要盈利,没有收视率,绝大部分的节 目都办不下去。换言之,娱乐性是电视节目生存的必要手段。为了达到娱乐性,电视上呈现的节目效 果,大多是剪辑后的成果。在这个前提下,我们需要警惕的是,我们从中获取的知识,看到的画面,是 片面的,仅仅是碎片。比如对名著的翻拍,要做到完全尊重历史、还原作品,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我认为,要获取实在、完整的知识,还是要多看书。就像公司这次“青年读书会”活动,就是要帮 助青年开拓视野、实践历练、知行合一,不断提升综合素养。
在这里,我要引用上面徐友渔讲的那句话。这是他对这本书的评价,但也是在我们读书时该有的做 法。我们要明白,放在我们面前的书,并不每本都是好书,其中肯定有残次品。尤其是读议论性强的作 品时,尤其要保持清醒。因为往往作者说什么,我们就认为是什么,容易被作者带跑。
如何去甄别书的好坏,仁者见仁。只是在书的选择上,我倒是有这么几点建议:一是选择好的出版 社。毕竟这些出版社,有口皆碑,出错率低;二是选择好的译者。这点适用于读古代作品和外国作品 时,因为我们大多数人看的都是译文,是第二手资料,是以译者的读后感为基准所形成的,谁知道译者 期间***死了多少个哈姆雷特,又创造了多少个哈姆雷特呢?换言之,还要学会比较,就是要看好几本不 同版本的《堂吉诃德》,选择其中最好的译品;三是尽量多读史书,少看小说,各种小说。
而对于书本上学不到的,需要言传身教的,一个人生导师就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了。以前听故事,听 成功人士讲他们的奋斗史,似乎都会提到一点:我遇到“贵人”了。尤其是公司最近举办了师带徒的拜 师仪式,多位师徒结对成功,更让我觉得公司似乎就在创造一个为我们找到“贵人”的机遇。
1。hereby
该词意为by means of , by reason of this, by this agreement,“特此”,“因此”,“兹”,“在此”。此词常用作法律、经贸文件、合同、协议书等正式文件的开头语,在合同条款中需特别强调时也可用,表示当事人借此合约,要宣示某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如保证、同意、放弃权利等,一般放于主语后,紧邻主语。如:The Company hereby covenants and warrants that…… 意为:By this agreement the Company covenants and warrants that……即:公司在此保证……再如:Both parties hereby agree that……意为:By this agreement both parties agree that……即:双方当事人在此同意……
2。hereof
该词意为:of this agreement,“关于此点”;“在本文件中”,表示上文已提及的“本合同的、本文件的……”,一般置于要修饰的名词的后面,与之紧邻。如:to take effect on the date hereof 意为:to take effect on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即:于本合约之日期生效。再如:the headings of the sections hereof 意为:the headings of the sections of this agreement 即:本合约各条款之标题。
3。hereto
该词意为:to this agreement,“至此”,“在此”,表示上文已提及的“本合同的……本文件的……”,一般置于要修饰的`名词的后面,与之紧邻。如:both parties hereto 意为both parties to this agreement,即本合约之当事人双方;items specified in Attachment I and hereto 意为:items specified in Attachment I to this agreement 即:本合约之附件I所列之各项。
4。herein
该词意为:in this agreement,“此中”,“于此”,表示上文已提及的“本合同(中)的……,本法(中)的……”等,一般置于所修饰词后,紧邻所修饰词。如:to file a suit in the court agreed to herein 意为:to file a suit in the court agreed to in this agreement 即:向当事人于本合约中同意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再如:to follow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herein 意为:to follow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in this agreement,即:遵守本合约所规定的条件。
5。hereinafter
该词意为:later in the same Contract,“以下”,“在下文”,一般与to be referred to as, referred to as, called 等词组连用,以避免重复。
6。hereunder
该词意为:under this agreement,“在本合约内”、“依据本合约”。如:obligations hereunder,意为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即“本合约内的义务”。再如:rights granted hereunder,意为rights granted under this agreement,即“依本合约所赋予的权利”。
震撼于开篇各名人权威对本书的推崇,好奇在那些精炼又意喻深刻的话语里,这是我对《娱乐至死》的最初映像。陈丹青和周国平老师的话,更是正中自己平日的一些思考:信息与行动严重失调,我们要把自己娱乐至死吗?怀着有些急切的心情,开始了后续的阅读。
短短前言,讲到了一个核心的问题: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对于这句话的理解,直观的想到自己的事:特别喜欢刷微博,几乎每天都要刷到底部。关注的人,热点,哪里好玩,好吃,点个赞马克一下,下次有钱就去;哪个大V又出调色教程啦,打开,粗略看一下,是小清新风格呀,马克一下以后好好学;咦,噗嗤大叔又出新内容了,怎样成为一个高情商的人,来,点进去,学学,这些点我以前好像在哪儿见过啊。
每天都花特别多的时间在刷微博,刷各种公众号,要做的事,要学习的事,一天推一天,很少,几乎没有落到实处。每天都在憧憬想要的生活,点赞那一条条微博后,仿佛已经做过努力,好像已Get到了某技能,已做到某事。
我们热爱的东西啊,这样一步步带我们走的离理想更远了。
第一章读的有些艰难。语言即媒介,媒介即隐喻,我们的隐喻创造了我们文化的内容。这些观点以往不曾听说,读罢全章,混沌的思路稍微开阔了起来,提练起来也就是上一句话了。作者花了一章的内容在讲剖析一句话,是他在写作的时候,也在考量无名的读者,所以才尽可能写的浅显么?有了他的书写,我们对‘媒介即隐喻’这句话有了认识,这也是认识事物实质,定义事物的一种,作者本身也在印证自己的观点。
关于真理不能,也从来没有毫无修饰地存在。昨天晚上刚好在和朋友讨论一个话题,他最近有个特别深刻的体验:“只要自己足够优秀,所有人都会主动去结交你。”我建议他把这个体悟得出的经历写下来,会更具体的具有说服力,他马上回复到:“还是别了,写出来,怕是会有负面的引导。”我觉得其实还好,事实可不就是这样么,大家都愿意和优秀的人结交呀。这对于喝惯了毒鸡汤的我们来说,并不算特别难以理解和接受的真理,但是起码的,它不适合一些主流正派媒体的论调,这样会引导市侩的价值观,不太积极。
就像作者文中说的,有时候,真理必须穿着某种合适的外衣出现,否则就可能得不到承认。我建议说,你要不换种表达方式,简单的说,做一个优秀的人,一个拓展社交的好建议。落脚点放在鼓励读者去做到一个优秀的人,而这种论点的前提,可不就是你原先的意思么?但是有了这样的改变,别人接受起来会容易些,负面影响也会减少。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作者的观点是很超前,揭示着我们这个时代的真理,虽然它距离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有些年头了。这种时候,我特别想接一句,真理是不会过时的,但是作者好像并不这么认为。他写道:“任何认识论都是某个媒介发展阶段的认识论。”也许是因为,某些情况下,作者所处的媒介的认识论刚好可类比我们当前的时代,也适用于我们现在所处的`媒介下。
印刷机到电报,话语的定义不断被刷新,就像梭罗说的,电报使相关的东西变得无关。源源不断的信息与它们的受众之间很少或几乎没有任何关系,越来越多类似“阿德雷公主得了百日咳”的信息出现,商人们为了有利可图,不惜花重金架设大量电报线,公众没有像印刷机时代下那么理性,猎奇,性,这些低级的趣味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已有的这些来看,现在,我们不只是单纯的处在一个电报的时代,在我们的时代,甚至电视都算是落后的。过度娱乐的情况更严重,信息的更新快到你没有办法去持续的关注某件事。学习传播学的时候,我们讲到一个政府在娱乐圈的行为,引导舆论导向。发生了某些重大的政府失职行为时,舆论导向不是在反思政府的不作为,而是在大力渲染其他的一些东西,比如,人情就是一个很大的文章点。或者干脆这时候,就会有某些大明星恰当的被曝光了什么,公众的注意力马上就被分散了。(情节参考韩国电视剧《匹诺曹》没有人去追究政府的职责,政府工作会有改善么?很难,起码他们都不会把错误摊开来讲,缺乏一个起码的正确态度,谈何其他。娱乐至死,绝不是危言耸听。可能这里会有维稳的需要考虑吧,但重点的是什么,不能偏颇。
以上话语,可能不适宜在某些场合出现,我们的国家正发展的越来越好,宽容度是和发展程度相匹配的。
碎片化信息时代的今天,微信公众号,微博都在做图文,长的纯粹的文字,不加修饰改化很难有人会看。目前来看,小视频正在开始成为一种新的趋向,人们越来越懒得思考,习惯便捷的去获取信息,虽然这信息和他们本身并不相关。不会给你提供改变你一天计划的信息,不会让你采取本来不准备采取的行动,不会让你更加了解你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不就是与你无关的信息么?
娱乐至死,在这里,振聋发聩。我们都应该好好想想,要继续浪费有限的生命在这无尽的信息汪洋里么?
信息过剩,行动越来越少,这也是文章开头我讲到自己身上的例子,我们越来越无能,越来越无聊。这都不难理解,如果你也反思过自己的处境。
所以我的建议如题,别每天刷公众号了,去做你自己的事。想学调色,就打开PS,从导入照片开始吧;想学烘焙,就去买工具、原料,这周末就可以完成一次;想多交朋友,就先走出房间吧。
要想过的好,做的得比想的多。
活动式教学指小学英语教师要依据大纲要求、课本内容来设置活动场景,创造一种真实的英语环境,充分利用多种教学资源,如图片、教具、多媒体等,采用教师和学生一起表演、唱歌、做动作等方式,以活动贯穿授课的始终,为学生提供充足的语言实践,让全体学生都参与进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所见、所思、所想,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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