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我觉得,自***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广告词――因为它虽精短,却包含了很深的哲理。
风景无处不在,因为它就融在我们的生活中。
我眼中的风景不需要雍容华贵,也不需要富丽堂皇,它可以是朴实的、善良的,在我眼中,晴天是一种风景,雨天也是一种风景。在晴天,我们可以沐浴在阳光下,贴近大自然的怀抱;在雨天,我们可以坐在窗口,看着窗外的风景,让思绪飞驰在千里之外,让心灵洗去忧郁,留下快乐,洗去灰尘,留下纯洁。
我眼中的风景不要多么的宏伟壮观,也无需中外驰名,它可以是清新的、自然的,在我眼中,一片不大的草地便是足以令我高兴的风景,我可以贪婪地吸着空气中淡淡的青草香,漫步在浅浅的草丛中,我喜欢裤脚被露水沾湿的感觉,我虽然不能象奶牛一样品尝青草的滋味,但我可以在草地上香香地睡上一觉,让大自然在梦中尽情的舒展;在我眼中,一株娇弱的兰花胜过那些名山大川,佛祖曰:“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可以嗅着淡淡的花香,听着花开花落的声音,用心来感受一切,我要与兰花一起分享花开的喜悦,感受花谢的壮丽;我要折下一支,献给心爱的人,献给我的母亲,让她们和我一起分享发现风景的快乐。
我眼中的风景不是风花雪月,也不是柔情似水,没有悲伤离合的动人情节,也不是波澜不惊的平静,我眼中的风景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出污泥而不染,濯青莲而不妖”、是“我欲与君相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我眼中的风景是夸父、精卫、愚公的执着,是牛顿、爱因斯坦的智慧,是特洛伊、古罗马战争的热血沸腾,血脉喷张……
我是一个善于发现风景的人,我可以为我所发现的风景欢、乐、喜、悲,风景可以不同但看风景的平和心态是相同的,我眼中的风景总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绚丽多彩……
我眼中的风景,正如一首歌词所表达――“你是那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来为你爱我不顾一切,熄灭我将永不能再回来……”
为心灵画上一米阳光薄暮冥冥,阴沉沉的乌云笼罩在天际,窗外层层叠叠的高楼像一个个黑影摇摇晃动,似乎正笼罩在我的心头上。我趴在窗台上正发着呆,有了上次的“惨痛教训”,明天就将到来的模拟考试,更是压得我喘不过气儿来。
阴天,映衬着我的心情:阴郁、沉重。
我叹了口气,转身向房间内走去。眼角的余光瞥见内室的书房,其间透出一抹温馨的光亮,远远地,我便听到了雷雷弟弟稚嫩的呼声:“姐姐、姐姐,快过来!你雷雷弟弟要开始作画啦。”我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心头蔽盖的乌云却是丝毫不减。
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了铺开纸张拿起彩笔的弟弟,姥姥坐在一旁,和蔼地对我笑了笑。弟弟颇有小主人的样子,一把将我拖了过去,坐在榻榻米上。
“没事干嘛把我叫来?我还要复习呢,明天……唉。”我苦着一张脸,不情愿地抱怨道。
“等着,别急嘛,你看了就知道了!”弟弟摆出一副很正派的样子,但仍不忘对我吐吐舌头,俏皮地办了个鬼脸,那狡黠的小眼睛一闪一闪的,看得我不禁疑惑:这小淘气,又想什么鬼点子呢?
正说着,弟弟已经动了笔,黑色的圆珠笔肆无忌惮地在纸上划来划去,发出“吱吱”的声响……渐渐地,白纸上方已经被黑色的混乱线条所充满。我不禁疑惑更甚,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
只见弟弟的小手笨拙的拿着笔,但却显得极为仔细地描画出了几根歪歪扭扭的线条。我似乎看出来了那是两个人,一大一小,大的那个扎了条辫子,还牵着小的那个的小手……弟弟一边画,一边对我说:“那个高的人是丹丹姐姐,旁边这个小的.是我……”我看着那两个滑稽的火柴人,目光有些发愣。“这是明天晚上放学哦,我在接丹丹姐姐回家!”说到这里,雷雷弟弟一对目光显得既专注又兴奋,一边说着,他已经在“我”手中画了一个大大的方框,框里用红笔打上了个“100分”,姥姥在一旁已经笑了起来,我也不禁莞尔,弟弟却板着小脸对我说:“我可是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预言帝’!姐姐明天一定可以考满分的,弟弟相信丹丹姐姐是最棒的哦!”
听着他有些稚嫩的话语,我却是感到鼻头有些忍不住的发酸,眼眶也不经意的湿了。他的安慰,他的话语,他那张歪歪扭扭的“大作”,还有他那张认真、可爱的面庞,在此刻悄无声息地拨开了我压在心头的乌云,像一米阳光,射入了我的内心。
是啊,在生活充满乌云时,为何不在心中存留一米阳光?当前进的脚步遇到挫折时,为何不用微笑,用自己的汗水和努力,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望向窗外,窗外的乌云中,一米阳光斜斜画进了我的心房……
山雾缭绕,云卷云舒;银丝斜织,天地淼淼;麦田金黄,生意盎然……这或许是大部分人眼中亮丽的风景吧。各种绚丽的色彩勾勒千变万化的风景,给人们以精神的释然与愉悦。
但是,这些都不是我眼中如意的风景。
那次,我悄然邂逅了那最动人的风景。
那是一个傍晚,妈妈开车送我回家。伴着昏暗的晚景,我们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车窗封闭,车内温暖,让我感受不到外界的寒冷。
红灯亮起,车子也渐渐停下,这时,一辆摩托车在我们的车旁止住。路灯依旧是亮着,可这突如其来的车,挡住了一点亮光。我抬头望去,看到的却是这样的画面:那是一辆瘦弱的车,说它瘦弱,是因为其上竟坐下了四个人!前排是戴着红色安全帽的男人,估摸四十来岁吧,穿着略显臃肿的肥袄,眼睛坚定地看着前方,排在最后的是一个质朴的女人,我似乎能从她的脸上找寻出一丝往日的清秀,但看得出,时光的消磨让她的面容受尽了罪,雀斑、眼纹、油腻的头发,这一切都叫我有些不忍直视,而她的眸子,却透出了明晰的温暖,落在中间的两个孩子身上。
被紧紧搂住的,是中间的两个孩子。一个是略矮于女人的女孩,另一个还小,大概只有两岁。我回过神来,手脚都在被车里的暖气烘捂着,这时,我的目光完全被那个两岁的孩子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怎样可爱的孩子啊,他眯着眼睛,好像已经进入了梦乡。精巧的鼻子下粉嘟嘟的小嘴半撅着,随着呼吸的起伏呼出一口又一口的白气。
那飘忽的白气,又让我反应过来,现在是冬天啊!我又望见了他脸颊上通红的斑块。顿时,我有了几分感动。那由路灯的光和黑寒的夜形成的背景,让我再一次沉浸其中,这是怎样的一家人啊,这又是怎样的一幅风景啊!
我感慨着,也想让妈妈看看这温情的一幕,我转过头来,看到却是另一幅画面,是妈妈的侧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这往日看惯的脸竟变了许多。我没有发出声,仔细地端详着这风景,比起昔时的光彩照人,黯淡、斑驳的皮肤再透不出往日的润泽,干枯的头发也再比不上从前的柔顺……
我坐定了身子,在心里无数次地比量这两幅别样的风景,愉悦的幸福之感便敲开了我的心扉,随着时间的发酵一股又一股地涌出……
我想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风景吧,我会把它深深植根于心底,——如此温馨的爱的风景。
两代人的时尚距离仿佛有一光年。起码我妈的时尚在我眼里是“老掉牙”,我的时尚在妈眼里是“走火入魔”。
在公交车上,我抚摸了我好不容易长出的头发。唉,茂密的`草原要夷为平地了。等待我的又是平顶头。
这是我住宿后第一次回家。
到了门口,我就听到家中放的邓丽君《甜蜜蜜》的旋律。但当我的钥匙插在孔里时,我听到曲调变成了一个我熟悉的,但又忘了名的曲调。我打开门后,妈很惊异地说:“儿子,比你说的到家时间早一刻钟啊!”我此时无心回我妈话,因为我发现电视上竟放着我的最爱———林俊杰的新歌《醉赤壁》!
难怪曲子这么熟,我在同学的手机里听过一次。我诧异地问妈妈:“你怎么会买他的CD?”我妈竟然吐了吐舌头说:“我最近渐渐迷上他了。嘿,歌还不错吧?”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年过四十的老妈居然会爱上我的偶像。
我和妈妈坐下来,边听歌边聊最近的事。我发现妈妈知道的“八卦”新闻竟然比我还多!我妈真的“返老还童”了?
下午,我妈带我到一个发型设计店,我听到妈对师傅说:“留点短的刘海”时,我差点晕倒。
晚上,我抚摸着帅气的新发型,想着:妈怎么变得这么时尚?难道她对时尚换口味了?她不是喜欢那种清静平淡的类型吗?但是现在……
“装了一天嫩好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陪儿子玩时尚!”“值了,你没发现儿子离我越来越近了吗?一天突击娱乐新闻换我儿子快乐的一天,值了。”“你打算一直装下去吗?”“儿子乐意有我这个时尚老妈的话……”
我心中的感动凝成一种晶莹的液体在眼眶中泛起、滚动。妈妈,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妈妈在客厅看着我。因为我正在放邓丽君的《甜蜜蜜》。“你今天没事吧!”妈妈用手碰碰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
“这叫品味时尚!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风吗?”
嘿,其实仔细听听,邓丽君唱得真的也很好听啊。
甜蜜蜜,我心中真为有这样的“时尚老妈”而甜蜜。
如果人生的列车不断前驶,那么,我们能做的,不是努力去延长自己的生命,而是去浏览人生旅途中多彩的风景。
罗丹曾说过:“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人生确是如此。人生旅途中有太多的风景值得去欣赏,亦或是一泓秋水,一行大雁,一株大树,一个丽人。然而,人生的风景还不应仅限于自然中的景致,更进一步,你的内心深处也会有很多风景值得你去发现。
人生处处有风景,风景的美丽与否在于你如何去审视。而乐观的情绪有助于你发现人生的美丽风景。
普希金有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忧郁的日子总会过去,光明的日子即将来临。”由此观之,乐观可以缓解内心的痛楚,使心情更为舒畅。在中国古代,乐观也是文人的风景。白居易,这位乐天的诗人,从未被生活中的打击所击垮。谪居浔陽城,他仍能陶醉于音乐,在山水之间神游。在乐观的心境下,他创造出流传千古的优美诗篇。由此可见,倘若他被病痛与挫折击倒,那么他就不可能"乐天",也许就沦落为一个伤春悲秋的失意之人。而正是乐观的情绪才让他欣赏到人生的美丽风景,从而让他沉醉其中。
不只乐观,忍戒也是一种风景。放弃这处风景,作一个忍让的人,便可在下一处找到更完美的风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蔚蓝的海洋与辽阔的天空便是对忍戒者之回馈。早在三国时期,号称狼顾之鬼的司马懿便懂得这一道理。在曹氏家族的压力下,他一直潜伏其中,对曹操的侮辱、责骂也是一概忍让。而他在经过几十年的忍戒后,伺机挑拨曹氏家族,在空处击破,篡得了魏国大权。而此时,他便欣赏到了他内心最向往的美景。若他当年与曹操硬碰硬,那么他的下场也许就跟杨修一样被曹操给处死了吧。再者,荀彧就不太懂得忍戒而去直谏曹操,也落得赐死的下场。由此观之,忍戒后面有多么美的风景。
怎样去捕捉这些风景,显得尤为重要,而唯一的方法,便是向他人学习。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可见,学习他人的品质,也是一种风景。牛顿学习研究前人成果,最终总结出惊世理论。孙中山学习西方制度,最终开创共和民国。学习他人的风景,便有了自己人生的风景。善利用这些捕捉风景的方法,便可欣赏到更为美丽的风景。
人生处处有风景,风景处处蕴人生。去挖掘内心深处的风景吧,让人生的旅途更加多姿多彩。
喜欢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漫步,喜欢在油亮的小路上独行。喜欢小雨拂面那种清新、自然的感受;喜欢那清凉的世界,那个不受任何玷污的世界;喜欢在小雨中感受它的清爽,它的净洁;喜欢在那样的环境中思考问题。
然而,一切在那天有了转变。
雨下得不算小,我望望外面泥泞的路,就是不想出去。
那雨声却一直回荡在我身边,雨的清凉浸透了我的全身,它诱惑着我。我裹得严严实实地走进雨地。温度确实下降了不少,不时地感到一丝丝凉意。一时间,不禁有些厌烦起雨来,心情也随之冷了下来。
猛然间,我发现雨中有两个人影,那分明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和一位三十多岁的母亲。她俩合撑一把伞,母亲拼命地将伞向孩子那一边歪,自己的另一肩却早已湿透了,她却全然不顾。那孩子多么幸福!
我心中暖和了一些。
走着走着,看见前面一片汪洋似的水——也许有些夸张,然而那片水的面积确实不小。我在远处看见了那片闪着光亮的地方,担心如何才能过去。到了跟前低头一看,那水中不知是谁码放了几块砖头。距离适中,正好引人过。我惊喜万分!
我心中一股暖流。
来到车站,这个世界,灿烂了许多。车来了,车上的人虽不少,但彼此之间有着默契:打伞的人宁可淋雨,也要在上车前把伞收好;穿雨衣的人尽量使自己不靠近别人;打伞的人上车后,将伞放到了一个远离人群的角落;穿雨衣的人在下车之前将座位上的雨水擦干……
我心中暖融融的。我心中的雨早已停了,太阳出来了,光线四射。
雨中多了一道新风景——人与人互相关爱。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炽灼的太阳恶毒地烤晒着地上每一寸生机。我走在大街上,汗水漱漱地往下淌,太阳耀眼的我睁不开眼睛。我拎着购物袋,跟在母亲后面,摇摇欲坠,有点虚脱了。我累极了,看见路旁大的大理石,啪的就躺下去休息,妈妈无可奈何,只好跟我一起休息。在大榕树的庇护下,我们在这阴凉之地休息。我向眼角一瞟,发现旁边,竟还有一个人——他是乞丐。
他约莫三十,衣衫褴褛,头发脏兮兮而又杂乱,穿着一双磨损的特别厉害的草鞋。他背对着我,侧躺着,好像也在休息。我看不清他的模样,只是感觉他身上透露着淡淡的倦怠,好像很累了。他身边有一个看似精致而破旧的瓷碗,我看不见上边的条纹,只见碗里泛着银光,里面有几枚硬币,孤零零地躺着。
我一直盯着他看,他好像发觉了我的目光,竟回头瞥了我一下,我看见了他那双慵懒而沧桑的.眼睛,仅仅一眼,他就回头了,没有过来乞讨娶我施舍,也没有用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只是看了我一下,便继续休息了。
他不残疾,很健康,却出来乞讨,这令我疑惑。正在我疑惑时,一群人走了过来,站在他身边耳语了几句,变离开了。这些话好像敲醒了他,他起身,到处乞讨,但是那不卑不吭的眼神却令我敬佩,即使他是一个乞丐。当他走过来时,把碗伸出来时,他看着我,没有可怜,没有卑微,只有淡漠。
可是妈妈把我拉开了,还对我说:“那种人是骗人的。”当时我还小不懂事,我回头看了一下,他又向别人乞讨了,可是一分也没有收获。再看,一个青年走向他,狠狠教训了他一顿,把他拉到巷子,消失了。不用说,他肯定被揍了一顿。
如果当时我给了他钱,他是不是不会挨骂挨揍了?即使他不是真实的乞丐,但是我的同情心也促使我悲伤。如果回到那时,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给他钱,因为在这形色的社会中,他也摸爬滚打,或许这一枚硬币,会给他带来一丝温暖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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