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看到杰克·凯鲁亚克所著的这本《在路上》,我就会想起书中迪安问萨尔的那段话:“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
假如,把这段话放到现在去问手里擎着iPhone正全神贯注的青年人,我想,能回答上来的没有几个。当然,我不赞同就认定他们就是垮掉或即将垮掉的一代。
如果说,《在路上》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这一点都不为过。它不仅影响了当时一代美国人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已成为青年人追逐精神自由的代表语。这本书穿越了几代人,在每一代人身上都会留下印痕,并显示了它的普遍影响力。
《在路上》,以迪安为主导的萨尔、玛丽卢等几个青年人,以追求自我,追求张狂,追求不可预知的目标,谱写着他们的放纵、亢奋、麻木甚至孤独和扭曲,并为此横越美国大陆的追求而筋疲力尽。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凯鲁亚克笔下的萨尔他们,在美洲大陆上的疯狂自虐和无休止地往返奔波,意在寻求本能的心理释放,寻取自我精神的自由。他们肆无忌惮地在爵士乐里性放纵,甚至吸毒,表现着渴望灵魂解放的极端,也正是凯鲁亚克想要表述的“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想要表现这些青年人在癫狂了的快乐里,其实是在痛苦着内心,祈求得到一个新的生活方式,仰望树立一个新的信仰。
萨尔《在路上》十分空虚的感叹:“啊,美好、温暖的夜晚,月光如水,搂着你的姑娘,喝喝酒,说说话,啐啐唾沫,简直是天上人间!”这正是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悲伤曲,他们用精神的麻痹去追求本真,失去了道德底线。他们在每一座城市都希望能到达梦想的终端,但每一座城都带给他们失望,又是他们颓废的一个新开始。他们更加疯狂,更加萎靡,就那么一路的走着。这一条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能让任何人看见,又可以让任何人去走的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怎么去走?没人给他们回答,也没人能够回答得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描述的是迪安他们极端的生活体验,他们的反叛与追求,他们的仿涅与痛苦,其实是包括他本人对垮掉一代纵深的思考。
《在路上》这篇作品里,生活在内外矛盾无限扩大中的青年人,他们用青春选择了反叛,坚韧的要与现实决裂,十分偏执地踏上无归的探索之路。因为,他们想抛开对他们束缚着的枷锁。迪安们找出路的心是疯狂的,追寻着他们所需要的生存价值和他们生理上所需要的爱情,以及所有的其它。
如果说,《在路上》的青年人们,在颓唐荒诞里上路,在自我麻醉里行走,内心世界在空虚着,那么,这种空虚就是忏悔,对道德的忏悔,对做人责任的忏悔,对人生价值的忏悔。这些忏悔,在杰克·凯鲁亚克的笔下彰显的十分浓郁。
之所以迪安他们能堕落到如此地步,与美国当时社会现实的混乱与没落分不开,也与西方历史文化的因素相关联。其中,也有迪安他们无法摆脱的阶级矛盾的心理原因。
《在路上》这部作品里,主要讲述萨尔?帕拉代斯与迪安?莫里亚蒂在相互的支持与鼓励下,决定切断自己与现实的一切关联,收拾行囊,与玛丽露一起展开了一场公路之旅,去追求极致的自由。在他们这些青年人对这个世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形态不一的人,作出了各种各样无稽疯狂的举动。而书中的主人翁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很典型的主题人物,他狂妄的离经叛道,有着强烈的反权威反传统激情,思想里游动着平民最大意识化,是书外很有争议的人。《在路上》,似乎就是在他的意志下浑浑噩噩着,让这部书也成为了有争议的巨著。
这些青年人的一路所行,应该说,就是杰克·凯鲁亚克内心世界的整体反映。这大概是杰克·凯鲁亚克的自我解白,也是对当时时政环境的真实写照。
因为我未曾在那个国度的那个社会阶层出现过,不清楚那种歇斯底里的时代过程,只能从这部小说里了解这些被褒贬的敢于蔑视政治权威,勇于挑战世俗观念和传统道德以及将法规法纪置之度外的青年人。也只能被杰克·凯鲁亚克所感染,无法不认同这个国度里的这一代,的确是垮掉的一代。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二第二学期的一节语文课上,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死(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血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死。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死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尊敬的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自荐信,同时,我也很荣幸能有这次机会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xx,今年23岁,是广西中医药大学2011级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来自美丽的广西北流市。
三年多来, 在老师同学的帮助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理论知识;取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和计算机二级证书。具备扎实的英语交流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同时,也掌握了排版等技术。相信我的知识能让我在工作中熟练应用,增添色彩,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学校内外各种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加强与提升。
另外,我也通过做各种兼职来提升自己对销售的认识和锻炼我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发传单,在学校摆地摊,向同学推销兼职卡,银行卡等.在暑假的话,我也去了广西昊天有限公司手机卖场进行手机销售,还有在1235工作室销售电子产品的经历等。让我的销售能力及各方面的素质得到很好的锻炼。
这次我选择这个职位除了专业对口以外,我觉得我也十分喜欢这个职位,相信它能让我充分实现我的社会理想和体现自身的价值,我也认为我有能力有信心做好这份工作。
最后,衷心祝愿贵公司事业发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
2014年5月11日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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