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血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题记
书是树木用年轮讲述的故事,酒是谷粒用韶华积淀的馥郁。古人的那些雪月风花和风骨一起由向我娓娓道来。
记得小时候在图书馆翻书,曾一瞥《长安月下红袖香》。书封面素雅,一朵牡丹斜耷,没有过多的颜色,仍让人到它的雍容贵态。因为我姓李,打小就对李氏的唐王朝持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感,鬼使神差的便抱着那本书借回家看。
诗词积累并不多的我,一拿回书就爱不释手。现在想来,当时一定没有品出里面的任何一首诗的\'韵致,可那种面对唐朝盛世的感觉确实真实的,自己也俨然成为其中一位女娇娥。
仿若命中注定一般,一连几日坠入了盛唐的梦里,从此不可自拔。一连几天一直臆想,每每回到家总忍不住翻看那书,于封面处流连,翻过内容,又于封面处久久停驻。
之后我便爱上了唐诗,从一本本“肤浅”的插图读物到一部部细致的诗词赏,从骆宾王到李煜,从磅礴大气的盛唐诗,到缠绵婉转的晚唐诗。因为那本幼时好奇产生的《长安月下红袖香》,到如今家中自己爱不释手的《全唐诗》。
在那部《全唐诗》中,大唐风韵如上等琼浆,当你翻开它的刹那,那扑面而来的浓郁香甜就是让太白在迈豪间挥洒自如的状元红。是白居易的“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是繁复的文字与肆意畅快的交织。
后来越来越没有时间去品味诗了,的压力,甚至让我觉得,以后再没有时间,没有心境去好好看看全唐诗的精美措辞了。可当我忽然有一天翻到《春江花月夜》时,猛然发现,诗并不是徒有华丽辞藻,其中蕴含的深沉,同样凝结着古人的睿智与思考。
“以孤篇压倒全唐”并非虚传,三十六句并不代表着冗长,古曲的于耳边萦绕沉浮,远比不上原诗语调婉转口齿留香。
明月高悬,海上共潮生。即使来江边眺望的人们代代变迁,明月年年岁岁始终如一爱慕春江;即使明月永不能触及春江,但她依旧静静的将光亮往柔波上淌。时光纵荏苒,他人在江边不同的心跳,早已与皎皎月轮无关。
蓦地,醇香滴入,引出千万溪流。
那些我们以为对的,值得的,独一无二的事情,也许明天也会有别人做出同样的举动,但那并不能否认我们曾经付出的努力。也许很久以前有人在这个时候同我一样发出同样感慨,又或许很久以后有人写出了与我相同的文章,只是这些早已不重要。因为千年以前的那个人不是我,千年以后的那个人也不是我。何必担心未来是什么呢?那必是我不悔的路。
晋时,王羲之一篇《兰亭集序》提出了他的生尽欢;北宋时,欧阳修的《生查子》吟诵了今昔对比。处于他们之间的张若虚还是不悔挥洒出了《春江花月夜》,相似又如何?三篇文章俱是佳作。如若有谁瞻前顾后,迟迟不敢说出心中所想,他们的心情,如今便无人知晓。
将手探入水中,竭尽全力想把它舀起,清流仍会从指尖细缝中溜走,水永远是流逝的,但凉风却是属于你的。他人的爱恨情仇飞过,你也会变成历史中的过往云烟,可你却真真实实存在过。
我愿意同李白一样不摧眉折腰事权贵,即使将会面对惊醒谪仙的一盆凉水;我愿同杜甫一样忧心他人疾苦,即使他人欺我势单力薄,只能归来倚门自叹息。我不敢大声说,但未必我就不能做。有些事我不在意与别人做的相同或者做的不如别人优秀,我仍会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酒的味道总是让人沉醉,古人借酒壮胆,而我借诗。承载了古人智慧的诗集一如醽醁美酒,沉淀下来的琼浆,引人沉醉于浓郁之中,点滴渗透进心里,在历史长河中发酵飘香。时光蹁跹,它会与你一诉衷肠,它把那些心声揉在字句中,在你迷茫时,告诉你道路的方向……
自从上高中后,在学校度过的时间一直就是“朝五晚九”,晚上放学回家还要“苦里挑灯夜读”,那个困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是昨晚鏖战太久了吧,早上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把表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要迟到了!
尽管我以令人疯狂的速度奔向学校,可上课铃还是无情的在我进教室前打响了。
好在老师还没有到。我正要进教室时,同学们诧异地望着我,又望向我的座位。我从疑惑中走出来后,愣住了:我的座位上还有一个“我”!而且那个“我”正在注视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会这样?直觉让我先离开这里。我默默地走了,我知道有同学从班里跑出来在我后面看着我,但我头脑一片混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醒了,那个让我称他教授的人也不在。不知为什么我想出去走走,于是就出门了。不觉间,我走到一栋楼前,数了数,一共五层。我忽然有种想进去的***,便走了上去。我木然地走着,一直到最高层,来到一个房子了坐下。
直觉告诉我,这个房子叫“教室”。
这里摆放着许多桌凳,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些人在这里了。他们笑着向我打招呼,我不知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只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算是回礼了。
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陆续坐满了人,再不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又不一会儿,我看到门外有一个风风火火的人要进来,可他正要进时,忽然犹豫了一下,又向我看来,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惊恐,却又不知所措。哪个人好象在哪见过一样,很是面熟。啊!他长得跟我一样!就在这时,他却慢慢走了,有几个同学悄悄追出去看他。
整个上午,我一直呆呆地坐在操场上,没有去上课。教室里怎么还有一个我?难道是克隆?!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决定放学后向他问个明白。
放学后,他很晚才走出来,双眼竟像我早晨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的,见到我,他脸上一片茫然。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他是无意走到我座位去的。他又告诉我他家在一个摆满有色液体的玻璃瓶的房子里。难道是实验室吗?而当我提出要去他家是,他竟飞也似的跑走了,无影无踪。
一整上午,从哪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走后,我旁边的人都问我怎么回事,可我不知道,只好在他们的追问声中睡下了。
当醒来时,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走出去的时候,居然遇见了那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看样子,他好象在等我一样。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作答。但他提出要到我家时,我猛地想起,教授曾告诉我不准我随便出来,否则让人看见了他就会有牢狱之灾甚至***生之祸。于是,我立刻往家里跑,也顾不上那个长得像我的`人了。
下午,我惶惶不安地走进教室,害怕再遇见“我”。万幸,他并没有再俩。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笑而过,任他们去猜疑。
我想,上午那个“我”一定是被克隆出来的吧,现在又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
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如果出现了克隆人,像上午这类的事一定会更多的,而且会更蹊跷。不过现在并没有人克隆出人来,所以社会依然是那样和谐美丽,没有什么特大的乱子。
那么,在学术界争论的能否克隆人,其结论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酒色金黄,浓香醇厚,酸甜可口,很开胃,好喝!怎么酿制的呀?赶快教教我们吧。”在得到闺蜜们的褒奖之后,我与妻子便与闺蜜们分享起自酿野草莓酒的苦与乐……
“年年芳信负红‘莓’,江畔垂垂又欲开。”去年春分前的一个周末,对自酿果酒情有独钟的妻子带着我与儿子,回到乡下老家去踏青采摘野草莓。
“驿外断桥边,寂寞红无主。已是春分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回到了乡下老家,我与妻儿戴着太阳帽,拎着小竹篮来到了田野沟边踏青,寻找野草莓的芳踪。“一抹红艳青垄上,满面桃花笑春风。”才没走多远,在一断桥边便发现了野草莓的芳踪。只见,在三月和煦阳光的轻抚下,有的`绯红着脸庞,像待字闺中的少女,羞答着脸庞躲在刺丛里,尽情诠释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古典美。有的岿然屹立在带刺的丛蔓末端,红彤彤的,鲜艳欲滴,一颗连着一颗,一片连着一片,犹如站好军姿,等待检阅、等待采摘的“部队”,煞是壮观养眼。步入遍地荆棘的小灌木丛,弯下腰,手一伸,一颗颗圆骨碌、秀色可餐的“红玛瑙”便静静躺在我们的手心里了。“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象征性地用嘴正对着“红玛瑙”吹了粉尘,然后迫不及待地把它放入口中,尝尝鲜。咽下新鲜、酥软的“红玛瑙”之后,喉咙清甜爽口,还略带着一丝润泽,沁人心脾,令人回味无穷。当然了,有些较早成熟的“老”野草莓,嚼起来沙沙作响,很有嚼头。原来,是野草莓种子在嘴中“作祟”的缘故。
“野草莓生长在遍地荆棘的小灌木丛,多刺且果实似樱桃大小,想采摘到两篮子的野草莓可得费时费力。”果不其然,经过约两个小时的辛勤劳动,汗流浃背的我们才提着两竹篮的野草莓,打道回府。
为了酿制野草莓酒,一回家,我与妻子便将果梗和萼片从果实中分离出去,用冷水漂洗去掉杂质,再用热开水冲泡一下野草莓,将“消毒”好的野草莓放置在竹簸箕上晾干水分。将野草莓的果实塞入大玻璃瓶,并加入二斤左右的冰糖,敞口放置两天之后,再封瓶放在阴凉处让其自然发酵。
“老公,快来看呀,一只蜜蜂闻香飞进了厨房,正偷喝我们酿制的野草莓酒哩!”八月的一个周末,妻子显然是被呈金黄色的野草莓酒所诱惑,决定先尝为快。闻香识酒。一打开瓶盖,浓浓的、弥漫至厨房与大厅的每一个角落的果香,让嗅觉敏锐的蜜蜂捷足先品。
“野草莓酒竟然能招来蜜蜂,味道肯定错不了。来,咱俩也来尝一尝!”我顺手从壁厨里拿出一对高脚杯,各斟了三分之一杯的果酒,鉴定一下野草莓酒的品质。
“诶!老公,冰糖放少了,酒水偏酸了点,有点像果醋。再多加点冰糖让它继续发酵,说不定味道会更地道、更醇厚的哟。”妻子建议道。
“老婆言之有理,我马上就办嘞!”我重新给野草莓酒添加了冰糖并封了瓶。百炼沉缸,几经发酵,终于酿制出“琼浆玉液”来。
“当然了,心急吃不上热豆腐。果酒在开饮之前,得先用干净的纱布过滤,用手工挤出深藏在果渣里的琼浆玉液,除去果渣再装瓶。”闺蜜们一边分享我与妻子酿制果酒的过程,一边拿着高脚杯,摇一摇杯中的琼浆,嗅一嗅野草莓酒的果香,碰一碰杯啜几滴玉液入喉,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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