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经好友介绍,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有一天突然收到多年不曾联系的一个朋友寄来的一封告别信,因为癌症已经到了生死的边缘。老人回完信,在寄信的时候,没有果断的塞进邮筒,而是往下一个邮局走去,在这个过程中,他萌生了走路去看那位朋友的想法,于是他就真的这么做了。图书记录了老人行走的87天,穿越627里(不知道是英里还是华里,译者没注)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走到了苏格兰东北的布里克。
图书的前半部份,有点乏善可陈,只是讲述了老人纠结于是不是该走下去,纠结于这么做对还是不对,从周围的人对于他要长途跋涉的不同看法,展示了他心理变化的一个过程。当读到老人在自责“为什么唯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的时候,他说是因为害怕用光了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有办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隐约的感受到他对儿子不想活下去却又不知道如何挽留的无奈。因为文中经常出现老人的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于是在读到老人想到“孩子成长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推开父母,离他们越来越远。当他们的儿子终于永远的拒绝了他们的照顾,他们就要艰难地去适应”的时候,我以为只是父母与孩子的沟通出现了问题,还想到了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离父母越来越远。直到书的末尾,才知道原来事实不是想像的那样简单。于是原本枯燥的故事变得丰厚起来,原本留存的种种疑惑被解开。
老人在二十年前就失去了儿子,他的儿子有抑郁症和酒精上瘾,在自家花园的棚架上上吊自***了,老人亲手掩埋了他的儿子。而他的太太觉得他原本可以做一个更好的父亲,因为孩子的去世,两个人的感情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婚姻名存实亡了二十年。老人的太太一直无法面对失去儿子的的事实,于是每天和孩子的对话变成了自言自语,在她看来那不是鬼魂,而是一种存在,因为她能感受到儿子,那是他唯一的安慰。
在读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人一样,觉得一个老男人在未经商量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妻子,不远千里的徒步去看另外一个女人(虽然那是一个即将离世的人)肯定是因为爱情,很可能是婚外情。因为这样很容易解释他和他的太太之间感情不合,很容易把他的这种执著与坚持理解为是爱所赋予的动力。直到谜底被逐一揭晓的时候,才发现我和书中提到的许多路人一样很俗。
在老人行走的一路上,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赋予了他的旅途许多别样的意义。老人从这些人身上的故事中,看到了许多自己的影子,于是老人做了很多的思考。包括对自已的思考,在书的内芯封面上是一双帆布鞋和五个字“那么,我是谁?”在旅途中思考自我的过程,无疑是一个自我成长和自我疗愈的过程,这一点我有深切的体会。老人发现“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明白了这一点,保持真我,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成其他任何人,就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将死的人,如果心里有牵挂,是不太容易撒手人间的,除非是突如其来的事件。小时候,经常听老人说,对于一个年长即将仙逝的老人,能在走之前看一眼自己的孩子就满意了。我曾亲历过一位老奶奶,在神智不清之后仍然坚持了两三天,就为了等女儿从远方回来看她一眼,虽然已经不省人世,但气息就刚好保留到女儿回来道别。所以书中说到老人让他那死亡边缘的朋友一定要等他走路过去的时候,我也相信这样的牵挂可以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然而,当老人见到他那即将去世的朋友时,他的内心却有些犹豫了,因为这个等待的过程太过痛苦,如果不是走路走了那么久。只是给她回了一封信,也许她早就到天堂了。
老人通过行走的过程疗愈了自己,打开了尘封太久太久的心门,而通过这样的行程也疗愈了他的`家庭,让两夫妻能够重归于好。只是这个过程太过漫长了。因为行走,老人回忆起了许多往事。老人说“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份都很美。我很害怕,怕有一天,或许很快,就会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这是一种对年老失忆的恐惧。读到这里,我在想,或许我们真的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年迈的父母了,因为父母恩情难忘。
读完这本书,感觉像是看了一部电影,一部很写实很饱满的电影。读完以后,让我意识到了需要更加地珍惜当下,需要保持一份执著的信念。于是我觉得这是一本蛮不错的书。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这篇写景抒情散文详细描写了四个季节的雨,春雨缠绵,夏雨粗犷,秋雨的纯净,冬雨的晶莹,一幅幅雨的画面让人流连忘返。文中多运用比喻手法,使语言生动活泼。
平凡的世界,故事从一九七五年开始,路遥先生带领大家把视角转移到一个小山村,小山村里的那一些人身上。我的感触一向杂乱无章,我也不想将它理好,那样会让我的情绪太过明了,若是这样,我想我会很累,会背负太多的精神负担。
小说从少平开始,又从少平结束,这个故事留给我太多的压抑。我曾为他们生活的艰辛而流过泪,我知道世上永远有那么几个地方,人们总是在为自己的生计而劳苦。我们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我不知道我是否有资格说,把一切都看开就好。我是一个期待圆满结局的人,我也希望人们可以从一而终。所以当我看到少安和润叶彼此喜欢时,我在祈祷,他们最终可以在一起。我也希望,晓霞不曾逝去,少平不曾受伤,他们两个也会幸福的走下去。
少平的一生,就如同现在的打工仔一般,一生都在奔波。他的一生受尽磨难,可以说最终也没有苦尽甘来。他选择了离开,拒绝了金秀,也许是在为金秀着想,只是这样的结局对金秀来说未必如意。也许他的后半生会一直呆在大亚湾,不过我想他不会孤单,他还有矿工的那些朋友。该怎样评价他的一生呢?或许就是努力过、争取过、尝试过,只是结果并不理想罢了!我祝愿他的未来会有一个体贴的女人陪在他身旁,给他温暖!
另一个主要人物就是少安了,恐怕他就是这个故事里唯一幸福的人物了,用一个词来形容他就是苦尽甘来。他的少年时代也并不顺利,幸运的是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他用努力和拼搏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虽然在成功的道路上遭遇了许多挫折,他最终还是成功了。
联想到自己,我的抗打击力实在不敢恭维,当人生路上出现风浪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揪心,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有时候会埋怨作者,为什么不能让他们顺利一些呢?后来我明白了,那样就不是真正的人生了。像我们常说的那般,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太过顺利的人很难成大事。故有“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之说。
路遥曾说: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对此,我的理解是,人的一生,不要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那是一些类似纯真朴实而又努力向上的品质。
平凡的世界,讲述的是几个平凡人的一生,也许这会是我们某些人未来生活的真实写照。只是当我们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漂泊时,请不要忘了,在对自己狠一点的同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对自己狠一点,不给自己留后路,才能不留余地地努力,去获取成功。要对自己好一点,生活是用来享受的,不要对自己太苛刻。
在每一天,我总是快乐地打造自己的明天,勇敢地开创自己的未来,希望属于我,失望不属于我,就算是遇上困难我也会告诉自己“我能行!!”。笑容属于我,眼泪不属于我,面对失败,我会打出胜利的手势,潇洒地对他说一声“BYE BYE”;智慧属于我,空虚不属于我,把握每一分每一秒,我与未来来个美丽的约定。
走进教室,崭新的课桌前坐满了渴望求知的莘莘学子,大家都在议论即将开始的学习生活,这给宽敞明亮的教室增添了不少生气。和蔼的曾老师笑容可掬的告诉我们,新的学期开始了,从现在起要独立自主,努力学习,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一句句倍感受亲切的话语,犹如一杯暖暖的奶香茶,融入我的心田。的确,上了初中,功课明显增多,学习任务加重,与小学相比,不再轻松。我也深知,在这个水深龙多的优秀班集体中有许多同学都很棒,要想成为佼佼者,就需付出努力,毕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嘛。
刚从小学升上初中时的我,对中学里的一切都感到新奇:有了新的科目,有了新的老师,也有了新的同学……
但是,有些同学却认为,上初中不是一件不太好的事。在临上初中时,在我们班,有的同学哭了出来。和自己相处了6年的小学同学分别,是有些不舍,在情在义,难过是有的。但是我却认为,上初中是成长的必经之路,上了初中反而还可以认识多些朋友,学习更多知识,是应该高兴才对,就更谈不上悲伤了。
其实,初中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初中的班主任非常“民主”,考虑问题会以学生的角度来考虑,而不会像小学的班主任一样“独裁”;初中的老师也不会偏心,对成绩优劣的同学,态度始终如一,也对每个同学给予相同的支持和信任;初中的班长不是像小学一样只会整顿课间纪律了,而是班中不可少的人,是带领整个班级前进的人,也是同学们的好领导。同学们不会再像小学时调皮捣蛋了。在中学,可以吸取更多知识和,欣赏更为优美的文章,钻研越发神奇的数学,领略中国广袤的版图,研究奇妙的微生物。还可以训练课外实践能力,学习礼仪廉耻,同学们又怎么觉得上初中不好呢?
在中学里,小学时候不怎么热爱学习的我,总觉得有一种奇异的力量指引我、推动我去努力学习,努力拼搏,让我能更加自觉地做课外练习,阅读课外书籍,巩固知识,扩大知识面。在中学里,总是让人感到有无形的压力,人人都不敢怠慢学习,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学习风气。学习,在中学往往显得有意思多了。人对学习有兴趣,自然就学得更好了。
“是金子就会发光。”中学的班主任不会因为一点点瑕疵就埋没一个人才。同学们,亮出你最好的一面迎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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