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同桌,看起来多么亲切而又简单的字眼!在小学生活是必不可少的,或许你和同桌是形影不离的朋友,或许是一对欢喜冤家,或许是陌路人。
我的同桌是一位女生,我们平时都叫她“姜儿”,她有着及肩的长发,披在身上,像瀑布一般:双眼皮下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脸上有点婴儿肥,脸型像一个苹果似的,可爱极了,她有着傲人的身高,修长的腿型。平时,我们总会互相打趣,“诶,这道题怎么做,你会吗?”这句话姜儿似乎说了千百遍,而我回答几乎都是:肯定……不会呀。每当说完不会,姜儿总会斜着眼睛看我,透着一丝鄙视,我总会被她这个样子逗得苦笑不得。在学习上,遇到不懂得数学题我也会向姜儿请教,她会给我讲解,但是我的回答永远都是:“你在讲哪道题,我怎么什么都听不懂。”姜儿就会白痴的'看我一眼,然后走开。平时在桌上,我们也会制定三八线,不能超出,大家的空间都一样大,哪方出线,就会爆发一场战争。
我们偶尔也会吵架,有一次我们吵架一上午都没说话,大家都不戳破这成纱,到了中午,我吃完饭到教室,看到我的桌椅全被弄翻了,结果是她做的,我气得把她的书拿出来,手一捧,猛的撒开,洒落在教室的每个角落,最后,我们吵也吵了,闹也闹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又回到以前无话不谈的好友。
我的同桌还是一个“吃货”,不怕吃不了,就怕没得吃,你看见她的时候,肚子绝对是鼓鼓的,这是她最搞笑的一点,吃饭的时候也是一个豪爽派,“喂,我要吃你的”这句话早已习以为常。
这就是我的同桌,同时也是我的好朋友——姜儿。
我的同桌叫夏琦,嘿!他圆圆的脑袋,黑乎乎的眼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好似在思考着问题,我们在背地里都称他为假姑娘。
山谷从山口到大山深处没有一个地区没有花没有草,花婀娜多姿,草有时站在地上直立立的,有时随风飘动,更显出草儿的优雅多姿,初夏时节,各色野花都开了,红的、紫的、粉的、黄的,像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从中忙碌着,吸着花蕊,辛勤地飞来飞去。天中的云雀,林中的金莺,都鼓起它们的舌簧。轻风把它们的声音拼成一片,分送给山中各种有耳无耳的生物。桃花听得入神,禁不住落了几点粉泪,一片一片凝在地上。小草花听得大醉,也和着声音的节拍一会倒,一会起,没有镇定的时候。
还有冬天的时候,他冬姑娘虽然没有春姑娘的娇嫩,没有夏姑娘的艳丽,没有秋姑娘的丰硕,但她的晶莹无暇一样给世界带来了另一种风采,也许这就是我喜欢有冬姑娘跳舞的独特的原因吧。冬天的山谷是多么的妖娆迷人,多么的充满诗情画意!
冬天的夜,是多么恬静幽雅啊!夜光透过斑驳的树隙丝丝缕缕地下来,在地面上铺上一层碎银,每一片绿叶都似乎静静地浸在牛乳里。墙脚的晚饭花披着如水的轻纱,似红霞簇簇,分外艳丽动人,好像在夜色中婆娑起舞。夜来香摇曳着修长的花枝,散发着醉人的浓香。清风阵阵,给人们送来了一丝凉意。每当这时,树叶就发出沙沙沙的声响,像在窃窃私语,又像在编织着夏夜的梦。
这就是我美丽的山谷,我美丽的家。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总之,他还有一个女孩子家的毛病——爱哭,上回,在放学路上,张弘彬没事找事说了他几句,这不说还好,一说,他那毛病又犯了,用两只手在眼睛上轻轻的擦试,那一颗棵晶莹剔透的小豆豆,也不由自主的滚落下来,大家见了都叫他假妮子,他听了,也忍俊不住的低下了头。
总而言之:“奶油小生+假姑娘+假妮子=我那可笑的同桌——夏琦”
说起自己,大家都很熟悉。知道自己多高,知道自己多重,知道自己是几年几月生的,可这并不是真正了解自己。怎么样才叫真正了解自己呢?下面,就请大家听一下我的自我介绍吧。
我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炯炯有神,梳着一对小辫子,再加上我的樱桃小嘴,显得非常秀气。
我是一个急性子的小姑娘,不信我说一件事给你听听吧!
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一袋洗衣粉,便给了我5元钱,由于超市离我们家有点远,所以我只能骑自行车去了,妈妈对我说:“小红,在去超市的路上,骑慢点,不要翻车了!”“知道了!”我说。我骑上自行车,去买洗衣粉,不一会,我有点不耐烦了,于是,我加快速度,飞快地向超市骑去,可是,快要到超市的时候,我却摔了一交,车子翻倒在地,我的膝盖受伤了,恰好,我二妈路过,她将我扶起,把我送回了家,至于洗衣粉嘛……妈妈叫爸爸去买了。自打以后,我就决定改掉急性子的坏毛玻
我的爱好很广泛:有看书、写字、唱歌、弹电子琴、跑步、骑自行车、游泳……
我最喜欢的还是看课外书,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我的小书桌上有一本故事书,我急忙跑过去捧起书就看了起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妈妈回来了,她来到我的房间,看见我这个“小书迷”满头大汗,还背着书包,满怀笑容的对我说:“小傻瓜,你怎么还背着书包呢!”忽然,我才发觉到我的背上还贴着沉重的书包。
怎么样,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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