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作文我们的精神家园800字)

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作文我们的精神家园800字)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2-12-18 04:08:46
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作文我们的精神家园800字)

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一】

一天,我偶然间在班级中的图书角借到了一本《尼尔斯骑骑鹅旅游行记》。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就觉得很纳闷。一个人怎么可能骑在鹅背上,更别说还去旅行了。所以,我便开始阅读这本书,来解开我的疑问。

这本书说要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尼尔斯被一个小精灵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儿,跟随大雁们一起旅行。在途中由于尼尔斯能在黑夜里看得和白天一样清楚,所以他在旅行过程中还帮了大雁和动物们许多忙。由于他乐于助人,所以动物们都很喜欢他,尼尔斯也从原来一个不爱学习,不爱护小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富有同情心和拥有善良品质的人的这样一个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为尼尔斯能有这种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的良好品德感到开心。我也明白了尼尔斯为何能骑着鹅去旅行的原因。在书中还有一个情节讲的是:尼尔斯如果要变回原形,就必须要好好保护雄鹅还有要让尼尔斯的妈妈把它***掉。尼尔斯不想失去他的好伙伴雄鹅,宁可自己不变回原形,最后由于他的这种“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念,使他变回了人形。

通过这本书,使我学会了一个人要具有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还要有勤于改正自己缺点的品质,才能成为一个被人喜欢的人。我也知道了,在面对困难时,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去危害他人。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尼尔斯那样,成为一个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对任何事情都抱定胜利的决心,成为坚毅、勇敢、善良、勤劳的好孩子。尼尔斯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一定会以他为目标,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质的人。

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二】

我极爱读书!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简介:

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精神的家园作文800字【三】

读了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纪念版,全书分了文化篇、艺术篇、社会篇和增补篇,还有一篇是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写的悼文,她说,王小波是一个浪漫骑士、行吟诗人和自由思想家。

我还记得,第一次听说王小波这个人,是几年前在《读者》上看到了李银河写的这篇文章,当时就觉得王小波是个很好的作家。而现在,读了《我的精神家园》,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好感。

从文章的风格来看,我能感觉到王小波是一个很真实的人,他追求自由,拒绝无趣。每次看他的文章,我都会忍俊不禁,却又若有所悟。维特更斯坦说:“幽默不是一种心情,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方式。”王小波的幽默是一种黑色幽默,他不是为了搞笑而搞笑,而是以一种乐观、豁达而又理性的心态去观察我们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因为这种心态,这种观察社会的方式,造就了他的写作风格。

知识分子生活在一个错误的时代是很可怕的,因为行为、思想、言论都受到了限制。王小波经历了许多,大跃进、文革等,但他并没有怨天尤人或绝望放弃,相反,他浪漫,幽默。祝勇曾说:“当世界荒唐时,以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它同样是荒唐的,而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来消解它,便成了智者的最佳选择,于是就有了幽默。当然,绝对的漫不经心是无法做到的,这种幽默,也往往并非全然的消解,而是一种更为巧妙的反抗。”我想,王小波的黑色幽默是不是一种巧妙的反抗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肚子里的战争》、《有关“伟大一族”》等。“伟大一族”是指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一群人。这些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这令我反思,反思当代大学生中还有多少人是属于这一族的,反思我自身眼睛里有没有闪烁着梦想的光芒。现在,似乎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谈论“梦想”了,眼睛里不是神采飞扬,而是因近视而造成的呆滞,空洞和迷惘。真是颇具讽刺意味啊。

王小波奉行自由主义,他就像潇洒的李白,充满想象力,浪漫随性,却又比李白多了几分理性。王小波是真实的,因为他站在平民的视角,运用平民的写作方法。他以犀利的批判意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纯粹的精神家园,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道闪电,照亮了许多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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