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我的同桌,我就想到一句谚语“蚕豆开花——黑心”如果谈到吵,那是天天有,如果谈到打,一、三、五。
我的同桌姓黄,叫黄琳,仗着她姑姑是老师,所以经常欺负我。“好男不跟女斗”,实在忍不住了,我就与她狠狠地吵。上自习课时,我们经常“腿战”;上课时,我的东西一过线,她的“二指神功——掐”马上启动,我的胳膊被她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有时我被她踢得无处躲的时候,我便使用“王牌”——叫班长。谁知她也有“王牌”——装哭,还说是我踢她,真是“恶人”先告状,气死我了。班长一走,她马上恢复了“庐山真面目”,又开始踢我了。
不过她也有好的时候。有一次,美术考试的时候,我的自动铅笔没铅了,向前后借没有向旁边借也没有,只能向同桌借。正当我犹豫不决时,我的桌子上出现了一根铅,是哪位“救命大侠”给的呢?我看见同桌冲我笑了一下,难道是她?不可能吧!“快点画吧!”黄琳小声说,“要不然该被美术老师罚了,下课我们再接着吵!”我听了赶紧画了起来。
这就是我既可气又乐于助人的同桌——黄琳。
他,1.71米的个,他,喜欢开玩笑,他,喜欢运动,在篮球场上就能看见他的身影,一跃一投便进了球。他就是我的同桌——高越。
高越,据我观察其实他是缺点只有两个的一个男孩有就是:结巴,学习不是很好。而优点很多:乐于助人,爱打篮球,体育很棒,很大方等,我都数不过来。
就拿一个事例来说他的乐于助人:那一天,我早早的到了学校门口,而学校没开门,我和高越,韩松闫乾康在门口等着,突然,闫乾康捅了一下我,我怒了,我一直追他,可快要追上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我的鞋带断了,我摔了一跤,把腿摔伤了,血一直流,我疼痛难忍,便哭了起来,高越见状便跑过来,把我扶了起来,看我摔得不轻,便让我坐到他车上,骑车把我送到了医务室,他让医生给我消了消毒,又贴上了创可贴,而且钱是他掏的,令我感动不已。
第二个特点爱打篮球,我就不详说了就就用他不打篮球时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来看他喜不喜欢打篮球了,有一次下课,外面下着雨,高越愁眉苦脸的对我说:“张硕,下着雨,打不了篮球了,我的心就一直疼,一天不打球我的手就痒痒.”“你呀,就是一个篮球狂,对篮球爱不释手,我对你呀无!语!啦!”“呵呵,无语刚好,把你憋死,呵呵呵。”“你……”我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我的同桌,喜欢搞笑,喜欢打篮球,平易近人的一个人。
六年级:我真后悔
今天,我读了美国的著名作家纳塔莉·巴比特写的《不老泉》,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温妮·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
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道来……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选择经历生与死。若干年后,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她已经去世了,活了78岁。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各种离别,各种恐怖,各种残忍。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带走你的爱、你的希望、你的快乐和健康。可是永生,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
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不要自己不喜欢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们这模样,不能算活人,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边的石头。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我也向往长生不老,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可看完这本书,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错的太离谱了,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去感悟这个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样,永远死不了。
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黑黑的皮肤,总是扎着粗大的马尾辨。大家都知道她是谁吗?对,她就是――高雅。
我和高雅都是数学科代表,可是高雅收作业特别认真,有一次,陈子莹课堂作业还没有做完,可是已到了放学时间李老师留我和马晨鹏在教室继续收作业,晚上我还要上培优,我就对马晨鹏说:“马晨鹏,我先走了,你收吧。”“好的。”后来我才知道高雅那天收本子到6点,还主动教别人做题。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们一起收作业本,一直到快放学时才收齐,我数了数本子,一共55本,还差一本,到底是谁呢?我们俩问了每列的组长,他们都说交齐了。我心理烦死了,安慰马晨鹏我“黄心宇,咱们在找找吧,一定能找到的,不要灰心。”我不耐烦地说:“找什么找,肯定找不到。万一那个儿单独交给老师,没跟我们说:或是就算那个人没交,我们一个个问时,他说交了呢?我们是找不到的,交给贺老师处理吧,贺老师肯定找得到的。”马晨鹏生气地说:“怎么可以这样呢?你又不是没看到,贺老师今天要改4大摞本子,贺老师那么辛苦,如果还要管这些小事,要我们两个科代表做什么?”“好好好,我跟你一起找,行吧。”我嘴上说帮着找,其实我就随随便便地翻了一下,然后坐在一旁看起了漫画。我看了一眼,马晨鹏看着她垂着头一本一本的找着,估计没什么进展,我一笑,想:“我说找不到,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突然高雅眼睛一亮,走到朱慧洋身旁,对他说“本子交出来吧,我都看到了。”朱慧洋一紧张,哆嗦地说:“我……我藏什……什么了?”马晨鹏突然来了个“海底捞月”以迅雷不及眼耳之势,从的书包里拿出了本子,翻开一看,果然没做完,她朱慧洋叫田磊赶快做完,然后交给了贺老师。等高雅做完这一切,我才发现我全身冒汗,脸一阵一阵的泛红。
马晨鹏的认真是我远不及的,我特别佩服她。
这就是我的同学――,马晨鹏我的好朋友!
明媚的阳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轻轻地摸着我的脸。
悦耳的音声响了起来,突然,我的同桌碰了我一下,作业本上就有了一条黑色的飞机线,我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他姓胡,我一般叫他胡师旗,身材肥大的很,脑袋也很大像个保龄球。但却一点也不灵活。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子像猪的鼻子,这就是他。可是他却微笑说:“对不起。”我却不宽恕他。我生气地对他说:“你是故意的。”“是故意的又怎样呢!”“我要告诉老师。”我更加生气了,他却轻蔑地说:“你去告呀!我不怕你。”说完,还把桌子拉开说:“谁超过这里,谁就要被行。”他说到这里,就让我对他的好感度为零了,甚至觉得我的同桌有暴力倾向。
下课了。他出去时还踹了我的凳子一下。我很气愤,但又想了一下,女子动口不动手,更何况我是淑女!
放学以后,我和他去打乒乓球,他说:“小小女子怎能与我们男儿较量。我不服气地对他说:“乒乓球台上见真章,让你知道本小姐的厉害。”他却反驳道:“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病警备。拉球。”第一次,他发旋球,这可说是我的克星,我一挡,不料球飞了出去,哎!真可惜。第二次,我发球给他了。我一发球过去,他却快速接了起来。我一接,球刚好在球台上擦了一下,我兴奋地说:“我的运气还不错。”第三会,又是我发球,我发过去,他就一反旋过来。呀!这球可真猛……,比赛结果,当然是我败下阵来,他也得意洋洋!
是,瞧,这就是我的同桌。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我从前看过许多的漫画,像什莫多啦A梦什莫乌龙院我都看过,可是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着名漫画家:华君武的一幅具有讽刺、批判意义的一幅漫画,叫做《假文盲》。
《假文盲》主要画的是在意个母子候车处的护栏里站着几个穿着整齐,知识分子的男人。却把瘦弱的母子俩排挤在外,妇女只得抱着孩子默默地流泪,而这些男人真的是文盲不识字吗?不是的。那为什莫要装作是目不识丁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早点上车,抢到一个好位子。却一点不顾及被人的感受。这样自私自利的认知社会中随处可见。
在一个公共汽车座位上醒目的写着老弱病残座,可上面却坐着年轻的小伙子,漂亮的阿姨,却冷落了站在一旁的老奶奶,在城市的街道旁立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处不要乱扔垃圾可上面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和果皮纸屑,在一块刚开辟出来的草坪上写着:小草有生命,请不要践踏!可上面却热闹非凡,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在打毽子,有的在拍皮球。
我想高声对全世界呼吁:世界拒绝假文盲,这些人自私自利,不把被人放在眼中,为了自己的方便,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社会不需要他们,这些人最后是会被社会淘汰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做假文盲,要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
最近,我一直在读一本好书&&沈石溪动物小说新系列之一《骆驼王子》。什么,你想让我讲讲这个故事?好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作者在日曲卡雪山古驿道边设了一个野生动物观察站。一天晚上,作者发现了一群野骆驼﹙说是一群,只有五只。四只大骆驼,一只小骆驼﹚并和它们交上了朋友。因为这群骆驼快要灭亡了,所以四匹大骆驼队那只小骆驼关爱有加。又过了几个月,这匹小骆驼进入了青春期,应该离开群体自己生活了。可是那几只大骆驼总以为小骆驼还是个孩子,就阻挡它离开骆驼群。有好几次,小骆驼想闯出去,都被大骆驼顶了回去。结果小骆驼成年以后,对大骆驼的指令一点也不听。最后,大骆驼队小骆驼的种种希望变成了绝望,离开了小骆驼。小骆驼只好找到作者,让自己变成了一只家养的骆驼。
这个故事使我联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些人。例如:有男孩的人家,从这个男孩生出来开始,她的爸爸妈妈和亲戚们都宠着他、惯着他、帮他做事。以至于他什么事都不会做,脾气还十分的坏。遇上一点不顺心的事就打人骂人。这对他的性格影响很不好。
这个故事的寓意,我在这里想和所有的家长说:请不要再惯我们了,让我们自己学会应该学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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