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慢慢的我懂了作文600字加提纲)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慢慢的我懂了作文600字加提纲)

首页大全更新时间:2023-03-20 02:26:28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慢慢的我懂了作文600字加提纲)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一】

天不在沉默,云预示着太阳的挥霍。那一片残阳,最总决定了坠落。

—题记

风吹着,叶落着。站在树底下,等着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人物,天真的认为,梦回实现,他回来。那片天空很蓝很蓝。站在树底下,提着一个蕴藏着的秘密的手袋,等着那个未完成的梦。那片大海,宁静了。

远处出现了一个身影,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他径直的走过来,风隔着那场雨,那是莫名前兆。树底下那个充满着期待有无奈的 等着他的到来。似乎是命运的捉弄,那次,下起了小雨。一切显得那么言不如尽。那一刻,因为什么而改变了。

他走过来,沉默、然后走了。我低着头,埋在手臂里,梦着、泪着,一切就结束了。一阵风吹过来,那是幸福的离开,还是毁灭的到来?天不在沉默,因为已经不纯在了。暴风雨吞噬着什么,又一点点坠落。叶落了,他走了,我也该离开了,那片枫叶是最后的挽留,决定后就不追求。是啊,一切都会不来了。

踏着降下的雨水,泪流了,心碎了,不再奢求了。

我懂了,不需要了。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二】

说话的是我们的物理课代表,他是我们最新的物理课代表。他16岁的年龄,高高的个子,瘦瘦的身材,但是看起来很强壮的样子,仿佛一阵大风都吹不倒的样子。

他的嗓门很大,很多人不喜欢他那喊起来房子都被他震塌的大嗓门。他很爱说话,而且说话声音特别大,所有的老师都喊他大嗓门,他还总是欺负人,这让别人更加讨厌他。一到下课的时候他就开始说话。下课他经常去玩同学的象棋,一玩起来就停不下来的喊,还自带动作。惹得有些正在教室上自习的同学不得安宁,我很讨厌他。

有一次,他和我们班的一个同学上自习课闹矛盾了,他就拿起他同桌的那一堆书砸向那个同学,结果没有砸准,却误伤了我,不过我没什么事,但是他的同桌生气了,他还总是欺负他同桌,有好几次都把他同桌弄哭了。同学们都觉得他很讨厌。我对他的讨厌也不由得加深了一分。

尤其是他那大嗓门。我记得有一次不知道外面发生什么事情,好多人都在看,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他看了一会进来了,说了起来,连声音带动作开始模仿,说话的声音仿佛全校的`人都听见了一样。

后来我看到的他却恰恰相反

有一次上物理课时,老师让做题,全班都在做题,他也在做题,他看上去很安静。也许这就是他学习很好的原因吧!

还有一次,全校的同学都安排打扫卫生,老师也开始安排劳动,男生拖操场,女生打扫教室。老师刚安排完,他便很快的就跑了出去,从外面拿上拖布便开始拖地。他很勤劳,老师安排什么,他不挑活,二话不说,拿起劳动工具就干活。

虽然他平时大大咧咧,教室里总是响起他那大嗓门,但是他有时会特别安静。

他学习不错,别看他那大嗓门天天响,但是他还是会去认真的学习。

每次老师让劳动或者别的老师来通知打扫卫生的时候,他总会喊一声“我来!”但现在他那有特色的大嗓门也不再是那么的讨厌了。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三】

我总喜欢倚靠在窗边,一个人静静地阅读。那种感觉很好。我很喜欢阅读,读名家名作,读同龄人的佳作......我认为,那是一种享受。细细地品味,总能从中读懂很多。书读得是不少了,但写作水平却一直没能提高多少,甚至还停留在小学阶段。

记得小学时,刚开始写作,我很喜欢模仿作文选上的文章,于是每逢要写作文时总要翻翻作文书,看到自己认为好的文章便细细品读,最后才下笔。很快便自以为已经学会写作,其实不然。后来,我慢慢地知道何谓好文章。于是,从那以后,我开始热爱写作,我不会再随意模仿别人的文章,我喜欢自己创作,我有自己的写作方式。写完一篇文章后,我总会习惯地读一读,与作文书中的文章作比较。有时,我会顿生一种自豪感,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文章出自我手。我便享受着写作的乐趣。

今天闲暇之时,我无意翻了翻练笔本。我缓缓地看了一次。啊!这是我写出来的文章。怎么会这样?文笔平平,事例不够典型,根本没有可读性。真是糟糕透了。再翻翻同学的`练笔,写得真不错!文笔挺好的,颇似散文,比我的好多了。

升上了六年级,我就开始阅读初中生的文章了。我常常感叹道:他们的文采真好!写出来的文章真棒!我到初中的时候能不能写出这样优秀的文章呢?当时的我是多么期待那一刻的到来啊!

如今,看到同学写出来的优秀文章,我很是羡慕。此时,我也是倚靠在窗边。我思考了片刻,我顿时醒悟过来。同学是那么认真地对待写作,认真地完成。而我自初一以来,总是应付式地完成作文,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写,又怎么能写得出好文章呢?

一阵微风吹来,我笑了。那一刻,我读懂了: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地做,才能做好。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四】

呱呱坠地,石破天惊的哭声划过天际,苍天为之动容。

蹒跚学步,歪歪扭扭的脚步跨越人生,大地为之震撼。

人的一生,究竟要有过多少次经历,有过多少个第一次?

人生的第一次,留下了多少个温磬美好的回忆?留下了多少个痛苦不堪的思索?留下了多少个值得用心追忆的足迹?

一次次的痛苦,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快乐,一次次的微笑。一切的一切皆源于曾经经历。

我喜欢尝试未来,更喜欢追忆过去。经历过了爱,使我懂得要更加珍惜。经历过了痛,使我懂得要更加刚毅。经历过了成功,使我懂得了要更加自信。经历过了失败,使我懂得了要更加清醒。每次不同寻常的经历,都会在我内心深处刻下浓重的一笔。每次不同寻常的经历,也使我变得更加成熟稳重。

我选择,我快乐。我尝试,我成功。在物欲横流,功利心态充斥人类心灵的现实生活中,我无法做到完全回避,在一次次的经历过后,蓦然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居然还是象当年那样的傻,近乎于可爱的傻。

我曾自信地对自己说,走自己的路!这个信念曾是那样地坚定,坚定到几乎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曾为这句话所做过的付出。

多少次,我曾为自己要坚持的信念独行在风雨之中,任由风雨飘零在冰冷在面颊上。又有多少次,我亦曾为自己要坚持的信念彷徨在星月之下,任由星月洒满寒意在心头间。我曾经孤独地羡慕过那些胸无大志的常人,却又觉得于心不甘。又曾经踌蹰地欣赏过那些高深莫测的圣人,却又觉似水中望月。

我是一个恋旧的人,我喜欢追忆过去,喜欢用痛苦浸泡思想,喜欢让自己的思絮随心所欲地在无垠天地间任意驰骋。

或许,若干年后,当我回首往事,我可以找到无限多个今生的遗憾,但我绝不会后悔,因为我尝试过,我经历过,我也懂得过,我不会因执着于自己不曾尝试而耿耿于怀,仅管我曾失败过。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而罗丹则说:世界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经历过了,才会明白“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才会明白这就是老子讲的自然法则,是人、地、天、道之法。

经历过了,才会明白,你已经学会了用罗丹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看到,即使是失败了,你依然美丽。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五】

今年,举办了伦敦奥运会,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为了它的到来,足足等到凌晨,它的开幕式那么隆重。为奥运会又添加了另一番神秘的色彩。

刘翔,众所周知,他也参加了这场奥运会。

摄像头到了刘翔的面前,只见他身穿一套红色的运动服。阳光下,他显得是那么地自信,那么地活力、光芒。他丝毫没有表现出紧张的神容,到是以一种微笑的方式来对待他这场比赛的看法。此时的他,是那么地轻松。

枪声响起,他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般,飞出了跑道,我激动不已,专注地盯着这个遥遥领先的红太阳,它是那么地活力无穷呀!就如同火红的太阳,光芒万丈。要到过第一个栏的时候,他轻轻一跃便跳了过去,我开心的大喊“刘翔,加油……”我更期待他的表现了。很快,到了第二个栏的时候,只见其他选手都已经成功地跃过。可,刘翔,便跪坐在了地上,他抱着自己的脚,想站起来,但疼痛却使得他失去了站起来的力气。医护人员把他扶到跑道外,准备让他坐轮椅。令人惊奇的'是,他的一年告诉了他,不论如何,自己都要坚持地走到终点。就这样,他吃力的一跳一跳的在跑道外艰难地向重点跳去,在路过栏杆时,他亲吻了一下栏杆。我想,这是他对奥运事业的热爱和对跑步的痴迷和不懈追求精神的体现吧!

就这样,他跳到了终点。虽然,他没有赢得比赛,但他的精神却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与肯定,我想:值得学习的你,是个男人,你是好样的。

最后,记者在他出院时采访了他。他的脚后跟缝了20多针,由于还没有完全长好,那个伤痕看起来是那么的触目惊心。但我想,他应该并没有感到疼痛和挫败吧!相反,他是笑着的,他积极、乐观的精神和奥运的精神一样,所以,在我们心中,他仍然是一位很出色的运动员。

不知,你们知道著名的乒乓球运动员邓亚萍吗?在她将近退役时,她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这时,非常欣赏她的原国际奥委会主席马兰奇提名邓亚萍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会员,由于要经常交谈、讨论,可她却不会英文。于是,委员会员要给她一个翻译员,一次开会,译员因故晚来,邓亚萍很着急,她看出有的委员露出了非常不敬和不屑的眼神!这个眼神深深地刺激了邓亚萍一定要在英语上有所突破!她向领导提出学习英语的要求。

年底,年龄24岁的她到清华大学外语系报道,老师让她写出26个英语字母,在别人眼中这简直可谓是:“张飞吃豆小菜一碟。”可在她看来,就是难上天呀!要知道她从8岁就开始练球,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于是,她则就必须要重新拾起课本,去攻读英语专业。可想,困难可想而知。但却以一种永不言弃的“死磕”精神,她给自己制定了学习计划:

一切要从零开始;坚持三个第一;从课本第一页学起;从第一个字母,第一个单词背起;每天必须保证14个小时的学习时间。

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刻苦专研,在剑桥800多年历史上就诞生了一个唯一具有世界冠军头衔的经济学博士!

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轻蔑眼神,“刺激”出了一个世界名牌大学博士,这“刺激”的力量竟是如此之大呀!

我想,这句“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足以解释吧!不论面对羞辱与歧视的“刺激”,还是善良与好意的误会的“刺激”,一个真正自尊自强的人应该积极的对待它,将它作为人生新的折点。从而奋起、而拼搏!这样就可以把“刺激”化作激励,让“刺激”引爆成功。

这一次,我懂了。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六】

我总喜欢倚靠在窗边,一个人静静地阅读。那种感觉很好。我很喜欢阅读,读名家名作,读同龄人的佳作......我认为,那是一种享受。细细地品味,总能从中读懂很多。书读得是不少了,但写作水平却一直没能提高多少,甚至还停留在小学阶段。

记得小学时,刚开始写作,我很喜欢模仿作文选上的文章,于是每逢要写作文时总要翻翻作文书,看到自己认为好的文章便细细品读,最后才下笔。很快便自以为已经学会写作,其实不然。后来,我慢慢地知道何谓好文章。于是,从那以后,我开始热爱写作,我不会再随意模仿别人的文章,我喜欢自己创作,我有自己的写作方式。写完一篇文章后,我总会习惯地读一读,与作文书中的文章作比较。有时,我会顿生一种自豪感,甚至不敢相信眼前的文章出自我手。我便享受着写作的乐趣。

今天闲暇之时,我无意翻了翻练笔本。我缓缓地看了一次。啊!这是我写出来的文章。怎么会这样?文笔平平,事例不够典型,根本没有可读性。真是糟糕透了。再翻翻同学的练笔,写得真不错!文笔挺好的,颇似散文,比我的好多了。

升上了六年级,我就开始阅读初中生的文章了。我常常感叹道:他们的文采真好!写出来的文章真棒!我到初中的时候能不能写出这样优秀的文章呢?当时的我是多么期待那一刻的到来啊!

如今,看到同学写出来的优秀文章,我很是羡慕。此时,我也是倚靠在窗边。我思考了片刻,我顿时醒悟过来。同学是那么认真地对待写作,认真地完成。而我自初一以来,总是应付式地完成作文,根本就没有认真地写,又怎么能写得出好文章呢?

一阵微风吹来,我笑了。那一刻,我读懂了: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地做,才能做好。

渐渐地我懂了作文六百字【七】

幸福是清泉,是绿洲,是无私的付出,是生命对生命的惠泽。

——题记

树叶落尽的季节,我在冰凉的泥土里埋下了一粒玉米种子。在我用心挖好坑并准备把种子放入的时刻,爸爸说:“现在种下去是不会发芽的,等到春天再种吧!”我没有理会,固执地把种子放入并用泥土盖好。在爸爸无奈的目光中,我站起身,并在松软的泥土直踩了几脚。

别人都在春天播种吗?为什么我要和他们一样?有没有人曾试过在深秋的午后,开一处幽静的地方,种上一粒种子?那会是一种心情,一种与春风拂面时播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谁说埋下一粒种子,就一定要待它长出苗来?我只是想:那片春夏热闹过的土地,也许此时已很孤寂了吧!那么,将一粒种子种下去和它作伴,不是更好吗?

人们总是在给予的同时期待着,索要着,他们付出了就一定要求回报,他们太看重播种后收获丰收的喜悦心情,而忽略了播种那一刻的心情。大地是需要一粒种子埋入它的体内,只属于它自己。我懂——因为我也是孤寂的。只是,谁来懂我?走了很远后回头,发现爸爸还站在原处,呆呆地。我明白自己刚才的态度深深地伤害了爸爸,可他却没有责怪。只是想刻意地去忘记,忘记昨天、明天、后天,忘记自己,忘记一切!

入冬后的不久,我已淡忘了那一粒被我固执埋没的种孔子。直到春天的那一抹绿意悄悄爬上枝头,爸爸催我去浇水。浇水?我一脸迷惘。爸爸笑着说:“你去年秋天不是种了一粒种子吗?是该浇水了。”我终于记起了深秋的那一幕。

突然有一天爸爸告诉我种子发芽了!对于父亲的话我毫无反应。爸爸拉我出门,我跟在他身后,懒懒地挪动着脚步。站定后,我真的看到一株嫩绿的幼苗在风中冲我微笑。

我是想微笑的,可我的眼眶终于没有囚住沸腾的泪水。望着身边的爸爸,我哭了,彻底地哭了。

那一刻,我明白原来自己并不孤寂!

那一刻,我明白什么叫做幸福!

只是,他并不知道,那粒种子是从煮熟的玉米上掰下来的,并不可能发芽!

真正的幸福正如此,愈深愈无声。天地间每一个角落都传递着幸福的信息,它让我们感悟到:幸福的世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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