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是天空中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三月,初春的一天。
从江河湖海来到天空之上,来到如新翻的棉被的云朵之间。我随风而动,俯瞰繁华的城市,美丽的村庄,汹涌的大海,宁静的'小河。不知何时何地,我才能随风飘落?
一声粗犷的闷雷在村边响起,一道紫色的闪电从城市上空滑过。人们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工作,随口说了一句:变天了,要下雨了。对人们来说,那只不过是一场雨,算不了什么。但对我来说,那却是一次无比光荣、但又万分艰巨的使命,一项我需要用生命来完成的使命。闪电如令旗,雷声如军号。要出发了,心里却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只感觉身体轻飘飘的,被风卷了起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的心中默念着,抬头看看头顶的云,低头看看脚下的地,突然间,心头涌上一阵快乐,也带来了一丝沉寂。
我,是天空中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伴着轻捷的脚步,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我落到大街上,落到小巷间,落到田野中,落到软融融的春泥里。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哗哗啦啦、叮叮咚咚,都是我用生命敲击世界的旋律,一篇又一篇,篇篇都精妙绝伦,篇篇都是大自然的杰作。我,是大自然中最有灵性的乐章,伴随着我的声音、我的身体、我的心灵,甚至是我的生命,去演奏那生命的赞歌。或许你还没有听出这雨之旋律,那可能是你没有仔细认真地去听。那么,请你闭上眼睛,去倾听这雨之旋律
听:淅淅沥沥,是悠扬的小提琴;叮叮咚咚,是明快的钢琴;哗哗啦啦,是嘹亮的小号;滴滴答答,是清脆的竖琴。闪电当了钹,雷声当了鼓。这些,你都听到了吗?这是自然界最美妙的交响乐,是自然界的命运交响曲。这些,都是雨之旋律,是我的旋律。如果你的心情好,你可以把它想像成欢快的轻音乐;如果你的心情不好,也可以把它想像成凄凄惨惨的声音。总之,你可以把它想像成世间的任何音乐,当然以你的心情而定。聆听我的声音,就是聆听自然的声音,也就是聆听你自己。
但是,你可曾想过吗?雨之旋律,是用我的生命换来的;没有了我,也就再也没有了雨之旋律。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落地的一刹那我默念道,突然间明白了许多。为了能让你聆听自己、聆听生命、聆听自然,牺牲我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落到地上,消失在大街上,消失在
小巷间,消失在田野中,消失在软融融的春泥里。我逐渐会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融汇进一条条小溪、小河中去。或许有一天,你会很幸运,正好又碰上我,让我再给你来一段雨之旋律?
在天空中,在土地里,我是快乐而又沉寂的雨。
在我6岁时,我遇到了一位课外老师,他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他姓吴,名昊。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十分令人无语的名字——“帅居士”。可是他一点也不帅呀!好吧,我承认,他是有一点点点帅,他非常瘦,就像一根豆芽。他的鼻子很大,是标准的鹰钩鼻,我觉得他的鼻子再大一点就都可以当衣架,而且他的脸还坑坑洼洼,像个月球。而且他也喜欢拿着一根所谓的戒尺上课,是不是感觉挺严的?不——可——能!
有一次吴老师讲着青莲居士时,讲着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把我们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他身上。突然,他讲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我呢,人称帅居士,李白的墓碑上写着他的生平与其诗,而我的墓碑上写的是:人称帅居士,与李白形成“吴李”,因为太太太……帅了,被人封***!”我们听后,一起望向他坑坑洼洼的脸,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有的同学趴在地上,直捶地面,有的同学笑得直不起腰来,有的捂着肚子,笑的牙都要掉了,还有的捂着脸,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吴老师无辜的看着我们,说:“怎么啦?世界上难道还有比我更帅的人吗?”说着就比出了一个很酷的造型,“你也太自恋了吧!”同学们都嘲笑吴老师。“本人无缺点,只好当只好用自恋当缺点。”“额……”我们如同看外星人一般看着吴老师。
虽然他很自恋,但他教学有方,总是深入浅出,能把我们不懂的知识分解成一个个小版块,讲清楚。每一次他都会把重点无限放大,让我们明白文章的中心,再描写。
有好几次我对作文不认真,经常瞎写一遍,应付差事。他总是用心的帮我批改,但耐心也是有限的。有一次他在我的作文上批道:认真写,你会很棒!我看到这句话后惭愧不已,想到他举起戒尺,微笑着……原来他一直对我印象很好,于是我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每一次作文,果然作文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他会心的笑了……
“咚咚咚……”别看了,写的就是你,你就是我心中的漫画老师,又自恋又幽默!作者:王可欣
孔乙己将那碗热酒饮尽,便头也不回地来到了他那破草屋。 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孔乙己的身上,手上沾满了稀泥远远望去,就像一个小土包。真是屋破偏逢连夜雨,屋顶上的水稀稀拉拉地滑落下来,他像往常一样,又歪斜着身子,睡着了。 一夜又过去了,当孔乙己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等待他的,却已经不是那低矮的'茅草屋了…… “我这是在哪?这个房间怎么如此的金碧辉煌,难道这是天堂。” 孔乙己惊奇地说道。“乙己,你这条腿是被哪个畜牲打断的,哥哥替你报仇。”孔乙己这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是在哥哥的大宅里,于是他愤怒的说道:“还有谁,不就是那丁举人吗?”那人听后便立即起身走了。这天晚上,鲁镇发生了一件大事:朝廷命官孔甲己,领着皇帝的圣旨,来到了丁府,以叛乱之名,将丁举人就地处斩。鲁镇人心惶惶,鸡狗不宁。
那位处决丁举人的大官,就是孔乙己的哥哥,当年孔乙己的哥哥,与孔乙己一起参加不同的科举考试,孔乙己在秀才考试中名落孙山,而他的哥哥甲己却在京城的会试中得到了一甲第九名,从此便平步青云,得到了高官厚禄。孔甲己虽然表面上仪表堂堂,可暗地里却经常作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这不,在他寻找到弟弟乙己后,便出现了一桩怪事:一个瘸子,竟然当上了地方父母官。骇人听闻。不过,孔乙己自然没有去那鸟不拉屎的鲁镇,而是去了一个富庶的江南小城。翻身的奴隶比财主还狠,在他就任的两年里,他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一个风光艳丽的小城,也被他弄得是乌烟瘴气,民不聊生,他却不以为然,在孔圣人的书籍里断章取义,满口之乎者也地为自己的暴行开脱,孔老夫子成了他的盾牌,一时间,他的政敌也拿他没办法。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在他的任期即将迈向第三个年头的时候,愤怒的劳苦大众不答应了,他们为自己应有的利益而团结起来,共同声讨这个无耻的家伙,终于,外强中干而又懦弱的孔乙己被唾沫的海洋给淹死了,不过他临死也不忘拉上个垫背的,孔甲己因他而入狱了。 该死的,都死了。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包拯。救济黎民百姓,帮助那些被别人冤枉的人洗脱罪名。不让那些污吏胡乱办案,好让他们和家人团圆。看,我尽力查案,把所有的证据说给大家听,作案人哑口无言,凶狠狠的瞪着我。看着他们一个个和家人团聚,拥抱在一起的场面,我心里像吃了蜜糖似的高兴。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清洁员。把我们的城市打扫干净,好让大家住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城市里。不管天上是下着鹅毛大雪,还是挂着烈日炎炎的太阳。我都坚守岗位,勤奋地扫垃圾。一滴滴汗水从我脸颊上流下来,但是没关系。看着城市一点点地变干净,变美丽,我觉的值得。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警犬。帮助警察办案,抓住那些偷东西和***人的坏人。用自己灵敏的鼻子闻出嫌犯在现场遗留的气味,细心的寻找着。用自己的眼睛来观察前方,仔细的看着。用自己的耳朵来听风吹草动,认真的听着。一旦发现逃犯,就奋不顾身地扑上去,剩下的就由警察来处理。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超人。我在天上翱翔,往下望。如果看见有人抢劫,我会马上飞下去。叫那个人把抢过来的东西放回去,假如他不听,我就会采取措施,用暴力让他还回去。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看到别人开开心心的,自己心里也会非常快活。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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