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旅游巴士,伴着小雪来到了这次欧洲游的第一座城市,科隆
科隆是一座古城,坐落在德国美丽的莱茵河畔。
科隆大教堂,是这座城市的中心。十多年前,当地人修建了一个教堂平台,使教堂与周围的街道及嘈杂的交通分离开来。据导游介绍,科隆大教堂高157.31米,它建有两座哥特式的尖塔,显得非常高大。
来到塔下,感到自己是那么渺小,仰望雄伟的教堂,塔身上的每个雕刻都是那么精细,每个细节都是那么完美!
进入教堂,光线比较昏暗,室内温度较低。整座教堂由五个殿堂和三个绕圣坛而建的偏室组成。据说圣坛还是初建时的样子,上面的十字架还是欧洲大型雕刻中最古老、最著名的珍品呢!站在教堂中央,抬头看去,从晶莹剔透的彩色玻璃中透进来一些光亮,使幽深的教堂中增添了一丝静谧。在低一些的墙壁上,有许多圣经中的神话故事的画像和雕刻,看到这些,我好像也变的虔诚起来,连说话的声音也低了许多。受到教堂中气氛的影响,我也点燃了一支蜡烛,默默地许了一个心愿……
走出了教堂,我们又来到不远处的莱茵河边。德国人把莱茵河尊为父亲河,可见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河水静静地流淌,像一条白绸从城中飘过。虽说已是寒冬,雪花也时常飘落,河水却没有封冻,只是在柔和的水面上漂着些许浮冰。河上横跨几座铁桥,水面上停泊着几艘大船,成群的海鸥在空中盘旋。满眼都是黑白的色调,真像一幅淡淡的水墨丹青。
科隆真是一座古老而又美丽的小城!静静的散发着它的魅力。
凡卡在美梦当中遨游,但梦总有醒的时候。“嗒,嗒,嗒”一阵急促的走路声吵醒了凡卡。难道是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他朦胧的睡眼环视了一下四周。突然,老板那凶神恶煞的脸出现在了凡卡的视线里。凡卡想起作台上还未收起的笔墨,心头不禁微微一怔,提心吊胆的望着老板。
“好你个小畜牲,竟敢睡我的作台,你不知道这张作台有多贵吗?看看!天哪!你把它弄脏了。”说完,老板扫视了一下作台。凡卡心里又是一怔。“小兔崽子,你是不是用我的纸,墨水和笔了!说啊!这些天我都白养你了。我给你吃,给你住,你还偷用我的东西,看我今天不好好教训你一下。”凡卡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希望他能发发慈悲。可老板并没有理会凡卡祈祷的眼神,揪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后院,拿皮带把他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凡卡疼得又一次昏了过去,可老板并不在意,只是收起了皮带,去干自己的活了。
第二天清晨,凡卡醒了过来。他慢慢睁开眼睛,轻轻揉了揉还在疼痛的地方。这是他唯一能够休息的时候了,不幸的是刚才的一切都被老板娘看到了。“臭小子,你既然醒了就快去把衣服给我洗了,别偷懒,不然你就别想吃饭!”老板娘用手指着凡卡,吼叫着说。无可奈何的凡卡只得乖乖听话,不然就连他早餐那么一丁点儿的干面包也吃不上。
店里的伙计们也还是经常捉弄他。“凡卡有人给你回信,你去酒店打酒我们就把信给你。”伙计晃了晃手里皱巴巴的信封。天真的凡卡以为是爷爷给他的信,跑了许多路才把酒打来,可到头来却只是一张什么也没有的信封。
凡卡还是在盼望爷爷能来接他。他的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这对于九岁的他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凡卡还是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我的,幸福的日子会回来的……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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