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汗从额前的刘海间滑落,埋入一卷的雪白。余光轻瞥,红色女式单鞋悄然而至他的身边:“同学。”手掌间密密爬满了汗珠,听得到一声:“你的橡皮掉了。”随即橡皮轻落桌面,他低声道:“谢谢老师。”
我手中的笔仍未停下,看着一纸的墨白间隐隐露出的一角杏黄,指尖微拢渡入袖内。心跳难抑地跳快了一拍,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铃——”象征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电铃准时响起,坐着等监考老师收完卷子后慢慢踱出考场。突然,一只手拍上我的肩:“同学,跟我去办公室好好谈谈。”
“交出来。”她说。我装傻:“什么?”“小抄。你作弊了,同、学。”她年近五十的眼里射出审视的信息。我缓缓开口:“老师,你别后悔。”我无畏地一把扯出那团杏黄递给她。她“哼”地冷笑一声:“你这样的学生我见……”待她看清那张纸的样子面色大变,“冥币?”
我淡淡道:“最近爷爷走了,我想爷爷如果来找我,就把冥纸烧给他。”她清了清嗓子:“同学,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你这样的行为会给周围的人造成负担。所以请你以后不要再做类似的事情了。”我冷冷看着她:“还我。”她急忙塞我手中,让我快点回去。走出办公室,后面隐约传来“晦气”“孤僻”等字眼。我的身子僵了一僵,反正早已经习惯了,继续前行。
打开家门,我一下倒向矮小的单人沙发。房内空寂,我的脑中却充斥了一系列杂音。
“你要依据自己的长项发展,像是去做英语老师挺不错的呀。”“文学?兴趣爱好就行了吧。你出来顶多社会多个编辑。”“隔壁的姐姐今年报考了护士专业,听说很赚,你要不考虑一下?”
随手抓来一只靠枕,发泄似地往脸上狠狠挤压。能接触到的空气越来越稀薄,恍惚间,我竟在想:这到底算不算一种考虑呢?我摇摇头,一把丢开枕头,走向浴室冲个冷水澡。
看着镜中的自己变得逐渐陌生,轻叹一声“青春”,拿起花洒淋湿仰起的脸与一头枯黄的发。选择,不是早就选了吗?垃圾桶里碎密的稿件,鲜红的改迹与黑色的文字交错跳跃,晃花了整个花季的明艳——梦想,输给现实,还是笑到最后,这本来就是我的选择。
踏出浴室,给自己扎了个高高的马尾。正好开锁声响起,我抬起头望向正欲开口的来者:“这次,我先说。”他微微一怔:“好。”
鸟儿选择了飞翔,那么头顶那片湛蓝的天空属于它;鱼儿选择了在水中遨游,那片蔚蓝的大海属于它;人类选择了智慧和自力更生,因而他们制造了飞机和轮船,使他们也能够在天空和海洋中独霸一方。这都是因为他们的选择不同,而造成了不同的结果,因而选择是非常重要的。
有人说,正确的选择是成功的一半。谈古论今,细心的你便会发现,许多的人或事物正是因为有了正确的选择因为有了他后来让人铭记的成就。比如说在近代的奥运赛场上,刘翔便是一个妇孺皆知的人物。在刘翔小学4年级结束时,他被顾宝钢这位体育老师学了上海市的一家知名体校,开始了他的体育生涯,但是他最先开始练习的并不是田径这项运动,而是他并不擅长的跳远,并为此练习了3年的时间。3年后,在一次上海市100米比赛后,他却被上海市体育技术学院的一位教练所看中了,把他带到了自己的队伍中开始转行练习跨栏,改变了他之前的选择。就这样,在孩童时期一边学习一边练习跨栏,毕业后,潜心于这项运动,在自己的运动生涯中,不断地创造出辉煌的成就,更是令中国人骄傲的成绩。正是因为了他孩童时期的一次选择,让他成功了。除了这个,过去不还有很多像他这样的例子吗?鲁迅选择了弃医从文,从精神层面激励国人振作起来,从而达到救国救民的目的;《水浒传》中一百单八个梁山好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选择了梁山聚义,最后选择归顺朝廷,替天行道。为保卫大宋的边疆安定;历尽汗马功劳。而我们现在,都选择接受了电子产品,从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各种方便快捷唔,原来有了正确的选择,可以说已经成功了一半。
记得我在上小学时期,成绩算是不错,但是有一个遗憾那就是数学总是考不了满分,不是计算题错了就是填空题少一个小数点等这些低级错误,我相信很多同学也是这样,认为没有关系,只要下次注意一点就可以了。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样根本不行,升到初中时,原来这其中有很多的原因,按照老师的方法,我们需要上课要认真听讲,平时作业都要认真对待,认真的理解每一道题目。从此我选择了认真仔细,怀着试一试的态度,按照老师的方法,到了后来真正的时候,数学这门功课地成绩才稳步上升。数学真的可以考满分了。
选择,是一个人的态度。而你,却需要拥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只有选择正确了,成功才离我们不会遥远。
西方思想从康德以后发生了“诗性转向”,自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开始,各门学科都调整了视点,力图从艺术阐释入手进入本学科领域,最初的理由是宗教起源于神话,可神话并不是教义,而是艺术作品。进入十九世纪后半叶,如结构主义语言学、存在主义哲学等几乎就是从诗歌研究起步的,存在主义哲学在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主义的质疑中,毫不留情地讨伐了苏格拉底对柏拉图灌输的“要追求真理必须走出感情魔障”的论断最终让人失去了“本真”的“此在”,让人无法聆听到神圣的声音,直至丧失了最安全最可靠的“家园”。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经验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一个男孩子出生在布拉格一个贫穷的犹太人家里。他的性格十分内向、懦弱,没有一点男子气概,非常敏感多愁,老是觉得周围环境都在对他产生压迫和威胁。防范和躲灾的想法在他心中可谓根深蒂固,不可救药。
男孩的父亲竭力想把他培养成一个标准的男子汉,希望他具有风风火火、宁折不屈、刚毅勇敢的特征。
在父亲那粗暴、严厉且又很自负的斯巴达克似的培养下,他的性格不但没有变得刚烈勇敢,反而更加懦弱自卑,并从根本上丧失了自信心,致使生活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件小事,对他来说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灾难。他在困惑痛苦中长大,他整天都在察言观色。常独自躲在角落处悄悄咀嚼受到伤害的痛苦,小心翼翼地猜度着又会有什么样的伤害落到他的身上。看到他的那个样子,简直就没出息到了极点。
看来,懦弱、内向的他,确实是一场人生的悲剧,即使想要改变也改变不了。因为他的父亲做过努力,已毫无希望。
然而,令人们始料未及的是,这个男孩后来成了20世纪上半叶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家,他就是奥地利的卡夫卡。
卡夫卡为什么会成功呢?因为他找到了合适自己穿的鞋,他内向、懦弱、多愁善感的性格,正好适宜从事文学创作。在这个他为自己营造的艺术王国中,在这个精神家园里,他的懦弱、悲观、消极等弱点,反倒使他对世界、生活、人生、命运有了更尖锐、敏感、深刻的认识。他以自己在生活中受到的压抑、苦闷为题材,开创了一个文学史上全新的艺术流派—意识流。他在作品中,把荒诞的世界、扭曲的观念、变形的人格,解剖得更加淋漓尽致,从而给世界留下了《变形记》、《城堡》、《审判》等许多不朽的巨著。
是的,人的性格是与生俱来不可随意硬性逆转的,就像我们的双脚,脚的大小无法选择。
别再抱怨你的双脚,还是去选取一双适合自己的鞋吧!
人生从自己的哭声中开始,许多的也许已不再也许,海市蜃楼童话般的王国,落到了现实的土地上,我们没有选择的开始了人生的选择。
美与丑是造化对人的恩宠与戏弄,你我无法选择,其实青春美貌也只是娇艳一时,终归有人老珠黄,面目沧桑的一天,这是大自然无法抗拒的选择。而一个人的智慧不仅长青不老,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沉淀日益流光溢彩。还有女人的温柔,就像美酒,时光愈久愈醇香。
生与死,愚昧与科学,胜利与失败,执着与淡泊,清贫与富有,每个人无时不面临着挑战,不面临着选择,每次摆在面前的的都是一份沉重的答卷和人格的写照。
世上有许多事没有选择:父母,出身,容貌,身材。但也还有许多的选择由你把握:人生的篇章,生活道路,固守已成的定局,这种戕害无异于慢性自***。
其实不是一切选择都无法补偿,不是一切痛苦都降临到弱者的头上,无可选择的,并非不可改变,该选择的,何必等到百分之百的把握?
诚然选择需要比较,选择需要时间,选择需要环境,选择更需要魄力与胆量,执着与勇气。
选择本身是一个过程,有是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但却是通达成功的必由之路。选择的过程是山花烂漫前的精诚播种,娇儿诞生时刻骨铭心的阵痛。选择意味着完整,选择意味着和谐,选择意味着美满。
选择往往是双向的,社会在选择着你,你也在选择着社会。你选择了失败,也就选择了成功。你选择了不幸,也就选择了幸福。正如你选择了晨钟,同样也无法拒绝幕鼓。
选择意味着探索,探索意味着牺牲,花不总是烂漫,月不总是圆满。选择也不尽如人愿。不过花落花会开,月缺月会再圆。不属于你的不要太奢望,重要的不仅是红色的花和金色的果。既然选择了远方,便有风雨兼程。
你有没有想过死亡?如果有,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死了,那么会有多少人为你而感到悲伤?如果没有人为你悲伤,那么你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每个人或许在悲伤透到你的骨子里的时候,它把你噬成一个空茫的大洞,你的感情已经没有任何波动的时候,你会选择死亡。可是,你想过吗,你曾经会为了一件快乐的事情而微笑,你曾经会为了一件伤感的事情而落泪,这不是你的感性吗?所以,请你不要放弃你自己,或许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会在下一个拐角柳暗花明又一村。既然如此,那么不要选择死亡。
或许你会在遭到失败的时候想到死亡,它把你打得一蹶不振,打得你万念俱灰,痛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伤得你连复原的希望都看不出来,你会选择死亡。可是,你想过吗,你失败了,那说明你曾经有一股冲劲,推着你向前走,你那时是那样年轻气盛,意气风发,这些东西呢,也许你都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想想你那时候的卓越非凡,既然如此,那么不要选择死亡。
当你被怀疑,被背叛,被千夫所指的时候,你会选择死亡。因为你认为你已经没有了生存的价值,被最信任的人出卖,被最信任的人怀疑,被所有人唾弃,鞭打,已经没有一个人能和你站在同一战线上,就像你一个人,和所有人站在决战巅峰,这是场注定失败的战争。但,绝处逢生,千钧一发的先例并不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一群人背弃了你,你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群人;如果你注定战胜不了,那么你就放弃,因为那一群人没有战斗的价值。
在某个时刻,我们的某个决定,某个动作,当时自己并不能了解,匆忙之中便做出了决定,事情发生了,来不及过多的思量。很久以后,有那么一天你才会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自己当年的决定产生了怎样的结果。人生真是连成一串的锁链,想独取一环谈何容易。眼前的快乐,其实是要以将来作抵押的,将来的,又是要过去来作抵押的。当你开始做的选择时,你也同时选择了遗憾、痛楚和受伤。无论你怎样努力,都会有未可知的真相在后面等待着你,也都必须面对有得就有失的结果。
故事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风雪之夜,医生戴维亲自为妻子诺拉接生,一对双胞胎降临人间,其中的女孩却患有先天性唐氏症。
为了保护家人,或者保护自己,戴维欺骗妻子女儿已经夭折。但谁能想到,这善意的欺骗竟成了一家人的梦魇……
二十五年间,诺拉不能承受丧女之痛,开始出走、酗酒,而戴维终日被满心愧疚纠缠却无法言说,只能带着一架“记忆守护者”牌相机去寻找女婴、女孩、少女的影子,仿佛要为他那不存在的女儿留下成长的记录。
当年暗恋着戴维的护士卡罗琳并没有送走女孩。她搬到另一个城市隐姓埋名,将女孩留在自己身边,以一己之力对抗社会的不公,用力背起人生苦难,给女儿一个温暖的家……
多年之后,戴维和卡罗琳再一次相遇,她对他说:“你逃过了很多心痛,但你也错过了无数的喜悦。”
这是美国女作家金·爱德华兹的长篇小说《不存在的女儿》中的故事。小说一出,顿时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扉,书中的每个人,无论是保守秘密的,还是被欺骗的,无论是渴望着父母关爱的孩子,还是虚空难受的父母,他们都背负着自己的十字架,在命运之路上艰难前行着。
故事讲述了一个人生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它或多或少也曾是我们每个人的经历:
在某个时刻,我们的某个决定,某个动作,当时自己并不能了解,匆忙之中便做出了决定,事情发生了,来不及过多的思量。很久以后,有那么一天你才会恍然大悟,终于明白自己当年的决定产生了怎样的结果。
人生真是连成一串的锁链,想独取一环谈何容易。眼前的快乐,其实是要以将来作抵押的,将来的,又是要过去来作抵押的。
要好的女友曾对我说:这一辈子,真像是一台精密仪器,一旦某个螺丝没有拧紧,你总会在若干年后看到它运转不下去所带来的后果。但是天知道,过去的那个时间里,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拧着那个螺丝的啊。我们会想,也许它不需要这么紧,甚至也许它本来就不该在这个地方的。于是我们看到,再精密的仪器也会有运行不下去的那一天,也会生锈、停顿、突然卡壳。
这就是人生吧。
当你开始做的选择时,你也同时选择了遗憾、痛楚和受伤。
欧美有首流行歌曲——《上帝也无法改变过去》。它告诉我们,既然改变不了,就坦然接受吧,无论你怎样努力,都会有未可知的真相在后面等待着你,也都必须面对有得就有失的结果。
可能正是这样,千百年来,真挚的情感、坦诚的相爱,才会备受讴歌和赞美,因为这是人类自身救赎的希望吧,能让我们在忧伤和痛悔中稍事安慰,长恨长爱过后,捕捉到些许的温暖和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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