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不好意思承认,这是学语言专业的我看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但是better late than never,并且两个最好开始学习的时间,一是从小,二是现在。所以鼓励为主,并以此为一个好的开头,坚持一个月最少一本英文书。
第一次看完英文原著的总结:
阅读时长:5-10小时读完,跨时20天左右。本书一共140页,是中篇小说。其实加起来看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因为中间加入了读书一起看穷查理宝典,所以中间断了十多天;
阅读速度:才开始比较不习惯,想当然地理解意思,没有理解上下文或者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前几页看了中文翻译;越读到后面速度会快起来,不会纠结某个单词的意思而是结合上下文理解,最后15%的内容在今天中午一个小时内一口气读完;
词汇难度:生词比较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不阻碍原文理解;动词特别多,因为动作场面多并且激烈,所以可以好好学习里面的动词;景色描写的词汇用的也特别好而且画面感十足,jack london笔下的原野、寒冬很美而且充满野性;
读这本书的优势:这本书及其作者在美国文学课上老师讲过,对作者生平比较熟悉,并且充满了好奇,他是如何因为这本书成名,又是为何会在之后沉醉金钱,所以不会一开始读不下去;
读这本书的不足:只看了一遍,很多好词好句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忆,并且为了了解剧情发展后面阅读速度很快,需要再慢读一遍;
给下一本书的建议:首先了解故事发生的背景,对作者有个初步了解;每天规定读的页数,比如一章节,或者30页,第一遍初读,尽量不查单词,尽量读懂,第二遍细读,写读书笔记,包括词汇、总结和感想。相关: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初入职场,不要被老员工友善的目光,热烈的欢迎,慈爱的微笑所迷惑,他们都是你的竞争对手,想尽办法把你吞噬。
当然,你可以不认可这一点,但你以后会同意。
巴克最开始被卖到拉斯维加斯,在雪地里帮邮差拖雪橇,运输信件。
在工作之前,它需要一些训练,和其他狗一起训练。看看其他狗是怎么对待它的。
他脸上露出友情,但却暗藏着阴险,他一边冲着你的脸笑边在琢磨着鬼点子,例如在第一顿饭时他就偷吃巴克的食物。
不过,同事已经算是好人了。他们可能只是损害你的利益,并不让你丢掉饭碗(有时候可能会)。
外部的竞争对手,那可是会要你的工作的命的。
巴克在野外留下了一个难以忘怀的教训,一次借鉴他人(狗)的遭遇而获得的间接经验,否则它不会活着从中受益。
受害者是它的同伴,一只名叫卷毛的狗。
当时卷毛在外面,它很友好地朝一只体型比它小很多的爱斯基摩犬走去。这只爱斯基摩犬没有半点警告,就像闪光那样扑过来,然后快速跳开,卷毛的脸上,从眼睛到下巴都被撕裂了。
接着,跑来三四十只爱斯基摩犬,它们热切地、一声不响地将两只厮打中的狗团团围住。不到两分钟,卷毛就被撕成碎片。
巴克被这一幕所震撼,经常作梦想起这个场景,使它不得安宁。提醒它,生存就是那个样儿:
无公正可言。一旦倒下,你就完蛋。所以说,它要万分小心,决不能倒下。
适应环境,是一种重要的技能。
巴克原本吃饭很讲究,可是却发现它的那些先吃好的伙伴抢吃了它没有吃完的定量。它没法防范。
要弥补这点,他就得与他们吃得一样迅速;并且饥饿强烈逼迫着它,它不得不去谋取不属于它的东西。
它偷盗,并不是偷盗给它带来快乐,而是因为它的肚子饿得咕咕地叫。
它没有明目张胆地偷,而是暗中巧妙地偷窃,是因为它想到了棍棒和尖牙法则,不能违反规则。
它只所以做它所做的,是因为做比不做活得更容易。
当清晨的鸟儿跃动在枝头,它是在呼唤新晖的到来;当飞舞的柳枝冒出绿芽,它是在呼唤春天的到来;当雄鹰划过天空,它是在呼唤自己高远的未来。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在人生之路的跋涉中,呼唤的声音处处都存在。母亲温柔的话语,父亲生气的训斥,老师耐心的开导……每一种都是关怀的呼唤。
小的时候,父母把我当个宝,只要我想要的、想吃的都尽量满足我,让我开心。他们教我收拾房间、叠被子、用筷子,一遍又一遍的,犯了错误也只是讲道理和故事来教育我,教我做人。那伴随我的只有温柔的教育。
后来,由于长大了几岁便变得调皮、淘气、不听妈妈的话了。我呢,经常把房间弄得一塌糊涂,各种玩具、牛奶袋子塞满了房间。然而这一次却没有拿起我的手教我如何摆如何收拾。但领教了巴掌打在屁股上的疼痛。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这样?
在我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就有些叛逆了,有时不写作业,有时被叫家长。可我却越来越高兴,“我要气死你们,我考零分,看你们还敢打我吧”。种种与爸爸对着***想法充斥了我的大脑。为了气爸爸,我一回家就进房间锁上门,不吃饭,不喝水,尽管一直敲门我也不理不睬。那时,爸爸就开始长白发了,我还浑然不知,依旧我行我素。那一段时间,房间门口的叹气声总是没完没了。
进入初中后,叛逆心理也更加严重,逃课、上课睡觉、和老师顶嘴这些错误已经屡见不鲜了。老师们上课无视我,认为我是问题学生,被学校赶回家也不是一次了。就在这种状态下,我的班主任开始接近了解我,曾经一个暑假和我聊天每天都要一个多小时,她非常希望我能调整状态好好学习,也一直帮助我,鼓励我,一点点开导我,就连期末考试发下成绩的晚上都要问我怎么样,她怕爸爸打我又闹僵关系,然后打电话开导我爸爸不要动手,当时十点多,我在床上还没睡着,便听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远程帮助”。当爸爸挂了电话后我在床上哭了,因为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能这样对我,为了我在家过得踏实,费心费力的开导爸爸。之后爸爸再也没有打过我,那一个寒假我过得很快乐。
“没管好你,我感觉真失败”,这是她临走前对我说的。我的心被针扎了一般,一个待我如弟弟一般关心我的姐姐,我却连她一个心愿都没达成。想起她和我吃饭谈话,生病送我回家的一个个画面,我顿时觉得我对不起她。
浪子回头金不换,我要努力的完成父母和老师的一个心愿,不仅为他们,也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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