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就要以理服人。要做到言之有据,不但要说清“是这样”,更要说清“为什么是这样”。因此,做到“以理服人”就应该:
要“少而精”,不要“多而杂”。你所摆的事实,你所讲的道理,应该中肯。不能以
为说得越多就一定越充分,不能“以多取胜”,应该防止堆砌词句,罗列现象。
要有针对性。这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心论点发议论。讲正面论点,不能“节外生枝,打横炮”;反驳错误论点,更应该针对其谬误所在去批驳,不能讲与之无关的话。“互不相干”,“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是驳不倒对方的。
要讲清‘为什么”,不要只是去扣大帽子。特别是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时更应该注意这一点。比如,写《随地吐痰要不得》这篇作文,有同学说:“随地吐痰对吗?当然不对!随地吐痰的行为很不文明,发展下去,就会堕落成为犯罪分子。”这话就说得过分了。
写议论又要注意用观点统率材料的问题就讲到这里。
德沃金当今世界上最杰出的法律理学家之一,在其名著《认真对待权利》问世后再法学界引起巨大震动,也因此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望。浅显地读完这本书后,对其中许多对我而言还比较晦涩深奥的东西目前还理解不透,但对有些论述却让我醍醐灌顶
德沃金作为西方后现代自由主义的代表之一,其思想无不受“自由”之影响。在此基础上他对美国盛行的功利主义给予了理性的批判。而自由理念,从西方哲学和社会学的发展历程来看,自由就是必须承认自然客观规律与社会规律为前提,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不受限制的状态。而在社会学意义上的自由是人与人的联系的相互尊重与平等,均衡的状态下的自由。而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是以前两者为基础,我认为就是个人的权利。自由无论从哪个角来看都是以个人为出发点,是对于个体而言的,就是“把一个人当一个人”,就是使人不断成为自由体。从这个立场出发,权利就是我们为人之不可忽视和脱离的重要东西,我们不是认真而是应该要很严肃地对待,因为它时刻受到限制和干扰。德沃金很清晰地看到了这一点。
他在书中指出:“法律并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意志,而是社会共存的保证。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应该提供必要的基本框架和规范,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尽管立法是民主的过程,但名义上是大多数人意志的体现,但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论证限制个人权利的合理性。大部分调整社会。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完全中立的,它必然体现社会大多数人或一些强者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再严格的立法程序也不能确保少数人的权利不受到伤害。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作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由此可见,功利主义并不是真的如许多法学家那样标榜的“把每一个人当一个人”在不平等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的社会里,为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为我们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为了公共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立法我们到处可见,最为严重的问题是我们欣然接受并且在自觉承受这些的同时将其融入了我们的判断的价值观中。为多数人的福利而限制个人权利往往会带来更大的不平等。一个平等的社会应该谨慎注意个体的权利,更应该认真对待之,尤其是社会底层人的权利。德沃金这一论述其实回答为什么要认真对待我们的权利这一必须让我们所有人重视的问题。
那么,继续追问我们该有什么权利呢?显然自由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是不同态度。德沃金从对权利的概念分析作为切入点,回答了这些复杂的问题。他认为在不同的背景下权利的内涵是不同的。“当我们说某个人有权利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的含义是,如果别人干预他做这件事,那么这种干预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表明,如果为了证明干涉的合理性,你必须提出一些特别的理由。”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到,说一个人有权利做什么事情,和说他做这件事情是对的或者是错的,有着明显的区别。德沃金认为,真正的权利必须是能够做某些事情的权利,尽管在社会多数人的眼里这样做事错误的,甚至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使多数人的境况比以前更糟糕时也是如此。即使是为了普遍的社会利益或为了保护多数人希望在其生活的任何一种环境,政府也不能否认这种权利。在以公民的言论自由为例子,他谈到,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即使政府认为公民要说的话所带来的坏处大于好处,政府阻止他们发言也是错误的。 德沃金这种比较激进的权利含义意在提高人们对政府及公权力的警惕,因为他们是个人权利最大的威胁者。英国思想家洛克的:“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不受限制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自由主义其实并不否定这一说法,也没有形而上得认为自由就是为无限的。德沃金同样认为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还是要受到必要的国家限制。他认为在一个民主制度下,每一个公民都负有必须遵守全部法律的基本道德义务,即使他不喜欢那些法律并希望它们尽快得到修改。他的这一义务是对他的同胞所负有的,因为大家都在服从同样的法律,可能其他人也对法律存在抱怨,但是稳定的法律秩序,没有人去违背法律。不过接受法律限制和责任并不意味着剥夺公民的反抗政府的权利。
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德沃金认为个人首先有对抗政府的权利。在作者成书的背景来看,当时越战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创伤,而许多美国人认为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合理导致了遵纪守法的公民的生命的牺牲,而这被誉为为国家利益而战的外交鼓动辞令的背后却是政客滥用了人们赋予国家的权力的后果。从美国历史来看,这个一直崇尚追求自由的国家,在建国一开始就一直对政府的问题保持着无比的小心和警惕,一部美国宪法的起草建立过程,就是当时各州在为保障来之不易的自由和人权护航的准备过程,立宪会议的55位国父们争吵不休,核心争论是政府该怎样建立,为谁建立,以及它的权力该怎么限制。到了后来,最终达成妥协。美国宪法的诞生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实质建立,但是更具深远意义的是这个民主的国度确立了个人自由的权利本位的思想,将对政府的怀疑和警惕深入到国民心中。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它的本质是为人民挑选出来为其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干预和限制个人的自由。所以,公民的自由的维护,现实中必须在立法上赋予公民对抗政府的权利,这种对抗不是以一种激进偏激暴力的方式,而是以一种平和的,法律赋予的形式予以制约。从《独立宣言》到《美国宪法》一脉相承地对政府予以理性的警惕和规制,尽最大可能性保障公民权利。作为在有这一传统的国家里的法理学家,更是作为自由主义学者的德沃金自然而然地会在这一基础上加人深入的论述。这这本著作中,也可以在多处得到体现。
其次,德沃金认为应该认真对待的另一重要的权利是平等权和自由权。这是从个体人本位并且是个人最为基本的权利,也是其他的个人权利的基础。德沃金核心的概念并不强调自由而是平等,他认为在政策决策中,自由权的分量不能和平等权相抗衡。同时在其著作中他对自由也作了区分。许可的自由和作为对立性的自由。前者指个人不受社会和法律的限制去做他希望做的事情,而后者则指人作为独立平等的人的自由。他指出:“好的法律,如禁止谋***的法律也以同样的方式限制了它,而坏的法律,如禁止政治性演讲的法律,则更大程度上限制这种自由。”这两个概念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受到社会和法律过多的限制,那么,至少这是一个有力证据,表明他在政治上附属于那个向他发号施令并强加诸多限制的集团,就是我们所说的屈从于统治阶级的政治要求。从两种自由的区分来看,还是有区别的。对于作为许可的自由来说,每一项法律制度都削减了这种自由,不存在一般的自由。作为自由权只是一种比较弱的意义上作为独立性自由。由于每一项限制自由的法律都会侵犯这种自由,这种自由权在政治争论中不会有太大的说服力,不能与平等权相抗衡,而根本不存在普遍自由权。 而对于平等权,他认为“平等权意味着平等对待每一个人,这是德沃金认为的最高政治准则。如果政府更否定了公众的平等权,就意味着把一个人不当人来对待,或者给予他人的关心少于其他人对的关心。由此看来,政府必须不仅仅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人值得更多关注从而授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它千万不要根据某个公民的某个集团良好生活的概念更高尚或高于另一个公民同样概念而限制自由权。”
有人认为对人的平等保护也不是绝对的,个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时候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行得通,或多或少会与我们的社会政策相冲突,法律就会做出对个人平等保护规范以一定的限制。我觉得,这些限制虽然在功利的角度来看起到了很大的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的作用,但是对于其合理性我们应当予以怀疑,机会的平等并不能保证结果的平等,也并不一定能保证实质的公平正义。法律给予人平等的保护,或许有可能是在平衡一些机会不平等的状态,以求权利人起点的公正,而对于那些被限制的有更大机会优势的人而言,这种的'平衡其实功利地对其权利予以伤害。
从这两种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权利来看,其实是在外和内两个语境将权利和法律联系起来。德沃金的“权利论”在这两个方面出发,很好得批判了百年来西方法学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的内在缺陷,确立了权利的地位。同时,对法理的自由和平等的价值位阶作了调整。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体会到法律要想受到尊重,必须寄托着人的一些美好的理想理念,一则我们的政府要认真对待法律,忽视法律就如同忽视其建立的根本,没有区分法律和行政命令,同样是野蛮的行径,否则就无法构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同样,政府不重视或不认真对待权利,同样也就意味着没有认真对待法律。二者作为个体的公民要积极为权利而斗争。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权利的本质是斗争,为自己也为他人。只有理性的斗争,我们的权利才能扩大,我们的就越有我们追求的自由。也许我们只有在斗争的争取中才能明白“法律对我们来说是什么:为了我们想要做的人和我旨在享有的社会。”
什么叫议论文?议论文就是议论、分析问题,论述道理、阐述观点的文章;;有以立论为主的,也有以驳沦为主的。报纸上的社论。评论员文章,关于工业、农业、科学技术问题的专论,关于思想品质修养。社会现象的短评,都属于议论文的范围。
我们学生应该写什么样的议论文?写这样的议论文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这是我们要讲的主要问题。
看了一场电影,读了一篇文章,可以谈谈感想;对于进步、理想、志趣。习惯。发扬革命传统、遵守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等,可以联系实际谈点认识。我们学牛写议论文,应该做到:是非清楚,正误分明,言之有理,有一定说服力。不要只是去照抄报纸,最好多选用一些具体事例,采用夹叙夹议的方法。
写议论文分析说理不能不着边际,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认为不论怎么讲都有理。分析说理正确不正确,有~个客观的标准,要从正确的立场观点出发去看问题。
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分析”对不对。
有同学这样“分析”: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人,他们看到别人恭维他就高兴。其实,恭维活有好的,也有坏的,我们只能听好的恭维话。
恭维话就是不好的。它虽然“好听”,却“不好”。所以也就谈不上什么可以去“听
好的恭维话”
这里顺便讲一讲“联系自己的`具体(或者说是“联系自己的具体事例”)和“联系实际”的问题。
“联系自己的具体事例”和“联系实际”都应该具体、恰当。但它们也有不同:前者侧重在自己的体会,后者则可以是更为广泛的社会上的情况。比方说,老师讲了一个故事:齐宣王好射箭,而且很喜欢别人夸他能拉硬弓。他左右的传臣听了,有意地说一些奉承话来讨好地。明明他只能拉开“三石”(这里读dan,古时候一石为一百二十斤),却有意说他能拉开“九石”。有的还去试着拉弓,拉到中间就故意装出有气无力拉不开的样子,讨好说“您这弓太硬,除了您,谁也拉不开。像我们这样的小人怎么能拉开呢”这样一来,齐宣王到死也以为自己能拉‘九石”,而不知道只能够拉“三石”。像这样的材料,你可以广泛地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却不大好联系自己的“体会”。可是有同学却偏要“联系自己”,说“自己也像齐宣王那样爱听吹捧自己的话”。有同学“联系社会实际”,却又讲得似是而非:“今天社会上还有许多齐宣王式的人物,走后门、请客送礼就是其表现之一。”这些“分析”,都是失之偏颇的,把事情的性质弄混了。
我们应该学会分析。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看问题要全面,要防止片面性、绝对化。
一篇议论文,一般都包括三个部分,就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开头部分,一般都用来提出问题,完成“提出论点”的任务。这一部分要说清这篇作文所说的“是什么”。
中间部分,一般都占较长的篇幅,分为好几个段落,是这篇作文的“重心”。这个部分应该用来“分析问题”。提出充分的论据(或者摆事实,或者讲道理),去论证论点的任务,主要是在这一部分完成。这一部分要说清这篇作文“为什么”要这样讲。
结尾部分(或者叫“结束部分”),主要是用来完成“解决问题”的任务。具体的方式有:做出结论;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一部分是要说清这篇作文要告诉人们“怎么办”。
可以这样说:一篇议论文的安排方式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者说是:“论点——论据——结论”、“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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