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天,天气晴朗,妈妈带我去逛书店。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鞍山书店。走进大厅,里面亮堂堂的,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书店分上下两楼,底楼有文具超市、音响光碟、电子产品等五个售品部。二楼则是各类书籍,什么文学名着、当代小说啊,什么天文、地理、建筑、军事啊,应有尽有。
我早已迫不及待了,就三步并着两步,一溜烟儿跑上楼,找到“文学名着”和“自然科技”书柜,翻阅起我喜欢的书来。我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虽说书又多又精彩,可反而让我拿不定主意了。有的文字太深,有的篇幅太长。忽然,我眼前一亮,一套装帧精美的探险小说《哈尔与罗杰历险记》映入我的眼帘,它仿佛在对我说:“嘿!储圣杰,快逛我吧!快逛呀!”我仔细地瞧了瞧,觉得真不错。这套书共有14本,什么《亚马孙探险》、《南海奇遇》、《海底寻宝》、《勇探火山口》……这些引人入胜的名字和封面上动人逼真的图画,让人看了也从心底里喜欢。我拿起第一本就看了起来,那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痴痴地看着,连脚都不觉得酸。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不知谁在背后说了句:“咦?这小孩在这里看了半个多小时了,到底是逛还是不逛呀?”这句话使我如梦初醒。我一看,妈妈已不在身边,她在另外的书柜旁看着书呢。我忙对营业员说:“逛的,逛的。”于是去把妈妈叫过来,付了书款。
逛到了一套喜欢的书,我捧着它,忙催着妈妈回家了。一路上,我真比吃奶油蛋糕还开心,觉得逛书店的味道真好。
好不容易国庆节放假。我也要抽出一点时间做一些有趣的事。忽然,灵光一闪,我便想起去书城看书。由于书城理家不太远,所以,只要一放假或是有时间,我就会在那里看书,逛一逛。去书城已经是家常便饭了。一有空就去。同时也不用花钱逛书,就可以去书城转一转,放松一下心情。
接着,我带了一瓶水就朝书城直奔而去。到了书城,映入眼帘的是一排书架,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知识之窗,只要你一打开书,就会发现里面的妙不可言了。书城里面挤满了人,这说明大家都很喜欢看书,都想学到知识。虽然人很多,但大家都很遵守秩序。不知不觉中,我走到一个书架旁,两眼来回搜寻,你可知道我在找什么?我在找那本百读不厌的[鬼精灵语文卡通乐园]。
“找到了”!我在心里大叫一声,怕把顾客们打扰。我抽出这本书,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那生扬,有趣的故事真是引人入胜。现在我不妨摘录一二与你共赏,年轻的曹植只走七步就吟出一首关于“兄弟”的诗,真令人佩服啊!“煮豆然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觉得曹植真是太聪明了,能写出这样优美的诗句。
时间总在我入迷时飞快的飞逝,每当我依依不舍离开书店时,总希望快点放假。
我爱看书,书能使我增长知识,探索奥妙。书,能把我带进知识的黄金屋!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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