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们以为爱情最重要,它高于生命,神圣与生命;后来发现陪伴最重要,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那年,她22岁,是文工团的演员,有两只漂亮的大眼睛和两条修长的腿。她的男友,是一个边防战士,在中苏边境上。追求她的人很多,其中有一个高干子弟,人长得英俊挺拔,亦很有才情,而且,想把她留北京。她动心了,面对外界的诱惑,不动心是假的。
于是,她想到了分手。正好,那年年底,有去他那个连的慰问演出,她报了名,她要亲口告诉他,别等她了。
是风雪漫漫的夜晚出发的,天寒地冻,到达内蒙古时她已经冻得不行了。但恰在此时,车陷在了泥泞中。天际空旷,四处无人,只有这些演员。男同志极少,为了让车出来,他们四处找石头,然后往泥水里垫,一块石头往往要走很长时间才能找到,那时的她看到石头简直比看到金子还要惊喜!
当车终于出来时,他们欢呼着!她记得他在信中说过,车常常陷在泥水里面,他们常常去找石头。当时,她感觉那只是一行文字,可现在,她身临其境,突然心酸起来。他来信还告诉她,到这里,少说话,因为风太大,舌头会脱皮,她不信,一直给同志们唱歌鼓劲,结果,舌头果然脱了皮,疼痛难忍。
到达连队时她首先看到的是十几口大缸。他也曾在信中描述过,这十几口大缸特别壮观,一半是咸菜,一半是水。
那里离最近的水源也有60千米,所以,他们几个月不洗澡。
另外的大缸里装着咸菜,他说过,那成菜,是他们过冬的宝贝!整个冬天,他们就吃咸菜,放点儿香油,味道好极了!
在他的信中,从来没有抱怨,有的只是对这里的赞美。
可到这里她才发现,这里几乎连棵树也没有,飞沙走石,一片荒漠,可在他的信中,却写得这样美。
他说过,“是因为,我心里有一片风景,是你给我的,因为有你,我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美的。”
长河落日,大漠孤烟,如今她都看到了,再看到黑黑瘦瘦的他,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分手的话,她没有说出来。
夜晚风大,天出奇的寒冷,,女演员都给了两床被子,她一直以为连队被子多,第二天才知道,为了让她们暖和一些,整个连队拿出了一半被子给她们!而他,根本没有被子,就为了让她更暖和一些!
早晨,是她们洗完了脸战士们才洗。早饭,有女演员抱怨太单调——成菜、粥、馒头,还有一个凉拌菜和一碟花生米。可她明白,这已经是难得了,因为他说过,“我们一天只吃两次饭,因为供给要到200千米以外的地方拉,能吃上咸菜和粥已经不错,没有成菜的时候,就用馒头蘸着盐水吃。”她去他的屋里,看到了那盆玉树。是当年他来这里当连长时她送给他的,送给他时,只有3片叶,现在,已经二十几片叶子了。他说:“我每天浇水,一看到这盆玉树,就想到你。”
他指着一张桌子,那是给她写信的桌子,是他用木头拼成的,4条简易的腿,一张破的三合板,他说:“来回晃,显得字也差,可我是用心写的.。”
看到她,他说:“当时看到你来我都傻了,好像看到仙女下凡。”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脸就红了。
那天晚上,分手的话,她又没有说。此情此景,让她如何说得出口?
第二天,文工团去很远的一个地方演出,说是当天晚上还回来住。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一对恋人,所以,团长说,还回来住,多晚也赶回来。可那天晚上他们一直没有消息。因为没有信号,也根本联系不上,风雪越来越大,所有人都说,他们可能不回来了,住在那里了。可是,他说:“他们说过要回来的,我要去找他们。”他知道在沙漠里迷了路有多危险,如果再起了风沙,如果再雨雪交加,生还的可能性极小。
于是他上路了。而此时的他们,真的迷了路。
所有人都瑟瑟抖着,在风沙雨雪中,他们的车好像风中断翅的小鸟,车里已经没有多少油了,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到了死亡的临近!
这一刻,她忽然这样强烈地想念他!
是啊,世界上什么最重要,生命!爱情!那些名,那些利,那些无所谓的东西能战胜这两样吗?
那一刻,她泪流满面,她知道,自己无法割舍他,在生死面前,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爱情!
冥冥中,她感觉到他会来找他们,是的,他会来的,因为,他们说过晚上见,这个晚上,她准备和他摊牌的。
女演员们都搂作了一团,以为挺过这一夜就好了,可她知道,过不了这一夜,她们都会被冻死!因为他在信中说过,沙漠中迷了路,千万不能过夜,否则死路一条!
于是,她果断地把大衣脱掉,然后找团长要火柴,团长说:“你疯了吗?”
她说:“快,来不及了!”
大衣很快就被点燃了,熊熊大火燃烧着,而远方的他带着战士已经走了几个小时,油也快耗光了,当他们看到火苗时,他的眼泪就出来了,因为他曾在信中告诉过她,有一次他迷路了,就脱掉了衣服,把衣服点燃,结果,获救了!
这些他曾经告诉过她的,如今,全用上了。
见面的一刹那,他们再也没顾及是不是所有人都在看他们,疯狂地跑向对方,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如今,那棵玉树已经枝繁叶茂,而他们的女儿,也已经上了小学。
他常常问她:“那次,你是专门去看我的吗?”她就笑着,没有答。她感谢那次生命的苦难,终于让她明白,在离死亡最近时,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清早,花木兰就出门到街头上,买骏马、买马鞍、马笼头、马鞭,忙乎了好一阵子,备齐了战装,然后辞别父母,女扮男装头也不回地走了.早晨辞别了父母,晚上花木兰宿在了黄河边,她听不到爹娘呼唤女儿的声音,听到的只是黄河流水的“哗哗”声.
第二天早上,她辞别了黄河,晚上又宿在黑山头.
经过了十几天的长途跋涉后,花木兰最终来到了燕山脚下,她听到胡人兵马的嘶鸣声.花木兰发誓:为了父母,为了国家,自己一定要全力以赴,战胜敌人!
“幸福是什么?”我问妈妈。妈妈回答道:“幸福就是快快乐乐的做某件事情,而得到的成果和快乐。”
记得那是一个十·一国庆节,是农民播下种子的时候了,我随着爸爸妈妈的陪同下来到了我的老家—双庙。在一路上,我看见了那些农民把土豆一个分成四瓣,然后就把每一瓣丢在挖的坑里,倒了一点肥料,就用土埋起,接着就又去埋别的土豆了。
到了老家以后,爸爸还没休息就去帮爷爷种小麦了。而我就跟哥哥和姐姐去帮奶奶种菜。奶奶对我说:“你就不用帮我们了,你还是去一边玩吧1我回答道:“不搞!我要帮你们种。”奶奶坳不过我,就答应了。
我把奶奶给我的种子小心翼翼的\'捧着,然后就七颗七颗的放在奶奶挖的坑里,当我撒完以后,我才发现,我已经满头大汗了。接着就是给种子到肥料了,我用奶奶给我的舀肥料的瓢,我舀了一点点,只闻到一种臭味向我的鼻子进攻,我连忙把鼻子捂住,现在喊爹喊娘也没用了,谁叫我偏偏要自己答应了奶奶帮她种的了。只好坚持到底了,我一边捂着鼻子一边倒肥料。一直从下午2点到下午6点才把这些菜籽种完,可把我给累死了。
到了第二年的五·一劳动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再次回到老家时,我种的菜已经成熟了。我的姐姐就去摘了两颗,当做午饭,我才发现原来吃着自己种的大白菜,味道还真是不一样呵!
听说爸爸妈妈今年还要带我回老家种菜了,看来没时间偷菜了。
早晨,木兰却不同往常那样叫醒爹娘,而是要做一件危险的事情——代父从军,若到军营,一不谨慎,暴露他的姑娘身份,那可是要***头的啊,不过木兰不怕,一个女子怎能被死亡屈服,她穿上铠甲,骑着骏马,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自己的爹娘,这时他只是在想:爹娘再见,我走了,带战争和平,我还会回来,咱们一起团圆,爹娘您一定等我回来。木兰从白天开始赶路,到了夜晚,就住在黄河边上,这是黄河正淘淘不绝地流动着,河水的激流声响很大,木兰已经听不到爹娘的呼唤她的声音,他只能在那黄河边上思念着家人了,他在想:不知道爹娘怎么样了,他们一定还想着我,待战争平息,我就来看您。第二天清早,太阳已经从东边出现之时,木兰就整理好行装,骑上自己心爱的骏马,继续沿着道路前进奔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黄河,在这通往战场的路上,木兰坚信:路过战争不平息,他就永远不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又从白天赶至黑夜,又是一个路程,当他赶到黑山头上时,天已经黑了,今夜只能在这黑山头上宿营,这时黑山头上刮来一阵阵狂风,而仔细听,则是来自于燕山脚下胡人的战马正在嘶鸣着,木兰闻声后,心想:看来胡人都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了,事不宜迟,得加快脚步了。第三天,木兰就早早驾着马像飞一样跨越山岭,跋涉万里来到战场,谨慎地同其他士兵一起与胡人战斗。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风景宜人。走进九峰公园,闻到了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味,看到了桂花串串盛开的美景,听到了“啧啧”的赞叹声。人们有的抬起头,有的伸长脖子,有的踮起脚,有的伸长手臂,有的拿起照相机拍摄下来,细细品赏。
九峰公园内有桂花四五百株,其中树龄达到一二百年就有几十株,是名副其实的赏桂基地。每逢金秋时节,赏桂就成了黄岩人们最期待的乐事之一,“九峰公园桂花开了没?”自然而然也就成了最流行的一句话。由于桂花对温度和湿度非常敏感,花期又与秋季降温有关,上阶段气温偏高,而现在这种白天阳光充沛,早晚凉爽湿润的天气十分有利于桂树的营养积累,也易促使雨露形成,桂树随之加速开花,因此今年开花要比去年晚半个月左右。
李清照称桂花树“自是花中第一流”,真是名不虚传。瞧!金桂橘红,银桂淡黄,那一串串、一簇簇的小花在柔风中推摸着,拥挤着,交头接耳,那神态,就像一群挤在窝边叽叽喳喳挣食的雏燕,朵朵迷人的小花,从叶子里伸出迷人的小脸蛋,东瞧瞧,西望望,好象看见了什么新鲜事儿……它能激发情思,给人以无穷的遐想。
在寂静的夜里,唯独木兰家的灯还亮着。从屋子里传出一遍又一遍的叹息声。猜想肯定是木兰有心事。娘走过来看了看木兰说:“孩子,你在想什么呢?”木兰摇摇头答道:“没什么,只是昨夜见到军队的文稿,征兵栏上有爹的.名字。爹爹年迈,又体弱多病,我们家里没有成年的男子,这可如何是好呀……”忽然,她眼里闪过一道兴奋的光芒。木兰看着娘说:“娘,女儿愿意替父从军!”娘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和木兰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出征这天,木兰把自己的头发盘了起来,穿上了男儿装,再望望远处,心中不免有些留念。
与爹娘分手后,木兰没回头望一眼。直至渡过黄河,翻过黑山,才回头,此时早已听不见爹娘的呼唤,也看不到故乡了,战马的嘶鸣却在耳边回荡。
战场十年的厮***,对于木兰是那么漫长。战争终于结束了,一切又恢复和平。对立大功的木兰,皇上欲封她为尚书郎。木兰对着皇上说:“木兰不要当什么官,只要还乡见爹娘,请皇上恩准。”皇上说了一句:“朕答应你,让你还乡见爹娘。”
木兰骑着马回到了家乡,只见到爹娘和乡亲们都出来纷纷欢迎木兰还乡。木兰一见爹娘,姐姐仔细打扮一番,木兰的弟弟磨着刀,准备***猪羊呢。木兰笑笑,走进了闺房。
脱去战袍,穿上了旧衣裙,拉下头巾,披起了长发,木兰细心梳理着长发,戴上发饰,出去见她的伙伴。伙伴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原来木兰是女郎。
星期六早晨,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普照大地,我和好朋友小赵开心地来到中山公园锻炼身体,跑步完我们都觉得口渴了,商量着买瓶冰果汁润润喉。当我们喝着饮料正凉爽时,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看是去已有70几岁了,他推着一辆装满沉重的大石头的推车,老爷爷一瘸一拐的,边推边咳嗽,嘴里时不时发出嗨!嗨!嗨!的声音。这火辣辣的天气,老爷爷推着那么重的车,他满脸是汗,一滴滴汗水从脸颊旁流下来,而且老爷爷手上还有一处伤口,可得出他很累很累!老师常教我们要乐于助人,可凭我们的力气能推得到这么重的车么?正当我犹豫不决时,小赵冲了过去,一把推着车的尾部,奋力地往前推,我没时间再多想,赶紧也跑去帮忙,我们用尽力气,气喘吁吁的`帮助爷爷把小车推到一个小工厂里,我们两满头大汗,老爷爷连连向我们道谢,旁边的叔叔也表扬我们,我们都高兴的笑了,笑得好灿烂!
回家的路上,我回想当时的犹豫感到脸红,小赵的行为告诉我乐于助人也是美,这个世界其实还有很多美,我们要学会发现美,也要学会美!
和家人出门,整理好衣服帮妈妈领东西,妈妈却说了句:“又是一身黑啊!对妈妈用了一个”又“字,我没有说话走出门,不自觉的抬头朝天空伸了个懒腰,我看到了那天蓝色的天空,突然好想又什么触动了我,来不及思考,坠入回忆的世界,一条条天蓝色的裙子出现在脑海里,还有一个穿着天蓝色裙子的女孩,在那里舞着那不知名的舞蹈,看起来是那么笨拙,可女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哦!那是小时候的自己啊,记得那时有人问过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那时我毫不犹豫的指着天空对他说:“我喜欢像天一样的颜色,天蓝天蓝的那种颜色。”要是问我为什么我会说:“因为天空那么大都是天蓝色,我觉得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引人注目的颜色了。
唉!干嘛呐!怎么还不走?妈妈的呼唤把我从回忆的轨道中唤回。低头看了一下身上那熟悉的黑色苦笑了一下。现在想来,那时的我喜欢天蓝色是因为天蓝色代表着活泼与纯洁吧!而它也属于那时的我。
不知何时开始我衣服已经渐渐的都成了黑色,是因为我喜欢黑色吗?我其实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的我总是喜欢隐藏自己,喜欢一身黑的出现在别人面前,独自外出更是如此,喜欢一下埋没在黑色的人群中。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也是如此。若是说我身上还有其他颜色,那就是纯白了吧,与黑色完全背道而驰的颜色。因为有时我也会厌倦了黑色,那时我便会换上一身白色,一身白自然比一身黑惹眼的多,这样的自己出现在别人面前自然也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无论是黑衣的我还是白衣的我走在陌生人群中,总是给人一种清冷疏离的感觉,从来不苟言笑,这样的自己好想正完美诠释了黑与白的淡漠。
但这好像不属于花样年华的我!
是的它不属于我,因为在家人朋友面前的我从来不会这样,在他们面前我会无所顾忌笑到肚子痛,会说许多不经大脑的话,逗的别人捧腹大笑,在他们面前的我是与黑白衣风格完全格格不入的女孩,但这一面也只是出现在我熟悉人面前而已。
我不知道是这个逐步变得冷漠的世界感染了我,还是随着长大背负的东西与烦恼越来越多改变了我。可我知道,只要我们愿意摘下那防备的面具,主动和身边的陌生人打声招呼,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更美好,而那时的我们也定会永远属于那活泼纯洁的天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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