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留有乌黑的齐刘海,一双黑亮亮的眼睛在齐刘海的衬托下越显炯炯有神,起初她就是数学课代表,我本以为她有敏捷的头脑,沉稳的性格,后来才发现她那现代的孙悟空的本性。
传说她俗称“假小子”顾名思义假男生,性格自然也就够酷了。有时与她说话不到半句便会打起来,人家说上阵带枪,而她的四肢便是最有用的“枪”了,常在众目暌暌之下淑奴风范尽失,好没风度啊,她那套孙氏绝招是名不虚传。她嘴里常会冒出一些登峰造极的词语,可谓千古绝句。她对于数学是超有耐心的,也许这是上天给她最大的恩赐,她的体育也超棒,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
我的同桌,绝非等闲之辈,正所谓快乐会传染,她可是我们班一道快乐的风景线,永远看不厌的风景线。
我的理想是最一位兽医,做一位动物们喜欢,爱戴的兽医,我喜欢小动物,不愿意让我喜欢的小动物被死神带走。我要让它们快快乐乐的生活着!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我不想看到小动物痛苦的活着,不想让小动物的主人万般无奈,悲痛欲绝。我一定要让小狗,小猫在地上高兴的撒欢儿!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让任何动物都快乐起来,骨折,或感冒,都不是问题,不管是小事儿,还是大问题,我都会认真解决的!在我这里的小动物,都不能被死神拉去,即使死神比我力气大,我也要竭尽全力把它从死神手里拉出来的,让它,在地上跑步。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让小动物活蹦乱跳,让小动物开开心心,让小动物见到主人,让小动物回家!当它们高兴时,我也会自然的跟着高兴。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医好一个又一个的“病人”,让快乐留在它们的心田,永远永远!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我知道兽医的苦,兽医的累,但是我愿意,我想让它们开心到老,人是为着理想而活着的.。我认为啊:自己选择的路就要好好走!
我长大了要当兽医,我知道兽医没有人类的医生伟大,但是,兽医在动物们的心中就是一个英雄!我不在乎什么伟大不伟大,只要我的“病人”开心,我也开心了!
我先要做的第一步当然是要跟动物沟通,了解动物的习性,然后学习关于动物的知识,最后治病。
我的理想,你等着,我正在向你逼近!
晚风,轻轻拾起纷纷洒在路边的枫叶。心情,糟到了极点,考试考砸了。我一直等所有的人都走了才敢出来。抬头,太阳在释放完最后一路光与热之后悄然离开。我想,应该没人会懂我的悲伤。突然,一声熟悉的呼唤从身边传来,原来是你,我的同桌。你拍拍我的背说:“人不应该只活在过去,这一次不好不代表永远不好,要勇敢地站起来。”我抬起头,月亮总算露出了枝头,微弱的光密密地洒在地上,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装。看着你,我笑了。
别林斯基曾说过,在所有的批评中,最伟大、最正确、最天才的是时间。我知道时间永远是最公正的,它不会倒转,也不可能因为我而改变。所以,我只希望我可以抓紧我所剩无几的童年时光,让它变得充实而刻骨铭心。
同样是梦想,你要去实现它,它就是你的目标,一个在未来会实现的目标;如果你在那里口若悬河的诉说你的梦想,行动上却无动于衷,那它含金量再高也不只不过是梦想。我离我的梦想只有咫尺之遥,我不愿看它变成空头支票。我想要在父母面前多撒撒娇;和朋友们一起疯玩、胡闹;试着因为落写一个作业而心惊胆战;一边说‘辣’一边往嘴里塞辣条;把换下来的衣物扔得满天飞;和朋友一起做恶作剧……随心所欲的做事儿,无拘无束的游戏,每个星期,每一天,每一个时辰,都被快乐和喜悦充盈。我要记录下每一个让我感到记忆犹新的事情,每一天都感到幸福,不做任何违背自己想法的事儿,开心时毫无形象的大笑,尽情享用自己的童年时光。
我的梦想总是如迷雾般时散时聚,但它永远围绕着一个词汇——幸福。再过一年,我的小学生涯告终,但迎来的是我的.初中生涯;再过四年,我的儿童岁月结束,但紧接着的是我如花似月的青年时光。
我要肆意享受我现在的时间,做好准备迎接下一个人生阶段,让我的一生都幸福无悔。这,就是我的梦想,即使不及想做科学家的人的梦想伟大,不如要当医生的人的梦想高尚,没有要做老师的人的梦想无私,但它是我永恒不变的梦想——每一个人生阶段都过得幸福。
习作的开头先写出了梦想的美丽,然后笔锋一转,突出了我的梦想的特别。接着写出在这个梦想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最后阐述了自己的梦想就是——每一个人生阶段都过得幸福。习作首尾呼应,运用对比的方式突出主题:“把握今天”是我永恒不变的梦想。
我有一个新同学,他的名字叫刘隆琦。他身材中等,长得肥头肥脑的,红润的脸上嵌着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他四肢粗壮,一看就知道是个运动健将,再看他家那两个篮球,就知道他一定喜欢玩篮球了。这话一点儿也不假,他爱篮球几乎胜于爱他自己。怎么?你不信!接着往下看,你不信也得信。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他正专心致志地写作业。突然,几个球友给他打电话约他打篮球。他顿时欣喜若狂,把作业随手一扔,抱着自己的“宝贝”——篮球,撒腿就往学校跑,那速度都能跟火箭比了。到了学校后,他从9点半一直打到下午4点半,打了整整7个小时。家长们正分头到处找他呢,回家后一顿臭骂在所难免了。但是,他没有因为挨了臭骂而与篮球“绝交”,反而更加喜爱篮球了。你可别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的头脑一点儿也不笨。他数学可以达到4.5星级了,那0.5就是他那个粗心的“马大哈”毛病给害的。也难怪同学们总叫他“错大头”,有一次数学考试时,他把106写成了100,这下可好,分数只能得99.5分了,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他改掉这个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以后他一定是数学天才了。这就是他,一个爱篮球、粗心的男孩子。你了解他了吗?如果你想学篮球,就去找他。不过你千万不要学他那粗心大意的坏毛病,不然的话,你也被人家称为“错大头”了一转眼间,我已经上初中啦!面对着新的初中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锻炼。我们虽然来至不同的学校,57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现在我就来说说我在这三个星期里认识的新同学吧……在这三个星期里我认识了一个叫韦博文的新同学,我们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我们每天都结伴上学、放学。他皮肤黝黑,椭圆形的脸上一双小眼睛永远睁不开似的,一张女孩子才有的樱桃小嘴,对谁都是一副笑脸。他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性格开朗,从不斤斤计较,有什么不高兴的事转眼他就忘了,每天拥有好心情。在同学之间有“老好人”的口碑。每个同学都有优点和缺点,优点就要继续发扬,缺点就要积极的改正了。当然我也要改掉我学习成绩不好,做事不 认真、马马虎虎的缺点。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之间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为放松心情,相互之间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争取在运动会上取的好成绩,为我们十二班争光。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形成一股浓厚的学习气氛……虽然我现在才认识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用心去了解其他的同学,真心与他们交流,那我不久以后我一定会认识更多的新同学的,与他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我们十二班的同学。同学们眼中的我,是一个俏皮小孩。课上逗得老师哈哈大笑,课下又把同学小的前俯后仰,所以得了一个外号“开心果”。但有时又能把老师气得“直冒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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