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非常宝贵,但为了维护人们的尊严,我们便可以放弃一切,甚至生命。
——斯坦利
有的人对尊严不屑一顾,认为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便随便任人压在脚下,不时的`叹息自己是个无能的人;有的人却与他们完全相反,宁死也不让别人践踏自己的尊严,在他们身上不时的释放出一股力量---不屈服。
如果让大家选择,你们会选择尊严还是屈服呢?先别急着回答,看下面的一个小故事你们一定不再犹豫:
那天,天气闷热,开往XX南门的空调大巴上坐满了乘客。司机欲开不开的哼着小曲。卖票人也不放过最后的机会叫卖着。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呐,终于来了一名乘客。她一上车人们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住了:她衣着华丽、气质高雅,背着一只小巧的橘红色背包,臂弯还有一只毛绒绒的雪白色的哈巴狗,那应该是孩子的宠物。那只雪白的哈巴狗与她得体的装饰使人感到无比的纯洁和高贵。她看着那最后一排的空位,有些犹豫,但已经不容分说了---车缓缓的起动了。车行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戛然而止。卖票人伸长胳膊,展开手心向每位乘客收20元的交通费,要不然就决定停车不走了。顿时,车厢里都是不平的抱怨、责问、抗议、议论声。人们被他的话激怒了,车厢里一时乱得不可开交。但卖票人却没有和他们争论,只使用狰狞专横的眼神看着乘客。又一位商人模样的男子嘴里发着破财消灾一类话第一个交了钱,人们也都骂骂咧咧的如实交了钱,这一路进行的很顺利,虽然有个别几个不想交的,但在人们的催促下只得交了。走到车厢后,就剩那名美丽的少妇没有交了。那人无礼的吼道:交钱!在这期间她一直看着窗外,好像还不知道车里发生的事情,他转过头来:交什么钱?那人抓起一把钱蛮横地说:就这。妇女怀中的哈巴狗好像受了惊吓,把头伸进了她的衣服里,少妇把头转向窗外,乘客又不耐烦的催促了:交吧。少妇没有动,这时卖票人认为自己是为乘客着想便更加胆大了,他见少妇还不动,便打了她一巴掌,少妇那美丽的容貌上出现了一道红道,头也被打的偏向左边了,她转过头来,依然一动不动的坐着。他的目光中放出一种语言:我不会交的。那人又抬起手来准备再给她一下时,突然有一双无形而有力的大手抓住了他,是他动弹不得,那人好像突然被人定住一样,不知自己该怎么办,脸也变得通红……
朋友们现在请给我一个回答吧!
这位少妇的勇敢与不屈使她赢回了尊敬的目光,大家她应给知道他绝不是交不起20元的人,她只是不向不正确的事物低头的人。它的品质同他的装饰一样纯洁、高贵……
那辆车缓缓的开走了,载着一车屈服的人和唯一一个不屈服的少妇。
尊严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为人处世的底线,古往今来,围绕尊严发生了许许多多动人的故事,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尊严呢?
在大是大非面前,有许多先烈志士视尊严如生命,他们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许多千古美谈。西汉时苏武出使西域,身陷大漠牧羊几十年,但始终心系皇上,忠于汉朝,在威逼利诱之下,不为所动。文天祥面对劝降,写下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被喻为“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在他们看来,国家、民族、信仰就是尊严,是置于自己的一切利益之上的,千万不能违反的。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能够脱颖而出,突显骨气,体现了人格尊严,绘出了动人的篇章。孙天帅,这个神州大地众所周知的青年,在韩国老板大发淫威,责令全厂职工下跪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高高昂起尊贵的头颅,宁失工作,不失尊严。在他眼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无异于行尸走肉,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但也有一些人在名利面前放弃了尊严,胡**、成克*、程维*之流为了一己私利,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全然忘却了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基本底线。李真之流,放弃尊严,阿谀奉承,跑官**,无所不用其极。还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出现几十万仰人鼻息的伪军,这些都是没有人格的猥琐小人,在他们眼里,名利高于一切。
但在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上,也要灵活处理有关面子的问题,戒急用忍,有时为了更为远大的理想,暂时委曲求全,将以有为也。
当年韩信如果受不了胯下之辱,怎么会有后来名震天下的将兵多多益善的淮阴侯呢?司马迁如果受不了宫刑之辱,怎么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纪》呢?而时下一些小青年,一句话不合,就大动干戈,为害他人,这不叫维护尊严,而是顾不必要的面子。我们千万要引以为戒。
中国这个泱泱大国,崇尚尊严是人心所向。我们还要大力提倡,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保持高贵的尊严,这样,就会使我们社会的道德风尚向好的方向转化,如果坚持下去,我们的民族幸矣,我们的国家幸矣。
任何动物,当然也包括人类本身,都具有一种共同的心理,那就是报复。当一种恣意的征服,达到被征服者难以忍受的程度的时候,被征服者当然会进行强烈的反抗或者报复。于人,于动物来说,这是一种无法更改的规律。
相传,很早很早以前,家乡的田野里生存着一种鼠类,这种鼠可能就是现在所说的鼹鼠。当时,这种鼹鼠对农作物的危害已达到可使庄稼颗粒无收的程度。在人们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由村里的一个灭鼠高手为头领的灭鼠队应运而生,一场人鼠大战便拉开了序幕。别的人抓到鼹鼠便当即处决,而这个头领却把抓住的鼹鼠一只只用绳子绑起来,倒挂在他家的屋檐下。早出晚归的时候他便挨个儿对倒挂着的鼹鼠进行一番残酷的折磨,直到一只只鼹鼠在他恣意的折磨中死去。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这个灭鼠高手不见了,当人们推开他家虚掩的房门时,眼前的惨状令在场的人无不耸容:灭鼠高手一家老小六口人的骨头,横七竖八的散落在屋里的各个角落,堂屋的供桌上端坐着一只浑身雪白的鼹鼠。此时,人们才明白他的残忍引来了鼹鼠群的报复,一家六口人成了鼹鼠殉葬品。据说供桌上坐着的那只浑身雪白的鼹鼠是鼹鼠王。
传说终归是传说,其可信程度并不是很高,但就此传说引发的深思却时时激荡着我的胸怀。是的,于自然界的一切生命来说,生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是重达几十吨的\'鲸鱼,亦或是池塘中漂浮的浮游生物,也不管是雄踞森林的虎豹,还是草地上漫步的羔羊,他们拥有生命的权利应该是平等的。任何一种对生命恣意的虐待,终将引来无穷的报复。生命之间弱肉强食的***戮,这是一种极为正常的规律,如果这种***戮演化成对生命的恣意摧残和一种强势的征服时,引发的不仅仅是就是报复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藉此,任何人决不可逾越生命的可***性及不可辱性这样一个亘古不变的规律,谁违反了这个规律,谁就要为他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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