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这样曾做过编辑的人而言,去看《天才捕手》,还是倍感新鲜。当然我是杂志,大名鼎鼎的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从事的是书籍。惟一的共同点,我们都会对作者的标题进行修正。好比《马尔乔在西卵》被改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或者影片中所提到的托玛斯·沃尔夫的成名作《天使望故乡》,原名是叫《啊,失落》。无论是从销路考量,还是仅从韵味而言,不难看出,伯金斯自有他的独道之处。
科林·费斯饰金牌编辑麦可思·伯金斯,裘德·洛饰作家托马斯·沃尔夫
我在做编辑的时候,大多时候不对文章内容有大幅度的增删和改订。起码从字数上来说,是提前就敲定的。这应是杂志和图书,在面对稿件时的另一差异。在《天才捕手》里最吸引我的,自然是五千页的稿纸如何变成几百页的书册。从影片的表现来看,这是金牌编辑伯金斯和天才作家沃尔夫的珠联璧合,感觉作主导的还是那个基本不摘礼帽的伯金斯。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伯乐和千里马,更像是骑师与良驹的绝配。
凡知冷知热,且自身也有温度的文字,都应划学这一范畴。而高级的文学,它的体温是浮在空中的。所以,也有人说,真正呕心沥血,并心血灿然之作,它的读者最多只有两个,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另一个“作者”。这个“作者”在技术和艺术上与你完全合拍,在心智和情商上与你高度吻合,伯金斯和沃尔夫就是这样的一种类伯牙子期式的灵魂伴侣。两个人若真的心有灵犀,绝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的功名利禄,而是精神边界的一再重合。这样的情感交织,应该说几百年来才会落到几个人身上,但命数的无常就在于,不管你如何珍惜、培植,愈美好的愈容易走失。《天才捕手》讲述的就是这一令人扼腕的过程。
所以,影片中最动人的一幕,是沃尔夫领着伯金斯去了一家爵士酒吧,《爱乐之城》也有类似的桥段,其说辞也一样。大意是爵士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次艺术再创造,它的迷人之处就是它千变万化的即兴色彩。《爱乐之城》的这段台词到最后是不了了之,《天才捕手》则是借爵士乐,那等待每一次改写的神奇魅力,来暗喻一个编辑和作者之间的美妙关系。若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是二人在一起最甜美的精神蜜月。这比沃尔夫给伯金斯送行时,情难自制高声喊叫的“我爱你”要更加缠绵细微。不少人认为这两人的关系,就差被掰弯,在这个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只能保留我的最后一点老派,我一直坚持人的交往是能超越性别的。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爵士酒吧,貌似有些刻板的伯金斯在那样的一个声色场所,好像一直保持着一个局外人的状态。但他也自有他的舒服受用,他能一口气读完沃尔夫反文学与生活这双重常规的《天使望故乡》,就已说明他亦有我心狂野的一面,他大概常冀盼着有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文字,把他的陈规旧礼在内心深处去捣个稀巴烂。但这一时刻,并不是偶尔的心灵出轨令他人声鼎沸的所在去甘之如饴,而是他作为一个精神上的“父亲”,看到子一代如此健康、充盈和活力四射,涌上心头的一种满足感。接下来,沃尔夫大展他的撩妹技能,而且是双撩,太过倜傥的沃尔夫,闲庭信步般同时把住了两个妹。这不是《发条桔子》中尽显颓靡的让动物性战胜人性,而是生命力的自由挥洒。伯金斯再度尽了他作为编辑的职责所在,他愿意当一个愉快的看客。
要求每一个观众在看《天才捕手》之前,先成为《天使望故乡》的读者,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但假如你因这部电影,而对沃尔夫的成名作有了翻阅的***,那这电影也是建了一番功德。《天使望故乡》是进入《天才捕手》的钥匙,这是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尤金就是沃尔夫,他的父亲甘特是个有艺术天分却从未成功的雕刻家,书中称他为石匠。
王牌编辑伯金斯就是沃尔夫父亲形象的延伸,正是经伯金斯的妙手,沃尔夫这块顽石才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美玉。由此,沃尔夫对伯金斯既有子对父的依赖,又隐隐地裹挟着弑父情结。同时,还藏掖着对这“父爱”的独亨,他对另一位经伯金斯点石成金的大作家菲茨杰拉德,就免不了要夹枪带棒,一逞口舌之快,这也是两位最优秀的编辑和作者分道扬镳的起端。男人之间,也可说人与人之间,都应验了李宗盛的一句歌词:我只见过合久的分,没见过分久的合。但又一想,人生正是因为不完满所以才完满的,也就了然加释然了。
最后想说一下妮可·基德曼,她夺得奥斯卡影后的《时时刻刻》中扮演的是位神经质的女作家,恰巧也叫沃尔夫(中译一般称为伍尔夫。她此次扮演的艾琳·伯恩斯坦是位戏剧舞台服装设计师,也是有点神经质。她在片中最惊艳的亮相,是她去火车站接沃尔夫,而沃尔夫舍下美艳不可方物的她,毅然和伯金斯同行。她处在镜头的中央,两侧是与她逆行的男子,不少人被基德曼的冷峻惊着了,以为这里有着不与男性同行的女权意识。实际她在片中那些歇斯底里的表现,跟中国妇人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没什么区别。那么这一幕要表现的无非是她无法进入男人的世界。
这个男人的世界是孤独的,孤独从来不是一个人来完成的,那是孤单。孤独通常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天才捕手》所要讲述的,就是这些。
我曾经亲身感受过伟大的父爱,父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至今我还记得,那件事……
那是今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微风习习,因为是夏天,所以连风都是热的……
我和爸爸妈妈去东渡大桥骑车,我们一共骑了两辆车,一辆在前,一辆在后,行驶在钓鱼城大道上,妈妈搭爸爸的车,我单独骑一辆车,黄昏的太阳照在脸上,感觉暖烘烘的,望望它,却又红彤彤的,让人十分愉快……
妈妈大概有感而发,也想感受一下骑车的乐趣,我就搭爸爸的车。我们骑呀骑,不知过了多久骑到了路的尽头,便停住车,调头回家。
这时,爸爸微笑着说:“儿子,我让你来过一下干瘾!”说着,爸爸便主动下了座位让我上了主座,而爸爸呢,便坐在后座上。
由于是下坡,速度十分快,爸爸不停地劝我骑慢点,可我觉得只要速度快,搭人就十分轻松,可是,我搭着爸爸,车子一甩一甩的,眼看车子就要摔倒了,我心里害怕极了,就在这万分危急,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的爸爸从后边侧身摔了下去,我小心刹住了车,赶紧回过头一看,爸爸的身上已满是伤痕,衣服也破了,有的地方渗出了血,看到他那痛苦的样子,我心里难受极了,我的双腿不停地打颤,一心以为爸爸要痛骂我一顿,我心里害怕极了,站在一边的我什么也不敢说。爸爸反而用十分关切的口吻问:“儿子,你吓着没有?你还好吧!”顿时,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眼圈不知不觉地湿润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爸爸是为了我才摔下去的,如果爸爸不主动摔下,那么,我们俩都会摔下的,如此的陡坡、如此快的车速……后果不堪设想。
父爱是伟大的,我要努力学习,回报这伟大的父爱!
我家有许多书,但是让我百看不厌的就属《狼王梦》了。《狼王梦》,一本令人泪湿眼眶的书,一本令人深深沉思的书。从字里行间里,我深切到"母爱”二字。
说起母爱,大家一定很熟悉吧!母亲给予的爱,叫母爱。可是,我们这本书的主角不是人类,而是狼。
狼的万恶、阴险、凶狠,光看名字就明白了。人们一提到狼,就把狼说得那么添油加醋,好像狼做了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一样。我所讲的这只狼不是万恶的,阴险的,凶狠的,而是伟大的。它就是书中的主角——雌狼紫岚。
紫岚是一只美丽而又有理想的雌狼。它为了完成已故丈夫的心愿,舍去青春来培育狼王。它,紫岚,忍心将幼狼的尸体来填充肚子;它,紫岚,训练幼狼而失去了一条腿;它,紫岚,计划一次又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相继而死,却肯勇敢面对现实……紫岚,你是伟大的,你是令人敬佩的一只狼!让我看到了你那属于母性的光辉!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们人类:有一些贫困家庭,将孩子生下来,没有钱抚养孩子,就把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无情地送进孤儿院,而不是像紫岚那样,无论多苦也要把孩子养大。还有的更可恶,为了金钱竟然去“卖孩子”!然而,在那次汶川大地震中,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孩子,自己却被压在巨石之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孩子的安全。这位母亲还给孩子留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亲爱的孩子,只要你能顺利长大成人,妈妈就满足了。”这条短信内容让我永远不能忘记。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而母爱却远远超过了本能,动物和人类都是如此!
隐藏在动物与人类身上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有的母亲献出了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而我们都是在母爱的关怀下长大的,作为后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行动来报答我们的母亲。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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